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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

2016-10-20周光彩

短篇小说(原创版) 2016年7期

作者简介:

周光彩,女,彝族,2005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新闻系,现供职于县文联,任《老山》杂志副主编。在《时代风采》《精短小说》《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文山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小说、诗歌、散文20余万字。多次受到当地政府及上级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授予“先进文艺工作者”称号。

1

这两天一直在下雨,四月初本该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这天却冷得让人发抖。同事在抱怨:“这都几月份了,这该死的倒春寒还不结束!”

为了车保险的事,我发了个朋友圈,一分钟后我收到朋友发来的微信,朋友的关心让我心里暖暖的。很多时候,友情比爱情更真实、可靠。不过,我现在不仅没有爱情,与朋友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微信群、QQ群打开,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可能到了某个阶段,彼此都踏入自己人生的分水岭,可聊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了吧。同学、朋友一聚会不是老公就是孩子的,再说到我,就是一脸语重心长的发言,什么“要求不要太高”“不要太心高气傲”之类的话,听久了就烦!

其实,也不能怪她们,一个女人都已经30多了,依旧单身,不是取向有问题就是性格太古怪。

曾经的我,也不喜欢一个人逛街,不习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的日子固然寂寞,但在这样日复一复的生活里,时间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了。三毛说,人,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我想,我是已经习惯了独居的生活,如果再多添一个人,反倒不适应了。

下午叶晓梅又打电话来了。她是我现在唯一经常联系的朋友,家里的两个孩子还不够她操心的,还有精力张罗着给我安排相亲。“你怎么回事啊?一个人要过到什么时候?下午六点一起吃晚饭,老娘我今天就必须给你整脱单!”五米开外都能听到她的声音。

她很善于安排,一分钟后,吃饭的地点和时间全发到了我的手机上,并且提醒我,千万不要迟到!

一个人待的时间久了,就害怕一群人的热闹场面了。

我是名在电视台工作的记者,年轻时就不太爱玩,现在更是不喜欢这种热闹的交际场面了。工作每天都差不多,领导安排任务、采访、写稿、送审、录播,然后下班回家。我经常会遇到很多不同的人,无聊时,我会通过表情猜对方的人生,买水果时,也会揣测这个月老板娘的生意如何。

努力工作了十几年,我一直勤俭、节约,买了辆车,方便出行,还在单位附近买了套房,虽然不大,但一个人住,也足够了。

生活虽不热闹,却还算顺遂。

我生在农村,后来随父母搬进了城里,担心我会被城里孩子欺负,从小父母就教育我,谁说女子不如男,女孩子必须要独立、自强。我照着父母说的学,事事与人争强,后来却发现这样的女孩子并不那么招男人待见。

2

在开车赴饭局的路上,广播里在放《我记得我爱过》,忧伤的旋律与歌词太应景,不觉中竟已泪湿双眼。有些事情,听起来似乎很小、很轻,却如绣花针般尖细,一出现便能把心扎个千疮百孔。

我的高中和大学时代,是在一段很长时间的暗恋里度过的。他是高二文理科分班时,分到我们班的,我家和他家住得比较近,上学放学的路上也经常能遇到,他耳朵里经常塞着耳机。那个时候还是随身CD机,他告诉我,他喜欢听张信哲的歌。不知道什么原因,周末我竟跑到新华书店买了两盒张信哲的CD,回来后百听不厌,从此路人转粉,爱了张信哲近二十年。

刚开始,我对他只是朦胧的好感,但在那个青春懵懂的年纪,对长得好看顺眼的男生,都是有好感的。

我对他情感的第一次升级,是学校举办的迎新生晚会上,他登台唱了首张信哲的《信仰》。那么多年过去,回想起来,依稀记得那晚那个白衣少年的模样,在不大的舞台中央,他自带光芒。

那时候的我,还没自称老婆娘,还是个十分娇羞的小姑娘。

我的同桌由于受不了我的花痴,硬在下晚自习后,将他约了出来,把我们俩单独留在学校的操场上。后来,他把随身听耳机的另一头分给了走在他左边的我,耳机里传来的是张信哲温婉动听的歌声。看着比我高一头的男生,我心跳得厉害,仿佛要破壳而出般剧烈。

