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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对汉语虚词研究的继承与发展——以虚字卷之八(连字)为例

2016-10-25花友娟史光辉

武陵学术 2016年1期
关键词:马氏前人虚词

花友娟 史光辉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1)



《马氏文通》对汉语虚词研究的继承与发展
——以虚字卷之八(连字)为例

花友娟史光辉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马建忠对连字的研究,既继承了前人虚词研究的合理之处,同时也从汉语自身特点出发,揭示了连词使用的某些特点和规律。马氏对待前人之说,不完整处则补充之,不合理处则大胆质疑,提出己见。其批评虽有不妥之处,但其连词研究成果,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马氏文通》连字虚词

《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问世之前,零星的汉语语法研究早已存在。而《文通》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学专著,不乏对传统语言学的借鉴。前人之说合理处即完全继承;表述不完整的则略加补充,使之完善;而对于某些不妥之论,则大胆批判,提出己见;实无定论便存疑待考,不妄加评论。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创新精神,使马氏形成了自己的语法体系,对后世学者影响很大。限于篇幅,本文仅以《文通·虚字卷之八》为例,通过对《文通》与前人在虚词研究方面的比较,理清其内在继承关系和马氏的创新之处,为“《文通》学”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的《文通》。

一、 对前人虚词研究的继承

虚词(古人称“虚字”、词)是汉语重要的语法手段,对它的研究古已有之,《尔雅》就收录了不少虚词*王建军:《〈马氏文通〉之前的清代虚词研究》,《古汉语研究》,2001年第1期。;汉代以后,虚词之用被关注,提出诸如“语助”、“叹辞”、“语词”等名称,表明虚词已成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南北朝时开始对虚词进行分类,刘勰《文心雕龙·章句》首次按句法位置把虚词分为“发端之首唱”、“劄句之旧体”、“送末之常科”三类;到了唐代,柳宗元根据虚词所表达的语气,提出了“决辞”、“疑辞”说;时至元代,随着卢以纬《助语辞》的正式问世,汉语虚词得到系统的研究,有清一代就出现了几部虚词研究著作,如袁仁林《虚字说》*袁仁林:《虚字说》,中华书局,1985年,第3—36页。,刘淇《助字辨略》*刘淇:《助字辨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38—197页。(以下简称《辨略》),王引之《经传释词》*王引之:《经传释词》,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25—310页。(以下简称《释词》)等。所有这些,无疑为马氏的虚词研究提供了条件。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文通·虚字卷之八》与前人虚词研究之间的继承关系。

1. 连字用以劈头提起者,本无定字,而塾师往往以“夫”“今”“且”“盖”四字为提起发端之辞,今姑仍之。(第277页)

马氏这一论断即是对前人虚词研究的继承。刘勰《文心雕龙》*吴林伯:《文心雕龙·义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15—416页。对此早有论述:“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元卢以纬《助语辞》中有对“盖”字的训释:“发语之端用一‘盖’字,即是大凡之意。”清袁仁林《虚字说》亦云:“‘夫’字之气……用以劈头发语者,意注所言,乃提出口吻。”马氏显然是继承前人诸说以成之。

2. “而”字之为连字,不惟用以连接,而用为推转者亦习见焉。然此皆上下文义为之。不知“而”字不变之例,惟用以为动静诸字之过递耳。(第282页)

此处吸收的是袁仁林的观点。《虚字说》云:“‘而’字何以善变?总缘上下截变态不一,致使过递处各异,其实只‘过递’二字尽之。”(第10页)

3. 夫然,“而”字之位,不变者也。而上下截之辞意,则又善变者也。惟其善变,遂使不变者亦若有变焉。其变有四:

一、 凡上下截两事并举,则以“而”字递承,若有“又”字之意。故“而又”两字相连者,常也。(第291页)

二、 凡上下截两相背戾,则以“而”字捩转,似有“乃”字“然”字之意。故“而乃”“然而”常各相连者,此也。(第292页)

