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伦理视域下乡村社会的现代困境与真诚守望
2016-10-26李伟
李伟
摘要:贾平凹小说《带灯》致力于从农民和乡村干部两类不同群体的生存规则和道德形态的嬗变呈现乡村社会的现实困境,具有强烈的问题冲击意识。作家从中探讨不同类型乡村干部的家国观念,表现了国重于家的正义观与个人利益先行的私利观之间的对立;而农民的家国意识更多掺杂着宗族利益和血亲伦理等复杂因素。贾平凹采用以理想与现实相互照应的对比写法,试图以精英知识分子的伦理启蒙立场建构一种普世伦理精神,以此来解构世态的淡然与现实的困境。与贾平凹以往的乡土书写不同,《带灯》以温情悲伤而又不失乐观的色调勾勒出一丝清新的亮光,对乡村未来寄予真切的希望。
关键词:贾平凹;《带灯》;生存伦理;现代困境;家国观念;温情格调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10-0108-04
《带灯》是贾平凹继《秦腔》之后又一部书写乡土的长篇小说力作。与以往相关题材创作不同的是,作家把关注对象投向乡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以他们对上与对下左右为难的生存处境,来影射中国乡村中人与人之间最本真的生存关系,并以此引发对当前社会中人类道德意识的进步、人性的发展是否受制生存空间的影响与牵制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哲学家弗洛姆曾提出“社会性格(social character)”的概念,其意义大致为:“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尽管人们在许多具体的方面是不同的,尽管许多人的性格结构并不符合作为一个整体的大众所共有结构的主要模式,然而,各个民族、社会和阶级仍然有一个表明各自特点的性格结构。这种社会性格是把能量引向某一方向的特殊方式,其功能是使人们的行为方式符合特定社会制度的要求。”[1]从贾平凹的《带灯》中能够观视出两类人群,即乡村基层官员和农民在当前社会发展变迁中发生的“社会性格”嬗变。本文试图从伦理与人性视角,来探讨小说《带灯》中展示现代乡村社会发展中人的生存观念与伦理意识的嬗变。
一、生存与伦理:乡村社会的现代困境
贾平凹近年来的乡土题材小说创作一直贯穿着关注现代乡村发展与农民生存变化的主调,因此“乡村”与“农民”成为贾平凹文学表现的“关键词”。从《土门》中城市化进程对乡村的吞噬,《高老庄》《秦腔》中乡村社会在迎接现代文明之余,整体呈现日益繁缛复杂的社会形态等等,不难看出,贾平凹对当前乡土问题有着敏锐的先觉意识,对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有着一定的前瞻性思考。与以往的乡土书写不同的是,贾平凹在《带灯》中通过乡村基层干部的视角,审视与思考着乡村社会的现代困境。学者丁帆阐释《带灯》的批判价值体现:“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整个社会底层的反思,对中国社会、对农民社会、对农耕文明进化的一个反思,以及对生态文明的反思。”[2]从思想深度来说,《带灯》给读者带来了由精神价值回归现实生活的揭示:一是两类不同人群的社会性格与生存窘态;二是对人的生存与伦理关系的思考。
《带灯》给读者以强烈的问题冲击意识之一是农民的生存伦理陷入了现代“新型”困境。这里的“新型”不单指农民的基本物质追求,更多是指现代农民生存状态下的道德意识和精神形态。小说开篇一言道出了当前社会中人的生存整体形态,“这年代人都发了疯似地要富裕,这年代是开发的年代。”[3]3显然,这是对经济化时代背景下人们谋求生存导向的最真实概括,物质化趋向必然带来精神诉求的困境。《带灯》中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偏远乡村樱镇,在现代社会转型中产生了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中引导小说发展的主线是乡村上访问题,基层干部不断地遭遇农民上访的困扰。