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以陕西新建本科高校为例
2016-10-10胡景乾屈咏梅
胡景乾,屈咏梅
(1.安康学院 教务处,陕西 安康 725000;2.安康学院 教育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以陕西新建本科高校为例
胡景乾1,屈咏梅2
(1.安康学院 教务处,陕西安康 725000;2.安康学院 教育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通过对陕西9所新建本科高校的调查发现,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存在着决策系统封闭、党政权力边界模糊、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以及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官本位文化的影响,也与学术组织的双重性有关,更与新建本科高校学术力量薄弱、学术权威组织与行政科层权威组织“同体”等特殊校情相关联,同时制度建设缺陷、本土文化、圈子文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研究者建议,从新建本科高校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打破内控型封闭式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党委决策机构和精简高效的行政执行系统,实行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学院制改革,搭建校院两级教授治学平台,完善民主监督,构建各利益相关者有序参与、协同治理的内部治理结构。
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问题;原因;对策建议
本项研究所称新建本科高校,特指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升本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在我省具体包括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榆林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安康学院、西安医学院、商洛学院、西安航空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依据《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公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基本制度,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就是在遵循上述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从新建本科办学层次较低、办学规模较小、学科基础薄弱、与地方和业界联系紧密等实际情况出发,着力探索新建本科内部权力配置的具体组织形式及其实现方式,优化决策、执行和监督系统,克服行政权力越位、学术组织行政化、民主监督失灵等痼疾,有效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对高校事务的有序参与、协同治理,从而构建有利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以推进新建本科高校实现科学发展。
一、关于陕西9所新建本科高校治理情况的调查
研究者设计了两套问卷,“问卷一”调查上述高校的内部治理现状,一校一卷,由组织者(在每所学校委托了1名中层领导作为问卷调查的组织者)负责填写;“问卷二”调查这些高校教职工对治理结构改革的意向,对象分别为中层以上领导、专职教师和一般职员,三类人员大致各占1/3。通过问卷调查和数据整理分析,并结合收集官网资料、电话查询、实地访谈等方式,基本摸清了这些高校内部治理现状(相关数据截止2015年4月)。
(一)陕西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现状
1.决策系统。校党委是高校的核心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调查显示,9所高校党委均未设立常委会,其组成人员最多者11人,最少者6人,全部由校内人员组成;5所学校的党委成员全部是校级领导,4所学校有个别中层领导担任党委委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公立高校应当成立利益相关者代表广泛参与的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支持学校发展。而实际上9所学校均未设立理事会,学校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均由校党委决定(部分事项提前听取教代会意见)。此外,校领导中的党外人士极少,仅有1所学校有党外人士担任校领导。详见下页表1。
表1 陕西新建本科高校决策系统基本数据统计表
2.执行系统。校长是高校行政系统的核心,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均为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有关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校长办公会主要由正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政办(或校办)主任等固定成员和相关议题的部门负责人等临时成员组成,其中有4所学校的党委书记也是校长办公会的固定成员。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其他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校长、副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会议,处理学校事务。从管理机构(含党群、行政、教辅)的设置来看,9所学校管理机构最多者36个,最少者21个,校均26.2个;处级干部人数最多者131人,最少者68人,校均97.1人。各校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等机构,统筹协调有关事务。详见表2。
表2 陕西新建本科高校执行系统基本数据统计表
3.监督系统。从专门监督机构设置看,3所学校纪、监、审合设;4所学校纪检、监察合署,单设审计处;2所学校纪、监、审分设。从民主监督看,9所学校均已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设立民主监督机构的仅有2所学校;教代会代表从87人到139人不等,教师代表所占比例,最高者47.5%,最低者21.2%;具有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代表所占比例,最低者30%,最高者64.5%,占比在50%以上的有7所学校。(详见表3)9所学校的教代会代表都以“听取”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享有对学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由于教代会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体,教师和没有行政职务的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被削弱。
表3 陕西新建本科高校监督系统基本数据统计表