这便是我的初恋,漫长暗恋的开端。

转眼高中时代结束,突然意识到再也无法假装经过他的桌子旁,偷偷看他一眼了,我终于下定决心要进行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毕业班的聚餐上,一些平时偷偷摸摸的班级情侣们纷纷公开,老师们也只是微笑不语,一片其乐融融,我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管他是死是活,便灌了自己几杯酒,我以前根本没喝过白酒,烈性酒精烧得我五脏六腑火辣辣地疼,还没走到他面前就已经吐开了。最后是被谁送回家的都不知道,自知出了糗,没脸见人了,从此见着他就躲。假期在躲躲藏藏中,很快结束了,那之后他和我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学,我们的学校,并不在同一个城市。

大学开始的头两年,每次想到他的时候,我就戴耳机听张信哲的歌,不过那个时候已经有MP3了。

大三那年,张信哲到我读书的那个城市开歌迷见面会,我觉得这是个机会,鼓起勇气约他一起去看,本来都说好会来的,可是最终还是没能如愿。

那天我自己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张黄牛票,人太多,位置又靠后,我根本看不清台上张信哲的模样,眼眶湿润润的,能看到的,只是他的影子。

大学快毕业时,他路过我读书的城市,说是转车需要停留三个小时,想让我陪他吃顿饭,我爽快地答应了。我知道自己还是没有勇气说出那句“我喜欢你”,便把自己跟他说的话写在纸条上,准备在他上车离开时塞给他。可是在道别时,我翻遍全身都找不到那张写满告白的纸条了,眼见车就要开走,又说不出那句话,我急得直哭,他不明白情况,也找不到安慰的词,就这样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最后一脸惊诧的他,被大巴车无情地带走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

毕业后,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也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就渐渐断了消息。

去年年底,我到隔壁城市学习时,竟然碰到他了,他见到我很是意外,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我,告诉我,“读高中那个时候,我很喜欢你,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表白……”我蒙住了,但也只是一小会儿,我淡淡地对他说:“是啊,那时候我也很喜欢你!”

饭局结束,他约了我去唱KTV,我点了首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邀请他跟我一起合唱,但他说他不会唱,他已经很久没听张信哲的歌了。

我着流泪,一个人唱完了整首歌。

我并没有告诉他,那么多年了,我还是喜欢听张信哲的歌,买他的每一张专辑,跟朋友走在一起时,我还是喜欢走在左边。

时间带走了一切,当那个你曾经暗恋的人终于对你说了一句:“当年,我好喜欢你啊!”万般感触,各种心酸涌上心头,但是也只能轻轻说一句:“我也是。”没后悔,没遗憾,也没有无奈,那个戴着耳机的少年早就不再听曾经的歌了。

我因为那个人做了很多事情,甚至养成了很多本不会有的习惯。然而即便如此,又能怎样呢?

有些东西、有些人不是不好,而是时机不对了。

3

喇叭声不停地响,猛地惊了一下回到现实,绿灯亮许久了,后面的车等得不耐烦了。

几年前,我也曾很用心地交过一个男朋友,他人长得不错,比我大四岁,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干练有能力,为人也不错。当时所有人都看好我们,觉得我们的感情一定能开出花来。花是开出来了,只是没来得及结果就谢了。

当时,我看上他的最主要原因是觉得他特别成熟、稳重,在一起有安全感。我们相处了五年,他帮了我很多,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可慢慢的,我们两个人聊天总聊不到一个步调上。在工作中碰到的烦心事,想跟他诉苦,可他总觉得我经历的事情都是小事,根本不值一提;偶尔去看电影,想看的影片总是不一样。

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爱情的热度和激情退去,两个人的生活也要面对现实。我没有办法和他倾诉生活上的很多苦恼,因为他觉得那都不是苦恼;他也没有办法跟我说他执着追求的政治目标,因为我对仕途这个东西根本不感兴趣。

慢慢地两个人的话越来越少,三年前我们分手了。

从那之后,我一直单身,用了很长时间,我才明白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有话说。开始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容易达到的标准,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个世上最难的标准,甚至远高于物质的硬性条件。

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太尴尬,太难相处下去。

4

叶晓梅在饭店门口等我,车刚停稳还没下车,她就透过车窗对我喋喋不休:“人家小伙子很不错的,虽然年纪比你小点,但是长得成熟,跟你在一块,也是般配的。你要热情一点,主动一点,嗯,风骚一点……”

我狠狠白了她一脸,风骚这种事情,我学不来。

叶晓梅搂着我的肩膀,小声地说:“哎呀,姐姐啊,你现在的这个年纪不好找的,跟你差不多的,都已经结婚了,单身离异的,你又不乐意。这个小伙子不错的,你先交往交往看嘛,如果情投意合人家也不在乎那几岁的事。”

