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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书记与蒋勇律师的“法律大数据”话题

2016-10-28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7期
关键词:无讼律师司法

李蒙

“互联网+法律”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上至中央领导,下到普通的法律人,都喜欢看一看、听一听、聊一聊、想一想。但多数人谈及这个话题,还是停留在“概念”阶段,真正能够“落地”的不多。

蒋勇律师的“无讼”团队无疑是将这一概念扎实落地的代表,从“无讼阅读”到“无讼案例”“无讼名片”“无讼办法”,都做得风生水起,应者云集。而“瀛和模式”“小微律政”,则体现各自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律服务的特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落地生根,接了地气。

其实,“互联网+法律服务”的范围很广,在孟建柱书记的思考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甚至信访工作都包括在内。本期系列报道侧重于律师界在这方面的作为,而我们期待司法工作插上互联网、大数据的翅膀,飞向更加广阔的天地!

一次别开生面的座谈会

2016年1月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与王俊峰、吕红兵、张学兵、章靖忠、蒋勇、顾永忠、李贵方、韩嘉毅、刘红宇、佟丽华、欧永良、秦希燕等12位律师座谈,听取他们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与会律师对那次座谈都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回忆,律师发言时,孟建柱一直在倾听、记录,不限时间,不打断发言,最后对每位律师的发言作了提纲挈领的高度概括,精辟、准确。中午,还和大家一起在政法委的机关食堂共进午餐。

而在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律师的印象里,整个上午的汇报中,孟书记除了一次短暂两分钟的离席,一直在很专注地听和记,在总结的最后还说:“大家以后可以和我保持联系,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反映啊!”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在和律师交朋友,非常平易近人。

蒋勇回忆,那次座谈会,事先并未要求律师们准备发言稿,开会时有的律师也确实没有准备发言稿,即席侃侃而谈,畅所欲言,其中很多意见和建议都很尖锐。对律师们的发言,孟建柱都很重视。如此开放坦诚的态度,使得大家的发言都很踊跃,会场气氛一直很轻松,蒋勇也受到了巨大的感染。本来他准备好了一篇有关“法律大数据”的发言稿,临时决定不念稿了,也即席发言,但谈的还是法律大数据。发言后,孟建柱书记问他:“带稿子了吗?稿子留一下。”

最令蒋勇激动的是,在用餐结束往外走的时候,孟建柱握着他的手说:“蒋主任,你做的法律大数据的事情很有意义!我什么时候去你那儿看看去。”

怀着激动的心情,蒋勇一回到无讼的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就迫不及待地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中心的小伙伴们,大家都欢欣鼓舞。

蒋勇说的“法律大数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能引起孟建柱的高度关注?法律大数据助力司法体制改革

近几年来,蒋勇所在的天同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一个“无讼”团队,对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作为当家人,蒋勇经常和数据工程师、程序员们一起,对法律服务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如何让法律服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进行思考和摸索。在那次座谈会上,他从法律与技术跨界的角度,结合律师行业在法律大数据方面的探索,谈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些思考。

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已经将大数据应用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大数据在商品零售、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而在法律领域,其实也有许多可挖掘、可利用、可产生价值的地方。

在蒋勇看来,法律大数据至少在三个方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可以产生积极的作用。首先,法律大数据可以为司改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例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希望以此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解决当事人跨行政区划诉讼难的问题。但问题在于,跨行政区划的案件,就一定会受到地方干预吗?有过数据支持吗?

“无讼”团队对目前已经公开的1800多万篇裁判文书进行过大数据分析。如果提取出一定数量的跨区域案件,就可以分析跨行政区划打官司的一方是否败诉,败诉率是否高于同一区域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等数据,可以建立模型,分析跨行政区划的案件是否有地方保护的情况存在。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改部门实际上已经开始尝试这样的一些方法,未来只要把每年千万级的案件数据放人数据模型中进行计算,就可以实时监控跨行政区划案件是否有地方保护的情况存在。

再举个例子,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到底应该设在深圳、沈阳还是成都?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看同一区域内若干省份的当事人距离哪个点最近。现在的LBS技术对这样的计算很容易实现,利用大数据分析找到最合适的地点,就能达到便民的目的。

