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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的语言哲学研究初探

2016-09-26李晓光

卷宗 2016年7期
关键词:语言性伽达默尔解释学

摘 要:对于伽达默尔而言,哲学解释学的前提是语言。在《真理与方法》第三部分,他深入语言研究,尤其侧重语言作为解释学经验之媒介的独特意涵,并通过对古希腊语言观和基督教神学语言观的批判展开了深入的语言研究。

伽达默尔认为哲学解释学的前提是语言,而语言在谈话中可以让某种东西“显露出来”。这里的“谈话”是基于主体间性上的一种谈话,也即是说谈话的主体性并不是伽达默尔所要突出的东西,因为在一场谈话中谈话不是按照谈话主体的任何一方而进行的,“谈话具有其自己的精神”。理解也是如此,当我们理解别人的思想时候,我们一方面不能把自己完全置于他人的思想中,另一方面也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解释这种思想,这两种方式是对主体性的两种强调,但这都不是伽达默尔所认同的。相反,伽达默尔认为真正的理解是这两方面取得的一致,而这种一致性又是通过语言而取得的,由此,他认为理解过程就是语言过程,“语言正是谈话双方进行相互了解并对某事取得一致意见的核心”。可以看出,这里所谈的语言似乎内在地蕴含有一种本体论的意味。

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三部分,伽达默尔经验媒介等层面深入论述了语言的实质,并批判了传统的语言观。

1 语言作为解释学经验之媒介

语言性是相互了解的媒介,但這种媒介在我们生活过程理解中并不一定能为我们所意识到。伽达默尔为了说明这种语言性作为理解的媒介,特意举出来一个极端情况下的例子,即“翻译”。翻译的时候我们面对两种不同语言的谈话,相互了解受到了阻碍,于是我们意识到语言性才是根本的东西。一个语言通过翻译而被另一个语言所理解,但这时的理解已经是在一种新的意义下所产生的,这和我们在同一种语言中进行的谈话时同样的,即我们在同一种语言中进行的谈话时所产生的理解也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发生作用。不仅“一切翻译就已经是解释”,就连一切理解也已经是解释。所以说,解释学的问题也就是通过语言性而对事物进行理解的问题。共同的语言是相互了解的前提,这也就是语言性所发挥作用的地方,在共同的语言中,我们通过谈话的方式取得相互一致的理解,这种方式是一种对话的辩证法,通过这种辩证法我们使得事物本身在语言中显露出来。这是解释的过程,也是理解的过程,因为一切理解就已经是解释。

解释的行为是突出重点的活动。仍然以翻译作为例子,翻译者在对一文本进行翻译的时候,不可能是对文本的重现,而是一种再创造,这种再创造一方面基于文本本身,另一方面又有翻译者自己的理解。但问题就在于,翻译者在对文本进行理解的时候,总是会产生困难。在面对原文的时候,文本总会向我们显示出不止一种的意义因素,但我们一旦进行翻译,就只能取其中一种意义因素而舍弃其他,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突出重点的活动了。这种对重点的突出取决于翻译者的理解和取舍,但还有更为极端的情况,即翻译时会遇到原文中模棱两可的情况,这时候就要求翻译者必须给出清楚的理解。伽达默尔在此处对翻译问题的谈论,其目的是对谈话中的相互了解作出说明。因为谈话中的相互了解和翻译“这两者的结构显然是很相似的”。翻译者对原文理解所进行的努力和谈话中双方为达到相互理解所做的努力是同一种努力,在两种情况下,理解的距离总是存在的。翻译者和谈话者会为此寻找解决办法,但所有的办法也只能是一种妥协,因为在突出一个意义因素的同时必然要舍弃其他。在翻译中,翻译者一方面要依据翻译的原文,另一方面又要基于自己的母语进行理解,正是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达成一种理解。

“陌生性”是解释学需要克服的一个困难。以翻译为例,翻译者面对不同于自己母语的语言需要克服语言的障碍,翻译的过程就已经是解释了。因为“翻译者的再创造任务同一切文本所提出的一般诠释学任务并不是在质上有什么区别,而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都是处理“陌生性”。文本境遇下的解释学和两个谈话者之间的对话有一种相似性,两个谈话者是为了让彼此相互联系起来,而对文本的解释则在于把文本解释着联系起来,因此,我们可以说存在一种解释学的谈话,这是在一个封闭的问答辩证法的圆圈中进行的。这种问答辩证法通过对陌生性的克服来逐渐达到共同意见。