4.学术系统。从学术机构设置和构成来看,作为各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学术委员会,其组成人员从17人到37人不等,但人员结构不够合理,有2所学校的学术委员全部由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院系领导组成,8所学校的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另1所由副校长兼任),学术委员全部在校内产生,且没有青年教师代表。从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来看,教学单位(院、系、部)最多的20个,最少的11个,校均13.9个;科研机构(所、中心)独立设置的较少,多依托教学单位设立。9所学校均未设立教授会。详见表4。
表4 陕西新建本科高校学术系统基本数据统计表
(二)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改革意向
“问卷二”主要调查校内教职工改革意向,共发放问卷360份,每校40份,共计收回343份,其中有效问卷330份,调查对象结构详见表5。问卷涉及领导决策、行政执行、学术权力和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具体包括10个问题。研究者试图通过这些具体问题的调查,掌握校内人士对内部治理改革相关问题的基本态度,作为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参考。
表5 问卷二统计特征表 (N=330)
1.领导决策机制。高校的决策权由校党委直接行使,还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校内外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广泛参与的决策机构行使更科学?这是近年来不少研究者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决策机制问卷设计了两个问题:一是校理事会该如何定位,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结果选“决策机构”132人,选“决策咨询机构”198人,分别占40%和60%,多数人倾向将理事会定为决策咨询机构(不同类别被调查者所选择结果差异不明显,故不做分类分析,下同);二是决策权由谁行使更有利于学校发展,校党委,亦或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广泛参与的校理事会?结果选前者的84人,选后者246人,分别占25.5%和74.5%,认为在校党委领导下的校理事会行使决策权更有利于学校发展的约占3/4,占绝对多数。实际上,围绕决策机制设计的这两个问题具有高度相关性,但从调查结果来看,调查对象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似乎前后矛盾:既然只有40%的人倾向将“理事会”定位为决策机构,那就不应该有74.5%的人认为由校党委主导下的校理事会行使决策权更有利于学校发展。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教育部刚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有关,因为“规程”将普通高校理事会定位为“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可能影响到被调查者的自主选择。而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更真实地反映了被调查者的意愿。
2.行政执行机制。围绕行政执行系统,调查设计了4个问题。第一,以校长为中枢、副校长分工负责的行政执行系统,采用何种运行方式更协调、高效?结果选“专业委员会”的79人,选“大部制”的157人,选“现行处室管理方式”的94人,分别占23.9%、47.6%和28.5%,接近半数的调查对象倾向于“大部制”。第二,管理机构设置多少为宜?结果选“15个左右”的140人,选“20个左右”的127人,选“25个左右”的63人,分别占42.4%、38.5%和19.1%,倾向设置15个左右的人数最多。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形成相互印证,说明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执行系统是教职工的共同愿望。第三,院系和行政部门的处级领导应该由谁提名?结果选“党委书记”的26人,选“校长”的42人,选“党委组织部”的80人,选“校长书记协商提名”的182人,分别占7.9%、12.7%、24.2%和55.2%,倾向“校长书记协商提名”的占半数以上。依据高等教育法,校长具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职权,也就是说校长具有一定组阁权,而实际上高校往往效仿地方上的一套做法,干部选用从提名、考察,到决定任用主要由党委书记及其组织部门掌握,校长的组阁权不仅未得到落实,而且未得到教职工的认同(当然也可能与被调查者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有关)。第四,对于学术和行政条件都不错的人员,在现实状态下更倾向于走哪条发展道路?结果选“行政发展”的42人,选“学术发展”的139人,选“二者兼顾”的149人,分别占12.7%、42.1%和 45.2%,其中 116名专职教师,54.3%的人倾向“学术发展”,37.1%的人倾向“二者兼顾”,说明教师群体的价值取向基本符合高校发展要求,专业人员对于专业的忠诚度相对较高;但仍有37.1%的人倾向“二者兼顾”,还有9.5%的人倾向“行政发展”,表明行政管理工作对专任教师具有相当吸引力,反映了行政化倾向对教师队伍的影响。
3.学术权力运行机制。问卷围绕教授治学设计了3个问题。首先,我国高等教育法把高校学术权力赋予给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人选,对保障教授治学具有重要意义。调查显示,主张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的有61人,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其他校领导兼任的45人,由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的224人,分别占 18.5%、13.6%和67.9%;2/3的被调查者主张由“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其次,为保障学术权力正确行使,学术委员会研究重要事项应采用哪种决定方式?赞成“票决”的63人,赞成“由同行专家决定”的41人,赞成“在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基础上实行票决”的226人,分别占19.1%、12.4%和68.5%,第三种意见占绝对优势。说明对学术事务的决定,既要坚持学术民主,又要尊重同行专家意见。再次,二级学院有无必要设立教授会?认为“有必要”的244人,认为“没必要”的86人,分别占73.9%和26.1%。在二级学院设立教授会,反映了高校大多数教职工的愿望。
4.民主监督机制。对校内监督效果的评价,45人认为“好”,192人认为“较好”,93人认为“差”,分别占13.6%、58.2%和28.2%。有48.2%的人主张设立以教授为主体,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师生代表参与的校监事会,60%的人主张在教代会下设立以教授为主体的民主监督委员会,与监督、审计部门共同履行监督职责,只有9.1%的人认为“纪监审组成的监督系统就好”。调查表明,教职工对校内监督现状不甚满意,对完善监督系统充满期待,希望设立监事会、民主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机构,增强监督效果。
