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2016-10-19马长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郭 瑞,马长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云南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郭 瑞,马长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云南省靠近世界著名毒源地“金三角”地区,是中国禁毒的最前沿,也是毒品受灾大省。近年来,随着缅北地区传统罂粟种植面积逐年上升,新型合成苯丙胺类毒品来势凶猛,云南禁毒形势异常严峻。公安边防部队作为云南边境地区禁毒的一支生力军,虽然在禁毒战线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在打击毒品犯罪中依然存在着诸多困境,为了有效遏制毒品对我国的渗透,寻求相关途径解决这些困境显得异常重要。
云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打击毒品犯罪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与越南、缅甸、老挝等多国接壤,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毗邻毒源地“金三角”,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错综复杂的地形使云南成为全国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国际贩毒集团已经将我国云南边境地区视为其毒品经营国际化战略的重要通道,并将其势力范围和毒品犯罪活动由境外向边境地区渗透,在境外毗邻我国边境地区大量囤积毒品,伺机向我国境内走私毒品。自2011年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以来,云南省查获毒品案件7.3万起,抓获嫌疑人7.8万人,缴获毒品71.4吨,年均缴获毒品17.8吨。云南省目前累计在册吸毒人数达到了18.5万人,4年来共收戒吸毒人员16.85万人次。[1]目前“金三角”缅北、老北罂粟种植面积依然较大,毒品犯罪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给公安边防部门打击毒品犯罪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云南边境地区禁毒面临的形势
(一)境外罂粟种植面积居高不下
为了从源头阻断毒品犯罪,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推行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掸东同盟军于1997年在其控制的勐拉地区、果敢同盟军于2002年在其控制的果敢地区、佤邦联合军于2005年在其控制的佤族地区,都曾禁止种植罂粟。这些禁令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6年曾被严格执行,减少了罂粟的种植规模。[2]然而由于受各种势力的影响,特别是2009年“果敢事件”及2014年底彭家声复出后,缅甸的罂粟种植面积逐年增长,从2005年起至今,又增长了4倍多。苯丙胺类兴奋剂的生产和使用数量也在增加。据公安部卫星遥感监控的数据显示,缅北罂粟种植面积连续5年上涨,呈反弹之势(2010年2.86万公顷,2011年3.17万公顷,2012年4.25万公顷,2013年4.09万公顷,2014年3.96万公顷)。[3]
相关数据来源于2015年中国禁毒报告
(二)境内易制毒化学品外流严重
由于受新型毒品低成本高利润的诱惑,加上生产周期短,过去20年,新型毒品生产在缅北冲突地区激增。随着境外新型毒品的大量生产,对生产新型毒品的易制毒化学品产生了巨大的需求,从我国流向缅甸的易制毒化学品数量不断增加。以普洱市为例,从普洱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查获的制毒物品犯罪案件看,过境普洱市走私制毒物品的案件及毒品数量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2010年查获制毒物品18起63.942吨;2011年查获制毒物品47起266.2433吨;2012年查获制毒物品76起433.1439吨。[3]而且,这个趋势还在不断地增强,2015年,仅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就查获制毒物品犯罪案件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制毒物品52.961吨。
二、云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特点
(一)怀孕、哺乳期妇女参与毒品犯罪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10条规定了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人身检查,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在办理毒品案件中,由于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妇女无法收押,因此只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类特殊人群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然而这些怀孕或者哺乳期妇女在办理了相关诉讼措施手续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受到实际处罚的这类特殊人群屡屡利用自己的特殊情形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如某边防支队在1个月的时间内竟然2次查到了同一名缅甸籍哺乳期的妇女运输毒品。云南临沧公安边防支队2010年共查破此类主体贩毒案件66起,缴获毒品近 87.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其中80%以上贩毒主体都是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2011年查破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6名,缴获毒品 84.2千克。其中90%以上的主体为怀孕妇女,她们怀有十周至二十周的身孕不等,另10%为带有婴儿的哺乳期妇女,可见这类特殊女性群体贩毒特点突出。[4