我站住了,“比我小几岁?”年龄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吐不出,也吞不进去。

“你知道吧,年龄都不是问题,关键啊,是人跟人相处……”我问的话没答,尽扯些没用的,还没说完,就拉着我拐进了一间包房。

包房里人不算多,六、七个人,一个看起来白净的年轻男人坐在主位上,应该比我小吧,但猜不出具体多少岁。叶晓梅拉我坐到他旁边,一边招呼大家动筷。

白净男叫“夏凡”,听起来感觉像女生名,但人感觉还不错,席间礼仪举止得体,谈笑间收放自如,在我多年的相亲经历中,目测属于比较靠谱一类。据说在一家比较大的房地产公司任职,项目经理一类的,工作单位我历来不太在意,对我来说,行政机关和私营企业都一样靠打工吃饭。

为了活跃气氛,叶晓梅老拿我的事情开涮,荤的素的、有的没的,乱说一通,逗得满桌人哄堂大笑,我恨不得拿双袜子塞进她的嘴里。

夏凡看出了我的尴尬,适时地岔开了话题,说笑完,举起酒杯,从叶晓梅开始,挨个约酒。

他的解围让我有些好感,深吸了一口气,算是放松。一股男性的烟草味随着深吸的气流,迅速窜至全身各个细胞,身体突然颤了一下,“天,我是有多久没见过男人了”,摇了摇头,脸臊得通红,赶忙低头扒饭。

绕了一圈,夏凡挨着我坐落下来,他举着酒杯,和善地说:“我们俩也整一口,随意,随意。”

“对,对,整,要整,怎么才整一口呢,多整点,使劲整。”原本很平常的一句话被同桌的一个朋友刻意曲解,引得满桌大笑。

今天的饭局并没我预想的那么尴尬。

吃完饭,夏凡提议去唱K,有人附和,但我是不想去了,一是不爱那种嘈杂的场所,二是酒量实在不行,怕酒,半杯酒下肚,就头晕难受。

我一直推脱,叶晓梅说那就下次再约吧,并嘱咐夏凡一定要把我平平安安地送回去,那阴阳怪气的调侃,仗着酒气,我恨不得抽她。

夏凡开的车,都喝了酒,不过他说他酒量好,一两杯没问题。那就随他,我也乐于坐副驾驶,欣赏车外风景。

在城里穿梭,车速并不快,我按下车窗,凉风习习地轻抚在脸上,刚好驱散酒精带来的热气。头靠在车窗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夏凡的话。

晚上八九点的城市,华灯初上,美得有些炫目。时间真是快,一眨眼间我已然成为急需脱单的大龄剩女了。

夏凡问我想什么呢,我没答他,只是讪讪地笑,笑时光似风,带走了季节,也带走了青春的热度。

其实一个人生活除了孤单,也没什么特别不好。只是家人和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一直张罗着帮我安排相亲,老妈更是每天打电话唠叨个不停,哪个亲戚家孩子又结婚了,哪个姑娘比我还小,都生二胎啦,说得我耳朵都起茧了。

即使只是沧海里的一粟,也终会有归宿的吧!或许,扛到云开风散,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急什么呢!

5

那天之后,夏凡隔三差五打电话来,不是约吃饭,就是约唱K。不是没有好感,只是已经过了爱玩的年纪,加上单位事情比较多,有时候采访完写完稿已经很晚了,回到家只想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不想再出门,有几次都婉拒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周末,一觉睡到自然醒,阳光透过窗帘射到卧室的地上,暖暖的,很惬意。

躺在床上思想一直放空,过了好一会儿才挣扎着起了床,睡裙也不换,穿了双拖鞋,洗漱完抱着平板电脑窝在沙发上,准备追剧。《那年冬天风在吹》里的赵寅成啊,简直帅得让人流鼻血,修长的身躯、冷峻的脸庞、坚毅而宠溺的眼神,看得我直发花痴。他从背后深情地搂住了女主角,脸倚靠女主角的肩上,女主角转身,眼看就要吻上了,我的心也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该死的手机铃声响起!真是烦死人!收住花痴的心,擦擦流出的口水,心里骂道:是谁啊,还真会挑时候!

来电显示:夏凡。

“在家吗?”他问。

“在上网。”

“下来吧,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去哪?”

“带你去烧烤。”

“嗯,你等我换下衣服。”稍稍考虑了一下,答应了。

“好,你慢慢弄,我等你就是了!”