“传承物的本质通过语言性而得到标志”,语言传承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承物。把语言传承物和其他传承物相比较的话,可能语言传承物的某些方面不如后者,比如在直观性上。但语言传承物的最大优势却在于对其进行理解上的优势,“凡以语言传承物的方式传到我们手中的东西并不是残留下来的,而是被递交给我们的”。然而在这种传承物的语言性本质中,“文字传承物”具有完全的解释学意义。文字传承物无论是对于过去还是对于现代都是同时代的,也就是说,文字传承物并不是过去时代的一种残留,相反,“它们总是超越这个世界而进入到他们所陈述的意义领域”。文字传承物给我们展现出一种普遍的意义领域,它超越了其他残存物的那种有限的和暂时的规定性。当我们把文本转换成语言的时候,其实就是对文字文本所具有的陌生性的克服,这里便产生了理解。所谓的理解,主要来说并不是为了得知文本中过去时代的生活,而是指当代理解对文本的参与,我们对作品意义的理解不依赖于我们是否能对作者构造出一种形象,而在于我们的理解是否能够参与到文本之中。

伽达默尔说,解释学的本来任务或首要任务就是理解文本。文字性的东西使自己达到了一种“自身的此在”,所以在解释学现象中具有一种中心的意义。文字性的东西就本身而言就已经提升到一个意义域之中,它脱离了一切心理因素而纯粹自为地显露出来。但伽达默尔又认为文字性的东西是一种异化了的话语,文字性使意义遭受了一种自我异化,所以说解释学的真正任务就是把文字性的东西转换成话语和意义。所说出的话语可以通过话语的方式、声音、速度帮助自身的理解,但文字性的东西却没有任何辅助手段帮助其理解。意义通过文字得以最纯粹性的保留,但也因此受到文字的异化。不过我们倒不必为此沮丧,因为这种脱离心理因素的纯粹意义域体现在文字性中,恰好是解释学的任务所在。在文本中所说的内容只有同加于它身上的一切东西相分离时,才能够获得一种完全理想性的把握。这样一来,文字和它的陈述人相分离,反而促使了读者对文本的当代解释。

围绕语言性和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伽达默尔认为不仅理解的对象具有语言性,理解本身也和语言性有着根本的联系。因为当我们对一文本进行理解时,就必须要把文本转换成我们的语言。理解就已经是解释,这种解释是文本与我们的视域融合情况下达成的,其过程则是语言性的。伽达默尔批评了历史主义的观点,历史主义认为:人们在理解过程中应该排除自己的概念而回到被理解对象的时代进行思维。在伽达默尔看来,这显然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的。理解是发生在过去概念与当代概念的一种融合之中,倘若在理解时放弃自己的概念,那么过去的概念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传承物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依赖于新的解释。“如果文本或书籍不以其他人也可理解的语言说话,那么它们就不可能说话。”这里一方面强调了理解过程中当代概念参与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强调了理解过程的语言性。

2 对古希腊语言观的批判

伽达默尔认为语词和事物在远古时代是一中内在的统一,语词从属于事物本身。但是到了希腊哲学,二者产生了分离,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体现了古希腊人关于语言问题的基本看法。柏拉图在这篇对话中指出来关于语言问题的两种观点,我们可以概括为约定论和和符合论。约定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和事物本身并没有多大联系,主要是来自于人们的约定俗成;符合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和事物本身有一种相似的关系,这种相似关系是语词意义的来源。约定论和符合论表面上看起来是相互对立的两种观点,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那就是对语词和事物的二分,强调先有对象,然后才有名称。这样一来,就有一种把语言看做工具的意味。从根本上说,柏拉图的倾向是否定语言的,伽达默尔认为这种倾向导致了对语言的遗忘。柏拉图把思想看作是灵魂自己同自己的对话,这是一种纯思的活动,不需要语言的参与。由此,柏拉图割裂了语言和辩证法之间的联系。逻各斯一词在古希腊有两条基本含义:话语和理性。但是柏拉图却认为,逻各斯不是经验的语言,而是理性和思想,经验的语言正是柏拉图的理性辩证法所要超越的。他强调哲学的任务在于把握存在本身,也就是他的“理念”,而对理念的把握却不是通过语言可以达到的。逻各斯的两个基本含义话语和理性在这里产生了分离,辩证法和理性结合在一起,却把语言抛弃在一边。柏拉图甚至认为,语言对理念的把握是起消极作用的,要想把握真正的存在即理念,只能通过这种纯粹思维的理性辩证法才可以达到。这和伽达默尔所强调的“对话的辩证法”相比,完全是走向了一种相反的道路,这种观点也是伽达默尔所要批判的。