(二)武装贩运时有发生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现实中,贩毒分子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常贩运大宗毒品,他们抱着抓到就是死,搏一搏还有一线生机的心态,往往铤而走险,武装贩运毒品,暴力抗拒抓捕。如2015年11月25日,云南普洱警方破获特大武装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冰毒20.78千克,小口径步枪一支,子弹24发;[5]2013年10月4日,云南西双版纳边防支队破获一起武装贩运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冰毒净重39.9千克,查获手枪1支,子弹207发。
(三)大宗毒品贩运猖狂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及国内对毒品消费需求的加大,国内的大量制毒原料和配剂流出境外,大宗毒品甚至是万克毒品贩运越来越猖狂。今年9月份,云南澜沧警方一周时间内就成功破获3起万克毒品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分别缴获毒品可疑物60.5779千克、20.48千克、13.8千克,合计94.859千克。[6]5月下旬,云南大理警方连破6起万克毒品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毒品海洛因81.3千克,毒资人民币81.6万元,涉案车辆5辆。3月4日,云南临沧边防支队经长期侦查,成功捣毁境外毒品加工厂1个,缴获毒品830.5公斤。[7]
(四)家族式毒品贩运严重
一方面,家族成员负有维持彼此生计的共同使命,他们为了一个目的能达成高度的共识,家族成员之间感情融合高度统一,他们具有共同的荣誉感和凝集力,心齐、团结,不易发生内讧,被抓获后,往往不招供、不承认,不暴露同伙,或者自己心甘情愿承担所有罪责,给侦查破案带来巨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家族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通常贩运的都是万克大案,一旦贩运成功,社会危害性极强。11月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在“边境狩猎”三号专项行动中,就成功摧毁了一个由境外经云南西双版纳边境运输毒品至内地进行贩卖的家族式特大贩毒网络,一次性缴获冰毒210块,重147公斤。[8]
(五)毒品贩运组织机构严密
随着禁毒部门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方面,单纯的个人行为已不能有效地实施毒品犯罪活动;另一方面,真正的大毒枭也很少亲自贩运,因此,团伙犯罪就成了毒品犯罪的首选。从实际侦查办案中得知,毒品贩运网络组织机构及其严密,从人员招募、组织非法出入境、住宿安排、路线规划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则与程序,而且每个环节都是单线联系,给侦查办案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此外,招募的毒品实际携带人员,彼此不认识,犯罪团伙分批次从不同方向、不同路线安排携带人员贩运,并根据先前批次贩运人员的成功率随时更换贩运时间和路线。
(六)毒品贩运手段诡秘
为逃避侦查机关的打击,犯毒分子在毒品贩运过程中采用五花八门的方式来进行运输,贩运手段非常诡秘,隐蔽性不断增强。总的来说,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利用人体进行贩运,这类贩运方法是充分利用人体特点,将毒品藏匿于裆部、头发、卫生巾、鞋底,捆绑于腰部、腿部,或者直接吞服于体内。第二类是利用工具进行贩运,这类贩运方法是把毒品藏匿于交通工具的隐藏部位,如车门夹层、车水箱、车油箱、车底部、车座位里等;或者利用掩蔽物进行藏匿,如藏匿在茶叶、食物里或挖空的木材、水果、茶饼、玉石中等。第三类是利用邮寄方式进行贩运,这类贩运方法是充分借助邮递物流业来进行毒品贩运,把毒品经过包装后,利用虚假的姓名和地址,到达目的地后再雇人去取。邮局的方式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安全性高的特点,越来越被不法分子青睐。截至11月26日,云南临沧边防支队已查破通过物流、快递行业贩毒案件62起,缴获毒品95.003公斤。[7]
三、云南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困境
(一)云南边境地区无天然屏障
云南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差异常悬殊,不仅山多,河流湖泊也多,构成了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湖泊棋布的特色。云南全省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大都由以上地势构成,除了有正规口岸、边贸通道外,山间小路、便道难以计数。特别是中缅边境,1960年中缅两国对中缅边境地区边界进行进一步规范时,对部分边界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一寨两国”等情景,两国之间很多边境线没有任何天然屏障,人员流动非常频繁。贩毒贩子利用这些天然便道进行肆无忌惮的毒品运输,大量毒品被贩运到我国边境地区,而由于边境地区警力有限,管控难度特别大。
(二)情报专业人才缺乏
情报信息工作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只有信息灵、情况清,超前预警、准确预警,合理研判、准确打击,才能实现精确防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现阶段,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人员主要来自公安现役院校和地方入警大学生,很多人在校期间所学专业非情报类,虽然部分人员参加工作后经过相关情报知识的培训,但由于缺乏系统的情报知识学习和训练,在对情报的获取、分析、研判、运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办大案、催网络、抓毒枭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三)检查、侦查技术手段落后