《带灯》中存在相对的两类群体:一边是涌流不断的上访民众,具有农民性格的执拗与行为的畸态化,另一边是基层乡村干部对待上访事件的胆颤与急迫的制止欲。从这两类人群的对立关系中见出农民生存的艰难与乡村干部工作处境的无奈。这些上访人群中,有的身处困境希望获得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有的因儿子受冤入狱,为翻案而长年上访;有的是因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与政府之间的抗衡;还有的是钻上访体制的空子,善于谋利的不法分子,抓住乡村干部“安事求和”的心理,故意制造声势,以此要挟获取利益。如农民王后生把上访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想方设法四处煽动村民上访,甚至还做起了上访的中介生意,以此受益维生。《带灯》中无论是寻求正当利益的上访,还是非正常化的上访,乡村基层干部对此类行为的态度却表现一致,即以阻止拦截为主,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采取临时妥协来换得暂时的安定,并没有从根本上为民排忧。当综合办主任带灯勇敢上前苦口婆心地劝阻上访农民,镇长和书记却备受惊吓不安,欲求急切地进行打压,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出不同类型乡村干部坚守着各自认为明智的生存规则与道德形态,其背后实质隐含着基层关系矛盾非常态的复杂化。
《带灯》中乡村农民生存的现代困境,还表现于乡邻间强者对弱者的欺侮,以及工业文明带给农民的生存灾难。前者体现为现代乡村人际的不平等,如元家五兄弟倚财仗势地独霸樱镇,元黑眼借家族势力收买官员、欺侮乡民,元斜眼以赌博为诱饵欺诈殴打弱者,独占着樱镇的主要经济财源等,乡土社会权势与钱势主宰着人际关系的发展,间接地给弱势群众带来生存空间的困扰。后者表现为乡村生态破坏导致人的生存灾难。《带灯》中几次写到大矿区给樱镇人带来生存财富的同时,也夹杂着生命的威胁。工业文明不断地上演着以钱砸死人的现象,樱镇十三位进大矿区打工的农民因吸入矿粉末而患上矽肺病,重则死亡、轻则失去劳动能力的噩运。大工厂入驻后,樱镇从此不再安静,人们为争夺经济利益而纷纷施展计谋,不惜以破坏生存环境和人的生命为代价,这种严重违背人类生存规则的发展模式,终将导致乡村和农民陷入生存的误区。
《带灯》中呈现的农民上访、乡村人际关系的物质化、农民生存环境恶化等问题,都折射出生存环境的改变影响着人的生存伦理。美国政治学与人类学教授詹姆斯·C·斯科特研究东南亚农民的生存状态,提出了“农民生存伦理”:“根植于农民社会的经济实践和社会交易之中的道德原则和生存权利”。[4]8他认为,传统农业社会遵循着一种生存原则,“尊重人人都有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和道德观念。”[4]226今天看来,这种“农民生存原则”对于中国转型期的现代乡村社会来说,同样具有极大的说服力。当农民不再为基本生存问题而担忧,其生存伦理现状自然也会随之改善。而《带灯》中书写的樱镇总体上还处于农民基本生存问题尚待解决的状态,正如主人公带灯所说:“地处偏远,经济落后,人贫困了容易凶残,使强用狠,铤而走险,村寨干部又多作风霸道,中饱私囊;再加上民间积怨深厚,调解处理不当或者不及时,上访自然就越来越多。社会问题就像陈年的蜘蛛网,动哪儿都往下落灰尘……”[3]39可见,这些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和人际矛盾从根本上加剧了乡村道德形态的复杂,一旦涉及到自身的经济利益,追求物质生存的本能便促使农民无心顾及道德规律的约束。
