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论量词“顿”的形成路径
2016-10-25向德珍江琳
向德珍 江琳
摘 要:文章针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补充论述量词“顿”的形成路径,着重探讨其中的由“称量饮食的名量词”到“称量责打的名量词”这一环节。指出在隐喻的作用下,汉语由说“吃饮食”发展到能说“吃棒杖”;既然“棒杖”在人们心目中是跟饮食一样可“吃”的,那么“一顿棒杖”也就像“一顿饮食”一样自然能说了。
关键词:名量词 顿 隐喻
关于量词“顿”的形成路径,学界已有多人探讨,最早的有刘世儒(1965)[1](P160-161),后来王绍新(2000)[2](P183-184),王毅力(2011)[3],李建平(2013)[4]和胡丽珍、雷冬平(2015)[5]等都有研究。其中以胡丽珍、雷冬平(2015)的研究为最新最详。此文对名量词和动量词“顿”的出现时代及形成路径进行了详细考察论证,下面是此文所示量词“顿”的形成路径图:
我们总体上赞同此文的分析,但想进一步补充。关于“称量饮食的名量词→称量责打的名量词”这一路径,此文并未进行太多分析,仅指出“‘顿从表称量饮食的名量词到表称量责打的名量词,主要是通过刑罚‘一顿杖来扩展的,即‘一顿食扩张为‘一顿杖。”前面提到的学界其他人的研究论著中也没有讨论名量词“顿”的称量功能由“称量饮食”扩展到“称量责打”的原因,因此本文有必要来补充论述一下这个问题。
为什么能从“一顿食”扩展为“一顿杖”?也就是说:“顿”发展成为称量饮食的名量词后,应称量“食、粥、羹、汤、水、酒肉”等词,为什么又能称量“棒、杖、棍、板”等表示责打工具的词了呢?我们认为名量词“顿”发生称量范围变化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语言中由说“吃饮食”发展到能说“吃棒杖”,如下图所示:
(吃饮食→吃棒杖)
一顿饮食 → 一顿棒杖
我们先来明确名量词“顿”发生称量功能扩展变化(一顿饮食→一顿棒杖)的前提条件(吃饮食→吃棒杖)是怎么形成的。“食、粥、羹、汤、饮、水、酒肉”等饮食与“吃”有关,而在唐五代以来的文献中用来责打的工具“杖、棒”等(较早的唐代文献里“吃”的宾语只见“杖”和“棒”,不见其他表责打工具的名词,五代以后“吃”的宾语逐渐多起来,比如“槌、剑、掌、拳头、言语”等也可作“吃”的宾语了)也能说“吃”,有许多这样的用例(文献资料中对语言中的“吃”这个词有三个字来书写:“吃”“喫”“乞”。本文举例时不论原书作“吃”还是“喫”,一律录作“吃”,“乞”则按原字录引。)如:
(1)但知免更吃杖,与他邪摩一束。(《敦煌变文集新书》卷七,燕子赋)
(2)解事速说情由,不说眼看吃杖。(同上书卷六,庐山远公话)
(3)(侯思止)按中丞魏元忠曰:“急承白司马,不然即吃孟青。”洛阳北有坂名白司马,将军有姓孟名青棒者。(《大唐新语》卷十二,酷忍第二十七)
(4)(侯思止)尝按中丞魏元忠曰:“急认白司马,不然,即吃孟青。”白司马者,洛阳有坂号白司马坂。孟青者,将军姓孟名青棒,即杀琅邪王冲者也。(《旧唐书》卷一八六上,列传第一三六上,酷吏上)
(5)者沙弥好吃二十棒。(《祖堂集》卷十,玄沙和尚)
(6)合吃棒,不合吃棒?(同上书卷十三,报慈和尚)
(7)登时神会唤作“本源佛性”,尚被与杖,今时说道,达摩祖师将经来,此是谩糊达摩,带累祖宗,合吃其铁棒。(同上书卷十八,仰山和尚)
(8)不得无礼,称他诸秀才为一队措大,后度如此,即吃杖。(《洛阳缙绅旧闻记》卷四,安中令大度)
(9)什么处是祖师龙头蛇尾便好吃棒?只如雪峰自道我好吃拄杖。且道,佛法意旨作么生?(《景德传灯录》卷十六,雪峰义存)
(10)师提拄杖曰:“汝不会,合吃多少拄杖?”(同上书卷二一,报恩晓悟)
(11)若是百丈先师,子须吃痛杖始得。(《古尊宿语录》卷二十九,舒州龙门清远佛眼和尚语录)
(3)(4)两例“承/认白司马”即承板(“坂”之谐音)子挨打之义,“吃孟青”即吃棒,亦挨打之义。以上这些例句都是“吃棒杖”的例子。“棒杖”也能像饮食一样说成“吃”,是因为“吃饮食”这种行为是人接受从外部而来的食物,而“吃棒杖”也是一种接受外来的事物,只不过一者是接受到的好的事物,是主动接受,一者是接受到不好的事物,是被动接受,是“承受、遭受”之义。两种动作行为都具有“接受”义,两者具有高度的象似性,藉由隐喻的作用,就发生了“吃饮食→吃棒杖”。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段,也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和认知方式,是人们在思想中对于不同事物特征建立联系的方式或机制。