二、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实质是高校内部政治、行政、学术、民主四种权力和决策、监督、执行三个系统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的制度安排。从总体上看,陕西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良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制度的运行基本正常,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内部权力失衡、运行效率不高、学术权力被行政权力挤压、民主监督机制缺失等等,应当引起政府主管部门重视。
(一)主要问题
1.决策系统封闭。9所学校均未实行党委常委制,校党委组成人员少,决策权主要集中在党内校级领导身上。教师、学生作为最主要的利益相关群体,无缘参与学校决策;地方政府和业界合作者作为利益相关方,也无缘参与学校决策。加之咨询、协商、监督机制缺失,决策难免失之于科学。不仅如此,还将产生以下不良后果:一是校外利益相关方由于无缘参与学校决策,势必削减他们对学校发展的参与热情;二是教师、学生无缘参与学校决策,必将遏制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高校汇聚了一大批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分子,校级领导班子党外人士过少,不利于调动这些人士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不利于学校办学宗旨和使命的达成。
2.党政权力边界模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是学校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而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由于高等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对党委和校长权责的规定比较宏观,缺乏明确而具体的界定,权力边界比较模糊[1],在实际工作中,书记、校长两位“一把手”之间存在矛盾摩擦,以党代政,书记挤压校长的权力,或者校长强势,削弱党委权力,两种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领导班子团结和学校发展。
3.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教授治学缺乏制度设计和必须的平台,9所学校均存在以政代学现象,科层权威组织和专业权威组织基本被同一主体控制,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多由具有行政领导职务的教授担任,没有行政职务的教授参与学术事务管理的机会很少。在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行政权力被挤压的问题,如校长的“干部选用”职权并未完全落实;再如部分学校党委书记作为校长办公会固定组成人员,势必影响校长正常履职,不利于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有效实施,也容易形成党政不分,加重决策、执行“同体”问题。
4.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监督系统效仿地方党委政府设立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构,看似非常齐备完整,而实际监督效果不佳。都在一个校园里工作、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发现问题绕着走;何况贪腐问题、不正之风更多发生在中层以上领导身上,难免官官相护,即使有人举报或提供线索,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专门机构的监督,是一种平行监督,更多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而学校实际缺乏的却是自下而上,即权力弱势者对权力强势者的监督。依照现行法律制度设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内民主管理与监督机构,但民主监督作用并未发挥出来。
5.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管理机构偏多,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行政权力膨胀,服务意识淡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学术权力和教职工民主权力被侵蚀;学术组织行政化,教师和科研人员话语权有限。新建本科教授少,学术力量尚未成长起来,行政化倾向较之办学历史悠久的高校更为突出。这些学校还存在一条潜规则,往往用安排行政职务的方式挽留所谓的高层次人才,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行政化倾向的严重程度;更为严重的是“官本位”文化盛行,思维范式、行为方式、制度设计都自觉与不自觉地效仿政府机构。
(二)成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从宏观方面看,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文化影响,导致新建本科内部民主权力与党政权力之间的冲突;高校组织的双重属性[2]引发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冲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缺乏细则性规定,造成书记、校长之间的矛盾冲突;校地关系日趋紧密,形成新建本科校内权力与当地政府等校外权力之间的潜在冲突。从中微观层面观察,制度设计的缺陷是导致上述问题的最直接原因,有的属于制度空白,有的属于制度不适当,而更多的则是制度过于笼统,规定过于宏观,缺乏操作性所致。有法不依也是一条原因,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调查结果显示,9所学校的教代会构成均不符合这一规定。从根源上分析,还有政治体制的因素,由于党的执政地位和崇高威望的影响,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特别是公办高校领导决策机制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学术研究上很少涉及,实践中更难以创新。存在上述问题,与新建本科高校的特殊校情也有关联。由于地域原因,接受官文化影响较多,学术文化熏陶较少,客观上促长了行政化倾向;学术力量薄弱,行政科层权威组织控制专业权威组织势在必然;人员结构本土化,圈子文化比较突出,制度的刚性作用被削弱。新建本科高校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着决策团队与执行团队“同体”、学术权威组织与科层权威组织“同体”问题,从而导致了校内权力的失衡和不协调,并由此引发内部治理的各种弊端。
三、优化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新建本科院校内部治理问题,必须顺应新建本科院校从学术逻辑向技术逻辑转变,以及开放式办学的现实需要,积极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打破新建本科高校内控型封闭式管理模式,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系统和精简高效的行政执行系统,实行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学院制改革,搭建校院两级教授治学平台,完善民主监督,构建各利益相关者有序参与、协同治理的内部治理结构。