《带灯》给予读者的另一个较为显著的问题冲击意识,是经济竞争背景下乡土社会权势的较量与财富的掠夺。中国乡村经历经济改革后,使得社会生产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从一种在相识的人之间、面对面的长期性关系,改变为脱离人身的、短期性市场关系”。[5]在这种市场关系的契约形态中,人们对物质财富的狂热欲望超越了精神诉求,对于乡村社会来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可能更为显著。《带灯》中被赋予经济改革意义的招商引资入驻樱镇后,最先受益者是基层的村级干部,他们的身份既是农民又是村干部,与乡镇干部之间保持着利益的裙带关系,通过特殊的身份优势获得改革政策落实的先知权,继而谋划聚集个人财富,却受到上级部门的庇护。如樱镇的乡村干部在大工厂入建前就率先占有了乡村资源,西街村支书元黑眼独霸河滩兴办沙厂,仗着他与镇长的关系好,主宰着搬迁赔偿的话语权力;东街村长拉布首先得知搬迁政策进行旧屋收购,讨好镇书记的认可,获得老街改造的私人承包权。可见,这类人群凭借双重身份优势成为乡村经济改革热潮中的最大受益者。另外一个受益群体是以镇长和书记为代表的镇级干部,乡村资源和物质财富并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更关心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带有政绩上的显著效益,以此提升自己的仕途。《带灯》中樱镇的镇长与书记和谐平静的关系表象下充满着明争暗斗的较量,各自保有着升迁的意图。可见,乡村工业化进程中引进的致富效益很可能是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主导乡村发展的大势,对于普通农民很难落到实处,这导致有些贫穷者困境的延续,加剧了众多复杂乡村社会问题的交织,正如贾平凹所言:“体制的问题,道德的问题,法制的问题,信仰的问题,政治生态问题和环境生态问题,一颗麻疹出来了去搔,逗得一片麻疹出来,搔破了全成了麻子。”[3]357这种一味追求经济发展背景下的乡村形态致使农民面临着“新型”的现代困境。
二、国与家:现代视域下的乡村伦理
贾平凹的乡土题材小说善于阐释现代视域下的传统家国观念的转变。如1980年代创作的《浮躁》和《针织姑娘》中青年农民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来到城市尝试着新事物的变迁,而终归又回到乡土。1990年代以来的《秦腔》《土门》《高老庄》中忠诚于乡村的农民对土地充满眷恋和不舍,为守护家园而全力抵抗外来的经济开发者等,可见,贾平凹对于传统意义的家国观念持依恋和挽留的姿态。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家国观”是指人对赖以生存的家园,对村庄和土地持有的情感和态度,坚持的生存方式和伦理原则等。传统伦理意义上的家国观念表现为重义轻利,重国家轻个人,重精神轻物质,坚守仁义正直,克服私心和浮躁观念等,当然不免又有着传统和守旧的一面。现代伦理视阈下人的家国观念,更多地把义与利的关系并重衡量,寻求公正、平等、互利,在坚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顾及追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注重个体利益的提升。《带灯》中鲜明地表现出农民与乡村干部两类群体不同的家国观念,官与民的关系是这部小说重要的叙事主题之一,官民关系的融洽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反映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和谐。乡村干部是国家形象的代言,处理民事的态度与方式中渗透着其国家观念的显性表达。