隐喻在我们的语言、思想和行为中无处不在,人类的概念系统是建立在隐喻之上的。隐喻利用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即本体与喻体的相似性或相关性,将本体的某些特征转移到喻体上,用对本体的思考方式来思考喻体,从而达到一定的修辞或概念化的效果。关于隐喻的理论,学界多有阐述,此不赘述。从修辞的效果上来讲,故意把挨打的不幸遭遇,说成如同日常吃饭一般轻松,这是一种带有反语修辞色彩的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或为讥讽,或为自嘲,具有俚俗化的生动形象和幽默气息。江蓝生(2000)[6](P44)曾这样表述过:“‘喫是从外部接受食物,用这个词比喻遭受外来棍棒的殴击,具有修辞学上形象、幽默的效果。”除了能说“吃棒杖”,五代以后的文献中还能见到说“吃拳(头)”“吃掌”“吃言语”“吃槌”“吃剑”等,只是这些说法仍没有“吃棒杖”常见。这些也都是“吃”的隐喻用法。例如:
(12)有人问:“大业底人,为什摩阎罗天子觅不得?”师云:“是伊解藏身。”进曰:“忽然投著时作摩生?”“吃拳吃趯。”(《祖堂集》卷八,云居和尚)
(13)公赠之偈曰:“不涂红粉自风流,往往禅徒到此休。透过古今圈缋后,却来这里吃拳头。”(《五灯会元》卷二十,侍郎李浩居士)
(14)师便打一掌曰:“此掌合是堂头老汉吃。”(同上书卷四,赵州从谂禅师)
(15)某知他吃了人多少言语。(《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六十三炎兴下帙六十三)
现代汉语中也有“吃板子”“吃耳光”“吃官司”等说法。“吃”是人类最基本的动作行为,“民以食为天”,饮食文化是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在语言上,汉民族偏爱从“吃”的角度来表达人们的各种生存体验。现代汉语中有非常丰富的以“吃”为语素构成的词语,它们都是“吃”的隐喻性表达,已经远远超出了作为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方式的“吃”的含义。如: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好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狗改不了吃屎,敬酒不吃吃罚酒,吃不了兜着走,哑巴/子吃黄连,大鱼吃小鱼,吃软不吃硬,吃力不讨好,不吃这一套,吃里扒/爬外,看菜吃饭,省吃俭用,吃人嘴软,吃定心丸,坐吃山空,靠天吃饭,吃青春饭,吃现成饭,寅吃卯粮,吃后悔药,吃闭门羹,吃哑巴亏,好吃懒做,吃眼前亏,吃豹子胆,吃定心丸,吃饱撑着,吃奶劲儿,吃喝玩乐,吃吃喝喝,自讨苦吃,吃百家饭,缺/短吃少穿,缺吃短穿,大吃大喝,吃大锅饭,吃鸭蛋,吃错药,吃回扣,吃利息,吃独食,混饭吃,吃皇粮,吃大户,吃老本,吃干饭,吃白饭,吃闲饭,吃父母,吃劳保,吃救济,吃板子,吃官司,吃耳光,吃黄牌,吃馆子,吃小灶,吃甜头,吃苦头,吃得/不消,吃得/不住,吃(得/不)透,吃(得/不)开,吃(得/不)准,坐吃,小吃,吃软,吃苦,吃香,吃素,吃腥,吃紧,吃力……
上述词语有些是唐五代以来的近代汉语里就已经有的,如“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狗改不了吃屎”“吃软不吃硬”“吃不了兜着走”“哑子吃黄连”“省吃俭用”“坐吃山空”“好吃懒做”“吃官司”“吃闲饭”“吃白饭”“吃干饭”“吃独食”“吃苦”等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汉语中有“吃火腿”(被腿踢)、“吃黑枣”(被枪杀)、“吃熏面”(被训斥。“熏”谐“训”)等说法,这些责罚训斥义又模仿回归到初始的“吃饮食”的方式来表达了。总之,中国人运用有关“吃”的隐喻用语来认知世界的例子不胜枚举,并且这些隐喻用语是存在于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的。
我们再回到所要探讨的问题上来,当人们日常口语中出现了一般责罚意义的“吃棒杖”后,朝廷法律中刑法意义上的“吃棒杖”说法随之产生。下面是唐宋以来的相关例句:
(16)若一一以官高下为优劣,则卿合书上上考,少卿合上中考,丞合中上考,主簿合中考,协律合下考,某等合吃杖矣!(《因话录》卷三,商部下)
(17)(朝宗)于后巡检坊曲,遂至京城南罗城,有一坊中,一宅门向南开,宛然记得追来及乞杖处。(《朝野佥载》卷六)
