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
2016-10-10张妍甘肃省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甘肃金昌737100
张妍(甘肃省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甘肃 金昌 737100)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
张妍
(甘肃省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甘肃金昌737100)
基于2015年第一季度,农业部对甘肃省种植产品、家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的第一次例行监测结果及省上对全省14个州市的蔬菜、畜禽产品和兰州、白银、临夏、天水、酒泉、平凉等6个州市的水产品进行的第一次例行监测结果,现对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并初步提出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关键字: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们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政府公信力的关键。近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之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及人民生活的热点问题。一直以来,我省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监督检测为手段,以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强化各部门工作责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保持着较好的水平。
2015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抓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载体,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机制,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甘肃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分析
从2015年甘肃省省级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知,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均为100%,蔬菜监测合格率为98.86%,同比下降了0.1个百分点。从监测地区看,兰州市、酒泉市等9个市州蔬菜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庆阳市、陇南市、金昌市和白银市5个城市合格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98%、98%、98%、96%和94%。从监测品种看,豆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合格率较高,均为100%,苔藓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合格率较低,分别为97.92%和97.82%。从监测区域看,批发市场和超市合格率相对较高,分别为100%和99.03%,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合格率相对较低,分别为98.34%和98.32%。从检测项目看,除甲拌磷、久效磷、养乐果、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等5种农药未检测出外,其余17种农药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百菌清(136次)、三唑酮(74次)等2种农药检出次数较多,占总检出次数的55%。从农药超标情况看,高毒禁限用农药未发现超标样品。从超标样品的来源看,有7个样品来自生产基地,占超标样品的87.5%,同比上升了44.6个百分点。如表1为2015年甘肃省省级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统计情况。
(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分析
从2015年农业部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知,种植业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均呈下降趋势,蔬菜合格率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生产基地合格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7个百分点,禁限用农药合格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个百分点。水果合格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合格率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如表2为2015年农业部对甘肃省进行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部分结果。图1为2015年农业部对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次例行监测结果的柱状图展示。
(三)省级监测和农业部监测结果对比及分析
从蔬菜农药监测项目看,农业部监测项目为58种,我省监测项目为22种,比农业部少36种。由表1和表2知,农业部监测我省蔬菜合格率为92.6%,省级例行监测蔬菜合格率为98.86%,相差6.2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差距呈扩大趋势,这可能是由于农业部今年对蔬菜例行监测实行了新的监测标准,提高了残留限量,从而使得蔬菜检测合格率出现了小幅下降。
近年来,我省蔬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均在95%以上,对比2015年农业部和省级例行监测结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呈平稳态势,但蔬菜中禁限用农药仍有检出,特别是生产基地的问题呈上升趋势;水果、畜禽产品方面的问题有所反弹。
总体来说,我省主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可以保障的,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部分农产品由于农药、兽(渔)药、化肥、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不合理使用,而出现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
2.我省农业生产水平低,规模也较小,较大的市场需求与较小的生产水平形成鲜明的供需矛盾,同时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并未标准化,使得相关部门很难去用统一的标准对其进行管理。
3.市场对各种农产品的卫生安全要求并不完全相同,许多消费者没有足够的质量安全意识,对农产品中残留药物的危害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
4.大多数农产品未经注册和包装就散装上市,也没有任何标识,消费者很难辨认这些产品质量的好坏。即使发现某农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也很难追溯到产品身后真正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表1 2015年甘肃省省级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统计表
表2 2015年农业部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甘肃省情况统计表(以城市计)
5.我省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管理体系还不健全,也没有行之有效的快速监测设备,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中存在较大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了巨大影响。
图1 2015年农业部四次例行监测甘肃省情况统计图
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更是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关键。我们应在保障农产品供需平衡的基础上,在保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的基础上,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控制。为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大源头追溯,开展监督抽查
各有关州市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农牧厅。
(二)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各级农牧部门要按照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强化整治措施,特别要针对在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禁限用农药等隐形成分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查处的问题,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对大案要案,要公开向社会曝光,提高整治打击的震慑作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技术指导,规范生产行为
各地要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安全间隔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农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加强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的宣传,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确保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属地责任,推进追溯管理
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农牧厅和省食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
(编辑: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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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019(2016)18-0029-03
2016-06-21
张妍(1983-),女,河南南阳人,助理兽医师,主要从事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