《带灯》中塑造了两种类型乡村干部相异的家国观,一是以乡村女干部带灯为代表的国重于家的家国意识。如果说贾平凹在《秦腔》中把主人公白雪视为乡村传统人性真善美的象征,那么带灯就是现代乡村正义的化身,她仿佛是拯救现代乡村伦理困境的一盏明灯,作家把她视为一尊放着晕光的“佛”,来到人间解救民众的苦难。带灯与其他乡村干部不同之处在于,她以天真活泼、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农民工作,切身地从民众利益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为农民争取最大程度上的利益,从而赢得了民众的爱戴和尊敬。带灯富有个性的言行影响着她的下属竹子,并追随她共同体悟着乡间民情的冷暖,这种和谐友好的官民关系,折射出国家优秀干部有着为民谋利、关怀民漠、坚守公正的家国意识,她们热情爽朗、为民办事的风格与其他干部麻木消极怠工的浮躁风气形成鲜明的对比。如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候干事、马副镇等乡村干部的家国意识相对冷漠淡薄,以虚伪的积极和热情维护上级领导,压制百姓,总是带着惰性心理处理民事。在樱镇全体乡村干部接待市委黄书记下乡调研的过程中,马副镇长、办公室白主任为上级领导考虑的相当周全,照相、体育、劳动、包括上厕所等都要提前精细布置,全面控制上访者对黄书记的干扰,以此保证领导顺利进村,间接地反映出社会官僚体制的形式主义作风。这一类周旋于上级领导和农民之间的基层乡村干部,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执行公事难免以权制民,怀揣升迁的梦想却难有所作为,只能生活于抱怨和嘲讽之中。
二是以镇长和书记为代表的家重于国的观念,这里的“家”是指个体利益。这类干部的家国观念中带有着强烈的权势目的性,他们负责国家政策的落实,但往往过于顾及个体利益而导致国家政策实施的落空。《带灯》中正是因为这类干部落实国家政策的失误与家国意识的弱化,而产生一系列的非常态化的社会伦理问题。首先,樱镇乡村选举制度的不公正。农民对民主选举制度的不信任,典型地表现为村干部贿赂乡民拉选票现象,“宗族势力大的就有优势,有钱的就有优势。”[6]镇政府参选中存在营私舞弊现象,农民自主选举的干部却被政府宣布无效,无形地包庇候选人;在讨论各村寨干部人选时,镇长大谈当前政治思想的宏大,而书记却一语道出了私选政策:“选干部就是把和咱们一心的人提上来,把和咱们不一心的人撸下去。”[3]222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很难行使民主选举权,导致有些群众对政府的态度淡漠,无心参与选举。其次,基层干部为获得一时安定而委曲求全,其问题根基无法深入解决。如镇长对乡村不正当上访者的纵容,当带灯千方百计处理上访难题时,镇长却以安稳民众和保持安定为由,实质上是担忧自我仕途受损,以钱收买村民,加剧投机上访者以扩大声势来恐吓干部。再如书记以牺牲环境污染为代价引进招商,建造大型工厂来增加自己的业绩。再次,乡村干部隐藏灾情,漠视农民的生命安全,以减少承担的责任,使自己受益。如,镇长和书记千方百计地谎报洪灾中的死亡人数,虚报民众生命财产的受损程度。这类干部的家国意识是重利轻义,把个体利益放在首位,人民和国家居于次位,担心意外事故和自然灾难的负面后果会阻碍和影响个人的仕途。又如,书记得知樱镇农民群殴事件后,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结果“见一个就先扇一个耳光。最后在一张病床上见到元黑眼,元黑眼说:书记,换布拉布要我们兄弟死哩。书记踢了他一脚,差点把他踢下床,骂道:你死么!一群狗东西要死就死么还坏我的事!”[3]333显然,这种无视农民伤痛的行为中表现出个人利益重于国家的道德意识。镇长则经常指挥下属带灯下乡收集一些土特产向上级领导送礼走动,以求提升的机遇。
