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容错”为敢干的人兜底
2016-10-24
文_本刊记者
济南:“容错”为敢干的人兜底
文_本刊记者
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
如今,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剩下的堪称难啃的硬骨头。所以改革在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走弯路,甚至走错路,而针对改革者容错免责无疑是给他们撑腰打气,试想,如果干部们心中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的都是个人升职加薪“那点事儿”,而面临复杂的新形势、新问题就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是坐地方、等政策、靠中央,那改革还怎么能推向深入?
如何为敢担当者担当?济南市委通过制度建设,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但也有人质疑,在反腐败如火如荼之际,济南的“容错”会不会是在“唱对台戏”?为此,本刊记者前往济南,探寻济南“容错”的“庐山真面目”。
“兜住底”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有利于大力弘扬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优良作风,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制度保障。
“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2016年3月2日,济南市酝酿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济南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此后,“兜底”成为当地官场的热词。
《办法》出台半月之前,济南市委常务会议听取了济南“容错”起草情况的汇报,会上,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表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有利于大力弘扬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优良作风,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制度保障。据悉,济南的容错机制文件主要由济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起草,纪委配合。
济南“容错”指的是单位或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过程中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容错免责处理:已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且有相关书证的;因上级尚未明确禁止,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出现偏差的;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因经验不足初犯,情节不严重,或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其他规定可予以免责的。
据本刊记者了解,济南市委出台的《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因出现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认为符合免责条件的,应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意见。认定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并予以答复解释。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将调查报告和认定结果报同级党委或政府备案。《办法》对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其中对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不影响其提拔任用。
3月2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第4版,刊发了评论《最好的支持是“容错”》,以此赞赏济南的这一做法。其实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呼吁地方政府建立容错机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提到了容错机制,对此表示,要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
“守住线”
容错的目的并非是鼓励犯错,而是鼓励敢干之人、敢为之人运用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体制、机制。
本刊记者发现,济南的“容错”免责机制并不是领导干部的“护身符”,其容错有可容不可容之别,而且界限相当明确。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不在容错的范围之内。同时不允许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且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精神的,按照实际情况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等相关条件,方可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位济南当地的公务员张某告诉本刊记者,容错的范围之内决不允许为己谋私,搞权钱交易。“这点与当前中央狠抓反腐败斗争息息相关,也与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共鸣。”“理解容错底线很容易,把握好‘无意’与有意的区别,守住法律、政策准绳,就可以抓住精髓。”
“十八大以来,反‘四风’及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给地方官场带来了新的气象。同时,也有不少人怕担责,虽然想干好工作,但是严厉的问责机制难免让人有所畏惧。如今,我们这边出台了容错机制,无形中给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一位济南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但是在采访中,也有人表示:“(《办法》规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意见的办法过于宽泛,很难拿捏,希望容错机制能够更加细化点,具体运行机制能够更加完善些,这样心中的尺子才能更加明朗。”
任何人、任何政策都无法做到先知先觉,一旦决策不正确,就应该由纠错机制发挥作用。有了“容错”,党员领导干部干起事来可以更放心、更大胆,这当然是好事。然而,容错的目的并非是鼓励犯错,而是鼓励敢干之人、敢为之人大胆运用与时俱进创新体制、机制。那么,如何在容错与纠错之间找到平衡,这也成为济南地方不得不思考的命题。据悉,下一步济南还会探索建立纠错机制和防错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一起发挥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诚如济南当地一位官员所言:“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要重复错误。”
“擂好鼓”
党员干部不能习惯于“守摊子”,也不能整天想着“保位子”,畏首畏尾。
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不少党员干部怀干事创业之心,却被巨大责任压得喘不过气来,导致缩手缩脚,不敢放开膀子大干一番,以至于最终演变为“不作为”。这种风气也深深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不利于调动我国现有行政资源的活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济南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意义不言而喻。
齐鲁大地的山东,中国传统儒家中庸思想在这里经久不衰,中正、平和的处事风格无疑影响着这里的党员领导干部,而济南容错机制的建立就是要激发一些鲜有“棱角”的官员突破慵懒的观念,敢于做事、乐于做事。
2016年,济南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就是为鼓励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改革创新,勇于积极作为,争做干事创业的排头兵。“鼓励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改革创新,勇于积极作为,就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在谈及济南建立容错机制的初衷与意义时如是说道。
诚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容错机制可以鼓励官员有所作为、敢于担当,根除想做“太平官”怕犯错不作为的想法。“要激励党员干部创新、有所作为,就要允许他们犯错,比如由于工作失误、做得不到位以及决策错误等情况,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尤其是对于不是主观意愿造成的错误,应该宽容犯错,鼓励创新。同时,也要明确建立相关容错机制,立好边界,依法依规进行”。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党员干部当然也不例外。但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区”“深水区”,党员干部不能习惯于“守摊子”,也不能整天想着“保位子”,畏首畏尾。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切实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
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体现出制度的关怀包容,向干事创业者传递了鲜明的鼓励支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