以神一般的速度换了套显年轻的休闲装,BB霜一涂,扑了点散粉和腮红,头发扎成马尾高高束起来,看起来气色不错,出门前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了句:“哎呦,不错哦!美女。”

下楼见他坐在车里抽烟,和煦的阳光透过车窗玻璃照到他的脸上,侧面颜值还不错,有些心动的感觉。

他转头看到了我,便把烟掐了,下了车替我开车门。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了城边的一个山庄,他的朋友围坐在桌子边打牌喝啤酒,老板在准备烧烤的东西。

见我们进来,都站起来招呼坐过去一起玩,翻扑克比大小,输的人罚杯啤酒。我运气不好,酒量更不行,拿了几把牌都是最小的,不一会就被灌得晕晕乎乎的,怕再喝下来就要出丑了,说什么都不再玩了。

简单的玩法,不需要技术,酒销得很快。开第三箱时,夏凡注意到我一个人坐在旁边玩手机,怕我无聊,就提议换种玩法:真心话大冒险。转空啤酒瓶,瓶子停止转动时,瓶口对着谁,谁就选择说真心话或是大冒险,大冒险的动作由庄家指定完成,被转到的人在完成之后,接任庄家。

第一次玩这种游戏,有些紧张,心里一直祈祷不要转到自己,这次运气还好,前几次都转到别人。这些年轻人真放得开,光看他们玩,都觉得不好意思。

有个化浓妆,贴假睫毛的美女被转到了两次,一次选了真心话,庄家居然问她第一次那个是几岁,旁边的人立即起哄,美女也不含糊,张嘴就来:“14岁,上初二的时候。”又是一片起哄声。第二次她改选大冒险,庄家让她在现场挑个男士接吻,没想到她挑衅地看了我一眼,走到夏凡的面前,捧起夏凡的脸当众吻了起来,而夏凡居然没有半点反抗的意思,这让我备感不爽,又不能发作,只能跟着尴尬地傻笑。

怕什么来什么,那个豪放女居然转到了我,她诡异地笑了笑,甜甜地叫了声:“姐姐,你要选什么啊?”一身鸡皮疙瘩顿起,看着那张化得像面具般的鬼脸,心里很是厌烦,不悦的说:“大冒险吧!”

这个该死女人一张嘴,差点把我噎死,她居然问我上一次过性生活是什么时候!臊得我满脸通红,见我一副囧样,旁边的人起哄得更厉害了。夏凡可能觉得过意不去,开口劝那女人适可而止,不要闹啦!那女人不干了,越发不依不饶,非逼我说不可。

心里不停地骂这个该死的女人,当众亲了夏凡不说,还逼我出丑。

“三年以前。”咬着牙,硬是把这四个字蹦出来了,声音细如蚊蝇。

“不会吧!”一片质疑和起哄声都快把我淹没,他们说什么我也听不清了。只是低着头不语,感觉夏凡转身顶着我,也没敢抬头看他的表情。

6

终于熬到了吃完饭,一群人又嚷着要去唱K。真心佩服这些人的体力,我是真玩不动了,想回家,但是中午是坐夏凡的车出来的,在郊外没人送也回不去。

见我不想去,夏凡靠近我,拉起我的手,柔声说:“一起去吧,吃完饭唱歌是他们必须的节目,周末出来玩不要扫了大家的兴,反正明天也不上班,实在累的话,玩一会儿我就送你回家。”

虽然刚才那女人亲了他,我心存芥蒂,吃饭的时候就没怎么搭理他,但当他手掌的温度顺着我的手心向上蔓延时,我还是晕乎乎地答应了。

到了KTV包厢,昏暗的灯光和酒精的刺激,让这群年轻人更加放浪形骸,在他们面前,我可能是属于古董型的人物了。

夏凡跟我坐了不到两分钟便跑去约酒去了,我坐着无聊,起身去点歌。好久没来KTV了,会唱的还是那几首张信哲的歌,想想还真是心塞。

有人来拉我跳舞,我不会,就算再多酒精作祟,我也不可能跟他们一样肆无忌惮地放纵。年轻真是无极限啊,感觉跟他们都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该死,我一直都忘了问夏凡的年龄了,老牛吃嫩草都是小事,关键是到了中年以后,女人比男人老得快,如果再找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人,一起出门怕被人笑话是母子。

夏凡也玩得很嗨,一开始被那个女人拉着跳,在比试着吹完一整瓶啤酒之后,更是嗨到了高潮。一群人直接跳到茶几上群魔乱舞起来,那个女人更是在这个男人面前扭扭,那个男人面前蹭蹭,一副放荡的模样。