其次,法律大数据的运用本身,也可以帮助解决司改进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老生常谈的“案多人少”问题。有人甚至担心,实行“员额制”以后,这个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实际上,不依靠技术手段,这个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原因在于,在经济“新常态”下,诉讼案件数量一定会爆发性增长,但法官人数不可能一直增加,“案多人少”问题永远解决不了。通过技术手段帮助法官提高工作效率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之一。

“无讼”团队的程序员们正在研发相关产品,通过对裁判文书中的“大数据”进行提炼、分析,可以智能、精准地为法官主动推送与在办案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似案件的裁判文书等信息,在线自动生成文书模板,最大限度减少法官的工作量,从而帮助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还有“同案同判”或者“类案同判”的问题,因为每一个法官可能了解的案件数量是有限的,再加上机构、地域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制约,在全国范围内做到“同案同判”十分困难。但是,通过对海量裁判文书进行分析,找出“相同”案件的裁量尺度,测算出个案的偏离度,对偏离者作出裁判预警,就能促进“同案同判”的实现。

第三,法律大数据可以帮助民众更好地理解司法体制改革。一个个数据本身看似艰深、枯燥,但是利用数据可视化技术,普通民众也能轻松读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公开白皮书》之所以在去年两会上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里面搭配了大量直观易懂的图表。

设想一下,如果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勾画出中国法治地图,那么,整个中国的法治现状就可以一目了然地展现给社会公众。在这样的思路下,“无讼”团队已经尝试做了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的地图,实时展现全国各地的裁判文书公开情况。

对于蒋勇和他的“无讼”团队来说,要形成完备的法律大数据,还面临着一些现实困难。

首先,数据采集方式有待提高。传统的数据采集以统计为导向,多靠人工录入。这样的方式既增加了法官、检察官的工作量,也因为主观因素强而存在数据不够客观甚至数据“失真”的问题。同时,由于司法统计的项目往往是滞后的,很难及时收集、分析和利用,因此,建议彻底改革司法统计方式,建立一套基于大数据的司法统计方法。

其次,数据的完整程度不够高。一方面,目前数据公开的还不够全面。虽然这两年法院依托信息化和司法公开,向社会公开了裁判文书,但在审判过程数据等方面的开放程度还不够,法律大数据无法形成闭环。另一方面,现有法律大数据中的数据类别还不完整。相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公开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律师行业的信息化程度也远落后于法院。这种状态长期存在,十分不利于法律大数据的形成。

第三,数据不开放、不贯通。目前已经形成的数据多被保留在公检法司各部门内部,而并没有开放,社会也就很难利用。横向来看,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数据也尚未贯通,还停留在一个个“数据孤岛”的状态,严重制约了法律大数据的发展。

而为了促进法律大数据的形成,推动司法改革进程,蒋勇提出以下三个建议:

第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

法律大数据其实产生于法律人的日常工作之中,法官、检察官每触动一下鼠标、敲击一次键盘,都是在生产司法数据。这样的数据,完全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行采集。

事实上,由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成果大多以文书为载体,法律领域的数据也是最有利于信息化采集的。

此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考虑加大律师行业信息化的投入。一直以来,律师行业的信息化程度远远低于法院,这当然有客观因素,比如说缺乏财政支持、组织体系相对松散等等。但如果加大投入力度,就可以更好地提供采集数据的基础。

我们现有的技术水平,可以将一篇裁判文书拆解为若干数据段,从中提取有价值的数据。这种技术也可以挖掘律师代理词、辩护词等文书中蕴含的大量数据。未来随着自然语言分析技术的发展,甚至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广泛应用,数据采集、挖掘的能力还会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二,实现司法数据的全面开放,打破数据壁垒。

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数据视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号召政府部门对数据的开发共享。而在法律领域,司法系统内部各部门、各条线间的数据也应该全部贯通,形成完整的法律大数据资源。

因此,司法机关也应当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把整个司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书全部公开。这样,就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从中采集到海量的司法数据,将这些数据资源融会贯通,从而更高效地利用。

第三,鼓励、引导社会充分利用法律大数据。

法律大数据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民间的创新力量也可以在它的利用上发挥重要作用。比如说,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改版受到了法律界的交口称赞,这实际上是在民间先行探索的基础上,采各家之长的成果。

