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对外贸易管理及实践研究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课题组
2016-10-14
[摘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以下简称中央苏区)创建了以中央对外贸易总局为主体、具有战时金融特征的苏区红色对外贸易体系,为支援革命战争、发展苏区经济、改善民众生活等作出了巨大贡献。通过对中央苏区时期对外贸易管理的梳理,定量分析研究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发展的历程,挖掘和解析中央苏区对外贸易的时间及管理体制变迁,为当今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积累一些宝贵经验。
[关键词]红色金融中央苏区对外贸易管理体制
对外贸易,作为外汇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中央苏区金融史具有特别意义,在稳定币值、增加外汇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我国当前现有的文献资料看,目前对中央苏区贸易史的研究相当薄弱,主要散见于中央苏区史研究的专著中,且大多研究成果集中于对苏区贸易史定性描述,比如对贸易主体、贸易政策、贸易体制的梳理或对其历史作用及地位的定性判断等,定量分析多见于对钨矿贸易的研究,而整体上对这段历史进行定量分析几近空白,特别是当时处于战争年代,记载资料的销毁或遗失严重,导致了该段历史有所断层。据此,本课题在借鉴文献资料基础上,运用国际贸易要素禀赋论,从贸易主体、贸易管理方式及贸易价格等方面论证当时贸易体制的特殊性,定量测算中央苏区时期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弥补现有研究文献和史料的不足。本文所指“中央苏区对外贸易”仅指中央苏区与白区之间的贸易。测算的主要依据为文献资料数据,采取样本推断总体的方法,计量币值统一为苏区纸币,未考虑物价因素。
一、中央苏区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理论考证
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一般而言,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有“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种体制。自由贸易,指政府不采用关税、配额或其他形式来干预国际贸易的政策体制;保护贸易,指通过国家制定高额关税以及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防止外国商品竞争,以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的管理体制。
从贸易主体看,中央苏区经历了由早期分散的地方性贸易机构向后期集中的、统一贸易机构的转变,同时鼓励取得了经营许可的私商进行对外贸易。从管理方式看,计划手段占主导。“我们有计划地组织人民的对外贸易,并且由国家直接经营若干项必要的商品流通”[1]p97。据回忆,“苏区输入或输出的货物,有的由中央机关直接分配,有的由地方分配”[1]p103。对于进出口量的管理,主要通过制定商业累进税和关税进行调节,“决定某几种进出口的日用品和军需品暂时施行减税的办法,以资奖励”[2]p82;“看苏区群众需要与不需要来分别进口的东西,我们不要的抽重些,要紧的抽轻些,一定要的就免税”[2]p94。出口的则反之,“我们有多的抽轻些,不够的抽重些,必须要的禁止出口”[2]p94。在外汇管理方面,则建立了《现金出口登记条例》。从贸易价格看,允许商人自由贸易,实行的是市场化价格机制,没有对价格作硬性规定。从贸易基础看,基于苏区与白区自然资源的禀赋差异,苏区和白区具有各自的优势。
综上,可以判断中央苏区时期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是具有一定战时特征的管制贸易体制。同时,按照一般理论,苏区与白区的贸易产品都具有绝对优势,但由于处于战争时期,当时的外贸体制是带有一定干预的战时贸易管制体制。
二、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实践的历史考证
基于本文中关于贸易理论设定,本文将1931年11月至1934年10月间的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划分为两个时期:自由贸易时期和保护贸易时期。
(一)自由贸易时期(1931年11月—1933年1月)
1.外贸政策运用。一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商业自由条例,为商人解决办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优惠条件吸引白区商人到苏区来贩货,等等。二是运用商业累进税调节苏区进出口贸易。“凡是从苏区将出产品如谷米、豆子、菜油、木、烟、纸(粮食不够的地方例外)及一切农产品运往白区发卖者,以及从白区贩运下列各物来苏区者,照其应纳之营业税额,一律减收半税。”[3]p440
2.外贸市场特点。一是外贸货物价格波动较大。经济封锁时期,苏区内物价波动较大。“未革命前,商业品比农产品要低一倍”[3]p54;而革命后,由于“外货难于输入,土货无法输出”[3]p42,苏区内“一切农产物,都大大减价,商业品则渐次提高起来,甚至比以前涨了一倍,农产品则低了一倍”[3]p56。二是对外交易渠道较为分散。由于经济封锁形势日益严峻,苏区不时有对外交易要道受到影响或被迫中断,例如于1930年建立的工农通讯社,在国民党的一次次封锁中,从湘鄂赣边区通往中央苏区的交通线几乎断绝。三是对外贸易交通条件艰苦。中央苏区地处山区,货物运输主要靠水运,其次是人工肩挑,时常白天还不能进行货物的转运,外贸交通条件极为艰苦,赤白贸易困难。
