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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和律师机构的互联网基因是什么?

2016-10-28刘桂明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7期
关键词:律师机构法律

刘桂明

中国律所如何做大?

2013年12月12日,一家叫做“瀛和律师机构”的法律服务机构正式诞生。

七个志同道合者聚在一起,立志打造互联网情势下的新型律所,于是就有了不同以往、耳目一新的“瀛和律师机构”:所谓“瀛”,即海也,意即浩瀚宽广,通达四海;而“和”,即谐也,其意为团队齐心,和瀛天下,其英文名“Winteam500”,更是表达了以人为本,欲打造500个精英合伙人团队的雄心壮志。

作为定位全国、辐射海外的律所,七个创始人被派往各地筹办成员所。上海瀛东所,就这样成了瀛和律师机构的第一个“孩子”,由联合创始^董冬冬创立。董冬冬律师既是律师界马拉松的传奇,也是律师创业的传奇。2010年只身一人来到上海闯荡,其努力与创业,很快便使其入选闸北区领军人才。三年之后的2013年冬天,他从盈科上海分所的筹建人转变为上海瀛东的筹建人,可谓从创业到创新的典范。

此后,这种创业与创新的典范便成了赢和律师机构的创新求变、开放共享的文化追求。目前,瀛和律师机构成员所已经发展到50多家。让我惊奇的是,在这个均以“瀛”字打头的律师机构中,既无通常意义上的“总部”,也无世俗意义上的“中心”,而是强调相互之间的平等与开放、协作与分享。据说,其机构章程也是借鉴美国制宪会议的模式而争吵磨合出来的……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种类似于联邦式协作与合作的律师机构。该机构的诞生,也标志着我国律师业规模化建设中一种新型模式的生根开花。

据我多年对中国律师业的观察与见证,我国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发展进程中,主要出现了以下三种模式:一是自然做大。国内有一批大所如金杜所、君合所、中伦所等,基本上都成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基本上都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基本上都通过自身的探索与实践,建成了今天名列前茅的律师事务所。二是合并做大。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锦天城所、北京竞天公诚所、北京金诚同达所、湖北得伟君尚所、山东众成清泰所等律师执业机构,都是通过合并或吞并的方式,将自己的团队品牌越做越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成所与世界大所德同所的合并,通过合并而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三是联盟做大。这种做大的模式特点是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是一种相对松散型的相互合作。相互之间不必更改所名,不要重新注册,不做统一要求。重要的是相互之间的业务合作、管理沟通。其中既有仍处于松散型的“八方律师联盟”与香港律师吴少鹏于1994年发起的“长江律师联网”及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发起的“德和衡律师联盟”,也有走向半紧密型的“中世律所联盟”。

现在,我们看到,我国律师业的规模化建设又诞生了一种新的模式,那就是联邦做大。

所谓“联邦做大”,是指所有类似这种模式都来自《瑞士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社团法人”中关于“瑞士法下社团”的规定。因为瑞士联邦法律下成立社团法人的便捷性,所以世界上很多公益组织、非政府组织、体育组织及社会俱乐部均采用该组织结构模式而成立,比如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国际足联等。

2004年,美国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在全球首次采用了“瑞士联邦模式”组织结构。此后,许多跨国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均采用了这一结构模式。这种律所模式的经营特点主要有:一是成立程序便捷易行:即其成立采“意思主义”,而非“登记要件主义”,签署组织章程即可,无需强制性工商登记或缴纳登记费;二是管理制度灵活松散:成员之间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相互独立核算,互不委托代理,没有中心监管,也无中央控制,更无最高决定,即“资源可共享、有难自己扛”;三是发展模式共享统一品牌,共享事务所发展战略、市场推广、IT技术等业务网络,相互介绍客户及业务,从而实现各自业务营收的快速增长。

如今,瀛和律师机构也与时俱进,开始探索实践这一新的发展模式。可见,对中国律师业规模化发展来说,“瀛和模式”值得关注,更值得期待。

“瀛和模式”为何与众不同?

什么是瀛和?为什么是瀛和?为什么“瀛和模式”如此与众不同?其实,瀛和是一家律师机构,瀛和是一种发展模式,瀛和是一个历史开端。

对中国律师业来说,“瀛和律师机构”其从一开始就希望贡献一片森林,而不只是一棵大树。从此,中国的律师界因为他们而不同。他们致力于打造中国行业领先的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升中国企业的商务与法务价值,优化与改变律师行业生态。同时,他们还致力于打造一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个互助共赢的整合平台。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打造了一种崭新的律所发展模式,展现了一个全新的律所发展开端。

作为国内首家诞生的互联网基因律师机构,该机构以互联网精神和技术,提供信息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专业法律服务。他们的目的就是怀揣互联网基因,致力于成为中国电商法律服务第一品牌;建成至少拥有100家成员机构的实体网络体系,并以创新经营理念为经络,超前服务意识、品牌化管理为血液,从而改变传统律所管理模式。