其实,柏拉图的语言观是建立在对世界二分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语言只不过是一种工具。伽达默尔认为,无论是约定论还是符合论,如果对其进行深一步的考察,都会走向其理论的反面。约定论认为语言是人约定俗成的,但这种约定俗成的标准何在,这就追到了事物的自然属性;符合论认为语言与事物的相似为标准,但是我们使用的语词究竟是如何与外在事物达成一致,这又要依赖一种约定在里面。约定论和符合论都包含有对方的因素在自身里面,都建立在名實相分的工具论背景之上。伽达默尔指出,古希腊的语言观和后世的语言观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后世追求一种技术的语言、科学的语言、人工的语言,比如莱布尼茨。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背离的语言的本质,语言应该是和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理性的语言”在伽达默尔看来都不过是一种抽象。把逻各斯和理性结合起来从而抛弃语言,这是伽达默尔极力反对的。基于这种批判,伽达默尔提出来真正的辩证法应该是对话的辩证法,这样就克服了语言和思想的背离。

3 对基督教神学语言观的批判

对于古希腊语言观上工具主义,伽达默尔基本上持一种否定的态度,然而这种情况到了中世纪神学语言观那里却产生了变化。基督教神学与古希腊哲学有着内在的联系。我们知道,古希腊的创世神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创世,而是把形式赋予质料,而基督教的创世则是纯粹的从无创造出有。这两者的过渡就是新柏拉图主义,古希腊语言观到基督教语言观的转向亦缘于此。正是这种转向使得基督教语言观获得了某种希腊思想中不具有的东西,“道成肉身”和“三位一体”的思想都在此基础上产生出来。柏拉图的观点认为,我们的思维和语言是分开的,思维只是内在的、纯粹的活动,而语言则是工具论意义上的东西;到了基督教,语言和思维在上帝这里统一了起来,这正是伽达默尔对基督教语言观的赞赏之处。这种统一主要体现在“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的思想中,这种思想主要来源于新柏拉图主义的流溢说思想。流溢说思想的关键就是从一产生多,而一自身却毫无损伤和亏欠,这体现在语言上,就把思想和语言统一了起来。

中世纪教父哲学的最大代表奥古斯丁对语言问题做了较多谈论,他受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非常明确地贬低了外在话语的价值。然而,他又区分了内在逻各斯和外在逻各斯,对外在话语的贬低是和外在逻各斯的地位相对应的。但是,除了外在话语之外,还有与内在逻各斯相结合的内在话语,这就和柏拉图有了极大的不同。我们已经提到过,柏拉图那里的内在思维是一种内在的纯思活动,是不需要语言参与其中的;到了奥古斯丁这里,内在的思维活动便和语言达成了一种紧密的联系。在奥古斯丁看来,真正的话语是一种内在的话语,是完全独立于感性经验的。这是一种对内在话语的恢复,但却依然遗忘了外在的、经验的话语。到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基督教思想结合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其最大的代表是托马斯·阿奎那。伽达默尔具体引用了阿奎那关于人类精神和神性精神之间的几点区别,总的说来,人言相对于圣言来说具有潜在性和不完满性。

可以看出,古希腊语言观对语言是一种工具主义的理解;基督教语言观虽然承认了内在语言,但却仍然对外在语言持以贬低态度。伽达默尔正是在对两者的批判继承上,重新提出强调语言的经验性,即他的对话的辩证法思想。

参考文献

[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

[2]何卫平:《解释学之维——问题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

[3]乔治亚.沃恩克:《伽达默尔——诠释学、传统和理性》,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

作者简介

李晓光(1992-),男,河南商丘,硕士,研究方向:德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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