三、 凡上下截一意相因,则以“而”字直承,若有“因”字“则”字之意,此则“而”字之本意也。(第295页)

四、 凡上下截有言时者,则以“而”字连之,以记其时之同异。(第296页)

此处亦源于袁氏之说。《虚字说》:“‘而’字之声,腻滑圆溜,有承上启下之能,有蒙上辊下之情,惟其善辊,故不拘一处,无乎不可。……用法大约有四:凡上下截同类相引,则递辊向前,有‘又’字意,故‘而又’二字相连。凡上下截两般相反,则曲辊捩转,有‘然’字意,即有拗转之‘乃’字意,故‘然而’二字与‘而乃’二字常各相连。凡上下截一理并举,则平辊齐来,有直指之‘乃’字意。凡上下截一意相同,则顺辊直下,有‘因’字意,故‘因而’二字相连。”(第3—4页)不难看出,马氏所云“而”字“其变有四”,相当于“而又”“而乃”“然而”“因则”等,与袁氏之说如出一辙。

4. 《书·洪范》:“女则有大疑。”《赵策》:“彼则肆然而称帝。”……经生家解四“则”字,谓“若”也,假设之辞,文义较顺。(第304页)

此经生家是指王引之。《释词》云:“家大人曰:‘则’犹‘若’也。”(第186页)其后所引例句也与《文通》同,很显然,这里马氏沿用了王氏的说法,并以之为定论。

5. 《易·系辞》云:“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下“是故”,是缘上之辞,上“是故”,则发语之辞。《礼·曲礼》云:“故君子式黄发。”郑注以为“发句言‘故’,明此众篇杂辞也”。盖此句文义与上不属,故以为发语辞。(第309页)

此段论述不仅是对郑玄“故”发语之说的借鉴,更是对刘淇之说的完全继承。如《辨略》所述:“《礼·曲礼》云:‘故君子式黄发。’《郑注》云:‘发句言故,明此众篇杂辞也。’愚按:此句文义与上不属,故知是发语之辞,与承上启下者别也。又《易·系辞》:‘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下是故,是缘上事之辞,上是故,则发语之辞,郑氏所谓众篇杂辞者也。”(第197页)显而易见,《文通》之说与《辨略》所论完全一致,仅行文之语序略有差异。

6. “然”字义本状字。状字之“然”,用以落句,口然之而意亦然也。连字之“然”,用以起句,口虽然而势已转也。将飞者翼伏,将跃者足缩,将转者先诺,同一理也。故“然”字非转也,未转而姑然之,则掉转之势已成。此“然”字之所以为转语辞也。(第311页)

关于“然”字之用,《虚字说》早有论述:“此‘然’字即然诺之‘然’,用有落句起声之异。用以落句,则口然而意亦然之,更无走作。用以起声,则口然而意则掉转,殊多借势,此‘然’字之所以为转语辞也。世有借势之事理,有借势之语言,即有借势之文法,将飞者翼状,将奋者足,将噬者不缩,将文者且补,此借势之事理也。”(第5—6页)细细品味,马氏的上述论断无疑是对袁氏之说的借鉴、继承。

此外,马氏关于“然”字的转语之辞说,也是对王氏之说的继承。《释词》云:“然,词之转也。亦常语也。然而者,亦词之转也。”(第160页)

7. “然”字承上一顿,下文由是而另推事理者,则加“则”字。(第312页)

“然”字一顿以承上文,由是而继以他事者,则加“后”字。《孟·告下》:“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然后”者,明继事之词也。经籍最习用之。(第313页)

此乃承刘淇之说。《辨略》:“《诗·关雎·序》:‘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正义曰:‘然者,然上语;则者,则下事。因前起后之势也。’愚案:如《孟子》‘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左传·哀公十七年》‘武伯问于高柴……然则彘也’。凡言‘然则’,皆承上语,以发下意。‘然’者,如是也,既如是,则当云何故,云‘然则’也。”(第38—39页)刘氏所谓“皆承上语,以发下义”,与马氏“‘然’字承上一顿,下文由是而另推事理者”表达之意实同,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表达方式而已。又《辨略》:“《孟子》:‘然后敢入。’又云:‘予然后浩然有归志。’‘然后’,乃也,继事之辞也。”(第38页)与上文马氏之意亦相近,皆表达“然后”是“继事之辞”,并无本质区别。

