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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鲁、皖两省为例

2016-10-11徐一苇颜廷武

财政科学 2016年7期
关键词:出售资源化意愿

徐一苇 颜廷武

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鲁、皖两省为例

徐一苇颜廷武

内容提要:从农户兼业视角出发,以鲁、皖两省354户农户调查问卷数据为基础,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研究了不同兼业类型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并进一步探讨了不同农户对秸秆出售方式选择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兼业程度提高,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利用意识有所下降,其中,对秸秆的价值认同度、性别、禁烧补贴或优惠政策、同伴行为、家庭经营规模等因素对不同类型兼业农户的出售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但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此外,纯农户采取劳动耗费型方式出售秸秆的可能性要高于兼业农户,但纯农户更倾向于采取劳动节约型方式出售秸秆。本研究进一步提出重视农村教育培训、提高政府补贴与创造本地就业机会、促进土地流转、改善秸秆收集方式以及发挥合作社带动效应等政策建议。

兼业农户出售意愿秸秆利用Logistic模型

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紧张、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三大挑战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对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已经有明显的政策倾斜。作为一种具有再利用价值的资源,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己经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据统计,当前,中国农作物秸秆年可收集量约8.3亿吨,但有相当一部分未得到有效处理或回收利用(颜延武,2015),不仅造成大气污染问题,还引起了河流、湖泊、海域的富营养化等问题。目前,秸秆产业化的最大问题就是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不健全,相关企业难以有稳定的秸秆供应,因为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户,其出售秸秆的积极性并不高。有学者指出,农户收集并出售秸秆是秸秆利用产业化的重要前提(王舒娟、张兵,2012)。换言之,农户对秸秆的价值认同及其出售行为的响应程度直接决定秸秆利用产业化能否顺利进行。那么,制约我国农户出售秸秆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与此同时,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户兼业程度不断加深,兼业农户比例逐年上升(欧阳金琼、王雅鹏,2014;张磊等,2014)。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由于资源禀赋、生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对于作物秸秆的价值认同及处理方式也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兼业分化是否会对农户出售秸秆意愿产生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发展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能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制定绿色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秸秆资源化利用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对作物秸秆利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的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作物秸秆利用技术的研究。目前作物秸秆利用方式呈多元化趋势,主要分为秸秆还田、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基质化等几个方向,国内外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已取得较大的进展(陈智远等,2010;Sweeten,1998)。(2)关于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其效益的研究。作物秸秆制生物炭应用于农田土壤能减少CO2的排放,能够改良土壤(花莉等,2010);秸秆氨化处理后可明显提高肉牛养殖经济效益(肖蕊等,2009)。(3)关于作物秸秆利用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有王舒娟和蔡荣(2014)以江苏省农户为例对农户秸秆处置方式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分析,以及赵学平和蔡荣(2006)、李振宇和黄少安(2002)等从经济学角度对农户焚烧秸秆的意愿进行的定量研究。

尽管学者们就秸秆综合利用展开了较多研究,但是从微观农户层面研究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很少,并且现有研究大多把农户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忽略了农户已兼业分化的现实。事实上,农户兼业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由于资源禀赋、生计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因而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响应态度和行为必然会有差异。正如已有研究表明,兼业会提高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张忠明、钱文荣,2014),对农户土地利用方式和行为选择有显著影响(梁流涛等,2008);对农户水土保持行为存在负效应(钟太洋、黄贤金和马其芳,2005)。换言之,当兼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农户将因此而调整农业生产行为,进而对他们的秸秆出售意愿产生影响。基于此,本文从农户兼业视角,利用安徽省和山东省的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对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出售秸秆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期望获得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的发展。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2015年在安徽、山东等地的农户调查。综合当地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规模,以及调研成本、可行性等因素,选取了安徽省金寨县、庐江县和山东省寿光市、诸城市为主要调查地,每个市(县)选取2-4个镇(街道),随后再随机选择村落和农户进行访谈。调研共获得农户问卷410份,剔除关键信息漏答等无效问卷,有效问卷354份。