几年前,社会研究者曾对西北农村地区农民进行调查,提出“你对领导干部有什么期望?”等问题,结果显示:“村民希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尊重自己,又能够发展经济,做出政绩;但如果他为了政绩不择手段、霸道欺人的话,多数人宁可不要经济发展,不要他的政绩。这说明在村民的价值观中并不以功利实惠为第一位,而是把正义、公平以及尊严看得更重一些。”[6]122-123可见,农民更希望乡村干部能够给予他们尊严和主持公道,但是,在中国乡村社会中有些基层干部的家国观念相对淡薄,执行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很容易趋向于个体利益,其原因更多是公私利益处理不当或者是混杂所致。
与此相对,《带灯》中农民的家国意识更多掺杂着宗族观念,以血亲伦理为中心而生发出对家族与国家的态度。总体表现为:老一代农民有着厚重的家国观念,有着深厚的乡土情怀,重仁重义,但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不乏对现代文明的排斥和反感的心理因素。如《带灯》中元老海阻止高速路穿过樱镇,带领村民反抗政府开凿隧道等,这些农民为保护家园而拒绝现代化进程的入侵,保有乡土意识重于经济利益的家国观念。虽然,传统的家国观念有其落后守旧之处,但它的正当合理性可能在某种意义上胜于其负面性。相对来说,现代农民的家国观念更多是以经济利益来恒量对家族、对国家的认识。《带灯》中元老海的后代们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无视外在因素,樱镇两大家族元氏与薛氏疯狂地积聚经济财富,为争夺乡村资源的主导权,导致了生死搏斗的“血拼”场面。这在一定意义上,见证了现代农民的家国意识,家族利益(或者说个人利益)大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而身处底层的村级干部,作为有权势的农民,往往利益当头,抛弃了民众利益,局限于维护自我利益。
另外,《带灯》中表现出极少数普通农民卑微的国家观念,他们性格中具有着“阿Q式”的滑稽和精神麻木,行为可笑又愚昧。如被称为上访“专业户”的王后生、张膏药、王随风等思维顽固派,与乡村干部之间展开了上访“游击战”,甚至抓住干部的软处进行威胁和相逼,农民王后生用毒蛇把书记堵在了办公室,与镇政府干事打架;陈小岔睡镇政府门前“耍死狗”;王随风在县政府门外喝农药死守医院;张膏药的耍赖皮等等,尽管乡干部费尽周折地做劝阻与疏通思想工作,仍无法改变他们固执的愚昧造事行为。这一类农民的家国意识更为淡薄,往往敌视乡村干部,坚持以畸形化的行为方式来处理问题。对于仅仅满足物质层面需求的农民来说,其实质问题就是获得生存保障,他们虽然并没有强烈的道德意识,思想深处却对国家和政府充满着维护生存与社会正义的依赖。
三、理想与现实:人性的美好与世态的淡然
贾平凹在小说《带灯》中采用理想与现实相互照应的对比写法,表达对当前乡村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化的情感寄托,以此反衬出现实生活存在的负面因素,引发人们对现实社会问题的警醒和深思。
其一,理想化普世伦理的波及与现实化的遍地伤残。贾平凹《带灯》中表达了一种理想化的知识分子伦理情怀,通过一位公正无私、爱民救世的乡村女干部形象传达一种普世伦理精神。伦理学研究者认为:“普世伦理是一种以人类公共理性和共享的价值秩序为基础,以人类基本道德生活、特别是有关人类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淑世道德问题为基本主题的整合性伦理理念。”[7]29在这里,把它缩小于文学上的伦理意义,为最大普遍化真善美的推广与坚守。主人公带灯在整部小说中,扮演着乡村道德的救世主形象,农校毕业的她带着天真稚嫩的理想来到了樱镇,以“小资情调”饱读诗书,经常在乡间的树下看书,衣着大方时尚,具有城市知识分子气质,热情地坚守自己认可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这无疑为枯燥乏味的乡村工作增添了几分生机和活力,她眷恋乡土大地,喜欢下乡感受着田野万物的美景,与农民同吃同住,这些都表明带灯是众多乡村干部中与众不同的“特例”。