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与不合理
2016-09-28吴蕊
吴蕊
英国脱离欧盟,不管前景如何,英超必受影响;
王石遭遇危机,是否还有变数,万科必受冲击。
世间事,合理不合理,位置决定判断。
在制度理论者眼里,貌似不合理,其实讲得通。
打鸡血、绿豆治百病,虽然没有科学道理也能风靡一时;炒黄金、炒股票,专业研究数据的未必做得过菜场大妈和朝阳群众;即便有红绿灯摄像头,各种车还是一顿猛挤,每逢高峰时段必碴成一锅粥……对这些乱象,大部分人的评论是:乱!发展中国家就是这么乱!可是,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不合理的现象呢?用组织管理学中的制度理论来看,这些现象可以说非常合理。
制度理论源于社会学, 自20世纪80年代获得极大发展后,所属的新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学派已归为管理学中的组织理论,用以分析各类社会、组织、个人的行为和选择。
以迪马乔和鲍威尔(DiMaggio & Powell, 1983)等学者为代表,新制度理论学者关注于组织的趋同(isomorphism)和合法化(legitimacy),试图探讨社会生活中各个组织(无论是企业、学校、社区、政府、医院还是非营利机构)为什么在组织架构、运营规范、薪酬结构、人员管理、决策过程等各个方面越来越相似。
他们试图解释,因为信息不完全、未来不可完全预见,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不可能具备理性决策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为了保障生存、不被环境淘汰,个体必须获得所在环境的合法性,也就是为环境所认可。怎样才算被认可?和环境中的大多数保持一致,就是最安全的。不管是否理性,也无所谓最优,只要能一致,生存几率就大。有了生存几率,才能谈绩效不是?
名曰制度、强调合法,但制度的建立者既包括正式机构如国家政府,也包括任何能建立准则的群体。
路上的红绿灯是国家设立的正式交通法规,而中国式过马路则是人们实际上采用的非正式规范;为人父母者多会给孩子讲道理、立规矩,可小孩都会察言观色,有选择地时而听道理、时而按家庭“潜规则”行事。显然,多数情况下,非正式的制度更被接受、更有效力,否则潜规则何以大行其道。由此可见,所谓的“法”,也不是法律法规,而是个体所处环境中的通行准则,小则生活习惯、人际互动,大则企业文化、国家外交,都有不成文的一定之规。
和制度一样,明文规定往往不如不成文的行为规范来得有力,即使这个“规范”可能不那么规范。咱们都知道应当排队,但如果除你之外没人排队,规规矩矩排队的你恐怕永远轮不上;知道价格战是死路一条,但竞争对手都在打价格战时,不参与的企业,在价格战结束前就已经因为市场份额的流失被耗尽了气血。
当然,和大部分社会科学理论一样,制度理论不作价值判断,并不评论具体行为的优劣。重点是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人们和组织都得学会辨识、接受、遵从非正式制度。
如果楼下小区广场舞大妈今天都穿红衣服,突然来个白衣阿姨,除非是领舞或者教练,否则作为普通一员,她想融入这个集体会比较难:一方面,别人对待她的方式会和对待红衣大妈不同;另一方面,她自己潜意识里也会认识到这个差别,不由自主从言行上把自己和别人做区分,两边都难受。
再比如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作为外来者必须要本地化才能保障生存、提升绩效——不仅是产品方面的本地化,更重要的是在管理中外混合团队的方式、与本地企业打交道等方面,要按中国的方式来。一项基于两千余家在华外资企业的研究表明,在与本地政府和企业关系方面投入越多时间、越多资金的外资企业,财务绩效和管理者满意度往往更好。
制度理论的应用范围很广,上至国际秩序下至私人生活都能解释。从这个理论出发,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就讲得通了。
偏方治大病,医学原理、双盲测试(double-blind test)肯定没有,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跟风?因为大部分人普遍缺乏科学素养,科学信息不能充分流动,当偏方开始流传,人们没法做出理性判断,于是,为了更健康地为祖国工作五十年,跟风就是在既有信息下最理性的、对自己健康最负责的决策;炒股无规则,因为在不规范的资本市场上无招胜有招,要是按公式计算搬理论预测,还没算完呢,大批非理性群众已经把机会都用光了;红绿灯虽然有摄像头,但是不加塞的车会被加塞的一直堵住,乖乖守规矩的不知堵到何时才能回家。
只要给予足够的自由,人们对于非正式制度的学习能力极强。国人善于摸索规律运用规律,屡见不鲜,而在本国规规矩矩的老外,来了中国也照样学得快。
以我教过的外国学生为例,十个有九个觉得中国式过马路是最大的文化差异:服从红绿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得了马路;不服从,又心惊胆战不知道该遵守什么节奏。时间一长,这些小老外过马路时比中国人还中国人。在“宇宙中心”的五道口,隔三岔五就能见到老外噌噌地闯红灯。在给严谨的德国MBA班上课时,很多人觉得咱们的酒文化匪夷所思,但用不了几个月,他们就学会了在商业活动中把酒作为工具,甚至还曾因为夜里陪客户喝酒,第二天上课迟到。看着红着眼睛来上课的德国人,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发现了,制度理论的对象是普罗大众。也就是说,对于没有力量去设计或制定规则的大多数,制度理论解释了他们的生存之道,这个观点与千年之前的中庸之道不谋而合。至于那些不遵守规则、试图建立新规则的,就是另外的故事了。制度理论的学者也承认,无论多么强势的制度,环境中永远存在一小股破坏规则的人,正是他们造成了制度的不断迭代。
虽然舶来的理论总有点不接地气,但其实鲁迅先生总结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在快速发展变化的中国社会,既然本没有那么多操作性强的正式制度,人们就会去建立非正式制度,尝试的人多了,自然非正式制度就成为行为规范,成为社会生活的“法” ,无论这个“法”的道德判断如何。
对于现在中国社会中的所谓不合理现象,著名社会学家、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周雪光教授曾评论,人们多是“一方面怨声载道,一方面心知肚明,一方面趋之若鹜,这是制度力量在行为层次上的极好体现”。
是为制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