8. 有谓唐时往往以“然”字代“然后”者。韩文《论淮西事宜状》云:“事至不惑,然可图功。”又《论变盐法事宜状》云:“事须差配,然付脚钱。”两“然”字若曰“然后”,句调不谐矣,而句意则然也。(第313页)

此处之“有谓”亦指刘淇。《辨略》(第38页)举《后汉书·朱穆传》一例后云: “此‘然’字犹云‘然后’,省文也。”后又列举韩愈文两例:“事至不惑,然可图功。”“事须差配,然付脚钱。”并解释道:“诸‘然’字,并是‘然后’,疑当是方言如此,故文移皆省去‘后’字。”而后一句“句调不谐矣,而句意则然也”则表明在马氏看来,“然”代“然后”,意义虽通,然于句调则不谐。这种用法的“然”字,《释词》则解释得比较妥当:“然后,而后也;乃也。常语也。……然,犹‘乃’也。”(第162页)总的说来,马氏关于“然”字代“然后”的论述是综合了刘、王二者之说。

9. “然”字承上一顿,既已如此。由是而或聊且为之者,或尚且不可者,则加“且”字。《孟·公下》:“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第313页)

马氏的上述观点,也是对王引之的继承,所举的《孟·公下》《秋水》《谷梁传·昭公十三年》《韩非子·难言篇》等用例,同《释词》在解释“然且,而且也”(第162页)一条时所举例证相同。马氏此处虽未明说“然且”之义即“而且”,但是所举例句意义当如此。

10. “乃”字位于句读间者,则所解不一,而概为状字。故经生家聚讼纷纭,……其解若“而”字者,则惟宗《宣八年·公羊传》之说云:“‘乃’,难乎‘而’也。”(第314页)

《公羊传·宣公八年》记录了“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顷熊”一事。文中用的是“日中而克葬”,不同于常语“日中乃克葬”。于是下文解释了为何用“而”不用“乃”。所谓“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徐彦疏曰:“而乃异文,是以连而问之。”何休注曰:“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春秋公羊传注疏》第394、395页)意思是言“乃”表示葬礼遇到的难度大于言“而”。《释词》(第127页)对此也有论述,也引用了《公羊传》的这句分析。

11. 其拓开跌入之辞,则有“虽”“纵”两字。……诸“纵”字皆以领读,意在推开上文而跌落本意也。而经籍中“纵”字不多见,“虽”字则所在而有。……设辞之后,复有以“虽”字宕跌者,亦习见也。……诸所引节,始则以设辞一推,继以“虽”字一跌,而后折收本意。(第316—320页)

以上有关“虽”字的解说,并非马氏独创,而是对袁氏的继承。《虚字说》云:“‘虽’字及宕开跌入之辞,极善销纳。惟其销纳,故可另折。用在前文后者,销纳前说,另折后语,由宕开而跌入,此‘虽’字和平舒缓,如‘虽然’、‘虽如是’之类。用在劈头起句者,销纳言下过甚一边,另折见意,由宕出而跌入,此虽字急疾有力,如‘虽圣人’、‘虽车马’、‘虽小道’,《礼·少仪》:‘虽请退’之类。”(第36页)很显然,马氏此说是对袁氏之说的总结与继承,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二、 对前人虚词研究的发展

马氏在借鉴前人的同时亦有所创新。他从汉语实际出发,在前人虚词研究的基础上,着重从语法学的角度对虚词做系统的研究,或补充前人成说,或间出己意,或阙而不论,以供后人参考。现举例分析如下。