(一)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建立校党委领导下的大学委员会决策机构[3]
新建本科高校与地方和业界关系紧密,利益主体具有多元性,办学方式具有开放性,建立大学委员会决策机构,有利于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打破内控型封闭式管理;有利于改善高校党的领导,推进新建本科高校科学决策。
1.人员构成:党委成员为大学委员会委员,且占委员总数的1/2以上,党委书记任大学委员会主席。其他委员应包括校级领导中的党外人士、师生代表、地方政府代表、办学合作者代表、有关专家、校友代表等。考虑我省新建本科高校党委组成实际,大学委员会以13—21人为宜。
2.职权:制定(修订)学校章程,审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审议校长年度工作计划与报告,支持监督校长依法依章治校;筹措办学经费,审核经费预算与决算;争取办学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广泛合作。
3.运行方式:制定大学委员会运行规则;建立例会制定和不定期会议制度;实行议题及讨论材料提前送达制度;设立大学委员会常设机构;授权大学委员会主席(校党委书记)负责处理大学委员会日常工作。
4.大学委员会与校党委的关系: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行使对学校的统一领导权,依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履行相应的职责;大学委员会行使对学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决策权,党委参与并主导决策。
对于高校决策机构建设,研究者认为,在不成立大学委员会的情况下,也可成立校理事会,建立决策协商、咨询、监督机制,打通校内外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决策通道;同时实行党委全委和常委制,增加党委组成人员,吸纳地方党委、政府代表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任教师代表以及部分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党委全委会,党委全委会行使学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决策权。
(二)以校长为中枢,构建精简高效的大部制执行系统[4]
大部制改革有利于克服内部机构臃肿、领导干部偏多、工作扯皮、部门摩擦等弊端,有利于降低办学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行政化倾向的蔓延发展。
1.执行系统职能:负责实施大学委员会决策和管理日常行政事务。
2.校长职权:校长在校党委领导下,在大学委员会决策的基础上,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依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履行相应的职责。校长向大学委员会负责。
3.机构改革:将管理机构精简整合为若干个工作部,合理核定领导干部职数。现有干部级别、待遇保持不变,采用时间换空间的方式逐步消化领导职数偏多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取消行政级别,全面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4.运行方式: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处于学校执行系统的核心,是大学委员会决策的首席执行官,校长通过领导副校长和各工作部,落实大学委员会的决策,并对具体工作实行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副校长按照分工领导相关工作部管理日常事务;各工作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实行学科导向和产业导向相结合,组建教学科研一体化的二级学院
实行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学院制”改革,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增强教学单位的办学活力,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有利于发挥二级学院在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使校领导摆脱事务性缠绕,集中精力从战略层面谋划和推动学校发展。
1.学院制改革:按照学科发展需要和对接产业(专业群建设)的需要,整合院系教学资源和相关科研机构的科研资源,将教学科研队伍、相关实验实训与工程中心、专业图书资料等整合到一起,组建若干个二级学院[5]。
2.改革目标:构建以二级学院为管理中心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把二级学院办成依照学校总体要求,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办学实体,在学校事务管理中发挥主体性作用。
3.二级学院的主要职权与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教风、学风建设;负责学院人员、经费和资产的管理;负责教职工考核和内部津贴分配;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就学院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与解聘、年度招生计划、师生奖惩等重要事项向学校提出建议;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4.二级学院管理:二级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校长聘任;学校对二级学院院长实行聘期目标管理,每个聘期以4—5年为宜;学校保障二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使之在人财物方面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学校对二级学院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二级学院院长实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依据。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和教授会制度。
(四)搭建校院两级教授治学平台,让学术权力回归学术
搭建校、院两级教授治学平台,有利于更多教授参与学术事务管理,保障教授治学;有利于发挥教授的专业权威作用,提高二级学院的办学水平;还有利于营造尊重教师、尊重学术的氛围,促进二级学院内部治理。
1.校级平台: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不担任党政部门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提名,并经学术委员会委员民主选举产生;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