(18)初随使者入一宫城,使者曰:“公且住,我当先白王。”使者乃入于屏障后,闻王遥语曰:“你与他作计,漏泄吾事,遂受杖三十。”使者却出,袒以示公曰:“吃杖了也。”(《太平广记》卷一○三,窦德玄)
(19)看汝主人面,不欲送汝县中吃棒。(《鸡肋编》卷上)
(20)董平领取弓手回县,离不得遭断吃棒。(《大宋宣和遗事》元集)
(21)东坡既谪黄州,复以先知徐州日不觉察妖贼事取勘,已而有旨放罪,乃上表谢,神宗读至“无官可削,抚已知危”,笑曰:“畏吃棒邪。”(《却扫编》卷下)
(22)(兵士)不伏决杖,叫唤乞剑。把捉不得,遂奏取进止。传宣云:“须决却杖二十后,别取处分。”寻决讫,再取旨,真宗云:“只是怕吃棒后如此。即已决了,便送配所,更不须问。”(《折狱龟鉴》卷五)
这种刑罚意义上的“吃棒杖”例句有很多。不论是普通百姓日常用语中表示一般受责罚义的“吃棒杖”,还是法律上受刑罚义的“吃棒杖”,文献资料中都能见到很多句例,可见在当时“吃棒杖”已经使用得很频繁很普遍了。
既然“吃棒杖”和“吃饮食”一样可以说,“棒杖”在人们心目中是跟饮食一样可“吃”的,那么“一顿棒杖”也就像“一顿饮食”一样自然能说了。这就是本文前面指出的名量词“顿”的称量功能“一顿饮食→一顿棒杖”的发展的前提条件:吃饮食→吃棒杖。下面我们来看含“一顿棒杖”的例句:
(23)中宗之时,有见鬼师彭君卿被御史所辱。他日,对百官总集,诈宣孝和敕曰:“御史不检校,去却巾带。”即去之。曰:“有敕与一顿杖。”大使曰:“御史不奉正敕,不合决杖。”君卿曰:“若不合,有敕且放却。”御史裹头,仍舞蹈拜谢而去。观者骇之。(《朝野佥载》卷三)
(24)门家告御史,先觉进状,奏请合宫尉刘缅专当屠,不觉察,决一顿杖,肉付南衙官人食。(同上书卷六)
(25)至到与一顿、与重杖一顿、与一顿痛杖、决杖若干,宜处流、依法配流、依法配流若干里,宜处徒、依法配徒、与徒罪,依法处徒若干年,与杖罪、与除名罪、与免官罪、与免所居官罪,皆刑部奉而行之。(《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
(26)我二十年在黄蘗先师处三度问佛法的的大意,三度蒙他赐杖,如蒿枝拂著相似。如今更思得一顿棒吃,谁人为我行得?(《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大正藏》第47册)
(27)此僧合唤转与一顿棒。(《祖堂集》卷七,雪峰和尚)
(28)者个子好吃一顿棒。(《祖堂集》卷十,镜清和尚)
(29)雪峰曰:“好吃一顿棒,且放过。”(《景德传灯录》卷十八,龙册道宦)
(30)大众,夫为法者不避丧身失命,我二十年在黄檗先师处,三度问佛法的的大意,三度蒙他赐杖,如蒿枝拂着相似。如今更思得一顿棒吃,谁人为我行得?(《古尊宿语录》卷四,镇州临济义玄慧照禅师语录)
(31)这一顿痛棒架阁来久矣。(《嘉泰普灯录》卷二十六,灵隐佛海远禅师二则,《卍新续藏》第79册)
我们发现,宋代以后的文献中名量词“顿”还可称量香气、病、拳头等。例:
(32)一顿馨香,清风明月。(《普庵印肃禅师语录》,《卍新续藏》第69册)
(33)你去游浙,著一顿热病打时,你方思量我在。(《普觉宗杲禅师语录》,《卍新续藏》第69册)
(34)当时若著得者语,灵利汉一蹋蹋着,大小大道吾和尚,也又免得一顿拳头。(《古尊宿语录》卷二十,次住海会语录)
像“一顿馨香”“一顿病”之类在现代汉语中不使用,可见名量词“顿”在汉语史中的称量范围比在现代汉语中的称量范围要广得多。
综上,针对前人研究论著中的遗漏,本文主要补充论述了名量词“顿”的称量功能中由“称量饮食”到“称量责打”这一扩展的形成原因:在隐喻的作用下,汉语由说“吃饮食”发展到能说“吃棒杖”;既然“棒杖”在人们心目中是跟饮食一样可“吃”的,那么“一顿棒杖”也就像“一顿饮食”一样自然能说了,从而名量词“顿”完成了“称量饮食→称量棒杖”的功能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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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丽珍,雷冬平.再论动量词“顿”的产生时代及其来源——兼
论动量词“餐”的形成[J].汉语史研究集刊,2015,(1).
[6]江蓝生.被动关系词“吃”的来源初探[A].近代汉语探源[C].北
京:商务印书馆,2000.
(向德珍 上海大学文学院 200444;江琳 上海协和双语学校(虹桥校区)国际部 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