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遮眼的“大学之父”
2016-10-24赵洪森观沧海
文_赵洪森 观沧海
名利遮眼的“大学之父”
文_赵洪森 观沧海
庭审徐同文现
徐同文(资料图)
2015年9月9日,全国第31个教师节的前一天,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正厅级)站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从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起,每年的教师节徐同文都会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和问候,满满的成就感和荣耀感曾经写在脸上。然而,从今年起,他这位曾被教育界誉为“临沂大学之父”的人,再也无法体会到那种感觉了。
今年60岁的徐同文草根出身,有诸多学历,更曾创造不凡的业绩,临沂大学由一般的地级师范学院涅槃为今天的综合性大学,与徐同文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如今,反观徐同文的两面人生,不免给人诸多启迪。
“临沂大学之父”
2000年,徐同文到临沂师范学院当院长时,这所学校刚刚由师专升为本科,全院师生才3300余人,其中本科招生不足500人。临沂市是革命老区,有上千万人口,但却没有一所拿得出手的本科高校。一座大学就可以兴旺一座城市。徐同文到任后,努力把师范学院朝着建设名牌大学的方向推进,其雄心壮志让临沂大学凤凰涅槃。随后,他的建校思想慢慢在当地产生影响,前后几任临沂领导都被徐同文感动。
徐同文在临沂大学工作期间,临沂大学基础建设投资很大,有些硬件设施建设超过了重点高校,从一所师范类学院升级为综合性大学,占地数千亩,师资力量显著增强,成为山东省属规模最大高校之一。
2010年,教育部批准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临沂大学。让徐同文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还没到挂牌庆祝的那一天,就在学校正式更名的前一个月,徐同文被调到济南担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更让徐同文感到郁闷的是,当年12月8日揭牌庆典那天,立下汗马功劳的“临沂大学之父”不仅没能上前为新校名揭牌,连主席台的第一排座位都没能坐上。
尽管如此,但临沂大学在其心中“分量很重”。落马后,这位“临沂大学之父”坦言,在30多年的工作经历中,尽管一直在教育界,尽管在多所学校工作过,但他对临沂大学情有独钟。每每谈起临沂大学,徐同文都颇为得意地说:“我把临沂大学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
法律知识匮乏
徐同文虽然为临沂高等教育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具有名校博士、国外名牌大学访问学者、著作等身的徐同文在临沂大学工作期间,权力欲望特别强烈,大权独揽,一个人说了算,几乎缺乏任何制约,唯我独尊,一言九鼎,以至于许多基层教师抱怨,临沂大学就是徐同文自己的家。
徐同文虽然在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职位上落马,但问题主要发生于任职临沂大学期间。其在临沂大学担任主要领导十年间,学校各项建设投资了几十亿,权力过度集中,不能在阳光下运行,必然贪腐横行。一位和徐同文共事多年的同事曾说:“在临沂师范学院,徐同文想干的事,没有办不成的。他不点头的事,别人谁也不敢动。”可见,他在临沂大学内部很强势,掌控资源的欲望极为强烈。
再大的功劳也抹杀不了犯罪。据办案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从就任临沂师范学院院长那年起,徐同文就开始堕落了。在检方对徐同文的指控中,徐最早的一笔受贿发生在2000年的中秋节,徐同文收受了一位王姓民办学校负责人5000元的购物卡,为其办学提供方便。一直到2007年春节,共收受此人15张购物卡价值7.5万元。
徐同文对名声很在乎,上任之初似乎也格外注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贵为厅官、著作等身的大学教授徐同文却对党纪国法相当陌生,法律意识极为淡薄,直到被捕前居然还认为“收受购物卡不是收钱,一次收受钱物不到1万元不是犯罪”。
徐同文在学校里的权威日渐隆盛。临沂师范学院第二生活区3号楼是大学生活动中心,承租给一家公司搞经营。这家公司未经学校允许便擅自搭建、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网吧超时运营等,教职工和学生反映多次,学校也派人查过多次,但每次反映到徐同文那里,徐都不表态,然后再没有人敢去过问。原来,每次遇到检查,该企业负责人便给徐同文送上钱财,先后七次为徐同文送去43万元。
变身为权力的“奴隶”
能力和权力紧密联系,权力和腐败则仅隔一层窗户纸。目前,一些高校内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层过分官僚化,校园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权力过大,缺乏民主决策,内部监督失灵,徐同文也没有逃脱这一规则。在大力建设学校的同时,其一直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从“能吏”变身为权力的“奴隶”。
2014年4月3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徐同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至此,这位在教育江湖上摸爬滚打30多年的“博导”“能人”形象轰然坍塌。
2015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9月9日上午9时,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徐同文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法庭上,菏泽检方指控徐同文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两项:受贿罪和贪污罪。受贿数额423万多元,贪污数额为1.45万元。各项证据显示,徐同文收受贿赂的时间自2000年持续至2014年,共117次收受33人或单位人民币、购物卡、房屋等财物,少则2000元,多则一次收受价值118万元的房屋两套。2014年被查获之前的短短4个月内,徐同文受贿16次,折合人民币71万元。