贾平凹通过带灯形象传递着乡村社会的正能量,乡村干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坚定地站在农民利益的立场,无私地救助困难群众。带灯敢于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教训年轻人虐待老人不守孝道的行为;不懈地帮助东岔沟村在矿区打工患病的村民做病症鉴定,以获得正当的医疗赔偿;经常用自己的钱来帮助困难户;为了帮助村民寻找经济收入来源,不惜亲自带领村妇下山摘苹果赚钱;带灯还为保护古驿站遗址而全力阻止大工厂落建樱镇等等。带灯就如同一盏明灯给乡村和农民带来希望和光明,行走在乡间的大地上,她以干部身份解决民事难题,又以中医身份救死扶伤(带灯自学中医,免费为村民治病)。可见,贾平凹不仅让带灯充当乡村的道德布施者,而且是改善乡村落后面貌的发动者,带灯正是以精英知识分子的身份引领乡村社会的发展,推进农民精神的进步。当然,不能否认贾平凹更多地采取了理想化的虚构和美好的精神寄托,来建构乡村伦理的美好理想。
贾平凹这种以精英知识分子救助乡村道德的理想化书写终归是很难实现的。理想总是美好,现实却是残酷。《带灯》中的樱镇单凭带灯一个小知识分子的启蒙与救助,根本无法改变乡村现状,樱镇走向经济改革的大局不可逆转,带灯发现的樱阳驿站遗址被炸,樱镇的年轻一代农民再也无法像元老海那样阻止铲车压过他们的田地和房屋,群众维护自我利益的反抗、乡村生态污染等问题必然让步于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灯积极发动并组织全镇灭虱子活动,鼓励兴建澡堂设施,以提升樱镇的精神文明建设,换来的却是村干部的抱怨与不配合,最后变为推脱了事。带灯对樱镇积极引导和救助的背后仍然无法消除打架斗殴,强者欺侮弱者的负面因素,农民与乡村干部之间的对抗与较量仍然不间歇地上演着。乡村仍然无法走出老弱病残者的凄凉。《带灯》中呈现了令人心酸难忘的一幕幕,乡村老妇范库荣在荒凉无助中病逝,奄奄一息之时身旁只有不懂事的小孙子陪伴;干旱让六斤死于农事;失独老人张膏药孤独地葬身于火海;为受冤的儿子翻案未果上访多年的朱招财在绝望中死去;大矿区仍然继续运回樱镇年轻人尸体的悲剧;乡村现实中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带灯一人可能无法解决,面对乡村发展的大趋势,个体的力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带灯面对乡村现实的矛盾与众多尚待解决的难题,陷入自我反思的困境,川流不息的上访问题终将把人的精力消磨殆尽,她不禁感慨:“镇政府的生活,综治办的工作,酝酿了更多的恨与爱,恨集聚如拳头使我焦烂额,爱却像东风随春而归又使我深陷了枝头花开花又落的孤独。”[3]316带灯不得不在这种困境的折磨中屈从于现实——带灯在樱镇最为排斥的是生虱子,但当她生虱不退后却习以为常地接受;带灯患上了夜游症,行走于孤寂的黑夜,这些都表明带灯的知识分子启蒙与拯救意识最终可能会被乡村现实所同化。
其二,理想爱情的纯美与现实婚姻破碎的强烈对比。贾平凹小说中的女性在婚姻和两性关系中总是处在弱势与被动的状态,如《废都》中庄之蝶与众多女性的泛情行为,抛弃了婚姻伦理与道德底线,沉溺于精神空虚中获得欲望的满足,发妻牛月清只是他婚姻的符号象征。《高老庄》中子路为追求现代女性而抛弃发妻,婚姻脆弱地败给了个体欲望;《秦腔》中夏风与白雪的婚姻失败,被归结为城市与乡村两种文化认同的差异,夫妻关系中缺乏真爱与信任,而引生对白雪畸态式的单恋却是那样的执着和无私。贾平凹小说中总是把受社会认可的婚姻关系写得如此淡化,而对变异式的爱情却给予神圣化的书写,可见作家有意弱化现实婚姻,建构理想化的爱情模式。《带灯》中贾平凹也是坚守他一贯的女性婚姻伦理书写形式,建立在现实婚姻破灭的基础上,赋予乡村女性干部带灯追求精神恋爱的权利。带灯虽然已婚,但她的思想意识中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概念,婚姻面临随时破碎的局面。因此带灯把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上,这位青年知识女性陷入了现实痛苦,需要寻找精神的慰藉,于是她把爱情投向樱镇名人,远在省城的元天亮。