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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

2016-10-28侯劲松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7期
关键词:律师法律服务

侯劲松

互联网时代对传统行业的改造几乎是颠覆性的,各行各业都试图通过互联网赢得更大的机遇。法律服务行业也将随着互联网的加入变得更加透明化、标准化、专业化,并推动律师业的大变革。

畅想未来的律师业

6月18日,上海市律协“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合伙人沙龙活动”暨上海律师第一届“互联网+法律”论坛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盛大开启,共同畅享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新思路。

论坛伊始,上海市律协会长俞卫锋言简意赅,将本次论坛议题开宗明义地提了出来:“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冲击早已进入业界关注视野,是危机还是机遇,见仁见智。在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的律所利用新技术,将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不断降低法律服务成本;在律所的管理方面,互联网技术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上海市有近1.9万名执业律师、1440家在册律所,其中90%以上的律所是人数在20名律师以下的中小所,不断涌现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在降低行业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方面确实发挥了作用。”

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教授分享了三点看法,他认为“法律+互联网”命题的核心在于互联网渗透到法律服务中,使用户真正体验到因为法律+互联网提升法律质量,而并非仅仅体会到法律服务提供的便捷性。第二,互联网是提升法律质量的重要工具,但是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才是这个行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互联网应该围绕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发挥其工具性作用。第三,法律服务行业将因为互联网的加入变得更加透明化、标准化、专业化,未来法律服务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律师业重组是必然趋势,精品化小所和规模化大所都将在重组中脱颖而出。法律人应该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上海市律协副会长管建军表示,在网络化、信息化、国际化、多元化的形势下,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已经渗透到包括法律行业在内的各个行业,律所竞争和博弈的格局更加复杂多变,“互联网+法律”必将带来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这又必将推动律师业的变革,变革的同时也将带来律所管理的变革,这都给律所传统管理方式带来新的挑战,互联网模式下需要更加优秀专业的律师和先进科学的管理。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法官曹黎强演示了“互联网+”在司法领域的最新成果——网上立案,在上海法院网络平台上,律师立案、提交诉状、递交证据材料、申请调查令、阅卷甚至交换证据和调解都可以统一通过互联网实现,这极大方便了律师的工作,节省了律师的时间。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乔文骏认为,互联网就是工具,不管互联网怎么变化,都更应该关注法律行业的服务质量,用互联网的技术做好成本控制、提高服务质量。此外,通过“互联网+”搭建法律电商平台是为了延伸信息通道,让需求端可以获得信息高效服务,但是这些平台决不会颠覆甚至控制法律行业。

瀛和律师机构、为安法律金融联合创始人董冬冬分享了《互联网思维下的律师事务所运营管理》,董冬冬表示移动互联网及人工智能化已深刻影响并将持续改变律师的工作,律师行业需要颠覆性创新,随后介绍了律师行业的四化建设: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平台化,以及瀛和律师机构的互联网实践。瀛和律师机构是一家极具互联网基因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全球全国布局的平台化战略和互联网020战略布局,目前全国已有50余家成员分所,且拥有为安、法大大、赢了网等多家电商。

“互联网+法律”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信息化升级与转型,给法律界带来新的思考,观点的碰撞、思想的交流,无论是“互联网+法律”还是“法律+互联网”,无论法律行业未来会走向何方,毋庸置疑的是,互联网新技术已经对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产生了深远影响。

“互联网+法律”是必然趋势

“互联网+法律”在律师界有两种观点,工具论观点认为律师只要把案子做得精道,自身业务能力强大即可,互联网仅仅是工具,利用搜索引擎查找资料,或花钱在自媒体上宣传一下;而另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将颠覆传统的律师业。

服务业正在适应人们行为习惯从现实逐步迁徙至虚拟的变化;医疗和教育甚至物业服务互联网化风起云涌;律师行业数据运用和智能工具及服务渠道因互联网固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特质必将颠覆目前的运作模式;互联网巨头腾讯、阿里已试水法律服务平台;数据表明,百度作为第三平台而非专业平台,2012年法律搜索有4000万人次,2014年有8000多万人次。6月30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尹燕德接受记者采访时估计,今年肯定过亿。

尹燕德告诉记者,当下的认知是互联网技术是硬件配置,律师服务是内容,二者的结合就是以互联网技术和数据传输创造律师服务的价值,以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包括可视化来体现律师服务的价值,通过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的方式,使当事人获得高效优质的律师服务体验,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海量、便捷、低成本传输,将高端法律服务产品和律师服务推送至客户。但这仅仅是互联网的部分属性,与当年爱迪生发明直流电供照明类似,所以工具属性是普遍观点。

尹燕德分析道:“‘互联网+法律目前只是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人类诸多行为从实体世界迁徙至虚拟世界是必然的,应聚焦互联网与法律服务之因。”

“赢了网”创始人李磊认为,互联网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是迟早的事,从现有科技和工具来看,律师服务的未来主要会在以下几个方面被改变,大数据使信息获得成本基本为零;会改变客户对律师的寻找从依靠熟人和品牌转变为数据支撑;社群概念的深入人心会让律师社交跨越地域、专业和业务;大规模众筹律师事务所会出现;诉讼和某些非诉业务会规模性金融化,如诉讼融资。

据尹燕德观察,目前“互联网+法律”在律师行业中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一是大部分律所网站都有资讯功能,但只是把黑板报(展板)放到了网上。二是很多互联网公司和律所为客户提供搜索引擎,查找资料或案例。三是提供个性化的各种法律文本与信息数据,是软件工程师和律师合作开发的结果,以汤森路透的数据库为例。四是做互联网平台,从以前的PC端发展到目前的智能移动端,这些具有一般意义的“引流”和“撮合”的渠道功能线下平台也可以完成。所以,当匹配电信增值业务和商业模式的法宝网出现,其他老牌的、新创业的平台就难再起高楼。

尹燕德认为,“互联网+法律”模式成功除了选择商业模式和运用电信增值等元素之外,借鉴电子商务和游戏(网络游戏)或电子书等改变消费者的外部环境可能是关键。电子商务改变了购物者支付和物流递送等外部环境,改变了购物去商场的行为习惯。网游和电子书因技术和消费引导而空间巨大。只有当人的认知能力、外部环境等各种条件在互联网业态中得以发现和生成时,“互联网+法律”才能到达理想彼岸。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互联网+法律”也延伸出法律服务业更多的分工与细化,通过构建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推动整个法律服务业的专业化进程。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开明与记者聊起开发广告狗的初衷就在于随着广告法的出台,违法广告被处罚金额也随之增加,中小企业亟待一款法律工具来实现傻瓜式的操作,解决他们迫切的法律需求。通过与知名互联网技术公司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整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几十万个违禁或者高危词库,并且结合数十万份处罚决定书,进行大数据挖掘和清理,形成违法词库,展现给客户一种便捷式的操作结果,客户只要输入需要审查的文案,一键审查就能得出专业的法律审查结果,它可以告诉用户一段文案中有多少违法点,违反了哪些法条,并配备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互联网+法律”应该是法律专业领域的垂直化,将某一领域内的法律专业内容结合互联网技术,通过产品研发的角度,形成一款款法律产品,用户通过自己操作就能形成专业的法律判断和结论。而随着法律产品的互联网化,边际成本也越来越低,法律服务的双赢局面也将由此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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