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延迟退休年龄问题现状的分析
2016-10-11徐静雯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面临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全球性、战略性的社会问题。很多发达国家是在经济已经高度发展的阶段下步入老龄社会的,而我国作为较早步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尚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所以面临的困难可能会更多。人口老龄化无疑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冲击将会是巨大的。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延迟退休年龄;效应
一、我国退休制度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是依据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和经济环境的背景而建立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环境。20 世纪 50 年代初期,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我国在当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 周岁。当时设定的退休年龄略高于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此可见退休年龄是在符合当时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设定的。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逐渐得到改善,人们的身体状况因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新中国刚成立时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比10年前提高了3.43岁。其中男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2.38岁,比2000年提高2.75岁;女性为77.37岁,提高了4.04岁。可以看出,最新显示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制度初创期提高了30多岁。如果退休年龄仍不作出调整,将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国情。
(二)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由1952年的679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519322亿元,居世界第二位,比上年增长7.8%。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形下制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退休年龄却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是不合理的。
二、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设定的退休年龄不合理。退休年龄的制定是退休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长短是决定退休年龄高低的重要因素。根据建国初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我国的退休制度关于退休年龄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随着我国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的平均预期寿命有了明显的提高,已经由20世纪50年代初50岁左右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目前的70多岁,而退休年龄的规定时隔60多年仍没有变化,这无疑增加了劳动者退后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必然会加重社会养老的负担,制约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又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退休人员的赡养率不断提高,使在职人员需要承担更多的抚养压力,加剧了代际之间的矛盾。此外,我们应了解到如今低龄老人的范畴是在60至65岁之间,他们中的大多数身体都十分健康,正处在生理亚中年状态,让这些低龄老人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会造成老年资本的浪费。因此,适当的延迟退休年龄是在充分考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人口老龄化以及低龄老人健康状况这些因素而提出来的。
(二)男女不同龄退休,导致养老金待遇不平等。建国初期,我国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对劳动者体力的要求较高。由于男女生理条件的不同,女性比男性提早退休的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女性的一种照顾和保护。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和女性文化素质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仍然沿用男女不同龄退休的规定,违背了政策出于保护女性的初衷,这对女性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女性比男性提早5—10年退休,相比之下女性的工龄就会较短,这极大地影响了女性的养老金待遇。
根据我国养老金替代率与工龄的具体关联办法,对于男女退休职工,尤其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员中的女性来说,获得满额退休金是十分困难的。如果女性55周岁退休,想要获得满额退休金,则20岁就必须参加工作。但根据我国的入学年龄及九年制义务教育,20岁意味着女性还处在大学阶段,偏低的女性退休年龄会出现“学历越高,参加工作时间越短,退休金越少”的问题。女性比男性提早退休这一规定无疑损害了我国女性的养老金待遇,这与社会保障公平主义的原则相违背。
(三)提前退休”现象严重。这里所指的“提前退休”现象,是指从事一般工种且身体健康,在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退出工作岗位的非正常退休现象。它既不包括因年老体弱接近退休年龄而不得不提前退休的行为,也不包括某些行业由于特殊性被允许提前退休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出于经济市场化转型的需要,大规模的现代化改制在国有企业内部进行。政府在权衡全体国民和退休者的利益之后,提出了放宽退休条件的政策,鼓励提前退休,以便年老体弱的职工退职养老,从而吸纳更多年轻的劳动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企业为了减轻养老费用的负担和工资的开支,让年老体弱的职工提前退休成为他们脱困、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接近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而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担心改革会影响正常退休的养老金待遇或者希望领取退休金的同时进行二次就业或创业,他们会选择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在“文革”后一段时间内实现了国家、企业与劳动者三方利益的平衡,但同时种种负面影响在现阶段也渐渐暴露出来。
三、结论
我国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提前退休等不规范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我国的退休制度又属于低层次的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关于退休制度方面的立法和相关实施细则,为推进延迟退休年龄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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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静雯(1990-),女,汉族,吉林敦化市人,学生,法学硕士,单位:长春工业大学社会学专业,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