我看着眼睛皮就酸,借口上厕所,准备开门出去转一圈。包厢门外站了一群少男少女,一人手里拿根烟,几个黄毛还在比赛吹瓶。天!这都什么世道,十来岁的小孩都一身痞气。

“大婶,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美女噶?”一群小屁孩,居然叫我大婶,虽然很想教训一下他们,但没必要跟一群小破孩见识,也不想惹麻烦,只好转身退进了包厢。

狂躁的DJ音乐终于暂告一段落,一群人也终于跳累了,都从茶几上下来喝酒了。我本想回到原位坐下来,却看见那个女人坐到了夏凡的大腿上,夏凡的手也搂着那豪放女的腰,两人头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时不时大笑。

火苗顿时从胸口蹿出,提着包便大步踏了出去。都是群形骸放荡人,真不知道怎么会跟他们玩到一起。出了KTV的门,拦了辆出租车直接回家了。

路上夏凡打电话来问我在哪,包也不见了。我没好气地说了声回家了,就把电话挂了,再打,没接。

折腾了一天,回到家浑身酸痛,感觉身上全是KTV里的烟酒味,赶紧跑到浴室冲澡。

洗完澡,换上干净的睡衣,舒服了很多。从包里掏出手机看时间,屏幕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打开一看全是夏凡打的。

已经凌晨十二点多了,懒得理他,手机随手一扔,准备上床睡觉,突然门铃响了。

心里一紧,不会是夏凡吧。

门只开了一个缝,偏着头一看,还真是他,刚想问他那么晚了,怎么来了。他竟使劲推开门,走了进来。

擦身进门的瞬间,我闻到他身上的酒味,虽不算特别的浓烈,但也是醉意十足了。

一个酒醉的男人,半夜跑到一个女人家里,是件危险的事,我得尽快让他离开。

“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来找你啊,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了,害我到处找你。”他说话舌头都有些打结,应该喝了不少。

“有美女相伴,你还会找我?”

“呦呵,吃醋啦?”夏凡一脸坏笑,伸手抬住我的下巴,“大家出来玩嘛,只要开心,有什么啊,人家有男朋友的,你别乱想。”

讨厌他现在的样子,一脸的玩世不恭。

“有男朋友了,还跟你接吻,还跟你搂搂抱抱,还坐你大腿!”我忍不住火气,声音大了起来。

我话刚说完,他就一脸怪笑地靠近,突然使劲地抱住我,满口酒臭的嘴拼命往我脸上凑,熏得我直想吐,手还不安分地乱摸。

对他曾有过的所有好感刹那间全部消失,胃里的东西一直在往外涌,我使出全身的劲反抗挣扎,一边吼叫:“你要干什么?”

“睡你。”夏凡的回答简单粗暴,让我很是厌恶。

对着他的肩膀,狠狠地咬了下去,直到他大叫着推开我。

“你神经病啊!”疼痛让他愤怒地对着我大叫,“装什么贞洁烈女啊!”

后半句话彻底激怒了我,我咆哮着冲向他,一边推搡他出门,一边骂道:“滚,你这个烂人,你们一群烂人,滚出去!”

将他推出门外,我狠狠地砸门关上,一声巨响,估计吵醒了不少隔壁邻舍,他们该恨死我了。

一阵门铃声,又是一阵敲门声,这个死男人还不滚,心里骂了一句,便回卧室睡觉了。用被子蒙着头,想彻底隔离那该死的噪音。可没过一会,也没响动,想必是人走了吧!

这一天真够闹腾的!

7

第二天还在睡觉,就被电话吵醒了,拿起来一看,夏凡打来的,懒得接。电话丢一旁,随手抄起一个枕头捂住头继续睡。

电话铃声不厌其烦地响,在打了三四遍之后,估计他也没了兴趣,便不再打来。

两三分钟后,短信铃声响起。抓过手机一看,果不其然,夏凡发的,作文一般的短信,太长了,手机响了三次才全部接收完。

内容虽长,但归结起来就两条:一是昨天他喝醉了,酒后失态,对我表示歉意;二是他跟那女人没有什么,出来玩么,女人投怀送抱,男人当然不会拒绝。

对这个世界越来越看不明白了,亲吻、拥抱都不算事,是我太落伍了吗?还是这个世界变太快了?实在搞不懂,摇了摇快要炸开的脑袋,关掉电话,继续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夏凡还是坚持每天打两个电话,不接,跟着又是一条道歉的短信。

