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
2016-10-24夏镇龙
文_本刊记者 夏镇龙
容错·纠错
文_本刊记者 夏镇龙
策划人语
没有苦干实干,就没有创新发展。习近平说过,就是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李克强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干出来的。”此前,李克强总理同样提出了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法律、政策容许的范围内,鼓励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人民创业创新。
要改革发展,要创新创业,就需要放开手脚去干。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管是从政,还是创业,都有可能犯错。自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脚步的步步紧逼,反“四风”活动的不断推进,追责成为惩治庸官、懒官、贪官的利器。因此,一些犯过错误和那些有过“试错”经历的干部,难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留下难以去除的心理阴影,不再敢闯敢干。还有一些官员则抱着“不做不错,多做多错”的庸俗“哲学”,消极怠政,尸位素餐。这些干部之所以不愿干事、不想干事、不敢干事,很大程度上是怕干错事而被追责。
让人敢想敢干,社会创新发展,需要容错纠错机制护航。因此,在政策范围内的“容错”,就是要鼓励官员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建立起集激励、容错和纠错于一体的制度体系,就是要形成鼓励干事、善谋勇为、宽容失败、有错则改的良好政策氛围,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活力;坚定广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同时,正如专家指出的,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对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如此,既能为改革创新的官员吃下一颗定心丸,也能倒逼为官不为现象的减少,从而推动官场上下为社会树立起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