从一定意义上说,带灯对元天亮的崇拜与爱慕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白日梦”,可遇不可求。带灯初来樱镇并不认识元天亮,对他的认识和了解,是从当地人的相互传言中得知,却因一次意外地梦见了元天亮,通过几次短信交流,迅速由敬仰变为爱慕,最终成了交心的知己和倾诉对象。可以把元天亮视为带灯的单恋情人,实质上她把元天亮视为一种理想,一种成功的典范,一种情感的寄托。这既是带灯自我建构的理想化爱情,又是她临时逃脱现实的精神方式,在与元天亮的信里,她可以畅所欲言地表达心声,幻想真爱,甚至是激励自我不甘于现实困境:“你是有出息的男人,有灵性的男人,是我的爱戴我的梦想。”[3]43“你已经是我的神,我要把这种意念当作自己的信仰和真实的假设,不想着是真实的存在……”[3]85可见带灯把元天亮视为可以进行灵魂自由交流的情感对象,实际上是一种人生理想的寄托。与此相对,带灯的现实婚姻却是可悲与苍凉的,文本中对带灯家庭生活的描写极少,只是交待了樱镇是带灯丈夫的故乡,她为此才来到这里,丈夫却因为画家的发财梦弃她去了省城,每次夫妻见面,总是在争吵中不欢而散,夫妻感情淡薄,两人因价值观念的不同导致婚姻走向有名无实,带灯甚至坦言:“我的好丈夫标准是觉得没有丈夫。”[3]167由此可见,带灯对几近破裂的现实婚姻充满失望,从而也坚定了她把内心深入的真情投向可望而不可即的精神恋人。但是,这只能是一场虚梦,等待她的却是现实的情感痛苦。贾平凹通过虚构的理想化与现实的残酷性对比的书写方式,表现出社会现实人生的复杂与凄然,尽管理想仍然充满着美好。
四、真诚守望:温情的悲伤与真切的希望
贾平凹在《带灯》中与以往乡土书写不同之处在于,他在揭露众多社会现实问题的同时,对乡村未来还给予肯定的希望和光明。新世纪以来,贾平凹在各类创作谈和访谈中多次阐释他的乡土书写困境,从《土门》《高老庄》《怀念狼》到《秦腔》等作品无不表现他对现代文明浸透的乡村发展充满担忧和顾虑,“如果说乡土中国在无可挽回的沉沦,这或许是时代进步,中国现在,最先进的和最落后的交织在一起,最传统的和最现代的交织在一起,多类人交织在一起,城乡交织在一起,多种流派多种思潮都在一起,这样的社会转型期是很重要的,对要干事情的人确实有好处,有施展能量的空间,而我的父辈和乡亲却承载着巨大的悲剧。”[8]总体说来,贾平凹的乡土书写多是充满忧虑悲情的色调,但是《带灯》中却流露出以往少见的积极色调,勾勒出希望的光芒。贾平凹在一次电视访谈中曾谈到,文学总是要给人带来好的希望,《带灯》这部小说的结局是要向光明迈进。[9]这其中不排除有作家对发展新农村建设体制的时代发展背景的响应,也展示出作家明确的乡土书写立场,坚信中国乡村发展的未来是美好的。
《带灯》的整体创作格调呈现为悲观忧伤中蕴含着缕缕乐观的光芒。经历招商开发后的樱镇,遭受着河滩破坏,百年老屋拆迁,四处尘土飞扬,乡村一片狼藉中又出现了皮虱飞舞的场面,尤如若干年前元老海阻止开凿隧道时,皮虱飞来樱镇,这种奇怪现象背后暗示着樱镇的命运将遭遇不可估量的变动,对于即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是无法预测的。带灯在经历和处理一系列的乡村民事,特大恶性伤残事件,以及无法解决的上访问题,让她陷入了痛苦的深渊,见到一棵大树而不禁拥树相哭,钟爱的埙不知去向,患了严重的夜游症,梦境中的元天亮虚化地离去等等,崇尚元天亮高风亮洁的君子品格,而“自己烟熏火燎的俗世生命是那样的龌龊,如被扣在瓮下的竹笋出不来淤泥的莲”。[3]349带灯不禁生发命运感慨:“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3]350这些都暗示着带灯个人对抗社会现实的暂时失败,充满着忧伤的无奈。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小说的结尾处樱镇出现了场面壮观的萤火虫阵景观,这其实是作家有意地给这悲凉的心境点燃几丝亮光。