3.外贸产品结构。一是从出口产品结构来分析,农产品是主要的出口商品。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苏区大约对外销售300万担粮食,1931—1932年苏区稻谷出口额占商品出口总额70%以上,其他特色农产品占10%以上。二是从进口产品结构来看,盐、洋油、火柴、棉花、线布、棉布、药品、医药器具、铁、汽油、石灰等都是鼓励进口的重要物资。
4.外贸总量分析。第一,商品出口额测算。关于粮食出口额测算。1931—1932年间,粮食是苏区向白区出口的第一要商品。以4元/担、年均人头出口量1担,1931年和1932年人口数分别为250万、300万计算,可得中央苏区1931年和1932年的粮食出口量分别为1000万元、1200万元。关于钨矿出口额测算。根据资料记载的各矿产量合计和出口价格50-52元/百斤,得到1931年和1932年钨砂产量、产值分别是410吨、1685吨和42.05万元、172.80万元[4]p9。关于其他商品出口额测算。选取了寻乌1930年5月份出口货物贸易情况作为推算基础,剔除大米出口额后,以人均出口额推算总体情况,得出1931年和1932年其他商品出口额分别为295万、354万。
第二,商品进口额测算。关于盐、布匹的进口额测算。从有关文献中得到,1931年苏区人均盐的消费量为12斤/年,因此按年均900万元的消费量计算。而布匹的消费跟盐的消费基本类似,以300万人600万元的消费计算年均进口额2元/人,测算1931年和1932年布匹进口额分别为500万元和600万元。关于其他物资进口额测算。江口贸易分局成立前,大宗交易以盐和布为主,从1933年和1934年大宗物品进口额与占所有进口额的70%左右测算得出,1931年和1932年其他物资进口额约为600万元、642万元。
第三,商品进出口额统计。综上述测算,最终得到1931和1932两年的苏区商品出口总额为3063.85万元,其中1931年为1337.05万元,1932年为1726.80万元;这两年商品进口总额为4142.86万元,其中1931年为2000万元,1932年为2142.86万元;两年逆差1079万元,其中1931年约663万元,1932年约为416万元,逆差逐步缩减。
1.外贸政策运用。第一,财税政策的运用。一是出台多项政策法规,扩大赤白贸易。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重申了苏区对外贸易发展要求:“以苏区多余的生产品(谷米、钨砂、木材、烟、纸等)与白区的工业品(食盐、布匹、洋油等)实行交换”[3]p375;并制定了《关于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关于矿产开采权出租办法》等法规,用于引进白区商人资金技术,开发苏区的工商各业,拓展苏区对外贸易。二是启用关税政策。以关税作为杠杆,科学调节苏区输出输入产品,“我们的关税不是见货抽厘,而是看苏区群众需要与不需要来分别进口的”[5]p245。
第二,金融政策运用。一是以国债筹集资金支持对外贸易。在发行的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中,中央政府将其中200万元借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发展赤白贸易。二是以金融资金支持外贸公司发展。提供无息贷款支持外贸公司发展,例如中华钨矿公司在建立之初,财政人民委员会承诺公司“生产有困难,政府给予无息贷款”[2]p156,支持其发展。
2.外贸市场特点。一是外贸秩序有效改善。中央对外贸易总局成立后,根据各分局所处位置的地理条件、经济联系确定交易的主要商品和任务。例如,规定吉安分局负责吉安、南昌方向,汀州分局负责厦门、上海方向,江口分局负责赣州、广东方向的采销任务。二是外贸交易日趋活跃。以江口贸易分局为例,该局成立时,苏、白区商人来往很少,后期该局赤白贸易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又有诚信,吸引了不少白区商人,业务发展到日均交易额数万元。
3.外贸产品结构。在保护贸易时期,中央政府明确指出,“在一般的发展工业生产的任务中,我们应该特别注意钨砂与纸两项生产”[3]p154,形成了以土特农产品的出口为主、钨矿出口为重要补充的出口商品结构。在进口商品方面,仍保持了以盐、洋油、火柴、棉花、线布、棉布、药品、医药器具、铁、汽油、石灰等为主要进口物资的结构。
4.外贸总量分析。第一,商品出口额测算。一是粮食出口额测算。按自由贸易时期计算方式,仍以年均人头出口量1担、4元/担单价计算,根据史料和文献推算得出中央苏区1933-1934年的粮食出口量为1800万元和1000万元。二是钨矿出口额测算。根据多方史料得到苏区时期钨矿总产量(1931-1934年)为5961吨,扣除1931-1932年产量外,按史料和文献推导1933年产量为760吨,1934年为636吨。三是土纸出口额测算。根据《寻乌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关于土纸生产的记载,测算出1933、1934年土纸出口额为180万元和100万元。四是其他商品出口额。此处同样根据寻乌1930年5月份出口货物贸易情况和人口数作为推算基础,得到1933年和1934年其他商品出口额为351万、195万。
第二,商品进口额测算。关于贸易总额测算。1933年4月江口贸易分局成立后,“进口少时一百三十万元,多则二百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江口分局供应占苏区百分之七十左右”[1]p102。1933年4月至1934年10月,进口额以中间数每月165/0.7万计算;1933年1-3月按照盐、布和西药等大宗贸易月均量计算,测算结果为1875万/12月*3月等于468.75万元。关于盐进口额测算。“看到三百万群众每年要吃差不多九百万块钱的盐”,因此按年均900万元的消费量计算得到1933年和1934年盐进口额均为900万元。关于布匹的进口额测算。根据当时对布匹情况的记载,“要穿差不多六百多万块的布”,我们以300万人计算年均进口额2元/人,再依据人口总数核算布匹进口额,可得到1933年和1934年进口额分别为900万元和500万元。关于西药进口测算。1934年1月成立了中华商业公司,负责一些急需物品的采购。“仅以西药来说,半个月采办一次,达十余万元之多”[1]p120。1934年以前,由于资金紧张,中央苏区一般上山采摘中药,对西药的进口量比较小,在此不予计算。而1934年大量进口药品,按20万元/月左右,9个月的总量为180万元左右。关于其他物资进口额测算。除了大宗商品进口外,还有一些其他日用品的进口,其测算方法为用进口贸易总额减去盐、布及西药进口额,依次得出各年的其他物资进口额为790万元、777万元。
