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实践
2016-10-20魏灿
【摘要】融资融券为A股市场注入了活水,是投资者获取高收益和规避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这一工具使券商自有资金有了更多投资方向,为券商贡献了可观的业务收入。但是证券公司需要权衡风控与效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在监管体系内发挥自身在市场中的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总结了融资融券风险管理实践经验,并对当前风险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风险管理
一、概述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中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是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自2010年首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以来,该项业务已经从萌芽期、成长期走向了成熟期。截至2015年末,市场开立两融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已超过400万户,当年A股市场两融交易总金额高达34.6万亿元,占A股交易总额比重达13.6%,融资融券余额一度超过2万亿。融资融券交易扩大了市场交易规模,券商在这种创新的交易模式下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佣金收入,更可以通过向投资者融资和融券获得稳定的利息和费用收入,通过信用交易咨询服务或者服务费收入等等,提高了自有资金周转率,增厚了券商营业利润。券商可以借此向具有较强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信用交易平台,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入市,提高券商的竞争力。同时投资者也可以使用杠杆工具获得更多投资收益。但是当前券商可融出证券稀少,融资和融券规模严重不匹配,限制了客户双向交易的空间。因此在以散户为主体的A股市场,融资融券交易降低市场波动性风险的功能大打折扣。证券公司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提供方和证券提供方,承担着客户信用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等风险,但是股灾期间大规模平仓事件的出现也使得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管理水平受到一定质疑。在现行规则和制度下,券商则一般会通过调控业务规模、完善操作流程、强化监控能力等手段进行风险管控,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均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二、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融资融券具有较强的乘数效应,能使证券交易规模在短期内迅速增长和下降。当股市处于快速上涨行情时,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可能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易产生客户争抢资金的“挤兑”现象,这不仅影响公司信誉也影响市场稳定。而当A股处于快速下跌行情时,客户大规模归还融资欠款,导致证券公司资金大量闲置,降低了证券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客户信用风险
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公司以自有或外部筹资供给客户使用,在融券交易中证券公司以自有或转融通的证券借给客户使用,但是都有可能遇到客户到期不还款或不还券的情况,甚至出现强制平仓后仍不能覆盖客户负债的情况,证券公司可能会因此遭受一定的财产损失,客户的信用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三)强制平仓风险
当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低于平仓线(通常为130%)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加担保品时,证券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使其维持担保比恢复到高于警戒线的水平(通常为150%)。但是强制平仓也有引起法律纠纷的风险,无论是人工强平还是自动强平,证券公司几乎不可能在最高价(最低价)卖出(买入)证券,尤其是在平仓量很大的情况下,因此客户难免会有负面情绪。如果被强平的证券在平仓后大幅反弹,客户很可能不接受强平结果。证券公司则有可能在平仓通知时间、平仓时间、平仓范围、平仓顺序、平仓时机等方面与客户发生法律纠纷,甚至会引起索赔诉讼。2015年的股灾行情期间,业务规模较大的券商均遇到过类似的纠纷甚至诉讼。本轮股灾让很多券商猝不及防,而大多数平仓动作由人工完成,难免会有瑕疵出现,因此2015年很多证券公司发生了强制平仓引起的法律诉讼。
(四)管理和操作风险
管理和操作风险指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或融券过程中,误判行情或者错误操作引起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证券公司研究水平和证券市场复杂多变的特点所造成的,例如在行情由牛转熊期间证券公司仍通过上调担保证券折算率等增加客户杠杆的方式扩大客户融资规模,那么事后证券公司的利润和客户收益都会受到影响。另外,证券公司对信用交易业务的技术系统操作不当,如客户追加保证金通知不及時、客户合约延期操作不及时、错误平仓、高龄客户合同管理不到位等等,则会带来业务操作风险。
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一)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
证监会于2015年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券商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并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在此监管要求下,为扩大业务规模,证券公司扩充净资本的需求更为迫切。证券公司现已普遍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二)客户适当性管理
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应贯穿信用账户的整个生命周期。在客户开立信用账户时,证券公司一般需要制定统一的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标准和开户审查制度,明确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与程序;需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根据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资产规模、交易特征、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类别和层次,确定每一类别和层次客户获得授信的额度、利率或费率。
(三)杠杆水平调节
1.保证金比例调节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统计显示,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期间,使用了融资杠杆的信用账户盈利水平大大高于普通账户。但是股灾期间因证券价格快速下跌导致账户爆仓,不少融资客却面临被强制平仓的结局,损失惨重。
2015年末,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的融资买入金额较大。各证券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新规,纷纷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使客户融资交易杠杆率从原先的最高2倍以上降到了1倍以下,大大降低了客户被强平的风险。
2.担保证券范围和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牛市期间,证券公司通过下调证券折算率抑制风险;在市场风险释放以后,证券公司则可以通过上调折算率增加交易的活跃度。在实证检验下,证券公司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模型对标的风险大小的评判调整具有不错的效用。当前券商股票的平均折算率普遍在60%以下,一般为40%-50%之间,创业板股票折算率更低。经过对券商2015年股灾期间的担保品折算率的分析,不难发现2015年股灾期间个股跌幅较大的股票平均折算率较低,个股跌幅较小的股票平均折算率一般相对较高。
(四)风控指标动态监控
1.维持担保比
维持担保比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用来衡量两融客户负债的偿付能力,公式为:维持担保比=(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从2014年初至2015年末,随着融资融券交易在市场中的占比越来越高,两融风险不断累积,监管层逐渐收紧两融杠杆,全市场有两融负债账户的维持担保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一般会通过对保证金比例、折算率等指标的控制,间接影响客户维持担保比,使其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减少客户的平仓风险。
2.持仓集中度调节
为了分散投资者持仓风险,降低客户在极端行情下被强制平仓的概率,各证券公司在政策指导下纷纷设立了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的限制措施。客户信用账户有未到期的融资融券负债且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达到或超过一定数值,且维持担保比例低于一定数值时,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数值,如超过此标准则系统暂停接受该只证券的担保品买入、融資买入和担保品转入。
以银河证券为例,当客户持有未到期的融资融券负债且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时,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60%,达到指标控制上限时,由交易系统实时限制该只证券的新增融资买入、担保品买入或担保物提交委托。在实施相关限制后,券商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保持了震荡下行的趋势,客户信用账户被强平的风险进一步释放。
(五)业务流程风险管控
实践证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发生主要集中在客户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和业务流程操作不规范上。因此,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部门会同法律合规部、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融资融券合同、业务操作等文件和规程,应当合规、严谨且标准统一,同时要求分支机构在总部的集中监控下,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合规地操作客户开户、续约、追保等业务。
四、结论和建议
证券公司是融资融券风险管理政策的实际执行者,负有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保证公司利益的双重义务。证券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实际状况,合理制定业务规模、全体客户、单一客户的风控指标,并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增加担保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的灵活性;证券公司应构建测量市场景气度的量化指标,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动态调整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调整杠杆水平如保证金比例和担保证券折算率,调整资金、证券的可融规模,向投资者释放“逆周期”调整信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岗位的员工也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则,认真执行“逐日盯市”制度、保证金追加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相关制度,尤其是关键业务环节要尽量避免操作差错出现。
作者简介:
魏灿(1986.03-),男,河南人,本科,现就职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研究方向:国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