检方指控向徐同文行贿数额最大的行贿人来自临沂一家门窗公司负责人彭某某。2003年至2014年,彭某某一共送给徐同文财物共计164.96余万元。作为回报,在徐同文的帮助下,彭某某先后在临沂大学承揽了门窗制作安装、外墙涂料、住宅区综合管线等数千万元的工程。
从时间跨度上看,收受彭某某贿赂时间长达12年,收受另外一家企业贿赂达10年,还有的企业长达8年。从犯罪数额和涉及领域来看,420余万元的数额已是特别巨大。徐同文的犯罪事实主要涉及学校工程招标、股权转让、物资采购、合作办学、高考招生录取、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多个领域。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学校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等方面,涉及受贿金额345万余元,占其受贿、贪污总数的81%,是其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尤其是高考招生录取方面,虽然每次受贿数额从1万到5万元,数额不是很大,但在33名行贿人和单位中,至少有6人和招生录取有关。
长期在“两个女人”身边周旋
临沂大学不少人都知道徐同文有“两个女人”。徐同文去了济南后还曾带这“两个女人”一起回临沂,相当高调。在菏泽检方的指控中,和徐同文共同收受钱物的女人,正是此二人。上大学之前那段短暂的民办教师生涯中,徐同文和一位女民办教师定了亲,这位女民办教师就是秦桂芳。
在徐同文的交代中,结婚后他和妻子的感情一直不好。其中原因有:定亲时秦桂芳的家庭条件比徐同文家好很多,秦桂芳认为自己是委屈下嫁。而最关键的一点是,秦桂芳和婆婆的关系不好,徐同文又非常孝顺,久而久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尽管夫妻间的感情不融洽,但自尊心极强的徐同文不愿意让外人看笑话,尽力维持着家庭的平衡。成为大学教师后,徐同文把进修后的妻子调到张店的一所小学,又辗转调入徐同文所在的高校工作。后来徐同文去聊城、临沂、济南工作,秦桂芳亦是在徐同文的运作下一路相随。夫贵妻荣,强势的秦桂芳并没有因为丈夫职位的升迁而示弱于徐同文,两人磕磕绊绊一直矛盾不断。
在悔过书中,徐同文分析,“自己贪心日重,对家属管束不严”,终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由于共同的贪欲,徐同文不仅将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大多交给秦桂芳,秦桂芳也多次收财物后向徐同文转达请托事项。在徐同文被指控的117次收受贿赂共4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中,有40余次受贿金额计190余万元是与秦桂芳共同完成的。
和徐同文共同收受别人财物的另一个则是“特定关系人”吴某某。2014年,纪检部门公布徐同文被查处时,用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格外引人注目。2000年,徐同文孤身一人前往临沂就任临沂师范学院院长后,妻子秦桂芳恰好去日本进修一年。吴某某当时是临沂师范学院职工食堂的一名服务员,负责端茶倒水。18岁的吴某某青春靓丽,俊俏乖巧,很快引起了徐同文的注意。两人渐渐熟识,最终发生了关系。为避人耳目,2001年徐同文把吴某某劝到济南一家饭店打工,从此徐同文经常利用各种机会从临沂到济南看望吴某某,两人一直维持着关系。
徐同文和吴某某的关系被门窗公司负责人彭某某窥知后,彭某某便经常拉着徐同文到济南,为两人见面提供方便。2006年,吴某某看中了济南一套价值54万元的房子,她自己交了1万元定金,徐同文拿出15万元的私房钱,剩下的38万元全部由彭某某支付。2010年,徐同文在青岛胶南购买了两套价值118万元的住房,房款全部由彭某某支付。
看到徐同文迟迟不能给自己名分,年龄渐大的吴某某失望之余,在2009年结婚。然而,在徐同文的反对下,吴某某这次婚姻只维持了两个月便匆匆离婚。吴某某只好又回临沂来到徐同文的身边。期间,因种种琐事,两人之间开始产生摩擦,关系已渐不如从前。
2012年,吴某某再次结婚,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此时吴某某与徐同文已彻底闹僵。吴某某的家人认为,吴某某生活不如意都是徐同文一手造成的,其一位男性亲属曾数次闯入徐同文的办公室踹门大闹。一时间,这件事弄得齐鲁工业大学尽人皆知。
关于徐同文和吴某某的关系,作为妻子的秦桂芳直到案发后才知道。此前,秦桂芳曾数次接触过吴某某,但徐同文一直声称对方只是学校的职工。
会议期间突然被带走
2014年4月28日,正在菏泽参加会议的徐同文毫无征兆地被纪委办案人员突然带走,当时徐同文正和当地政府商谈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建设事宜。当天和徐同文一起被带走的,是准备在菏泽“干点大活”的彭某某。那一刻,徐同文的妻子正在济南为一辆40多万元的进口轿车办理牌照手续,那是一家企业送给他们的最后一次贿赂。
徐同文是十八大后山东省首位落马的高校党委书记,在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之际,仍顶风作案,不收手、不收敛,不仅给党和政府造成了较坏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领作用。
归案后徐同文的认罪态度很好,能深刻认罪悔罪。此外,办案人员还提到,徐同文此前一直在教学一线,在被羁押前,他还带着两名博士生。被羁押后的一天,徐同文忽然对办案人员说,自己还有两名博士生跟着做研究,现在他进来了,看看能否采取什么方式让两个学生完成学业,“别耽误了人家毕业”。
2015年9月9日的庭审中,徐同文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深地忏悔:“不仅危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伤害了师生的心理,伤害了大学的声誉,我从心里感到痛悔。只能自觉认罪伏法,接受法律的严肃惩处,以此向社会谢罪,向我工作过的多所大学,向我教育管理过的千百万学生忏悔。”
2015年10月28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受贿、贪污案,法庭认定被告人徐同文犯受贿罪、贪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