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视阈下学生活动有效开展的探究
2016-09-27杨雪菲
杨雪菲
摘要:学生活动是学生自我成长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学生活动面临行政主导色彩浓重、活动内容陈旧、学生活动与社会组织脱节以及学院大环境文化下的副作用等诸多问题,为此本文从治理理论的多元性、协商性、宽容性等基本特征的角度提出学生活动主体多元化、治理过程的互动性和治理精神的宽容性等理论启示,为学生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方法论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治理理论;学生活动;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8-0014-01
高校学生活动作为学校管理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暴露出了学生工作方面的诸多问题。本文试图将治理理论引入到探究学生活动层面上,把高校学生活动工作推向治理建设轨道,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方法论建议。
1. 治理理论阐述
全球治理委员会对其内涵界定比较具有权威性,其定义为"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为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重视网络社会各种组织之间的平等对话的治理理论具有明显的几个特征:其一,主体多元性。在治理的主体上,存在一个由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行为体,他们或公或私,各行为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构成更为复杂的治理主体网络。其二治理方式的协商性凸显了治理精神的宽容性。
2.学生活动出现的问题
2.1 学生活动中主体地位仍然集中在学校主管部门,行政主导色彩浓重。不少学生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行政指示的形式交于学生组织或学生干部予以落实,在活动开展前、中、后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也并非基于平等地位上共同治理或是学校主管部门实施"保姆式"管理,比如通过影响学生团体内部人事的安排;控制学生活动的场地、经费等间接影响活动开展。前者导致许多学生活动未必反映学生意志,反映学生需求,后者的结果是学生组织的主体性受到打压,其严重后果是丧失大学生自治的主动性,对学校主管部门的依赖性更大,学校主管部门与学生社团的组织关系趋于行政上下级。
2.2 活动形式陈旧,缺乏创新性。在开展学生活动过程中,为了更快速地贯彻学校的活动指示,许多活动简单化、形式化、陈旧化,指导教师通常不与学生干部或极少学生干部沟通来确定活动内容、形式来支持学生对活动开展的创造性。在已有的一些所谓"品牌"活动,因常年缺乏有效监督或者真实的反馈,活动内容变质,只图应时应景,完成"交差"。比如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在学生心目中已变成打扫卫生的规定动作,而社区的负责人也是盼望大学生来定期给他们去打扫卫生,做街道清扫。长此以往,这种党建带团建的号召在学生心中就变味变质。活动场地承接方把大学生当做单纯的劳动力就是缺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
2.3 学生组织与社会组织脱节,学生活动中社会合作较少。在应试教育培养下,我们大学生与社会交往的能力没有从小培养,而学生进入社会又必须具备的社交能力很大一部分是需要在大学当中培养的。而在大部分的本科院校可以轻易发现学生干部的社会沟通能力明显优于普通学生。这对高职院校尤其是对学生活动管理过多的院校有很大启示。成熟完备的学生活动组织是需要社会的参与,不仅是在经费上提供强大的支持,社会组织的加入更能让学生活动接近市场真相,学生也能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接触更新理念,得到极大提升,培养社会自我"造血"能力。
2.4 校园大环境文化的副作用。高职院校的发展,不仅是教学方面的创新,管理机制的发展,还是校园文化的与时俱进。与省会城市或大城市居多的本科院校相比,高职院校更多地坐落在一些地级市。市域的限制对学校的发展尤其是文化发展起到客观上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学校领导层面对学生活动文化的支持力度较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自主能力和积极性培养的机会。大学是一个师生共建的平台,除了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运行,学生管理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色彩性,更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而现实情况下,学校在学生活动经费上的限制、活动审批的难度、社会组织的严禁准入都已大大削弱了学生在自主管理上的积极性而行政色彩过于浓重的活动又大大增加了学生对活动的误解和抵触,这也会反作用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和学校活动受支持程度。
3.理理论的精髓对学生活动有效开展的启示
3.1 治理主体的边界论与主体多元性是共存的。主体多元应用在高职院校的学生活动实际情境中强调明晰学生活动各治理主体权责。传统学生管理体制以专门的职能部门来运行学生事务工作,以加强管理为出发点,围绕单一中心至上而下开展工作。这既模糊了职能部门与学生在学生活动中的职权分界,又扼杀了学生事务管理中主体多元的需求。因此在学生活动这一学生事务管理中要重理各治理主体权责,明晰学生组织职责和功能。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成为学生活动权责的主要载体,使其拥有更大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这种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促使学生活动管理权力框架更趋于合理。在权力框架更为均衡的架构下,学生活动管理则能更好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弱化行政色彩,守护大学精神。
3.2 促进治理过程的互动性,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各主体的共识性。各治理过程的互动性其实是指治理理念的协商化和治理方式的沟通性。治理不同于统治,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不同的治理主体需要在共同目标的驱动下加强合作。在这种合作中,各个主体都需要通过洽谈,协商等方式来达成各方的意见统一。这种融合可以规避单个主体的强力干预,也可以营造宽容的合作文化。对于学生活动管理来说,所以相关主体的协商和沟通,有利于学校职能部门更多地了解学生活动整个环节中的学生诉求、社会诉求、发展诉求,从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和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其一相关主体通过沟通明确活动价值何在,活动对象收益如何,活动形式与内容,这些问题的回答如果达成一致,则可以为学生活动管理的各个相关主体提供共同治理的沟通平台。这就是职能部门在贯彻上级行政任务时,不能只以"对领导负责"的态度区落实,而是要注重活动的参与主体——学生的参与态度。因为无论何种目的的学生活动,其落脚点在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如果抛开学生的主体互动,任何活动的作用都是失效的。其二协商性和沟通性还有利于学生活动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学生活动中的最大主体并不是活动的主办方而是参与方——学生。学生的特点或优势就在于能快速地吸收新鲜事物并灵活运用。学生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创新就在于要发挥学生这种快速吸收新鲜事物的优势而不是一味使用陈旧的套路来完成"行政任务",这种改变以往的行政命令方式,顺应时代特征,与各治理主体通过沟通的方式确立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更符合学生的特点,又反作用于活动的创新。
3.3 治理理论的宽容性精神加强学生活动主体间的互容性。在高校学生活动管理中,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学生和社会力量则是公民或公民组织。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活动管理中要能够释放出学生或社会力量的自主组织和运行的能力,不仅放权给学生组织,更要接纳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顺应时代特征,尤其是市场特征。高校不是脱离市场的真空体。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社会主体都逃不开市场的呼唤而真实存在,高校亦然。在学生活动中,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可以增加活动的市场性,搞活各种活动现场,而且可以吸收市场里的新鲜事物,先进思想。总之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活动管理,不仅有利于活动本身的发展,还有助于学生增强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接受更过种类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全球治理委员会.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 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