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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

2016-10-31彭利方

时代金融 2016年23期
关键词:监管对策投资风险

彭利方

【摘要】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开市。首批28家具有高成长性的创业型企业正式挂牌交易。截止2016年7月1日挂牌企业已经达到512家。经过七年稳步的发展,创业板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我国培育多层次市场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使中小型、科技型企业融资变得更加顺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促进发展也得到了上市公司和监管层的认可,然而,由于创业板具有上市门槛低、上市企业规模小、企业技术风险高、可以直接退市等特点,相对于主板,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具有更大的投资风险,这些科技型企业本身也具有不少的经营、技术、财务、概念炒作等等风险问题,这些问题极易导致股价的暴涨暴跌,所以在追求高成长性、高回报性的同时,也容易产生企业上市后业绩变脸、股价非理性下跌等投资风险,因此,中小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的时候要具有充足的风险意识,形成良好的投资风格,避免因为股价暴跌而蒙受损失。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 投资风险 监管对策

一、引言

随着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当中,对于创业板本身具有的一些风险问题,比如IPO价格泡沫、高估值、高市盈率等问题,监管层在不断的采取改革措施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监管。最近几年,我国股市陆续开通了股指期货、QFII、融资融券等新型的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业务,这些新业务、新机制的施行,有利于市场进一步降低风险,改善市场投融资环境,让市场形成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风险控制机制,同时针对监管层内部的一些落后的行政监管措施和个别的贪污腐败、违法违规现象,监管部门也在积极的推进一些有利的改革和改进措施。监管部门通过推行市场化的监管手段、提高自身监管的水平、改革行政体制中落后的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弊端,通过这些合理有效的改革和监管手段,既可以保持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同时也可以防止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暴涨暴跌对投资者带来的伤害,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把投资者教育和保护落到实处。

二、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第一,上市门槛较低,创业板的上市门槛比主板市场低很多,对企业经营历史和经营规模不做硬性规定,但是要求盈利较好,创业板市场更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是否具有独特的经营理念、产品技术、科技研发能力等。

第二,股价容易暴涨暴跌。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公司盈利并不稳定,概念也各不相同,所以公司的股价也容易在各种消息刺激下暴涨暴跌,所以投资者要谨慎投资创业板。

第三,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可以保证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更好的完成上市规则的要求,同时保荐人可以辅导企业适应创业板的运行机制。

第四,以“信息披露为本”作为监管方式。监管层对创业板的信息披露有严格的要求,如果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第五,公司成长性较强。创业板的公司都是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这些企业盈利状况短时期内未必良好,但一旦取得某些科学技术的创新、产品研发的成功,公司业绩就可能会出现爆发性的增长。当然,有些创业板公司股本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所以企业出现连续亏损也不足为奇,所以创业板也具有极大的投资风险性。

三、创业板具有的投资风险

(一)“三高”问题突出,引发股价问题

“三高”问题一直是创业板发行机制的最大困扰,“三高”即高市盈率、高发行价格、高额超募资金。高市盈率会导致的问题是公司股价透支未来的业绩,公司的实际价值并不足以支撑公司的高市盈率,有的股票市盈率达到几百倍之多,也就是说公司的投资要几百年才可以回本,这其中的风险让人不寒而栗,而这样的公司却普遍存在。高发行价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IPO泡沫,由于公司在上市前过度包装,很多股票上市后,股价高高在上,五六十元,甚至上百元的上市价格远远超出了市场的想象和股民的承受能力,由于一些中介机构和新闻机构的夸大宣传,很多股票上市后就出现连续一字板的暴涨,股价扶摇直上,许多散户被宣传误导,不明就里的追高进去,殊不知中了庄家的圈套,有些高价股价格达到顶峰就开始逐级回落,股价腰斩也不足为奇,而股民却要白白的承受损失。高额的超募资金使得许多资本市场人士把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因为一旦公司上市,公司可以募集大量资金,很多“首富”“巨富”“一夜暴富”诞生,而公司可能并没有把这些超募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却把公司上市变成了圈钱的工具,因此,这种只要上市就可以赚大钱的诱惑使得很多公司宁可铤而走险,过度包装公司,为了公司上市不择手段,最终,公司一旦上市出现业绩变脸,股价大跌,受伤害的依然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所以,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行机制必须进行深刻的改革,避免“三高”问题的出现,给广大中小投资者一个合理的股票上市价格,减少股价暴涨暴跌的现象。

(二)上市企业管理层不够稳定、减持“套现”问题严重

创业板的上市公司以中小企业居多,所以在公司上市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还缺乏相应的股权激励措施和机制。一个企业要想稳定的发展和人才队伍的稳定密不可分,所以除了工资、奖金,合理的股权激励也十分重要,但是,企业上市后,公司价值大大提升,公司股价也获得了不错的涨幅,而高管离职套现成为了一个人才流失的隐患,人才流失对企业的发展肯定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不仅影响股价的未来上涨,也会令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发展产生不信任和怀疑。

很多高管在公司上市前立下汗马功劳,面对公司股票升值后的巨大诱惑,往往会选择减持辞职套现。此外,高管减持情况也非常普遍,高管减持说明高管对公司的未来前景并不看好,这对于投资者来说也不是好消息,高管的套现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对该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价值也会打下不小的折扣,所以,只有上市企业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实行良好的激励机制,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公司的股价才可以保持稳定,企业在未来才能有较大的发展。上市公司只有保持人才的稳定,股价的稳定才可以得到保证,才会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充满信心。