(二)概念界定

目前,对兼业过程中农户类型的划分主要有两类标准。第一类是以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划分依据,第二类是以从事农业的时间占总劳动时间的比重为划分依据(韩亚恒、聂凤荣,2015)。因此,基于已有成果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标准,根据农户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本文将农户分为纯农户(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10%以下)、一兼农户(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10%—50%)和二兼农户(非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0%以上)三类。

目前,农户出售秸秆可以选择自行处理、收购商收购、合作社收购和企业收购等方式。而自行处理相对于其他三种方式,需要农户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可视为劳动耗费型方式,而把其他三种方式视为劳动节约型方式。

(三)兼业农户特征

兼业农户特征见表1。从户均总人口和户均劳动力来看,随着兼业程度的提升,其数量在依次增大。在家庭年收入方面,兼业农户的收入要高于纯农户的收入。从经营规模看,纯农户、一兼农户、二兼农户的家庭经营平均规模分别为5.96亩、5.69亩、5.12亩,这说明随着兼业程度的提高,家庭经营规模随之下降。从农户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看,一兼农户的年龄偏大,其文化程度也最低。二兼农户的文化程度最高,这可能是因为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高,会选择更多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收入。

表1 兼业农户特征

二、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认知与行为分析

影响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作为农业生产主体,农户行为决策是关键,而农户行为态度又受到意识、认知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了解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意识与认知,以及农户对作物秸秆回收利用意愿和目前处理作物秸秆的方式,问卷中设计了以下问题。

(一)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意识与认知的比较

农户对秸秆焚烧影响的认知是决定农户是否焚烧秸秆的关键性因素。由表2可知,样本中有88.98%的农户认为焚烧秸秆会污染环境,55.08%的农户认为会引发火灾,只有20.63%的农户认为焚烧秸秆会产生正外部性,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尽管专家已经指出秸秆焚烧会对土壤微生物、地力产生不利影响,但调研中发现,由于农户缺乏土壤结构和微生物的知识,没有意识到焚烧秸秆的负外部性,所以仍有20.63%的农户认为焚烧秸秆可以增加土壤肥力。从兼业程度看,一兼农户认为焚烧秸秆会浪费资源的认知度最高,占总体的42.86%,二兼农户对这一影响的认知度仅占总体的28.57%。

政府对秸秆的禁烧政策会对农户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是影响农户是否焚烧秸秆的重要因素。由表1可知,87.58%的农户对秸秆禁烧政策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还有12.43%的农户对秸秆禁烧政策完全不了解。从兼业程度看,二兼农户对秸秆禁烧政策更为了解,这可能是由于二兼农户对政府政策更为关心,认知水平更高。

当地政府对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政策会影响农户对秸秆的处理方式。由表2可知,从样本总体角度看,46.89%的农户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政策不了解,这说明农户的秸秆资源化的意识还比较弱,当地政府的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以及行为惯性会使农户对新的秸秆处理方式不关心、只采取传统的焚烧或者还田等方式。从兼业程度看,随着兼业程度不断提高,农户更加了解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政策,这与前述分析吻合。

表2 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意识与认知

(二)农户作物秸秆利用与环境保护意愿

当问及“是否愿意回收利用秸秆”时,有75.42%的农户表示愿意,这说明当地农民回收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比较高。而在调研中发现,农户之所以愿意回收利用秸秆是因为他们认为回收利用秸秆可以减少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以及可以增加收入。但仍有24.58%的农户不愿意回收利用秸秆,而不愿意的原因大多是秸秆数量太少和年龄大没有能力回收利用秸秆,这与我国农村当前老龄化现象有很大的关系,农村青壮年大多都出去打工,家里只剩下留守老人,而老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收集秸秆,因此也不愿意回收利用秸秆。另一方面,由于秸秆数量太少,回收利用秸秆的成本远远高于利用其所能带来的收益,因此农户也不愿意回收利用秸秆。