然则古人以“夫”字为发语之词者,亦非定论。总之,“夫”字以冠句首者,皆以顶承上文,重立新义,故以“夫”字特为指明。是则“夫”字仍为指示代字,而非徒为发语之虚字也。(第277页)

2. 《释词》引《公·隐元》:“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又《隐三》:“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燕策》:“燕南附楚则楚重,……且苟所附之国重,此必使王重矣。”谓三“且”字皆借也,若也,假设之辞。不知所引三节,“如”“使”“苟”三字,各有假设之辞,不必以“且”字为解。三“且”字,皆承上文而另申一义之连字也。古人用字,各有各义,不可牵混。(第279页)

在这里,马氏对王引之做了批评。白兆麟曾评价说:“单从文法学来看不无道理,但未曾考虑古人行文的习惯,并不如马氏所说,‘古人用字,各有各义’。顾炎武、王念孙、俞樾等好几位学者,不仅强调古代文献常有‘复语单义’的现象,而且列举了大量的例证。《释词》不仅引《广雅》‘且,借也’、《公羊传》何注‘且如,假设之辞’的传统解释,而且还引《庄子·齐物论》‘今且有言于此’的例句为证。《庄子》里的‘且’字置于‘今’字之后、‘有言于此’之前,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成是‘承上文而另申一义之连字’。这里的‘且’只有解释为‘假设之辞’才比较稳妥。”*白兆麟:《〈马氏文通〉对清代经学家语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安徽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白先生的评价是确切的。如此,再回头看马氏所举《燕策》一例,前文已说燕“南附”“西附”“中附”会如何如何,语意已尽,那么紧接“且苟”一句之“且”字,自然不是“承上文而另申一义之连字”。“且苟”当为古人“复语”,是“假设之辞”。王氏的解说是符合古代文献实际的。

4. 承接连字,惟“而”“则”两字,经籍中最习见。经生家以“而”“则”两字之别,惟在文气之缓急。上下文气缓者,连以“而”字,急则连以“则”字。盖第味乎“而”“则”之音韵,故为此浮泛之说耳。(第282页)

综上所述,采取分阶段护理模式临床干预老年痴呆患者,可明显改善其生活质量,提高其自理能力,是一种理想的护理方案。

此段论述隐含了对《谷梁传·宣公八年》“‘日中而克葬’,而,缓辞也”(第227页)和《辨略》卷五“则,语辞也,承上趣下,辞之急者也”(第162页)的批判,认为“‘而’‘则’两字,其辞气虽有缓急之分”(第295页),但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结构作用上,即所谓“‘而’字不变之例,惟用以为动静诸字之过递耳,是犹‘与’‘及’等字之用以联名代诸字也”(第282页)。“而”既能像“则”那样连接“读”,又能像“与”“及”那样连接“字”。

5. 有谓《左·襄二十九》:“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先君”与“陈氏”,皆自为上截所接,“而”字当作“若”字解,……是“而”“若”两字互用之明证。夫“而”字解如“若”字之义亦通,然将两上截重读,接以“而”字,其虚神仍在。如云“且先君虽死而或有知也”,又如云“陈氏之为陈氏,至后日而仍未亡也”。是将余味曲包之字补出,则“而”字仍不失为动静诸字之过递也。而况若而句者,经史往往有。如执以“而”“若”两字互用为解,遇有“而”字而无“若”字处者,又将何以自解也。(第289页)

此处“有谓”后的内容是王引之所说。《释词》:“‘而’,犹‘若’也。‘若’与‘如’古同声,故‘而’训为‘如’,又训为‘若’。……故《书·康诰》‘若有疾’,《荀子·富国》篇‘若’作‘而’。《襄三十·左传》‘子产而死’,《吕氏春秋·氏城》篇‘而’作‘若’。”(第310页)马氏觉得此两句“而”字当“若”字解似能说通,但却不够精准,未能将无“若”字与“而”相对的情况说明白,从而提出自己的观点:“而”字乃动静诸字之过递也。

