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力农治疗顽固性心力衰竭的疗效观察
2016-10-21李玉霞徐爱锋韩清华
李玉霞 徐爱锋 韩清华
【摘要】目的:探究米力农在顽固性心力衰竭治疗中的临床价值,为当前的顽固性心力衰竭提供借鉴。方法:将我院收治的72例顽固性心力衰竭患者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给予对照组常规治疗,而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接受米力农进行治疗。结果:观察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心率、收缩压及左室射血分数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米力农在顽固性心力衰竭治疗中对改善患者心功能、提高预后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值得推广。
【关键词】米力农;顽固性心力衰竭;疗效观察
心力衰竭患者在经过相应的治疗后,若在恢复阶段反复发作即演变为顽固性心力衰竭[1]。鉴于该病反复发作,预后较差等情况,降低患者优化治疗后的复发率成为该病治疗的关键。本研究给予顽固性心力衰竭患者米力农治疗,探究其临床应用价值,结果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我院收治的72例顽固性心力衰竭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36例。对照组男18例,女18例;年龄47~77岁,平均(61.26±3.36)岁;心脏病类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15例、风湿9例、扩张型 8例,瓣膜性4例。观察组男19例,女17例;年龄49~74岁,平均(60.37±3.88)岁。对两组一般资料进行统计学处理并未发现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该组患者接受常规治疗:采用常规利尿剂、强心剂、硝酸酯类、抗血小板凝聚剂等药物,根据患者的病情给予常规药剂量进行治疗。
1.2.2 观察组 该组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接受米力农注射液(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治疗,其中常规治疗的方法、剂量均与对照组保持一致性。将10mg米力农注射液加入浓度为0.9%的50ml的氯化钠注射液进行0.5μg/kg·min的持续微量泵入,每天1次。两组患者均接受为期7天的治疗;出院后均接受为期1年的随访。
1.3 疗效评定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率(HR)、收缩压(SBP)、左室射血分数(LVEF)及1年后再入院率;将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有效及无效3个层次进行评定:1)显效:治疗后,患者呼吸困难、咳嗽、肺水肿等症状消失,心功能改善恢复至1级水平;2)有效:治疗后,患者呼吸困难、咳嗽、肺水肿等症状明显好转,心功能改善恢复至II级水平;3)无效:治疗后,患者呼吸困难、咳嗽、肺水肿等症状无明显好转,心功能无明显变化。4)治疗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包对本院获取的数据资料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结果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结果用x2检验,P<0.05说明两组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对比
观察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心率、收缩压及左室射血分数对比
治疗前,两组心率、收縮压及左室射血分数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心率、收缩压及左室射血分数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临床上,患者在心力衰竭发作时交感神经会处在异常兴奋的状态,导致患者的肺动脉的压力增大、心脏受损,进而带来呼吸困难、咳嗽及肺浮肿等一系列的症状[23]。目前,药物为该病的主要治疗手段,通常采用利尿剂、强心剂及血管扩张剂等的常规治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患者在急性期的病情,但是在优化治疗后患者仍会出现反复发作的情况,造成患者再一次入院治疗,增加患者的治疗成本。研究发现米力农就是其中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新型二酯酶抑制剂,该药物进入患者体内可对磷酸二酯酶进行选择性的抑制,松弛患者平滑肌,改善患者血管急剧收缩的情况,从而减轻患者的心脏负担。此外,该药还能提高患者体内环腺苷酸的浓度,刺激心肌细胞分解蛋白激酶,增加Ca2+的浓度,从而达到增强心功能、缓解心力衰竭的目的[4]。本研究结果,观察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心率、收缩压及左室射血分数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米力农在顽固性心力衰竭治疗中对改善患者心功能、提高预后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刘陶萍,唐逸,唐国传.顽固性心力衰竭的治疗进展[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5,23 (01):46.
[2] 刘源.顽固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治疗策略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5,13(05):148149.
[3] 刘玉芳,曹灵红.小剂量米力农在治疗老年性顽固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观察[J].四川医学,2014,35(09):12081209.
[4] 张淑平,李永强,袁百祥,等.米力农治疗顽固性心力衰竭20例[J].中国药业,2015,24(0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