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镇康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6-10-21杨武培李贵明
杨武培 李贵明
[摘 要] 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具大作用的重要组织机构。本文通过分析镇康县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目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镇康县基层农业机械推广体系的思考。
[关键词] 基层 农机推广体系 现状 思考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00-02
1 镇康县基层农业机械推广体系现状
镇康县农业机械推广体系,目前主要由县农业局农机推广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组)共同构成。县农业局下设农机推广站1个,定编8人,7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农机组,人员组成由1-3人不等。县农机推广站主要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无农机推广经费。乡(镇)农机推广工作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组)承担,负责所在乡(镇)的农机推广、培训、农机监理等农机业务工作,有时还要参与乡(镇)的新农村建设等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人员编制由乡(镇)管理、工资由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因此,乡(镇)农机推广人员,大部分工作必须服从乡(镇)政府的安排,县农业局仅负责业务工作的指导。村级无任何农机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机专业合作社。
2 镇康县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镇康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尚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因素。如县、乡、村农机推广体制不健全;农机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基层推广人员学习培训经费不足;缺乏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等,这些因素极大的制约了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加之县、乡政府部分领导对农业机械化认识不足,对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不理解、不支持农机工作,给农业机械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2.1 基层农机推广体系不健全
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才能把适应当地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机械得到推广应用。而镇康县农机推广部门在经过几次的机构改革后,原来的机构体系被打破,部门撒并、人员缩减,有部份乡(镇)农机组只有一人,要负责农机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监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有时还要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因此,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到乡(镇)一级就很难落实,而最低层的、直接服务与农业生产的村级农机服务组织在镇康县未建立,更是给农机新技术的推广落实带来困难。
2.2 无农机新技术引进、推广经费,新的农业机械进不来
镇康县基层农业机械推广经费严重短缺,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各个环节都无资金保障,新的现代化农业机械无法引进。就目前而言,镇康县农机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工作,其本上是由农机销售商为推销自己的农机具,开展农田试验,基层农机推广部门只是被动的参与或提供平台作用,因此,很难保证科学地引进适合农民需求的先进农机具。
2.3 农机推广人员培训经费不足,新技术、新知识的更新掌握缓慢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产品不断更新和完善,先进的农机具不断涌现,基层农机推广技术人员要不断的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了解掌握农机产品新的动态。据统计,镇康县基层农机推广人员80%以上是上世纪毕业的中专生和社会招工人员,虽然有着多年的农机推广经验,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很多知识已经老化,需要更新和培训学习,由于专业技术培训、学习经费不足,农机推广人员不能及时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技术交流会、高新技术展览会等,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不能很好的掌握全国农业机械的发展情况,就不能有选择地引进适合本地区需要的先进的农业机械。
2.4 缺乏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镇康县农业机械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一直以来都是在农户的承包田、地里开展,没有独立的有代表性的田地作為试验、示范基地,因此,农机新机具示范工作不规范、不标准,不能准确 的掌握农机具的性能、特点、适应范围和推广区域,同时,在新机具的操作培训中,没有基地的支持,技术操作培训工作很难顺利开展。
2.5 村级未建立相应的农机推广组织
镇康县农业机械推广机构,自建立以来,只设到县、乡(镇)两级,村一级未设立相应机构,也未有任何农机专业户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机械推广的落实。
3 建设镇康县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的思考
3.1 依法建立完善的基层农机推广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精神要求,建立健全镇康县、乡(镇)两级农机推广机构,发展村级和扶持农机合作社及农机专业户,发展创建农机服务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农机推广工作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
3.2 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农机推广体系
县、乡(镇)两级农机管理部门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农业事业单位,具有农机管理职能,各级政府在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对农机推广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如果削弱了农机推广工作职能职责,农机部门将无法组织农业机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使整个农业和农村工作受到影响,因此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和农机干部队伍应当得到巩固和稳定。
3.3 增加农机推广经费投入。农业机械推广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效益高的公益性事业,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需要一次性投资较高的成本,因此县、乡(镇)政府要保证农机推广机构在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引进上投入的经费和示范、推广业务经费,加速农业机械为当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为“三农”增产增收服务。
3.4 加强农机推广人员新知识、新技术学习
要提高现有农机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自身活力,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培训,拓宽其知识面,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新技术请进来和走出去学习活动,了解掌握全国农机发展新动态,更好地引进适合本地区需要的先进的农业机械。
3.5 建立农业机械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的规范化、标准化,镇康县应在有代表性的地区选择田地建立农机示范基地,开创规范、标准的农机新机具示范工作,同时,对农机手掌握新机具的操作培训上,有基地的支撑,能更好的完成技术培训工作。
3.6 发展村级农机专业合作社
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机遇,在有条件的村委会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不足的问题。根据本人调查,如镇康县可在勐捧镇、凤尾镇、忙丙乡的烤烟种植村,成立“农机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勐捧镇的坝区村委会成立“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利用合作社优势,引进适合本村地理特点的新机具、新技术,在本合作社人员的田地进行农机作业,同时,也就开展新型农机具进行示范和推广,起到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村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将会逐渐成为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发展和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充分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创新农机推广模式是做好农机推广工作的良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