再比如,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的“律师分级制度”争议极大,但其实,只要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所有的律师行业信息,这件事情完全可以依靠民间力量和市场调节机制更好地完成。

2015年9月,“无讼”团队尝试用大数据的方法为律师提供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身份,生成“律师名片”,为更客观的律师评价提供基础。他们设想,如果未来的法律大数据更加全面完整,不仅“律师名片”可以更翔实、客观,“法官名片”“检察官名片”也可以应运而生。

2015年年底,蒋勇在西部一个省高院参加信息化建设专家论证会上,欣喜地发现当地法院对数据开放的认知程度非常高,对推动建设“法官名片”极有兴趣。因为,“法官名片”与“律师名片”可以建立互动互评机制,而这些互动互评内容本身也会成为法律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蒋勇期待,未来法律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分析等相关技术能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来,可以更好地帮助发现司法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找出有效对策,从而更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一个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相互支持、彼此信任的法律生态圈。

孟建柱书记一直关心法律大数据建设

蒋勇的发言能引起孟建柱书记的高度重视,与他多年以来一直关心以法律大数据为核心的互联网法治建设是分不开的。本社记者翻检资料,发现在2012年9月,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就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谈到“互联网”和“新媒体”。他说,当今世界已进入一个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媒体时代,如何提高新媒体时代沟通社会的能力,是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要坚持传统办法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民警微博、QQ群,广泛搭建服务群众的新平台,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新渠道。要准确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提高与社会各界沟通水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满足公众知情权,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

2014年4月22日,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孟建柱指出,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现代化水平。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谁率先拥有、善于利用大数据,谁就能掌握主动、赢得未来。政法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带头加强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驾驭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政法大信息平台,努力做到情报主导、准确预警、精确打击、整体防控。要善于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不稳定风险能力。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定,防止大数据被滥用,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凡违规泄露公民隐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5月27日,孟建柱在国家信访局调研时指出,要优化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加大网上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检查、回访力度。要把更多的信访事项及时解决在当地,尽量让老百姓少奔波、少受累。他说的这样一句话,给新闻媒体和全国人民留下了深刻印象:“要大力推进网上信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2015年9月25日,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表示,各地要统筹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对于不支持互联网共享的新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应不予立项。由于标准、接口、编码不统一,国内各地区、各部门形成部分信息“孤岛”,相互间缺乏有效协调,整体效率不高。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信息共享规定》,要求加快部省两级信息平台,整合分散的外部数据,形成全国公安云数据。

在那次讲话中,孟建柱提出了“数据文化”的概念,得数据者得未来,大数据表示的是过去,但表达的是未来,意义就在于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整合、挖掘,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推动“数据文化”,就是坚持用数据说话,防止拍脑袋随意决策。他说,维护公共安全工作善于从多源、分散、碎片化的大数据中找到规律。

“研究表明,只要有4个时间点和位置的数据,就能确定一个人身份。”

“大数据表示的是过去,但表达的是未来。”政法战线如果不善于运用大数据,就只能活在过去,迟早会被淘汰。那次会议透露出一个信息,到2018年年底前,中央政府层面将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覆盖。

在2016年1月7目的律师座谈会后,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在3个小时的讲话中,孟建柱谈到了司法改革、反对暴力恐怖,也谈到了维护政治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等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而“大数据”的话题被进一步拓展,特别用一大段文字论述数据文化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互联网迅猛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呈排山倒海之势,新型犯罪“防不胜防”。在政法工作会上,孟建柱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世界的改变超越了人们的想象,这既给政法系统维护公共安全带来挑战,更是机遇。怎么做呢?

孟建柱说,必须把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水平,确保与犯罪分子较量时占得先机、赢得主动。他表扬了北京、浙江建立的社会治安评估预警大数据中心,这两个中心把警情、发案量等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实现治安形势精准研判、风险隐患精确预警。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政法工作要运用法律大数据为人民群众服务。

“谁率先拥有、善于利用大数据,谁就能掌握主动、赢得未来。”身处互联网的时代,面对大数据浪潮,只有不畏艰险,勇当弄潮儿,才能赢得未来。

而孟建柱表达得最简捷的一句话,也许正好道出了法律大数据的精髓——“用数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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