当问及“是否愿意为环境保护而出钱”时,有70.06%的农户表示愿意为环境保护而出钱。这说明样本地区农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从兼业程度看,愿意为环境保护投入的分别占三类群体的73.39%、68.83%与68.45%,纯农户中愿意对为环境保护进行投入的比例要高于一兼农户和二兼农户。但是调查中发现,如果政府对秸秆进行处理,愿意出钱的农民每月最多只愿意出15元。29.94%的农户表示不愿意为环境保护而出钱,对其原因调查发现,他们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并且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当问及“是否愿意接受政府为鼓励农民参与环境治理而发放的补贴”时,由表3可知,从总体看,有97.18%的农户都表示愿意。这说明政府的激励机制对农户行为将产生重要影响。

(三)样本农户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

基于上述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划分标准,对样本数据的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纯农户所占比例只有30.7%,兼业农户的比例高达69.3%,其中二兼农户所占比例非常高,达到47.5%,接近全部样本的一半,表明安徽、山东两省兼业现象已较为普遍,这与李栋等(Low,1986)关于山东沿海地区农民兼业状况的研究相符。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对于作物秸秆,大部分农户选择直接秸秆还田和秸秆作饲料、燃料,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户选择出售秸秆,其中还有一部分农户仍然焚烧秸秆。农户作为理性人,在对各种方式进行成本效益比较后,同时在政策约束下,会选择将秸秆直接还田,这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定。

表3 农户作物秸秆利用与环境保护意愿

表4 农户兼业类型与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描述

(一)模型选择

从计划行为理论出发,设定农户出售秸秆意愿影响因素包括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本文以农户出售秸秆的意愿作为因变量,其意愿模型的函数形式为:

因变量y=1表示愿意出售秸秆,y=0表示不愿意出售秸秆,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其具体形式为:

其中,α表示截距,β表示回归系数向量,X表示自变量矩阵,P表示农民出售秸秆的可能性向量。

(二)变量选择

农户的低碳生产行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决策过程,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交互作用影响农户低碳生产行为(侯博、侯晶和王志威,2015)。依据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并综合国内外学者关于农户行为的研究成果,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本文将可能影响农户出售秸秆意愿的因素分为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五类。

1.农户个人特征变量

该类变量包括农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三个变量。农户出售秸秆的意愿还会受到个人和家庭等方面的影响。首先,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户,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一般较低,对秸秆的价值认同程度较低,因此对秸秆进行回收利用的可能性较低。其次,与男性相比,女性可能更为保守,因此其出售秸秆的意愿可能也低于男性。

2.家庭特征变量

该类变量包括劳动力数量、土地经营规模和家庭年收入三个变量。农户出售秸秆需要家庭劳动力的支持,因此劳动力数量越多,其愿意出售秸秆的可能性更高。同时,前人的研究表明,家庭实际年收入越高、经营规模越大,农户出售秸秆的意愿更高(邬莉等,2001)。

3.行为态度变量

行为态度是个体基于行为的预期成果对执行某具体行为的认知与评价。农户对秸秆的价值认同反映了农户对秸秆回收利用的认知以及进行回收利用的行为倾向。如果农户认为对秸秆进行回收利用有助于人体健康、有助于环境保护、有助于农民增收,对秸秆价值认同程度越高,则其越可能对秸秆进行回收利用;反之,如果农户认为对秸秆进行回收利用成本较高、花费时间较多,对秸秆回收利用的评价消极,则农户主观上就不太愿意选择对秸秆进行回收利用。

4.主观规范变量

主观规范是指个人在决定是否采取某项具体行为时所受到的主观上的制约。农户出售秸秆,选择对秸秆回收利用的主观规范是指农户在作出售秸秆的决策时,可能会受到禁烧秸秆补贴或焚烧秸秆政策的激励或约束、亲朋好友的鼓励或反对。其中,周围人的态度对农户行为的影响程度较大。颜廷武分析社会资本对农民环保投资意愿的影响,认为社会资本中的人际信任变量对农民环保投资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颜廷武等,2016;Wang et al.,2015)。这说明农户出售秸秆的意愿可能受同伴行为的影响,而不仅仅是独立决策。