6. 又《孟子·万章下》云:“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一节,经生家以“而”字作“如”字解。……不知“而”字之解“若”“如”等字者,非其本字,乃上下截之辞气使然耳。(第295页)

这是对《释词》“而,犹如也”(第143页)的批判。马氏认为没有假设连词,句子也能表假设之意,“而”本身并不表示假没,不必解释为“若”“如”。

7. 总观所引,上下截之变,尽于是矣。“而”字之用,盖未有外乎是者,经史中遇“而”字有作别解者,则解经家一家言也,要未可据为定论,故不具论。(第297页)

《文通》关于“而”字之用,上文我们已经讨论过。马氏认为“而”“其变有四”,“‘而’字之用,未有外乎是者”。所以,对于王氏等人将“而”字另作别解*参看王引之:《经传释词》,第142—148页。,马氏觉得不必作过多评论。

8. 《孟子·梁惠王上》云:“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三句,“则”字亦推论之词。“然”字重指上文一顿,“则”字承之。经生家习见经史中“然则”二字连用,即以两字囫囵断为推理之词,盖不思之甚也。(第304页)

此所谓经生家是指刘淇和王引之。但白兆麟认为,“《文通》此处对所谓‘经生家’的批评,并不完全符合事实”*白兆麟:《〈马氏文通〉对清代经学家语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安徽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辨略》(第38—39页)举《诗·关雎·序》一例(见上文)并引孔颖达《正义》云: “‘然’者,‘然’上语;‘则’者,‘则’下事,因前起后之势也。”且加按语曰:“如《孟子》‘然则小故不可以敌大’;《左传·哀公十七年》‘武伯问于高柴曰……然则彘也’。凡言‘然则’,皆成上语,以发下义。‘然’者,如是也,既如是,则当云何?故云‘然则’也。”

《释词》(第160页)引《礼记·大传注》:“然,如是也。”按曰:“凡经称‘然则’、‘虽然’、‘不然’、‘夫然’者,皆是也。……‘然而’者,词之承上而转者也。犹言‘如是而’也。”由此可见,在孔颖达、刘淇、王引之等经生家看来,“然则”“然而”本来就是两个词,“然”是指事词,“则”“而”是承接词。只是后来由于“然则”“然而”经常合在一起使用,久而久之便凝固成了连词,或表承接,或表转折。

9. 且古文以“则”“即”两字音同互用,而“即”字有解作“若”字,故“则”字从同。至经籍中其他“则”字,要莫逃乎以上三说。而经生家有以解作“其”字“而”字“乃”字者,臆说也。(第304页)

此为马氏对《释词》(第185—186页)所言“‘则’犹‘其’也”,“‘则’犹‘而’也”,“‘则’犹‘乃’也”等说法的否定。此句与前文所举例句,于《文通》中为同一段,旨在说明“女则有大疑”“彼则肆然而为帝”等句中“则”字之义。马氏只同意王氏将“则”字解作“若”字,不同意将其解作“其、而、乃”等字。

此例已在上文有所论述,是马氏对王、刘二氏关于“然”“然后”训释的采纳,但从“句调不谐矣,而句意则然也”一句来看,他对刘氏一说的态度似乎有所保留,因为“然后”是用来表示时间先后的承接,而上引韩文两例却并非完全如此。我们认为马氏的看法是正确的。

11. 然《史记·王翦列传》云:“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也?”……《史记·萧相国世家》云:“今萧何未尝有汗马功劳,徒持文墨议论不战,顾反居臣等上。”诸“顾”字,经生家皆以与“反”同义,且以“顾”“反”两字连文证之。不知“顾反”两字虽同义,而“反”为状字,诸“顾”字 为 连 字,应 以“乃”字 解之。(第316页)

