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鲁迅作品的对话的语用分析
2016-10-21高健
鲁迅是在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的很多作品如《一件小事》、《药》、《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孔乙己》、《阿Q正传》等都被选入中学课本,研究鲁迅作品,人们大多从社会风俗,国民心理角度,政治思想的角度来探讨鲁迅写作的意义,但是如果运用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来分析鲁迅作品,也能够重新发现作者所要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合作原则,是Grice于1975年提出的,他认为人们在日常交往中一般都会自然地持合作态度,谈话之所以能进行下去是因为交际双方都遵守合作原则,即人们在进行日常对话时,总是尽力相互合作;合作是一条潜在的规则,是谈话双方相互理解的前提。具体包括四条准则:数量原则,规定了说话时所应该提供的信息量;质量原则,规定了说话的真实性;关联原则,规定了说话要切题;方式准则,在表达方式上要求说话人要简明扼要,不要用语义含糊的词语。这四项准则,并不是不可以违反的,往往在言语交际中,人们会故意违反其中的一条或多条准则从而产生了会话含义。听话人相信说话人是遵守合作原则的,那么对某条准则的违反一定是为了传递某种具有含蓄意义的信息,从而就可以推导出说话人表达的会话含义。例如,在《孔乙己》中:
“孔乙己:温一碗酒。
掌柜: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孔乙己: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掌柜(笑):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孔乙己:不要取笑!
掌柜: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孔乙己:跌断,跌,跌……”
掌柜不答反问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关联原则。因为掌柜担心孔乙己付不出酒钱,故而先告诉孔乙己你还欠我钱哪。他的语言体现出近代社会商贩的锱铢必较的特点。孔乙己要求掌柜“酒要好”,是因为咸亨酒店的酒四文钱一碗,掌柜往往会在壶子底下掺水,他现在被打折了腿无法看掌柜倒酒,故而特意关照“酒要好”。这表现出,孔乙己对这碗酒非常在意,很有可能他用来买酒的钱是非常来之不易的,还有可能他现在来酒店喝一次酒非常不容易,暗示出他目前的情况非常不好。但是掌柜避而不答,反而说“你又偷了东西了!”再次破坏了关联原则。掌柜卖酒根本不可能不往酒中掺水,他不愿意说谎故而回避这一问题,遵守了质量准则,但是他为了自己的面子不能承认自己卖的酒中掺水,故而只能转移话题,破环了关联准则。孔乙己的回答违反了数量原则,掌柜说他“偷东西”他并没有说明他是否偷东西,因为他确实是因为偷书所以被打折了腿,但是他也不愿意违反质量准则,故意去说谎说自己没偷东西,所以他只想让掌柜不要再谈这个话题,同时他也认为掌柜故意揭开他的疮疤的目的只是在于“取笑”故而他不分辨,但说了一句“不要取笑”。没料到掌柜对这个话题不依不饶,孔乙己只好违反了质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谎称腿是跌断的,不是被打断的,挽回自己的面子。
从上面一个例子可以看出,说话人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把话说得间接,乃是处于礼貌的需要,因此Leech于1983年提出了礼貌原则作为合作原则的一个补充。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解释了话语的字面意义和实际意义之间的关系,即说话人如何通过有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含蓄间接的表达自己的意图,让听话人推断出会话含义,但它却没有解释说话人为什么要市场拐弯抹角的表达自己的意图。为此,Leech 提出了礼貌原则来解释其中的原因,以补救合作原则的局限性。
下面这个例子也可以用来说明说话者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些准则是为了遵循礼貌原则。
摘自《祝福》
“祥林嫂: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沒有魂灵的?
我:也许有罢,——我想。
祥林嫂: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我:阿!地狱?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祥林嫂: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我:唉唉,见面不见面呢?……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祥林嫂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她临死前的前一天下午问的,因此她向一个她认为“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的多”的“我”求教这个一直萦绕在她心头折磨得她惶恐不安的问题。“我”其实并不在意魂灵的有无,但“我”知道在鲁镇的人照例是相信鬼的。在此处“我”遵循了礼貌原则的策略准则,回答“也许有罢”。但是祥林嫂的第二个问题,立刻让“我”感到更难以回答,“我”还是遵循了礼貌原则的策略准则,回答“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因为,从当时社会的风俗来说,祥林嫂夫死再嫁已经“失节”了,将来是要下地狱的,因此出于为祥林嫂考虑,还是说也未必有地狱这样的说法,达到安慰祥林嫂的效果,使她受惠最大。祥林嫂的第三个问题,委实让“我”难以回答,感觉到无论哪一种说法,对于祥林嫂来说,她都不可能再和死掉的一家人见面了。因为祥林嫂是一个“有罪”的人,无论她做什么都无法洗清身上的罪孽,死去后又怎么可能和家人团聚呢?但如果家人阴阳两隔,终其一生也再无可能与家人见面。“我”立刻胆怯起来了,只好推翻之前的所有的话,但是“我”还是遵循了礼貌原则的策略准则,为了使祥林嫂受损最小,只好回答“说不清”这一模棱两可的回答,给了祥林嫂一点希望。
上述对话中“我”的每次回答其实都故意违反了合作原则的质量准则,目的就在于为了遵循礼貌原则。这三个问题与三个回答,全部向读者展示了,祥林嫂已经一步一步走入了绝境,对于这样一位失去丈夫、儿子、家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又被封建礼教压得直不起身的劳动妇女,她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这就是作者这样描写的写作意图。
当然会话中违反合作原则的原因并非全部是因为礼貌原则,有时候说话人会故意违反某些原则,让听话人越过话语的表面含义,通过推导,理解说话人的话语,这种恰到好处的违反会为会话增添幽默的色彩。鲁迅作品中这种违反比较常见,比如在《阿Q正传》中:
“老尼姑:阿米陀佛,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啊呀,罪过呵,阿唷,阿弥陀佛!……
阿Q: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
老尼姑:现在……这不是?
阿Q: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
阿Q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依然抵赖偷萝卜的行为,充分体现出其无赖行径,他故意违反质量准则,说“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阿Q明明知道萝卜不可能说话,却仍然反问老尼姑你凭什么说这是老尼姑的萝卜,让老尼姑叫萝卜回答他。这种逻辑非常的荒谬,鲁迅通过寥寥数语,淋漓尽致得表现了阿Q泼皮耍赖的个性,从而幽默生动得刻画了阿Q 这样一个典型的中国近代农民典型。
综上所述,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对汉语文学作品进行话语分析是完全可行的。在实际交往中,说话双方的会话合作不是时时、事事有保证的,如果出现一方不合作那么会话就无法进行下去,如果交际双方如果能够遵守礼貌原则,就能够帮助减少双方的摩擦和矛盾促使交际者得体的使用语言,从而取得交际的成功。因此如果运用会话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来分析文学作品就可以更好的把握人物的性格,研究人物心理或思维方式,文化差异。通过理解文学作品中的会话的言外之意,探究作者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所要传达的信息,能够更好的领会作者的写作意图。
参考文献:
[1]俞东明.什么是语用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
[2]何兆熊.语用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
[3]陈漱渝.鲁迅文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
[4]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
作者简介:
高健(1981~),男,籍贯上海市,工作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职务: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