在云南边境地区检查是否贩运毒品的任务主要由设立在边境地区的各个二线检查站及各固定和流动查缉点等负责,获取情报线索后对毒品线索情报的侦查主要由各情报科、侦查队、情报站等负责。二线检查站主要设立在人员、车流量等密集的交通要道上,在实际检查工作中,由于没有先进的检查设备,对过往人员、车辆及行李货物进行检查时只能依靠人力,不仅费力而且费时,效率很低,特别是遇到大宗货物时,没有起重设备,只能依靠人力进行搬运,工作量极大。此外,在获取情报线索时,由于缺乏相应设备及权限,对情报线索的跟踪很多时候还停留在人力阶段,一些侦查技术还需要依靠公安技侦部门,不能对情报线索进行24小时跟踪定位,造成情报线索的流失。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方面,看守所条例规定对处于怀孕、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不予收押;另一方面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此类特殊人群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等方式暂缓收押。此类人员就利用法律上关于特殊人群处理的漏洞反复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特别是缅甸籍人群,由于身份很难核实,要实施有效的处理更是难上加难。此外,关于快递物流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虽然国家规定从11月1日起,快递实行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制度等,但现实中很多快递承运点都没有按照规定严格落实,贩毒分子利用虚假的信息进行登记,利用快递物流行业实施毒品犯罪活动形势依然严峻。
(五)警力严重不足
公安边防部队实行现役体制,虽然战斗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但是受困于编制的限制及边境地区严峻的毒品形势,现有编制内的警力显然是不够的,再加上云南边境地区便道、小路众多,现有警力根本管控不过来。一方面,除了日常的业务工作以外,还有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部队管理、爱民固边工作等,再加上探亲休假及各种培训,占用了大量的警力,分散了禁毒工作力量,使用于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的警力更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边境地区各禁毒力量由于受各自禁毒任务和禁毒成绩的影响,各单位之间往往抱着彼此竞争的心态,对毒品情报线索、侦破进度等都讳莫如深,不愿向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能使边境地区各禁毒力量有效地整合,严重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成效。
四、云南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管控
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云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以及毒品对人类的危害,针对毒品犯罪活动变化特点,整合警力资源,进一步完善一线边境检查站查、二线边防检查站堵、派出所面上控。要进一步完善查缉措施,不断完善创新查缉方式,织密查缉网络,根据实际情况把“一站多点”(以检查站为依托,在各重点路段设置多个查缉点),“明暗互补”(白天和夜晚互为补充查缉,夜间在重点路段开展隐蔽查缉),“固临结合”(固定查缉点和临时查缉点结合)等查缉措施有效结合起来,强化对便道、小路的管控查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社会面管控,特别是边境一线,发挥好辖区群众优势,在各出入境便道旁安置治安耳目,以便有效掌握边境一线动态。
(二)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建设
毒品犯罪极强的隐蔽性,决定了情报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公安边防部门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大力构建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人力与技术相结合的情报信息搜集网络,增强情报获取能力,及时发现毒品情报线索。要大力加强情报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专业情报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善合理的情报学习培训制度,可以依托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培养综合素质高、情报信息工作能力强的情报信息专业人才。要加强对DQB系统的应用,综合运用情报信息化研判手段,整合情报信息资源,梳理分析毒品案件线索,实现对贩毒团伙的主动发现、长期经营和深度打击。同时,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延伸情报信息触角,将情报的触角延伸到境外、毒源地、贩毒组织内部,及时掌握“金三角”地区毒品活动状态,最大限度地把毒品堵截到境外,防止毒品流入内地。
(三)完善法律法规,堵塞执法漏洞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处于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处罚还存在极大的法律漏洞,只单纯地规定了此类特殊人群实施毒品犯罪后应该怎么处理,违反相关规定后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但没有相关的配套设施及制度来配合实施。特别是缅甸籍的特殊人群,法律只规定对特殊人群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但没有详细规定应该怎么具体实施,导致了对此类人群监管不到位。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应当针对此类情况规范和统一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在运输毒品犯罪中的执法标准与操作规程,相关立法部门应完善刑事法律关于对处于哺乳期、怀孕妇女及严重传染病患者等特殊犯罪嫌疑人羁押的软件和硬件配套建设的规定,尤其亟需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看守所条例在对上述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收押的操作与刑事诉讼法有关逮捕羁押条件的立法冲突问题,使特殊人群犯罪行为确实得到应有的惩处。[9]