这是批评王氏的。王氏释“顾”为“但”,又训为“反”。例如《秦策》:“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争焉,顾争于我戎狄。”高《注》曰:“顾,反也。”《燕策》:“子之南面行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顾”与“反”同义,故又以“顾反”连文。列举上引《齐策》《史记·萧相国世家》两例证之(第125页)。由此看来,王氏是以大量文献训诂为依据的。再如《汉书·贾谊传》:“足反居上,首顾居下。”“顾”与“反”对文,二者皆虚化为副词,连用表“复语单义”。马氏此处以“乃”字解作“顾”字虽可通,但表达的反问、竟然义实同“反”义,故生将“反”与“顾”区别开来,有失妥当。

12. 惟史籍中有时“唯”字与“即”字同解,而经生家以“唯”“虽”两字同韵,往往以“虽”字解“唯”字,拘矣。《史·汲黯列传》:“弘汤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说也。”……犹云“即天子亦不说”也,……《谷梁·桓公十四年》云:“御廩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 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可也,志不敬也。”此“唯”字,经生家用以解作“虽”字之左证,然不如解以“即”字之为明晰也。(第317—318页)

此经生家亦是指王引之。《释词》(第167—170页)释“虽”“唯”“惟”三字,首先引《玉篇》:“虽,词两设也。”案作:“常语也。字或作‘唯’。”接着引《谷梁传》对《春秋·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廩灾,乙亥,尝”一事所做解说:“御廩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可也,志不敬也”,因引家大人语曰:“‘唯’,即‘虽’字也。……徐邈读‘可也’绝句,‘志不敬也’自为句,正与《传》意相合。范《注》乃用郑嗣之说,读‘可也志’为句,而释之曰:‘唯以未易灾之余而尝,然后可志也。’如其说则上下文皆不通。总由不知‘唯’为‘虽’之借字,故字义失而句读亦舛矣。”该条末尾又引《说文》,以为“虽”字以“唯”为声,故“虽”可通作“唯”,“唯”亦可通作“虽”。

由此看来,“唯”“虽”通用互见是古籍中常有的现象。如白兆麟所说:“王氏训‘唯’为‘虽’,是用音近义通的原理;马氏释‘唯’为‘即’,是用直陈词义的方式。单从训释的角度来说,二者皆可,前者不仅不‘拘’,而且还道出其理据性。”*白兆麟:《〈马氏文通〉对清代经学家语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安徽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三、 结 论

《文通》对连字的研究,一方面继承了前人的虚词研究成果,如关于“夫”“今”“且”“盖”为提起发端之辞之说;关于“而”字惟用以为动静诸字之过递,其变有四,相当于“而又”“而乃”“然而”“因则”等的训释;关于“然”,转语之辞,用有落句起声之异,可代“然后”,明继事之辞,“然”与“则”“且”的连用等论说;以及对“‘乃’难乎‘而’也”的训释等,无不是继承前人之说。另一方面,《文通》对前人之说并非全盘继承,而是从汉语实际出发,从语法学的角度对虚词作系统的研究,突破前人,有所创新。不完整处则补充之,不合理处则大胆怀疑、批判,提出己见,如认为“夫”字仍为指示代字,非徒为发语之虚字;认为“而”“则”辞气上虽有缓急之分,但它们的主要区别还是体现在结构作用上,“而”字既能像“则”字那样连接“读”,又能像“与”“及”那样连接“字”等。

尽管马氏的某些批判有失妥当,如对王引之关于“顾”与“反”,“唯”与“虽”的训释的批判等,但从整体上看,马氏对连字的概括大致是合理的,分析也是细致的,这奠定了连词研究的基础,也奠定了今天虚词研究的基础。正如龚千炎所评价的那样:“《马氏文通》的最大贡献在于把传统的成说加以根本的改造,变附庸为独立,变零散为系统,变谈论为科学。《马氏文通》不是舶来品,它融汇了我国传统语文学几乎所有的成就,例如句读之学、虚词、语序、省略、倒装等,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说是传统语文学的集大成者。我们认为《马氏文通》的真正生命力正在于此。”*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第32页。

花友娟,女,安徽蚌埠人,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词汇和训诂研究;史光辉,贵州道真人,文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语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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