第三,商品进出口额统计。汇总1933—1934年数据得到,两年的苏区商品出口总额为4022.47万元,其中1933年为2554.46万元,1934年为1468.01万元;两年商品进口总额为4947.32万元,其中1933年为2590.18万元,1934年为2357.14万元。两年总逆差额为924.86万元,其中1934年逆差889.14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苏区多个贸易分局因在战争中遭到破坏被迫转移或关闭,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苏区出口贸易发展。
三、结论
(一)要素禀赋是促进中央苏区对外贸易的基础
从对外贸易的基础看,苏区与白区之间的要素禀赋是促进双方贸易的动力。首先,中央苏区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时任国民经济部部长吴亮平在《经济建设的初步总结》中指出,“在帝国主义疯狂的准备战争的形势之下,它们很迫切的需要钨砂,因为钨砂是制造军用品的重要原料……全世界一半以上的钨砂,是在我们苏区里面,我们应该用力发展钨砂生产,以其出口来加紧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6]p604。其次,中央苏区作为粮食主产区,稻谷成为外贸出口的支柱。从数据看,中央苏区时期稻谷出口总额达到5000万元,占所有出口总额的比重70%左右,是构成当时对外贸易出口的最重要商品之一。而白区多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工业品具有绝对的贸易优势,食盐、药品和布匹等成为主流贸易产品,占比在60%以上。
(二)中央苏区战时管制贸易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从上述研究分析可知,苏区贸易体制由革命前的自由贸易逐步过渡到集中管制的保护贸易体制,这与当时的战时经济发展具有相当的适应性。当时,白区对苏区贸易实行全面切断,中央苏区出现出超过大、外汇流出严重、市场供需紊乱的局面,导致货币贬值,商品“剪刀差”严重。在此背景下,苏区许多商业凋零,经济破败不堪。为突破经济封锁,中央苏区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积极财政、税收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发动苏区及白区的商人参与对外贸易合作,最终有计划地实现商品贸易流通,扭转了出超过大的贸易形势。
(三)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充分体现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特点,这既表现在它的本质上,也表现在群众积极参与中央苏区对外贸易上。一方面,在对外贸易物资运输上,主要依靠群众。“群众很有组织,一叫就来,不论雨天黑夜。以后分为日夜班,分工负责运送。日班在苏区内部,夜班往来于红白交界区”[2]p51。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贸易交通干线的修建。乡苏维埃政府“要组织全乡有劳动力的人,编成修路队”[2]p122。毛泽东在1934年1月提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表明此时我党“从群众中来,到时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据群众”的群众观点已初步确立。这对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四)中央苏区对外贸易具有重要的历史贡献
中央苏区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不仅有力地支援了人民革命战争,同时在改善苏区人民生活水平和巩固工农政权上成绩卓著。首先,它为夺取革命斗争的胜利提供了必要的充足的物质保障。通过建立关税制度,增加财政收入。“茅店关税处每天关税收入700—800元,每月的关税收入为7000—30000元”[2]p102。其次,它促进了革命根据地的工农业发展,通过出口产品扩大了对剩余产品的需求,并且提高了出口产品的市场价格,刺激了工农业主的生产积极性。最后,它维持了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通过发展对外贸易,改善“剪刀差”问题,缓解了对外贸易逆差严重的局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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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舒龙,谢一彪.中央苏区贸易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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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居照.战时金融管制模式下的中央苏区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党史文苑,2014年(11).
[5]江西省税务局等.中央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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