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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

2016-11-02邵蓓蓓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6年3期
关键词:非税预算法预算编制

邵蓓蓓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及新预算法的实施,对于部门而言,预算编制管理将变得更为关键。因此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始终将审计目标锁定在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预决算的公开透明上,以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等为依据,选准重点资金和重点内容,在全面审计的前提下突出审计重点。

一、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及预算调整情况

从预算编制入手延伸至部门 财政决算,关注财政收支结构,审查部门收支预算执行整体情况,首先是看预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性,包括各项收入是否编入年度预算,政府采购是否编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并纳入预算,下属机构年度预算是否按规定编制并纳入总的部门预算中。其次是看预算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预算编制数与实际数是否存在差异,是否有超预算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控制不严格等问题,重点关注拨款收入是否符合预算法等规定、部门有无超预算、无预算拨款、挤占、挪用预算资金以及年度追加预算情况,关注追加预算的批复、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最后是看审查决算编报情况,对照年初预算批复,审查决算报表反映应纳入决算的收支是否全部纳入决算,揭示决算编报不完整问题;分析预算数据、追加预算数据和决算数据的差异,对比较重大的差异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对决算编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发表总体评价意见,注重对比预算数、执行数、决算数及公开数差异,重点分析部门预算编制与年度工作计划不衔接,支出标准选用不适当,项目预算滚动管理滞后,超支资金的来源不符合规定等七类问题原因,在此基础上,汇总预算、决算和公开差异数以及审计查出问题对部门单位决算草案影响度,综合提出相应的审计调整和纠正意见,通过落实整改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果、确保决算草案质量、推进预决算公开。

二、重点关注预算支出情况

年度支出应该严格遵循《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年初预算相一致,尤其关注基本支出是否存在超出年初预算批复的额度,有无挤占专项资金、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部门是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重点审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津补贴发放是否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政府性文件、会议纪要及小组讨论等明细资料;部门是否按照新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账,并如实反映经济实质。

审计中,一方面可以从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人手,如款项的拨付是否有严格的审批制度,经费的收支是否全部纳入了单位的预算管理等,这样做有利于确定容易出现问题和舞弊的环节,突出重点,减少盲目性;另一方面要以预算执行为主线,追查资金去向,抓住被审计单位本级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特别是要重视对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和异常业务往来的资金流向的审查,从中可以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在掌握被审计单位资金情况的基础上,关注重点资金,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各项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资金,从中发现疑点,查实转移、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一级预算单位将资金转移到二级单位滞留、挪用的问题,还要选择重点资金,到二级单位延伸调查,通过上下结合,查清查透问题。

三、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

现阶段审计从查错纠弊向问效问责转变,努力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层次和水平,将管理审计、绩效审计、风险审计等理念融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中可抽取3至4个项目进行重点解剖,探索对项目绩效情况开展效率性、效果性分析。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的责任机制的建立;二是对比项目执行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及预期效益和效果,分析项目预算执行率的高低;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重大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到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审计注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并评价资金使用的效益;审查结存资金动用是否履行报批手续,两年以上项目结余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有无在往来科目挂账结存性资金等;审查是否按照项目进度拨款,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滞拨、欠拨、截留应拨预算资金,影响项目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问题;审查基本支出是否按预算批复的内容和标准执行;五是审查项目支出是否遵循了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无虚列支出、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问题,有无利用专项经费变相开支人员、公用经费和滥发奖金补贴、巧立名目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

四、重点关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努力推进厉行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一方面要及时揭露和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吃空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对涉嫌经济违法犯罪的,依照有关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另一方面要结合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情况,主要关注被审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等情况,重点审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符合中央规定,检查有无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以培训费、学习费的名义列支公款旅游费等情况,对照检查“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的支出规模和增减变化,是否认真执行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注重加强分析研究,揭示相关政策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及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计监督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遏制“三公”经费超支乱支现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五、重点关注部门非税收入征缴以及财务管理情况

非税收入征缴方面,一要审查征收非税收入的合法合理性,具体包括非税收入征收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超规定、超范围征收;二要关注“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规定的账户;三要查看有无截留、转移、坐支、挪用、私分非税收人等问题的存在。

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注年初预算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原途径使用,是否存在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长期挂账等现象;二是关注非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暂存款、暂付款及大额现金支出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查看有无收支挂账、往来款长期不清理等问题;三是注重新的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执行情况。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与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进程相配套的新增会计核算内容。四是全面清查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掌握各部门“老账户”的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管理使用、结构情况,审查是否存在隐瞒结余、结转和结余不实、虚列支出、财政资金闲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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