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6-10-31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中还存在招生录取唯分数、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意见》要求:第一,要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第二,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第三,要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第四,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最后,要加强招生管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宣传引导等提出要求,以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摘编自教育部网站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