(三)股价容易操纵,引发暴涨暴跌

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总股本都非常小,流通盘也非常小,这非常利于股价的操纵,不需要很多的资金,股价就可以快速拉起。为了公司自身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联合“庄家”在瞬间把股价拉至涨停,或者砸盘到跌停。有些上市公司在某些利好的刺激下,公司的股价也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拉至涨停。如果业绩不好,或者亏损较多,一旦发布公告,公司股价就会大幅暴跌,所以,创业板公司的股价暴涨暴跌本来就是其基本属性,是由创业板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自创业板设立至今,股价频频上演“过山车”现象。伴随指数的暴跌,个股情况也不容乐观,有些个股经常出现短期暴跌现象,有的公司股价可以在几个月之内暴跌百分之五十以上,有的股票则因为某些利好,可以天天打涨停板,这些暴涨暴跌的现象明显有机构操纵的迹象,股价的大幅度波动不仅是发行上市机制不健全,更是由于交易机制的不合理。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的时候要清醒的认识创业板的这种特点,切不可追涨杀跌,被市场情绪所左右,而打乱了自己的操作节奏。

(四)退市制度不合理,蕴含投资风险

退市制度在我国已经提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付诸实施,这中间有各种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但是对于创业板市场来说,可以先行试验这种制度。很多公司明显已经业绩下滑严重,公司处于严重亏损和负资产状态,如果不采取退市措施,该公司又成为机构炒作重组的对象,反而变成了香饽饽,这种现象并不利于股市的发展,虽然创业板规定亏损企业可以直接退市,不需要经过ST阶段,但是目前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还没有出现直接退市的先例。

四、监管对策研究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健康的市场环境

法制建设是一切公平交易的基础,创业板市场虽然成立7年,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环境,但是,创业板毕竟还不成熟,各种新情况和风险问题不断出现,因此,监管层有必要加快创业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创业板的法律环境更加完善、健康、合理。只有保证创业板市场健康平稳运作,使市场上的各种风险能够得到及时防范和有效化解,才能促进创业板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提高市场运作效率,抵御各种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

(二)选择合理的上市门槛和规则

在我国,一家合格的公司要想上市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但是每个公司的盈利状况、资金实力、总体规模各不相同,于是在上市公司规则方面就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我国的上市规则采用的是一刀切似的审核制。而注册制则相对较为灵活和简单,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盈利状况、资金规模、产品实力并没有过高的要求,上市申请人只要提供关于企业内部的真实信息就可以进入股票交易市场,注册制只是对程序上面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只要符合有关条件,便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上市发行。可以看出,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更适合采用注册制,而不是审核制,因为科技型的企业创业初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难以做到稳定的盈利,但是,企业又需要通过融资来解决技术研发等问题,严格的审核制扼杀了这种初创型科技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可能。

(三)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信息发布机制,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过程中,向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与公司股票有关的消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最重要的方式之一,也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发布、通报信息的重要手段。信息披露首先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托,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发布有效信息和公司内情。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创业板市场进行监督的重要环节,它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有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这有利于股民防范股市的不确定风险。

(四)实行合理的退市机制

我国的股票市场,从主板到创业板,在退市机制和制度方面都不够完善,特别是主板,很多股票即使ST好几年,基本处于退市的边缘然仍然可以在各方利益的协调下被兼并重组,经过重组复牌后,股价疯狂暴涨,炒ST概念股反而成为了一种获利手段,这说明我国的股票市场并没有形成真正的退市机制,股市运行20多年,几乎没有退市的股票。对于创业板,本身规模和资金实力较小,业绩连续亏损的可能性更大,虽然制度规定,如果创业板连续三年业绩亏损,可以直接退市,不需要ST作为过渡,但是创业板成立时间太短,在退市制度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法规体系。对于创业板来说,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可以进一步的规范其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发挥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让差公司不能在市场上招摇撞骗,从而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通过退市制度,可以减少创业板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维护创业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五)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时至今日,我国并没有出台任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中小投资者始终处于利益链条的最低端,我国证券市场也一直无法建立真正的价值投资的市场环境,股票暴涨暴跌是一种常态,中小投资者于是也形成了追涨杀跌的投资风格,因为,价值投资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实在没有市场,投资者在各种真假消息的狂轰滥炸下,也不能进行理性的选择和投资,所以,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监管部门只是提示风险,但是对于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却没有任何作为,这也是监管主体本身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对于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更要重点保护,切不可竭泽而渔,中小投资者毕竟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投资力量。

五、结论

通过对以上各种投资风险和影响股价波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本文总结了治理这些风险因素的各种监管对策和防范措施,较为系统的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答案,最后,本文总结了投资者教育的一些中肯意见和方法,希望在中小投资者教育方面取得一个良好的结果,让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监管层、证券公司及中介机构以及中小投资者,这五者之间能够形成良性的互动,把中国的创业板市场真正的建设成为一个价值投资市场,让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不在盲目追涨杀跌,而是形成理性的投资习惯和投资方法,只有市场健康,股民理性,上市公司专业,监管部门负责,这个市场才能真正的发展起来,才能为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出不凡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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