一是借带灯形象预示着萤光虽然弱,但集聚后同样可以“燎原”。“带灯用双手捉一只萤火虫,捉到了似乎萤火虫在掌心里整个手都亮透了,再一展手放去,夜里就有了一盏小小的灯忽高忽下地飞,飞过芦苇,飞过蒲草,往高空去了,光亮越来越小,像一颗遥远的微弱的星。”[3]352这里显然预示着带灯发出的这丝弱光,是能够给乡村社会带来温暖和光明。二是借书记之言道出对乡村工作仍然要充满信心,“这不是突然有了萤火虫阵吗,樱镇可从来没听过有萤火虫阵的,这征兆好啊,预示着咱樱镇还吉祥么,不会因一场灾难而绝望么!”[3]353从中都可以看出,贾平凹对乡村社会发展和伦理道德的变迁有意在表明一种姿态或者说是立场,以温情的文学格调给社会未来赋予更多的正面启迪。
《带灯》中的温情笔调叙事,还表现于作者对朴实温馨乡土家园的真诚守望。贾平凹采用“珍珠细线式”的叙事手法,绘制出一幅幅农民泼烦平淡的生活图景,这是作家有意回归质朴纯真的乡土书写情调。正如陈思和先生所说:“文学谈不上真实,但是它应该是自然的,看上去没有什么人工做作痕迹,好像天地间就是这样发生的,每天、每时都是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带灯》也是这样描写现实生活的。”[2]《带灯》中对众多乡村景色,农家杂事和劳动场面的细致描写,一方面平衡着乡村悲观现状的温和感,另一方面也增加乡土书写的浪漫色彩,乡村美的因素依然存在。带灯对乡村的热爱源于她对乡村景色的眷恋,她的特殊嗜好是骑着摩托车奔驰在乡间的路上,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美景。 “她喜欢在山上跑,喜欢跑累了就在山坡上睡觉。她看见过盈川的烟草在风里满天飞絮,她看见过无数的小路在牵着群峦,乱云随着落日把众壑冶得一片通红。北山的锦布峪村有梅树大如数间屋,苍皮藓隆,繁花如簇。南沟的骆家坝村,曾经天降五色云于草木,云可手掬……”[3]15对于山间茅屋,清泉绿树,樱花拥簇、麦熟季节等自然景象背景烘托,让人深切感受到乡村景色的迷人,更是让现代女性带灯暂时忘记那些焦头烂额的民事纠纷,陶醉于乡间的“世外桃源”。另外,《带灯》中还细致入微地展示了乡村农家杂事和劳动场面,如带灯下乡挖野菜、摘山果、做豆腐等,山村农民捂酱豆、摊煎饼、做揽饭等质朴的民风民情,增添了乡土小说日常生活叙事的抒情浪漫格调。
结语
总之,《带灯》是一部以中国基层乡村干部为主角,反映现代文明视域下乡村和农民现实问题的佳作。贾平凹在其中深刻地透过“变”的视角展示乡村社会的现代困境,呈现农民和乡村干部两类人群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性格”和生存伦理的嬗变。弗洛姆认为:“社会性格产生于人的本性对社会结构的动态的适应。变化中的社会条件导致了社会性格的变化,即因此而产生了新的需求和忧虑。”[10]贾平凹以理想化的书写传达乡村伦理的重建立场,在揭示乡村现实问题的同时,试图建构乡村人性美好的乌托邦。《带灯》整体上以文学的温情色调,流露出对乡村未来寄予的真切希望,这也是贾平凹保有的一种文学立场:“在民族的性情上,文化上,体制上,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环境上,行为习惯上,怎样不再卑怯和暴戾,怎样不再虚妄和阴暗,怎样才真正的公平和富裕,怎样能活得尊严和自在。”[3]360这些都是贾平凹在《带灯》中试图超越和传递的文学理念,更寄予着文学能够为社会和人类带来更多光亮的美好愿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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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M].陈学明,译.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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