(四)进一步完善警务协作机制
毒品犯罪多为有组织团伙犯罪,他们组织机构严密,分工明确,单靠公安边防部门的力量很难有效对毒品犯罪活动实施有效打击,因此,要不断深化同相关友邻单位的警务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毒品办案协作机制,打破“本位主义”、“神秘主义”、“地域主义”,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高效跨区域协作机制。此外,要彻底斩断来自“金三角”地区的整个贩毒链条,需要国际间的紧密合作。要充分利用与越南、老挝、缅甸对口部门建立的执法合作机制,固化中老缅泰每月1次常态化联合巡逻执法和多边情报交流,务实推进警务合作,简化工作流程,彼此不断完善情报共享、协查通报、应急查堵等工作机制,适时联合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定期开展会谈会晤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跨区域毒品犯罪活动。
(五)合理配置警力,加大科技投入
要进一步加大毒品查缉警力的投入力度,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把一线边境检查站、机动队、勤务中队的部分兵力,根据各自单位所面临的毒情形势,采取轮岗的方式,在某一个阶段,合理抽调分配到各个查缉点上,充实查缉点的警力,此外,在对新毕业学员及新兵进行分配时,可以适当向查缉任务重的单位进行倾斜。要加大相关查缉设备的投入力度,改变现阶段主要靠人力进行查缉的状况,为各固定查缉点购置X射线检测仪、起重设备等进行辅助查缉,提高查缉效率,提升查缉质量。
[1] 薛丹.云南四年缴毒71.4吨 ,40余名专家昆明交流禁毒成果[EB/OL].http://yn.people.com.cn/original/n/ 2015/0618/c229982-25288650.html.
[2] 汤姆·克雷默.缅甸禁毒政策现状与毒品问题改革争议[J].南洋资料译丛,2015(3).
[3]沈琳娜.边防打击走私制毒物品犯罪现状及对策[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3(8).
[4]赵涓娟.云南特殊女性群体贩毒犯罪的调查与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12.
[5]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普洱思茅:禁毒大队破获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EB/OL].http://www.ga.yn.gov.cn/ jwxw/difangjingwu/puerjingxun/201512/t20151201_ 341412.html.
[6] 刘双庆.澜沧警方连续破获毒品大案[N].云南经济日报.2015-09-18(B3).
[7] 马骞,诸建明.云南临沧边防今年缴获毒品逾2吨抓获嫌492人[EB/OL].http://www.chinanews.com/df/ 2015/11-26/7642667.shtml.
[8]新华社.云南边防破获特大家族式贩毒案缴毒147公斤[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5-11/ 03/c_128389449.htm.
[9]程喜.从制度设计等视角谈如何遏制滇南毒品运输[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0(5).
责任编辑:王 燕
A Research on the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ighting Against Drug Crime by Public Security Frontier Defense Department in Yunnan Border Areas
GUO Rui, MA Chang-quan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s Academy, Langfang 065000, China)
Being near to the world famous drug source of " Golden Triangle", Yunnan is a province seriously affected by drugs as well as China's anti-drug battlefron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ncreasing poppy planting area and the ferociously oncoming new synthetic amphetamine drugs, the anti-drug situation in Yunnan province is extremely severe. As a vital force against drugs in the border areas of Yunnan, public security border defense forces have achieved gratifying achievements, but due to many restrictive factors, there still exists dilemma in the fight against drug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ontrol and prevent drugs' penetration into China, it appears to be extremely serious to find way out of such dilemma.
Yunnan border areas; drug crime; fight against drug crime
D917.6
A
1671-5195(2016)04-0109-06]
10.13310/j.cnki.gzjy.2016.04.016
2016-03-21
郭 瑞(1988- ),男,壮族,云南曲靖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生四队警务硕士研究生;马长泉(1967- ),男,河南新乡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系边管教研室教授,警务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边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