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英国水晶宫的保险实践简析保险公估的重要作用

2016-10-26宋卫华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水晶宫保险

宋卫华

摘要:作为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象征,水晶宫在近代英国史上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从1851年水晶宫的落成,至1936年毁于大火,保险公估在其中一直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保险公估在水晶宫的保险实践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这个案例对于我们当代的保险公估有着怎样的启示?本文拟通过对于相关事件的具体叙述,对这些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

关键词:保险 水晶宫 保险公估

1854年6月10日,伦敦海德公园内,维多利亚女王骄傲的宣布了一座宏伟宫殿的重新开放。水晶宫,这座通体透明,象征着工业革命最高智慧结晶的宏伟建筑,第一次展现在了世人的面前。

由于水晶宫的造价过于昂贵,并且内部陈设的展品也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超凡智慧。因此,在水晶宫落成伊始,上下两院的议员们便提出了寻找保险公司为之提供“保价”(Insured)的设想。很快,由保险商社牵头,集伦敦保险、汉堡火险社以及皇家交易所保险等3家公司形成的“共保体”便迅速形成,他们承诺了水晶宫管理方提出的总标的额约5亿英镑(约49.46亿人民币)的要约,并在附加条款中附带了包括雷击、风灾、水灾等在内的近20种自然灾害的理赔责任。

然而,这并不是这份“19世纪最大额保单”的全部内容。当这份保单被提交到上下两院进行表决时,皇交所的高管们彻底傻眼了,该保单在上下两院均以压倒性票数被否决。上院给出的结论是:该保单对于出险后的仲裁、评估机构未进行设置,且没有提及相应的公估机构。既然你们没有提及,那么这个保单如果想要通过,则完全可由上下两院共同议定相应机构加入保单,而后再重新进行表决;标的只承保了建筑主体以及相应设施,对于展览的展品、陈列设备都没有予以考虑。两院共同裁定:希望“共保体”能够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充分的考虑,之后再重新提交保单。

在当时的英国黄家交易所体制内,并不存在独立的保险公估机构。这样的机构往往存在于保险机构内部,每个保险公司都会设有专门用于抢救出险受损标的并对在保标的损失进行评估的部门。针对水晶宫保单,上下两院提出的设立公估、仲裁机构的要求,让各家保险公司都猝不及防,他们一时恨透了那些投反对票的议员们。然而议会的决意不容更改,因此,他们只能寻找出路。

这时,一家在曼彻斯特地区专门为工厂提供火灾公估服务的保险公估机构映入了这个“超级共保体”的眼帘,于是,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事张扬的对对这家只有十几人的保险公估机构进行了3轮约500万英镑的联合注资。并且将之更定为一家具备保险标的平准职能的保险公估公司,顺利的通过了上院保险专业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1854年9月,在伦敦保险和皇交所保险的联合“敦促”之下,这家尚未从被收购的惊喜之中冷静下来的保险公估公司向上院提出了自己的指定公估方案。这个方案根据其提交的先后顺序,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按照预评估、阶段性随访评估和出险评估进行细分。

首先是预评估。在其提交的水晶宫评估专题方案中,预评估一项被理所应当的放大了。这家保险公司认为,保险标的存在价值、质保价值和重置价值这三个“价值体现”,在预评估的过程中,公估人应当对这三个价值体现都做出谨慎的判断;公估人应当对水晶宫内的每个“器具”(原文措辞为appliances)进行质保价值评估,并将之换算为合理的维修费用计入承保风险指标;在预评估的过程中,对于不可逆的文物、古建筑及其他“珍贵的标的物”(Precious subject matter),应当采取无限额承保的估价算法。然而令人费解的在于,这个方案的预评估部分并没有关注上院否决结论中所提及的展会和展品流动性问题。

很快,约半个月后,预评估方案中所没有关注的展品流动性评估问题得到了补充性的讨论,然而这样的讨论似乎更加符合了保险公司寡头们的意图,进而让希冀通过缴纳保费使得利益最大化的两院议员们不无些许失望。在这个部分的方案中,这家公估公司建议保险公司增加一个不定期更新的“建筑安装工程险”(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risk)项目,一旦有更新的展会,则“共保体”可根据展会的需要,向水晶宫提供相应展会的建安工承保合约,并由公估公司对拟承保标的进行估价,甚至代为核算保费。另外,公估公司将组织相关风评专家对水晶宫在保单有效期内的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随访,并做出相应的公估报告供保险公司参考。当然,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水晶宫承担,或在下一期保费中予以附加。

最后,这家公估公司对出险标的的公估方案做了将近500页的叙述。概括起来如下几点:标的出险后,由保险公司指定该公估公司,对标的的损失价值、重置价值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数据;该公估公司的公估报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不迁就保险公司,也不偏袒被保险人;该公估公司的《公估报告》,经英国议会上下两院表决核准之后,具备法律证据的参考效力。

当这份方案的最后一部分提交上院的时候,没有人会意识到,82年后,这将是一剂救命的良药。

1854年10月中旬,议会上院最终表决通过了这份公估方案,并“附带”通过了保险商社关于水晶宫的“共保体”方案。根据这份方案,最终被这个“共保体”收入彀中的保费,共计约9000万英镑。而这家公估公司,也因此而声名鹊起,在今后的十几年内迅速壮大,成为了英国的第一大保险公估公司。

1871年,这家由于被联合注资而“吃撑了”的保险公估公司纠合了一群小公估机构,漂洋过海拓展美国的新兴工业市场。这家机构将自己的总部迁至纽约,正式定名为罗便士保险公估集团。

