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党的请示报告制度探究
2016-10-14郭蕊王昆
郭蕊 王昆
[摘要]1948年,党中央为了彻底消除党内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迫切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请示报告制度,在这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作出了关于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随后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军内广泛实施。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得党的自身建设得以逐渐完善,在当今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请示报告制度西柏坡党的建设
党的请示报告制度,是党自身建设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当前学术界对于党的自身建设的研究热度居高不下,因此关于此方面的成果也颇多。但是,目前看来,专门梳理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成果依旧偏少。为此,本文通过阐述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确立的背景和该制度确立的过程,以及在当时的施行情况,结合该制度在当今的创新发展,对该制度进行一个较全面的梳理。
西柏坡时期,党中央所建立的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制度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它不仅保证了全党在较短时间内领导解放战争取得胜利,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这一制度不仅在长期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而且当今中国共产党仍然坚持这一制度,并在新的时期注入新的内涵。
一、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到1948年,人民解放军经过两年的艰苦奋斗,使全国的军事、政治形势发生了对人民军队更加有利的重大变化。但是由于我军长期以来处于被敌人分割而进行游击战争的环境之下,因此各地方党和军事的领导机关都保持着很大的自主权,出现了严重的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独立王国现象,这样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已经影响到了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这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表现,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首先,各中央局和军区对中央的政策不向下级传达,不执行中央路线、政策。例如,中央局和军区负责人习惯于个人拍板定案、决定重大事项,对党中央制定的统一政策未向中央请示就轻易发表个人意见,并向下级布置掺杂了个人意愿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但却极端错误的政策和策略。例如:从政治上组织上打击“三三制”中的党外人士;有的地方一个干事竟然拥有擅自把一个资本家杀死的权力;随意加重工商业的税收,同时又对企业中的工人实行高工资、高福利的政策。再次,假借工作繁忙为由,对党中央和上级领导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错误态度,擅自处理地方事务。例如,未向上级请示,就私自与外国订立商业性的协定,并随便向国外记者发表谈话,这明显违反了中央规定的关于一切外交事务均需事前向中央请示的制度。针对以上问题,任弼时着重指出,我们的队伍越壮大,战争越胜利,则这些无纪律无政府的问题,这种损害我们革命形势的倾向越可能滋长。因此,必须加强纪律性,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地方上必须及时向党中央和上级请示报告,服从党制定的各项纪律,不然我们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也不利于党的自身建设的发展。
二、建立并完善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彻底改变革命队伍中出现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毛泽东于1948年初为中共中央起草并发出了题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这就是著名的子虞电。这份指示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各地及时向中央反映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使中央对各地的情况有一个明晰的了解,从而更多地帮助各地机关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力争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具体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发生的问题和倾向及其解决方法,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包括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指战员中发生的偏向及其克服的方法,技术、战术进步或退步的情况,等等。同时要求这必须成为各级领导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习惯。此外还要求各省委和区党委同各中央局和分局也须密切联系。这样做的目的是,不仅使中央准确了解各地的革命形势,而且能够促进各地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开动脑筋、思考问题。
中央了解下面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的工作。这年2月27日,毛泽东针对某些地方党组织违反中央的工商政策,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指示,要求“这些地方的党委,在纠正这种错误的时候,必须从领导方针和领导方法两方面认真地进行检查”[1]p1285。要求各机关负责人定期做综合报告,就是要求各地实事求是地执行中央所制定的策略和政策,同时总结中央制定的政策与策略在实行后的情况,并针对这种情况进行反思。简言之,就是对各机关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进行自我检讨。这也是作出这一指示的真正用意。
3月25日,毛泽东又为中央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规定》。《规定》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向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及策略性的指示和答复都需同时发给中央一份;下级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所作有关重要的政策和策略性的报告,须以全文或摘要的形式发送中央;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均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随时反映情况及陈述意见的义务和权利。这份指示进一步拓展了报告制度的深度和广度。
子虞电发出后半年多的工作,“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对于全党的工作正在实现战略转变、解放战争正在节节胜利的这种新形势下,必须集中必要的权力于中央,维护中央的威信,加强全党的统一,有了充分一致的认识。同时,一些地方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的现象,也已基本克服”[2]p473。但是,在这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依旧对严重存在着的“那种报喜不报忧、瞒上不瞒下、不执行中央政策等无纪律无政府”的现象进行了批评[3]p574,并着重强调一定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请示报告制度。“九月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定》,用以保证迅速克服目前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以确保党和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全军所执行的各种政策的统一。《决定》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党务各方面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哪些工作需要通过中央决定后才能实行,哪些工作必须事前向中央请示、得到中央的批准才能执行,各领导机关的哪些具体工作在具体落实之后必须向中央报审,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至此,党的请示报告制度得以正式确立。