5.知觉行为控制变量

当个人预期自己拥有的资源越多,采取某项行为所遭遇的阻碍越少,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则知觉行为控制越有影响力。在本文中,农户对支持秸秆回收利用或反对秸秆回收利用行为执行时的因素考量是农户出售秸秆意愿的知觉行为控制。

上文中所选取的各自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多重共线性检验

分别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劳动力数量、土地经营规模、家庭年收入、禁烧补贴、燃烧处罚、同伴行为以及价值认同变量中的一个作为因变量,其它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容忍度的最小值为0.271,大于0.1,方差膨胀因子VIF的最大值为3.692,小于10,说明模型的多重共线性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

表5 变量的具体含义和预期影响方向

(二)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出售秸秆意愿

表6反映了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的情况。可以看出,纯农户中具有出售秸秆意愿的农户有74.3%,一兼农户中具有出售秸秆意愿的农户有81.8%,二兼农户中具有出售秸秆意愿的农户有73.8%。纯农户和一兼农户的出售意愿均比二兼农户高,这可能是由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更高,出售秸秆的收入在他们的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例比二兼农户高。

表6 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

(三)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出售秸秆意愿的影响因素比较

本文运用Stata14软件,对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以及全部样本分别进行了Logistic回归,考察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影响因素的差异,结果如表7所示。由于“增收价值认同”与“知觉行为控制”变量的系数不显著,因此没有列出。

表7 模型参数估计与检验

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从模型估计结果看,文化程度对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影响程度不同。与兼业农户相比,纯农户的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受文化程度的影响更大,这可能是由于兼业农户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没有纯农户高,消耗在农业生产上的时间更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新事物,因此在做出决策时更多依赖他们的经验,而纯农户由于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所以更多依靠自己所接受的教育。

禁烧补贴和同伴行为对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均产生影响。表7中显示,除了一兼农户,禁烧补贴对纯农户和二兼农户都产生了显著影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政府补贴的农户出售作物秸秆的意愿更高,这说明农户作为理性人,政府的激励机制对农户行为影响较大。并且,随着补贴额度的提升,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更强。从兼业程度看,与兼业农户相比,纯农户的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受禁烧补贴的影响更大,这可能是由于纯农户的年收入中没有非农收入,全家的生活保障全部依赖于农业收入,而适当的补贴能够提高纯农户的收入,但是兼业农户由于有非农收入来源,因此补贴对兼业农户的激励作用就没有纯农户大。回归结果显示,同伴行为是影响农户尤其是二兼农户出售秸秆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对于二兼农户来说,农业收入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他们对出售秸秆并回收利用持无所谓态度。但是,当周围人比如亲朋好友或邻居都打算出售秸秆,由于“同伴效应”的作用,二兼农户可能会受到他们的影响,选择出售秸秆。

健康价值认同变量是农户出售作物秸秆的前提条件。回归结果显示,健康价值认同对不同类型兼业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说明农民如果意识到焚烧秸秆将对自己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那么其出售作物秸秆的意愿就更高。从兼业程度看,二兼农户的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受健康价值认同的影响最小。这可能是由于二兼农户只有农忙时才待在家中,农闲时便会外出打工,秸秆焚烧产生的空气污染对他们的影响程度更小,所以他们对该变量最不敏感。

家庭劳动力数量并没有像我们预期的对农户出售作物秸秆产生显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收入越高的农户,出售作物秸秆的收入给他们带来的影响越小,而低收入农户,出售秸秆的收入在他们的总收入中所占比例高于高收入农户,因此低收入农户的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反而更高。

(四)不同类型兼业对出售秸秆不同方式选择的差异

表8给出了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对出售秸秆方式选择差异的显著性因素。从回归结果看,纯农户采取劳动耗费型方式出售秸秆的可能性要高于兼业农户,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纯农户和二兼农户两个虚拟变量对劳动节约型方式出售秸秆均有显著影响,且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但是二兼农户虚拟变量对农户采取劳动节约型方式秸秆出售意愿产生负向影响,是否为纯农户虚拟变量对农户采取劳动节约型方式出售秸秆产生正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作为农业大省的山东,纯农户种植规模大,自己收集秸秆要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而上门收购可以降低出售秸秆成本,所以纯农户更倾向于劳动节约型方式出售秸秆。