因为瀛和律师机构既是国内第一家连锁式发展的律师资源整合平台,也是中国第一家线上律师事务所,还是第一家020模式运营的法律服务平台。正是因为国内国际、线下线上、法务商务的相互融合,使瀛和以互联网精神为发展导向,打造出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生态系统。可以说,这是国内第一家具有创新经营理念、超前服务意识、品牌化管理、公司化运营的法律服务机构,是集多家各地律所为一体的律师行业集团军。庞大的信息体系、规模化连锁经营、专业运营团队、超前品牌规划、国际化战略视野,使瀛和迅速实现了品牌的张扬与提升。现在,瀛和律师机构在全国各地已经建立50余家律所,并强力布局加拿大、韩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在全国设立瀛和学院、金融中心、刑辩中心、两岸事务中心、不良资产事务中心、PPP中心、知识产权中心、移民中心等机构,真正做到了各种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于是,一个“瀛”字,把全国志同道合的律所结合在一起,强调相互之间的平等与开放、协作与分享,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一个“和”字,则以一种与时俱进的创业精神,营造了和谐、和气、和平的发展氛围;一条线,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能将品牌、资源、运营等重大难题实现有机结合与紧密融合。

“互联网+法律”时代到来了吗?

当下这个世界,似乎每天都在变。律师业也在变,瀛和律师机构的诞生或许就是当下我们所见到的律师界最大变化之一。

在我看来,与金杜的自然做大和大成的合并做大乃至中世律所联盟等机构的联盟做大一样,瀛和的联邦做大同样也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中国律师业的现象与现实。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家定位全球化实体网络规模的组织,瀛和律师机构是国内第一家致力于用互联网精神塑造信息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律师机构。所以,其变化正是互联网时代带给我们的巨大变化。

该机构采用直投和自投的发展模式、公司化管理模式,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法律电商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法律服务等板块。据已加盟的律所反映,瀛和律师机构具有不同于传统律师事务所的三大竞争优势:先进的管理理念、强大的市场能力、高效的后勤保障。随着“瀛和400客服电话”的推广以及“赢了网”市场营销策略的启动,瀛和为律师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客户资源,而律师们也以自己耐心细致的专业服务来支撑着瀛和的市场策略。瀛和采取高度的一致行动,努力打造品牌、运营的高度一致,小到名片、邮箱,大到网站、OA都全面对接,再有资源、培训、市场的协同,俨然就是一家紧密整合的律师所。每一家律所相当于一个终端,通过连接将各自的内容相互传递,大家帮助大家,这是瀛和无边界繁衍的基因,即互联网的模式和思维。

另外,瀛和律师机构已经孵化出诸如赢了网、法大大、赢在线、为安金融、原创宝等多个法律电商,这些电商都反哺和支撑着瀛和各地律师所的业务发展。瀛和的互联网化程度和业绩在全行业无人可及,尤为突出。目前瀛和各板块皆在紧锣密鼓研发、更新互联网化产品和内容,进一步做实、做强、做大瀛和。

从创业初期的10多名专业律师和员工,到目前拥有50余家开业或即将开业的各地律所,正在快速融入瀛和大家庭,瀛和平台式创业效果开始显现;从法律电商的初步概念,到专注、口碑、极致、互联网精神的理解,再到拥有制胜产品,至此,互联网的魅力已经覆盖瀛和。可以说,他们不仅创造了“瀛和模式”,而且还缔造了“瀛和速度”。

只有两年多的时间,他们为何能够缔造“瀛和速度”?只是两年多的光阴,他们为何能够创造“瀛和模式”?因为“互联网+”时代来了,更因为瀛和律师机构已经开始注入了与时俱进的互联网基因。

瀛和律师机构的七位创始合伙人乃至后期不断加入的各路合伙人,他们不仅了解中国律师管理中的痛点,更理解中国律师发展中的拐点。这个痛点就是如何让客户找到律师,让律师发现客户。而拐点就是互联网时代带给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他们或是曾经管理大型规模职业经理人团队,或是曾在亚太地区最大规模的律所担任重要职务,或是曾经拥有跨政府、律师、传媒、司法或企业诸多行业复合背景,为此,他们深刻理解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与机遇,洞悉律师组织发展困境与挑战。所有这一切就奠定了他们的追求梦想:致力于将专业、管理、市场整合到一个界面,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全面提升和优化律师行业整体生态及格局。

因为《中国合伙人》,才有了瀛和的诞生;因为中国律师业,才有了“瀛和故事”的出现。《中国合伙人》只是一部电影,但“瀛和故事”却是一种新模式的印记,也是一条新道路的探索,更是一个新时代的见证。“瀛和故事”中的主人公,个个有着洋溢的青春与激隋,人人有着远大的志向与梦想。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他们的故事正期待着下一个高潮;他们的大戏还刚刚拉开大幕,他们的风景即将完美呈现。

中国律师业已经进入“30万时代”——30万余名律师及2.4万余家律师事务所,如何面对14亿多人口和6000余万家企业的法律服务市场,不仅是一种形势,其实也是一种趋势,而且更是一种大势。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正在逐步颠覆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而“互联网+法律”的新模式,又将为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提供了一次巨大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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