三、积极实施请示报告制度
“九月会议”后,各中央机构和组织部门结合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请示报告制度。邓颖超在9月20日全国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定期的妇女工作报告制度”[4]p146。并指出,具体制度通过同级党委制定,同级妇委向同级党委作报告,将来对于这些报告的态度必须严肃认真,尤其对于一些重要的紧急性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一定不能拖延时间,更不能虚报瞒报。而对于县以下的报告,可以考虑采用口头报告即可。另外,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延缓日期报告的必须说明正当理由,不能报告的也要说明理由,请求组织批准免报。随后,邓颖超在1948年10月24日致毛泽东的信中,对中妇委会议中关于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作为向毛主席及中央的第一次书面报告,并检讨了自身未执行这一制度的原因。邓颖超指出之前因为没有重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所以也没有在工作上得到中央更多的指示,使工作受到了损失,今后定会努力肃清自己尚存在着的非无产阶级的个人自由主义思想,加强纪律性,并将对人民负责放到第一位,而这一切都会从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起。邓颖超的信中还表示,为了中央更准确地了解妇委工作并给予宝贵的工作指示,妇委决定按照其所辖的工作范围内容来分地区分问题,通过中心与一般情况相结合的综合报告方法,经过妇委讨论后,写成书面报告,按照指定日期向党中央汇报。
叶剑英在9月26日至30日主持的华北军事政治大学党委会议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九月会议”精神,并在会上多次讲话强调,“各级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5]p492。11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现“个别单位的第一个工作报告逾期很久,个别单位(如佳峪行政处)的行政工作报告,则拖延至今仍未送来。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就影响到我们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情况向中央作报告。也影响到我们不能及时得到中央的指示,改进工作”[6]p1235。因此,为了保障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中央办公厅颁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执行报告制度的通知》。另外,在《各级组织部门开展业务与建立健全报告制度的通知》中指出,为了取得全国革命的最终胜利,为了适应当前火热发展的革命形势,“并在实现党的政治任务的水平上建立党的组织工作,党的各级组织部门,必须立即着手建立与健全经常的报告请示制度”[6]p1250。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广泛地实施,不仅使党内军内形成了统一的制度体系,而且使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有了很大改变,更有力地促进了党的自身建设,使党内出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极大地增强了党的战斗力。
四、请示报告制度新发展
党在“九月会议”上制定的请示报告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党的纪律性,健全和扩大了党内民主生活,实现了党的权力的集中统一,促进了党的自身建设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党所制定的这一制度,为新中国所延续,通过不断的丰富发展,至今已相当成熟。
党员干部个人向组织请示报告的制度是对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997年1月31日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是党员干部个人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确立的标志。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7]p767。我党的干部尤其是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在面对重大问题事项时必须按照规定向相应的党组织请示报告,这不仅是党员干部要始终遵守的一项规定,“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7]p767。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全党尤其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所规定的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该向中央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绝不允许出现虚假瞒报、越权做事的现象。
党员干部个人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已被作为一种规矩在党内执行。“在党内建立并坚持实行这种报告制度,其意义和影响非同一般,它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健全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领导方法、工作方法的一个重大举措。”[2]p471首先,它不是一个请示报告的形式,其主要用意是要建设一个自上而下完全统一执行一条总路线、一个总政策的有正能量的党,做到全党上下在思想、政治、组织上的完全一致。其次,不仅有助于党员个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有助于经常性的全面性的检查工作,避免出现错误已犯、雨后送伞,纠正已迟的现象。再次,这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检验的一种重要方式。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工作全局的驾驭程度以及对群众需求的了解程度,都可以从他的请示汇报中大致看出一个究竟。最后,这一制度有助于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而自觉遵守法规,使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不仅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实现,也有利于我们党增加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
[3]徐向前元帅回忆录[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
[4]全国妇联编.蔡畅 邓颖超 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1938—1987)[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5]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叶剑英年谱(1897—1986)(上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6]李明华,王荣丽.西柏坡档案(第3卷)[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12.
[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