到了第四天,没打电话,也没发短信来。估计也是懒得理我了。

我的世界又恢复到原来的模样,一个人生活,不用操心谁,也不用被谁管,清清静静,其实也挺好。

又过了一天,叶晓梅打来电话,问我跟夏凡相处得怎么样。看样子,那天的事情她还不知道呢。

也懒得跟她说,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不怎么样。”

她也没再问,只是约我下午下班后在我单位楼下那家自助餐厅一起吃饭。

我答应了,心里隐隐觉得有些奇怪,叶晓梅那么八卦的人,居然没抓着我刨根问底。

8

我下班到了餐厅没见着人,给叶晓梅打电话,她说快到了,叫我找桌子,先选着吃的等她。

我拿了些喜欢的肉食和蔬菜,等到的却不是叶晓梅,而是夏凡。

该死的叶晓梅,这种事都干得出,亏我对她那么信任。整个人都是大写的不悦,起身准备挪挪凳子。

夏凡有些紧张,赶紧说:“没必要这么较真吧!来都来了,把饭吃完再走吧。”

见我只是挪凳子坐下,他尴尬地笑了笑。

一时找不到话说,两个人都低头吃饭。

过了半晌,他终于开口了,“那天晚上实在不好意思,我是有点喝多了,唱歌的时候你不辞而别,我找不到你……”

“没事,吃饭吧。”我觉得跟他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突然想起一件事,便突兀兀地问了句,“你是哪年的?”

夏凡不明就里地看着我。

我一直低着头没看他,只是淡淡的补充了句:“不许骗人。”

“90年的,怎么了?”

我哽了一下,差点没噎死,这个该死的叶晓梅,居然给我介绍了个90后,我可没有恋童癖。

“弟弟,你知道吗?我84年,属鼠的。我比你大6岁,三年一个代沟,我俩都整整两个沟了。”我故意把“弟弟”两个字说得很大声。

“我知道啊,”夏凡并不诧异,“年龄不是问题吧,我都不嫌你,你干嘛要嫌我呢?”

天!这什么逻辑?我不想跟他再争执,只是轻轻地说了句:“弟弟,我们不合适。”

又过了半晌,夏凡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我就顺嘴那么一说,事后才后悔当时为什么话多,那么多吃的都没塞住我的嘴。

“是你让我说的。”这句话似乎暗示接下来他要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其实,这女人就跟我们卖房子是一个道理。你条件不错,工作好,经济独立,房、车都有,人也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几乎完美。但是,你毕竟年纪大了,就像一套搁置的楼盘,地段不错,但与高高耸立的新楼相比,已经是旧楼盘了。要想卖出去,必须降价处理!你也一样,不要总摆出一副清高模样,拒人千里之外,你年纪摆在这,你还有多少资格对别人挑挑拣拣……”

9

那顿饭之后,我再没见夏凡,他的电话我也没接,时间一久,也便没了联系。

只是那句“地段再好,也是旧楼盘了”时不时会冒出来刺痛一下。虽听着难受,但有时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或许是事实。

有天见叶晓梅,云淡风轻地跟她说:“姐姐,下次不要再跟我介绍小朋友了,哪怕只小一天的,再帅也不要。”

叶晓梅立即变成了行走的表情包,嘴缩成一个大大的“O”,“什么意思?还要给你介绍吗?”

……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开车到4S店保养,一转身看到一男一女跟店员协商修车的事宜,好像是车有刮蹭到。

女人不认识,男人是张白净帅气的脸,好久没见的夏凡。

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我也没有打招呼的欲望,目光在他身上停滞了好一阵,才慢慢扭过头。

最近几天里,我开始有了失眠的症状,也常常从睡梦中惊醒——我总是梦见自己落水,因为不会游泳,拼命挣扎,越反抗沉得越快,惊醒过来早已冷汗湿背。

这,可能是开始衰老的表现。

很怀念以前读书的日子,简单纯粹。但早在几年前,我就学会了即便思念谁,也不会主动联系。只是偶尔隐身在班级群里,关注着他们的聊天。从他们的话里,知道他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发福的发福,升官的升官,但我,从不发言。

脱单的路,越走越远,越走越偏。正如整天嚷着要减肥的人,往往越减越肥。

低头看时间,距离约定采访的时间快要到了。不敢再胡思乱想,启动发车,还要工作,而生活,也还得继续下去。

责任编辑/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