2.院级平台:在二级学院层面,整合各种分委员会,建立教授会。教授会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未担任党政职务的专任教授不少于教授会成员总数的1/2;正高职称人员不足的,可推选部分教学、科研突出的副教授作为教授会成员;教授会召集人由院长推荐,并经教授会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教授会是所在二级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咨询机构,有权评议院长的工作。
(五)建立民主监督委员会,完善校内监督系统
建立民主监督委员会,有利于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体系;有利于遏制行政权力膨胀,预防贪腐案件发生;有利于保障师生民主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1.性质与组成:民主监督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民主监督机构。民主监督委员会由7—9人组成,其中教授委员应占1/3以上,并有民主党派委员参加;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民主推选的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2.职责:对学校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基建、采购、财务、招生、校办产业、干部选任、职称评审等易发腐败的环节进行监督;对侵害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3.运行方式:实行例会制度、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专项事务质询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与学校纪监审部门合作,建立监督协作机制。
[1]陈昌贵,季飞.正确行使自主权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调整[J].复旦教育论坛,2011(1):33-36.
[2]孙爱东.地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完善[J].高校教育管理,2013(3):19-22.
[3]于文明.深化我国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现实选择[J].教育研究,2010(6):67-72.
[4]陈鸿海.推进行政“大部制”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J].中国高等教育,2013(7):29-31.
[5]何万国,杨正强.新建本科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的研究与实践[J].重庆高教研究,2013(4):23-27.
【责任编校龙 霞】
Structural Optinization of Interior Administration in Newly-upgraded Universities——An example in Shaanxi province
HU Jingqian1,QU Yongmei2
Based on the shaanxi 9 newly-upgraded universities,found that newly-upgraded universities exist in interior administration decision-making system is closed,party and government power boundary is fuzzy,administrative power squeeze the academic power and the democratic supervision become a mere formality and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end to be more severe.The existence of these problems,the influence of both the ranking of culture,is also related to the dual nature of the academic organization,the Newly-upgraded universities,weak academic strength,the academic authority equate executive branch layer authority,and other special school situation.besides,the system construction defects,the influence of the local culture,community culture also should not be ignored.The researchers suggest,from the newly-built universities reality,actively promote the reform of interior administration structure,breaking of internal closed management,building a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Party committee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and a streamlined and efficient administrative execution system,implement the integration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 of the reform of school system,set up two-stage professor research platform of school and university,perfect the democratic supervision,build various stakeholders and orderly participation,cooperative governance,interior administration structure.
newly-upgraded universities;interior administration;problem;reason;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G647
A
1674-0092(2016)03-0105-07
10.16858/j.issn.1674-0092.2016.03.023
2016-01-15
2015年陕西省社科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课题“陕西新建本科院校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实证研究”(2015Z074);陕西省重大招标课题“新建本科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GBPKT02)
胡景乾,男,陕西平利人,安康学院教务处研究员,主要从事新建本科院校发展问题和高等教育院校问题研究;屈咏梅,女,陕西安康人,安康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学生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