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六千名新型职业农民将走进学堂
2016-09-29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8期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吸引和留下一批高素质农业继承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继续保障全市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毕业后,将享有优惠待遇。目前,齐齐哈尔市正在积极推进以建立完善创业兴业、风险支持、信息服务、劳动保障等为内容的综合扶持政策体系,以便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创业兴业的吸引力。实行“九优先”政策,即新型职业农民可优先领办企业,优先享受金融保险,优先获得生产补贴,优先实行土地流转,优先购买农机具,优先申请国家产业项目资金,优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评优评模,优先选聘干部。这些优惠制度和政策保障,将对齐齐哈尔市新型职业农民这类技术型人才予以充分的保障。
与此同时,将建立农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由高素质农民经营,在规模化经营领域持证经营。对未获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证书的,实行“五不准”,即不准领办企业,不准参与大规模土地流转承包,不准带头兴办农民合作社,不准大额农业生产贷款,不准带头参加现代化种植、养殖、农业工程等科学试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