1936年11月3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水晶宫付之一炬。几个小时内,火焰吞噬了几乎全部为了伟大的大英帝国而竖立的种种,以及无数人对水晶宫的梦想。在毁坏的过程中,伦敦居民可在几里外遥望熊熊燃烧烈火,比较近的地区甚至夜空也被照亮。

11月31日清晨,上院召集伦敦保险公司、皇交所保险公司等“共保体”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对这场大火之后即将产生的保险理赔事项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当时在座的伦敦保险方面的代表,举出英国《保险业法》的相关破产流程,委婉的表达了他们对于这场大火的理赔态度,以及保险人心中深深的恐惧。

当天的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会后大家一致同意,由“共保体”内部先行磋商解决方案,而后再交由丘吉尔内阁进行处理。

“共保体”内部当然拿不出任何的方案,只不过大家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先让指定公估机构进驻进行现场查勘,等《公估报告》作出结论之后再行商议。

罗便士公估集团当时派出了最为庞大的公估团队进驻现场。在查勘伊始,核对出入库单的过程中,现场查勘人员很快便发现了问题。为了更多的换取保费,水晶宫的管理方第一时间修改出入库单,“无中生有”了更多的文物、设备和其他品类的物品。对此,罗便士的现场查勘部门将这个情况及时反映在了向英国保险商社定期提交的《现场查勘阶段性报告》中。类似的问题很快便引起了伦敦有关市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良好的解决。

在之后的现场查勘过程中,罗便士的现场查勘小组建立了阶段性报告制度,并配合英国皇家博物院的考古部门展开了现场保护性估价和发掘抢救工作。至1937年1月,由于现场查看的实地需要,罗便士的现场查勘小组由最初的30人增加到了后来的集考古、地质、消防、建筑等十几个领域专家于一体的一支上百人的庞大队伍。他们形成了各自的工作小组,各有分工。至同年6月左右,罗便士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一份1200页的《水晶宫大火事故现场查勘报告》,这份报告从建筑、考古、地质、消防等多个方面,对造成水晶宫大火的原因进行了立体式的分析。当然,这样一份报告也很快获得了丘吉尔内阁的认可,于是,这个公估案件便很快的进入了理算和重置价值估算的流程。

水晶宫大火的理算表和重置价值估算流程经历了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起初,从公估人到相关专家,他们都认为水晶宫的损失是无价的,因此当时的理算金额普遍超出了实际金额的数倍甚至数十倍。而当理算金额被调降之后,罗便士又招致了媒体在于国家-道义层面的广泛质疑。为了得出一个相对较为公允的结论,公估机构与考古、建筑等各方面的最权威科研部门进行了数十轮的交流对话。最终形成的《公估报告》在理赔金额后面加上了这样一行备注:“水晶宫是无价的,然而砖石、文物和器具是有价的,这个损失金额概括了后者。”

当CAB的《公估报告》提供给保险公司之时,时间已经是1939年的年底。

水晶宫大火的赔偿事宜,在1941年算是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共保体”共计承担损失16亿英镑,至于更多不可恢复的损失,那就只能交由历史以慢慢稀释了。

水晶宫的保险实践,在二十世纪的世界保险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象征,水晶宫的保险和指定公估充分的体现出了保险人及保险公估人在世界级的物质文化保护方面所能够起到的重要作用;其次,水晶宫在出险之后,公估人的作用在一些情形下甚至超过了保险人本身。换句话说,保险人只是在出险之后负责掏钱止损,而公估人则见证了一个文明的遗迹最后消亡的背影。在这一点上,公估的作用不仅在于保险行业,有的时候,公估人更可能成为一个历史时刻、事件的亲历者与见证人。

对于水晶宫大火后公估人所起到的重要性,Milton Friedman做过一个经典的概括:如果没有保险,水晶宫在经济学史上将不可能留下除了其本身之外的任何印记;没有保险公估,则水晶宫的废墟将只能是一笔不可估量的文明的缺憾。

在我国作为保险中介行业的支柱之一,保险公估人承担检验、鉴定、估损和理算的职能,保险公估人的地位不容忽视。保险公估发展有利于保险业公平、诚信意识的构建,无论是在英国还是我国,保险公估的存在,使得保险行业拥有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同时,其也让被保险人在理赔的过程中具备了可信度较高的索赔依据。可以说,保险公估是保险史的见证者,也是考验保险行业诚信度的亲历者。公估人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同时,公估人也需要更高的不仅局限于经济层面的关于行业的、历史的、文明的综合认知。这些是一名合格的保险公估人所应具备的品格,也是保险公估这样一个行业所应具备的行业原则。

随着保险行业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之举、规模之大、营销手段之强,达到空前繁荣,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保险行业的诚信度既是社会整体诚信度的缩影,同时保险业的诚信形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的构建。依据保险行业诚信度普遍缺乏现实,在严格公估的监管前提下,增强公估地位、独立性和作用,规范保险行业的自律和理赔评估,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钱承旦.英国史新探:全球视野与文化转向[M].北大出版社,2011

[2]宋丙涛.英国崛起之谜:财政制度变迁与现代经济发展[M].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

[3]英,E.A.里格利著.侯琳琳译.延续、偶然与变迁:英国工业革命的特质[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4][英] 大卫·休谟著,刘仲敬译.《(剑桥)英国史》,吉林出版集团,2013

[5]库特著,乔吉燕译.英国历史经济学:1870-1926——经济史学科的兴起与新重商主义(经济科学译库)[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猜你喜欢

水晶宫保险
生活在“水晶宫”里的水蛛
水晶宮
电子商务保险法律问题分析及发展建议
体育保险在奥运会的应用研究
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浅谈不婚主义下保险“受益人”的指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