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名称乱象系列调查之二:一些社团使用名称时为何喜欢“藏头变尾”
2016-10-25
放着“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未来研究分会”这个合乎规范的社团名称不用,执意变身“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这一典型案例揭示了当前社团活动中在名称使用方面的一个偏好,就是喜欢用大牌子、大旗号。
全国性社团名称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俗称“中字头”社团。这些社团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主管单位一般是国务院职能部门或全国性免登记群众团体。因此,全国性社团带有浓重的官方色彩,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全国性社团的字号也就成了很多人眼中的“金字招牌”。使用大牌子、大旗号,就便于摆大阵势,容易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是一些社团或疑似社团机构更愿意使用大招牌的主要动机之一。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处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社团或疑似社团机构之所以偏好大牌子、大旗号,更深层的动机是利益驱动。因为冒用大牌子更容易忽悠公众、取信于人,从而更便于追逐某种利益。近年来媒体陆续曝光的一些案例,印证了这位负责人的说法。
喜欢大牌子、大旗号的相关机构,在机构名称上煞费心机。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向记者描述了不同类型的机构在“耍大牌”方面的不同招数:一是“去尾化”。主要指境外“山寨社团”在中国大陆开展活动时,往往去掉其境外注册名称中显示其机构性质的字样,比如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名称是“中国某某协会有限公司”,到大陆活动时就故意去掉“有限公司”这个“尾巴”,而以“中国某某协会”名义开展活动。最近这些年,一直有这类大牌“山寨协会”开展活动,风生水起,能量很大。二是“去爹化”。主要是国内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其内设的研究部门对外开展活动时,有意把所属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名字省略,让人觉得是一个很有来头的大机构。比如,“××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开展活动时,总是单独使用“中国公益研究院”名称。詹成付直斥这种做法“乱了辈分”,称之为“去爹化”“去爷化”。詹成付认为,虽然高校和科研机构内设的分支机构,本身不属于社团组织,但当其以大牌子、大旗号面向公众开展活动时,很容易与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形成严重混淆,因此也是应该加以规范的对象。三是“藏头变尾化”。这主要是指全国性社团的内设分支机构。我国境内的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内设分支机构,在开展活动使用名称时喜欢“藏头变尾”。“藏头”就是有意或无意地把所属社团的名称省略掉,在前边直接以“中国”“全国”“中华”“世界”等字号冠名;同时又把自身规范名称中显示为分支机构性质的字眼变掉。仍以“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未来研究分会”为例,这本身是个比较规范的名称,但该机构在实际活动中既把分支机构所属的“中国未来研究会”这个名字藏起来,又把体现分支机构性质的“分”字作为小尾巴给去掉,“分会”升格变成了“总会”。经过这样的藏头变尾,“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未来研究分会”变成了“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现实中好多招摇过市的“中国某某学会”“全国某某协会”都是这样的“藏头变尾”类社团。
詹成付分析,在全国性社团的分支机构中频频出现的社团名称“藏头变尾”现象,在当前的社团名称使用乱象中有泛滥之势,应该列为治理重点。
社团名称使用中的种种乱象造成的损害是多方面的:
一是容易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柯晓山认为,广大人民群众辨别能力有限,即便对冒牌社团活动有所怀疑,一般不知道怎样核实真伪,所以很容易被那些打着“中字头”招牌的机构所蒙蔽,盲目参与,吃亏上当。二是导致合法社团声誉受到损害。山寨社团也好,社团分支机构也好,疑似社团的高校科研单位的分支机构也好,当他们打着“中字头”招牌四处活动时,消费的是“中字头”社团的公信力,捞取的是自身的利益,造成的是对社会公众的伤害,留下的是人们对“中字头”社团的普遍质疑。三是导致社团管理秩序混乱。社团名称使用中的乱象,造成社团活动中行为主体虚化、权利主体虚化、社团责任虚化,活跃在台面上的“大牌”社团和疑似社团机构本身是移花接木、乔装打扮的“伪装者”,造成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时在身份识别、行为跟踪、责任追究等环节困难重重,这与社团管理法治化要求背道而驰。
詹成付认为,社团名称使用中的乱象已经严重地干扰到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环境,到了非下决心彻底治理不可的地步。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