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召回1117名官员,这招找谁学的?
2016-10-10
杨凡
你可能听说过汽车召回,那官员召回呢?
8月16日,媒体披露,云南从今年4月开始实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对1117名“走读式”“挂名式”、存在“只谈谈,不落实”等问题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实施了召回。
众所周知,所谓汽车召回,是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汽车有缺陷,由生产商修理、更换、退货。那官员有缺陷,也能修理、更换、退货吗?
官员召回不只是“召回”
此次云南召回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并不是将派驻的人员“召回”原岗位。
根据云南的召回办法,扶贫工作队员存在10种情形的将被召回,而不同情况下“召回”人员的处理措施也不尽相同。针对能力不高、履职不力等扶贫人员,经过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勉励谈话等“回炉改造”后,继续担任驻村扶贫工作,而再次因履职不力被召回的,将会给予免职处理。
也就是说,驻村扶贫工作做得不好的队员,并不会因为组织“召回”而免于完成自己的脱贫工作责任,如果不能把扶贫工作做好,最严厉的处罚将是免职。按照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的说法,“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而且,被召回人员除影响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外,对派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及副总队长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也将予以不同程度的扣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效仿汽车召回制度
由此不难看出,官员召回制度跟汽车召回制度确有相似之处,对于有缺陷的“产品”,采取的都是修理—培训、更换—撤换、退货—免职的措施。
官员召回制度的缘起真跟汽车召回有关。
官员召回制度的出台,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彼时贵州黔西南州提出口号“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号召各个区县、单位积极创新自选动作。次年8月,在该活动进入总结阶段时,兴仁县提出了干部召回制度。
时任兴仁县委书记郭云海是这一制度的主设计者之一,他曾对人民日报表示,因为常听到下属抱怨自己单位职工如何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纪律,但让他们报名单,大家又都不愿得罪人,结果成了“都还干得不错”。在他推动下,县里仿效“汽车召回”制度,推出了人事管理上的干部“召回”制度。
“商品出现问题了,要把它召回来。干部是组织部派出去的,当干部出现问题了,组织也要把他召回。其实用书面语言就是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只不过召回更加通俗一点。”时任兴仁县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兴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云临这样解释召回制度,“有些干部可能不在乎票子和帽子,但在乎面子,所以干部召回很有威力,对被召回的干部,在本地本单位公示,甚至在媒体上曝光,让平时‘风光的召回干部,在工作圈和生活圈丢‘面子,促使干部树立危机感和紧迫感。”
制度出台之初也遭质疑
2014年8月11日,兴仁县下发《兴仁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兴仁县共为“不胜任现职干部”划定12种情形,包括工作不思进取、不谋干事,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以及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等。
对于这12种情形的不胜任现职干部,通过民主测评、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干部进行打分,得票排名末位的,就将被列为召回管理对象。领导干部一旦被召回,不仅要曝光,而且还要接受统一的培训教育和考试、接受经济处罚,纪律实在散漫的,甚至要参加军训。培训费用一律自理,培训完大部分回原岗位工作。余下人员进行跟踪考察,分到一线岗位或重点项目工作1—6个月。如果跟踪考察不合格的,会被转岗、降职、降级、待岗,最严重的将被辞退和解聘,丢掉饭碗。
“召回”如此新鲜制度的推出在当地引发热议,而末位淘汰以及每个单位必须有召回指标的摊派做法也引起了争议。“末位淘汰和民主测评肯定不是唯一的、最好的办法,但是在工作开始之初,我们需要有一个突破口。”作为制度设计者之一的谭云临说。
一个月后,兴仁县的干部召回制度交出成绩单。该县第一轮共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148人(科级干部25人)。其中,集中教育125人,免职1人,辞退或解聘5人,跟踪考察2人,转岗15人。
中组部列为重点研究课题
用黔西南州活动办主任梁喜明的话说,兴仁县第一次就召回148名干部的数据,“震慑了全州”。2014年9月24日,黔西南州委常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根据兴仁县的探索,黔西南州整理出了30种“惰政”现象供各地参照,并在所有区、市、县和州政府办、州人社局先行推广干部召回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黔西南州共召回管理干部3164人,占干部总数73019人的4.33%。
黔西南州的这一尝试,被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学院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系统研究。据报道,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将《防治“为官不为”问题研究》确定为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黔西南州则主要承担子课题《防治“为官不为”具体对策研究》的研究。
召回制度的威力还不止于此。自从贵州实施干部召回后,云南等地组织部都前往当地考察。经统计发现,目前,包括云南、四川、湖南、湖北等多个省份都已经推出过相关的召回制度,比如前文提及的云南对驻村扶贫队员的召回制度。四川还建立了针对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召回制度,半年多的时间,因扶贫不力等原因召回和调整的第一书记达到1416人,占到该省选派到村11501名第一书记的12.3%。
“召回”标签不会一棒子打死
对于被召回的驻村扶贫队员,云南的态度是“不得评优、不得提拔”,那么,是不是被贴上“召回”标签的干部,就被“一棍子打死”了呢?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有益探索。它是一种加强机制和保护机制,其目的是通过‘回炉加工的方式对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维修,切实帮助他们转化和提升,不影响其今后的发展。”黔西南州委书记张政说,为避免“召回干部”被“一棍子打死”,州委建立对“召回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调整到合适岗位,甚至提拔使用。
黔西南州还推出了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将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进行区分,即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把改革创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有法不依的区分开来;把推进改革的无意过失和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并提出了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其他4个方面11种容错情形,避免“一棍子打死”情况发生。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政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