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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利益诉求及治理逻辑探析

2016-10-08李进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16期

李进

摘 要 职业教育集团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结构性平台”,是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功能集合体”,是基于某些共同目标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成员单位,有着共同的和各自独立的利益诉求。职教集团治理应紧扣职业教育集团的本质和各成员单位的利益诉求,构建相应治理机构,依据利益诉求,构建利益驱动机制,依据发展趋势,探索权利让渡机制。

关键词 职业教育集团;利益诉求;治理逻辑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6-0024-05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推行职业教育集团化的办学制度”。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提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职业教育集团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模式之一,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自1992年北京市西城区诞生第一家职业教育集团开始,截至2014年底,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编写的《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数据显示,全国已成立职教集团1048个,共有成员单位46400家。其中,政府部门1630个,行业组织1680个,企业23500多家,职业院校8330家,其他组织机构1450多家。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在全国呈现出不同的态势:一部分职业教育集团有效地整合了资源、促进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行业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部分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前后没有显著变化,出现了“集”而不“团”的现象。从我国职业教育集团成长轨迹可以看出,职业教育集团最初萌芽于学校与企业基于内在需求的自发探索,源于“内生”机制,而职业教育集团的快速发展源于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外在的“设计”机制。内生机制讲究水到渠成,有自我发展、自我调整、自我修复的功能,而设计机制有着明显外力作用的痕迹,自我调节与修复的能力减弱。职业教育集团的健康发展需要内、外部机制的协调,本文在把握职业教育集团本质的基础上,以各成员单位的利益诉求为纽带,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应然性的治理逻辑。

一、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与本质

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是研究职业教育集团的逻辑起点。科学清晰地界定其内涵,探究事物的本质,有利于研究的深入推进。

(一)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

《社科大词典》(1989年版)对“集团”一词解释为:“依据一定特性而集合在一起的人群。”一般而言,集团具备四个特征:共同的目标、清晰的规则、固定的成员、明确的分工。集团一词源于经济领域,后来延伸到政治、教育等领域,教育集团是对企业集团市场运作机制的借鉴,将企业管理机制引入到教育领域,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效益,打造教育品牌。教育集团指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一定的产权纽带或契约纽带,以学校经营为主营业务,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学校法人和其他教育相关产业组织组成的教育经济联合体 [1]。理解职业教育集团,首先需要理解职业教育,它也称职业技术教育,指职业教育机构以职业需求为引领,参照岗位设置,对未来劳动者进行职业素养培养、职业知识传授、职业技能教育,使其获得职业所需要的素养、知识和能力,满足职业的需要,满足劳动者自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职业”“岗位”“就业市场”“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始终是研究职业教育的关键词。基于上述对“教育集团”“职业教育”词条的分析,可以清晰地概括出“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即由若干个具有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相关企业、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相关行业组织构成,以资产或契约为纽带,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二)职业教育集团的本质

内涵是事物发生的基本依据,本质是事物发生的根本原因,在内涵的基础上探究事物的本质,必须用历史的眼光厘清事物发展的脉络。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主要采取行业(企业)办学的形式,当时的职业教育规模小,办学效益偏低,但产教融合度高、校企合作紧密,为行业(企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最近中央电视台热播的《大国工匠》中大多数著名工匠接受了那个年代的职业教育。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职业教育是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跨界教育,经济体制的转变给职业教育带来了挑战和机遇。一方面,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直接剥离了企业办学的社会职能,一大批行业(企业)办学纷纷划归到教育行政部门或直接改为自负盈亏的非企业法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被打破,我国职业教育陷入了短暂的迷茫;另一方面,政府和职业院校从企业兼并、改制、重组的过程中,看到了市场的魅力,看到了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先进性,感受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性。政府和职业院校为了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尝试建立新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1992年,北京蒙妮坦美容美发职业教育集团和北京西城区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成立。随后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若干个职业教育集团。实践初步证明,职业教育集团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平台。

在职业院校实践探索的基础上,2015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就新形势下规范与引导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权力大幅削减,不可能通过行政命令或行政指令的形式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只能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等柔性手段加强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对接,以资产或契约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核心,建立政行企校多方合作、多方共赢的平台,此时职业教育集团应运而生。将职教集团的内涵与发展脉络相结合,可以概括出职业教育集团的本质: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新时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结构性平台”,是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功能集合体”,是基于某些共同目标的“利益相关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