文化程度对两种类型出售秸秆的方式均产生显著影响,这与前文分析相吻合。同伴行为对劳动耗费型方式出售秸秆具有较显著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农民看到其他农户家庭采取自己出售秸秆的方式,受其他农户影响,自己也采取劳动耗费型方式。

表8 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对出售秸秆不同方式选择的差异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农户兼业视角出发,以鲁、皖两省354户农户调查问卷数据为基础,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研究了不同兼业类型农户作物秸秆出售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并进一步探讨了不同农户对秸秆出售方式选择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大部分农户已经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但是由于农户缺乏土壤结构和微生物的知识,仍有部分农民认为焚烧秸秆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当地政府是否推行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政策会影响农户处理秸秆的方式,而且随着兼业程度不断提高,农户越了解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政策,采取资源化利用秸秆的可能性越高。但是由于农村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以及单个农户收集出售秸秆的成本太高,许多农户不愿意出售秸秆。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兼业程度对农户出售作物秸秆意愿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体来说,受教育程度、禁烧补贴或优惠政策、秸秆的价值认同对纯农户秸秆出售意愿的影响最显著,性别、文化程度、家庭年收入、价值认同对一兼农户秸秆出售意愿的影响更显著,而年龄、文化程度、禁烧补贴、燃烧处罚、同伴行为对二兼农户秸秆出售意愿产生显著影响。此外,不同类型兼业农户均倾向于以劳动节约型方式出售秸秆,而且纯农户更希望采用劳动节约型方式,这与样本地区农业发达程度有关。

基于以上分析,得出如下政策启示:(1)重视农村教育,尤其是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和女性农民的教育。未来土地交到新一代农民手中,将由他们决定秸秆如何处理。(2)发挥政府在影响农户出售秸秆行为中的作用,通过补贴农民或者补贴秸秆收购企业,直接或间接提高农民收入。但是过高的补贴将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如果政府能够结合当地特色发展一些特色项目,不仅能够使农民收入增加,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的劳动力就业问题。(3)积极推动二兼农户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土地流转,使得更多的土地向纯农户和一兼农户手中集中,扩大纯农户和一兼农户的耕地经营规模,提高他们出售秸秆的意愿,以此来推动秸秆的回收利用,推动秸秆产业化发展。(4)通过科技创新,改变目前收集秸秆的方式,提高收集秸秆的机械化水平,降低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5)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当地政府可以将种田大户和种植能手组建成秸秆收集合作社,由合作社上门收购秸秆,降低农民出售秸秆成本,提高农户出售秸秆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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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Willingness to Sell Straw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Different Types of Concurrent Business Farmers——An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Shandong and Anhui Province

Xu Yiwei Yan Tingw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rmers'concurrent business,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from rural areas of Shandong and Anhui,the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was applied into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willingness to sell straw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among different types of concurrent business farmers,and the differences in straw sale model between pure farmers and part-time farmers was further strengthened in this paper.The results reveal that willingness of straw utilization increase with an increase in off-farm working.The perception to the value of straw,gender,preferential policy,peer behavior and household management scale all have different influences on the willingness to sell straw of farmers.However,the factors influencing selling willingness are noticeably different among different types of concurrent business farmers.By contrast,the possibility of pure farmers to adopt the mode of labor-based i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pure farmers while pure farmers are more inclined to adopt the capital-based model to sell straw.On whole,we get the following policy implications.We can improve their selling willingness by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rur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increasing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creating local jobs,promoting land transfer,improving the way of straw collection and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driving effect of cooperatives.

Concurrent Business Farmers;Selling Willingness;Straw Utilization;Logistic Model

F205

A

2096-1391(2016)07-0095-12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减碳潜力与生态环境效应:以水稻为例”(编号:41371520);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作物秸秆焚烧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基于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的调查与思考”(编号:20162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邢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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