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立言者
2016-10-14龚新叶
龚新叶
他曾力主把“疑罪从无”写入刑诉法修正案,近年为雷洋案、聂树斌案大胆发声。
在北京西四环边上,海淀区世纪城烟树园一处不起眼的房间,进门右手边悬挂着一块牌子,写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陈光中在1995年创建了它,20年来一直是国内外刑事法学研究和交流的前沿阵地,也是这位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荒者和奠基者每天办公的地方。
在这间30平方米开外的房间里,摆满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书籍,其中许多注有“陈光中”三字。采访那天,86岁的陈光中早早地来到这里等候,花白的头发整齐地向后梳着,步子已有些蹒跚。由于听力不好,他让助理送来助听器,塞了一个在靠近记者一侧的耳中。采访过程中,仍不时有电话打来,听得出是媒体在向他询问对近期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案件的看法。陈光中都会对着话筒回复,条理分明,有着法律人特有的严谨。
法律人的良心
不久前,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2016改进思路”研讨会上,陈光中逻辑清晰的辩答场面,即使面对一群正值盛年的教授也丝毫不落下风。
年近九旬的陈光中,一直秉承着那一代知识分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未曾懈怠。“我虽然老了,但好在还能通过做学术演讲、参加座谈会和写文章来发挥自己老年人的余热。”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着说,“脑子在短短的几年内还能用,能发挥多少作用是多少作用。”比他小4岁的法学专家严端教授曾评价他:“陈光中大气,看问题站得比别人高,看得比别人远,这个特点几乎无人能敌。他在诉讼法学界获得权威地位是实至名归。”
正因如此,每当一些案件成为社会热点时,人们总希望听到他的声音,而他也总是会大胆发声。例如今年5月初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雷洋案,因为事关刑事诉讼,有关媒体很快找到陈光中,征询他对此案的建议。“12日下午,我午睡刚醒,就看到手机上的信息,让我尽快就雷洋案做一个个人的看法供参考。”陈光中回忆道,“我跟他们说4点给答复,因为我要查资料,不能主观臆断。”
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陈光中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查资料,“没经过检查怎么就知道是心脏病发作?他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警察有没有违法,如果违法,是否可能构成犯罪?都需要找到法律依据。”案件的出路是什么,是他做的第二件事,“这里面很可能有执法不当的问题。”凭着多年的研究经验,陈光中敏锐察觉,“受到质疑的公安机关自己发布信息违背了程序法治原则,公众自然不相信。”所以他的建议是让检察院介入。随后事情的进展也确如他所言,昌平区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先后介入了雷洋案的调查。
聂树斌案同样如此。当聂树斌案转到山东进行再审听证会时,最高检察院希望陈光中出面发表看法。当时由于负责播报的电视台在播报时出现了倾向性,导致社会舆论偏向不用再审。面对一边倒的舆论,陈光中顶着压力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聂树斌案符合提起再审的条件。时隔一年,聂树斌案果然重新再审,陈光中说:“我不知道到底会不会再审,但我凭着法律人的良心,要对这起案件尽到自已的责任。”
对于类似案件所暴露的执法不公、执法不透明问题,让一些民众对中国法治产生怀疑,陈光中却不这么看:“法治改革的进程中不可能没有阻力,但总体环境是好的。我们应该遵循国家的部署,同时积极建言献策,这样才能把我们国家现代化、法治化、民主化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做一个立言者
“我年轻的时候,希望自己做一个立言者。立言,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自己的主张,而且这种主张有利于国家、社会和人民。”陈光中说。这种立言落实到现实中,就是他在刑事诉讼法学上的创建和贡献。
“1991年到1997年,他作为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每年都把‘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施列为年会中心议题。”作为陈光中的第一个刑事诉讼法博士,如今的中国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感叹:“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疑罪从无的入法,毫不夸张地说,他是居功至伟。在我国刑事司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道路上,说他鞠躬尽瘁毫不为过。”
“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说的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一事。在此之前,陈光中与他的博士生合力写出了关于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论文要点,因为1979年通过的刑诉法,由于环境特殊加之时间紧促,一些条文的制定并不完善。论文要点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的重视。“法工委下来正式文件,委托我提供一个建议稿,就叫‘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采访中,陈光中也提及此事。
“1993年到1994年,我组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老师成立了研究小组,进行了国内调研和国外考察,研究它们的刑事诉讼制度,起草了建议稿,从大的体制到具体程序都有涵盖。”陈光中回忆。那个建议稿共三编329条,连同论证的内容达35万字。1996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全国人大顺利通过,建议稿65%的条文为此次修正案所吸收。
其中,把疑罪从无原则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陈光中最引以为傲的一点,但它的入法过程却无比曲折。
“疑罪从无,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的,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专门防止冤假错案。”陈光中从书房找来他当年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说,“我们的建议稿一开始就写进去了,但实务部门感觉风险太大,怕放纵犯罪分子,所以每次座谈会都没有通过它。”直到法工委把修正案草稿拿到人大常委会前召开的最后一次座谈会上,疑罪从无也没有被写进去,这让陈光中很着急。
当天,出席了最后一次座谈会的王汉斌把陈光中单独喊到自己住的酒店,“他叫我不要有顾虑,问我对这次讨论还有没有什么看法,我就很坦率地说了疑罪从无一定要写进去,对防止误判、保障人权至关重要,是世界潮流,大势所趋。”听了陈光中的论述,疑罪从无在最后阶段得到了王汉斌的支持,写进了修正案。
虽非烈士,但有暮年之志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陈光中已经是66岁的老人;在这之前,1979年中国制定了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那年陈光中49岁;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的建立,就更早了。没有学科,就不会有后面的法律出台以及修改。陈光中作为新中国第一批法学家,是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
陈光中出生于浙江永嘉的一个士绅家庭。“光中”这个名字,取“光大中华”之意,可见父母之期许。白天陈光中去学校上学,晚上回来后则由考中过清朝举人的堂伯父教授古诗文,小学便已读完“四书”。
1948年报考大学时,少年陈光中坚信的是:一个人不应庸庸碌碌度一生,他希望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陈光中考取了清华大学、中央大学(今南京大学)法律系,并就近入读中央大学。两年后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陈光中随北京大学法律系到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在全面建立法律学科时,他被分配到刑事诉讼法方向上。“当时国内没有刑事诉讼法,要完全学习苏联的模式。”
这期间,陈光中发表了第一篇论文《苏联的辩护制度》。然而,正当他参与编写第一本中国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时,反右运动开始,随后就是“文革”,他被迫中断研究20年。“那个时候对我的打击很大,看不到希望,就去打打扑克、下下棋,不务正业。”陈光中说,“但心底始终还是保留了一点梦的影子,想为法学做点贡献。”带着这个梦,“文革”后,陈光中马不停蹄地投入刑事诉讼法工作中。
如今,陈光中正在为进一步繁荣刑事诉讼法修改忙碌着,家中客厅满是各地法院、检察院寄来的卷宗。他拍着其中一摞,慨然说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我虽非‘烈士,但暮年壮志还是有一点的。”
(文竹荐自《环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