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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道德何以必需?

2016-09-20韩桥生汪荣有

理论导刊 2016年9期

韩桥生 汪荣有

摘要:权力是政治的核心要素,政治道德最根本的特性就在于对权力的道德约束。政治道德围绕权力而展开,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斗争和博弈的产物。政治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契约”,其在本质上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围绕权力所达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契约。遵守政治道德是获得执政合法性的关键,政治道德关系到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根本原因是政治道德平衡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益关系,能够协调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社会形成相对合理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政治活动;政治道德;“权力契约”;执政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B82-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9-0050-04

政治道德是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合乎理性的政治原则与伦理规范的统一,集中体现了社会的政治理性与政治文明程度。康德宣称:“真正的政治不先向道德宣誓效忠,就会寸步难行。”[1]建立合乎政治道德的社会秩序,一直是人类政治实践的追求目标。

(一)

所谓政治道德,指的就是有关政治权力、政治制度、政治活动的价值基础、行为规范和品质修养。在现代社会,与其它领域的道德相比,政治道德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与其它道德相比,政治道德具有更高的要求。政治道德规范中有些内容看似“私德”,却有着比“私德”更高的要求。比如,“节俭”对于普通人而言是私德,别人一般不予干涉,但对于政治家而言,是否“节俭”就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而且是公众对政治家的普遍期待,因为政治家生活奢侈就有可能损害公众利益。如西方社会普通民众性观念比较开放,性道德比较自由,但对于政治人物的性丑闻却十分厌恶,公众的容忍程度很低,政治家常因性丑闻遭到议会的弹劾。政治道德之所以要求更高,主要是因为执政者掌握着国家权力,更容易侵害民众利益。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执政者的一举一动在社会上能产生示范效应,政治活动对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政治道德应有着更高的要求,政治人物应严格约束自己,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民众的利益。

二是与其它道德相比,政治道德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一般而言,道德的约束力主要来自良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外在约束。政治道德是基于一定的政治理想和维护一定的政治秩序的需要, 而对国家政治实体、政治人物和普通公民提出的道义要求, 是一种必要的义务性、责任性的行为规范和品质。相对于其它领域的道德而言,政治道德具有更强大的约束力。一是政治活动在社会舆论方面关注度非常高,政治活动时刻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中,特别是在媒体的广泛报道之中。在民主社会,政治人物的“越轨”行为极容易被民众发现而受到谴责。二是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都是各阶层博弈的结果,各国政治制度为了得到多数民众的支持,都需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当政者都会宣称自己的制度是道德的制度,所以道德与政治的这种结合,决定了政治道德在社会中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也决定了政治道德对政治生活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三是政治道德的法律化十分明显,为了更好地维护政治统治,很多政治道德都上升为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政治道德的法律化使得政治道德具有了国家强制力,自然增强了其约束力。四是整体而言,政治人物在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力较强,虽也有道德败坏之徒,但多数政治人物在道德上还是能从严要求自己。

三是与其它道德相比,政治道德具有更大的影响力。政治道德作为对国家性质的政治实体、从政人员和公民的行为品质要求和规范, 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秩序所倡导的价值。政治道德在道德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甚至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在这里,君子指在位者,治国为政的君臣;小人指庶民百姓。孔子把在位者的德比做风,庶民百姓的德比做草。民风之正,关键在于君子之风。君子之风正,则民风正;君子之风不正,则民风衰。因为政治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也就决定了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空间,为政者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认知和心理感受,一个社会道德的败坏,往往是从政治道德的败坏开始的。而为政者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则能够为民众树立榜样,有利于实现整个社会的风清气正。

(二)

认识政治道德,关键是要理解政治道德的本质。所谓政治道德的本质,就是政治道德之称其为政治道德,并与其它领域道德相区分开来的内在规定性。对政治道德本质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影响一个人对政治道德的看法。夏伟东先生认为,“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各种伦理学流派,总会以不同的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把对道德本质问题的理解,作为自己伦理道德观的元点。”[2]

考察政治道德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发现,政治道德最明显的特点就在于它是政治与道德的结合。权力是政治的核心要素,政治道德最根本的特性就在于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在所有的道德规范中,只有政治道德是紧紧围绕权力应如何行使展开的。专注于权力道德是政治道德区别于其它领域道德的根本特征。

权力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生存和发展资源的有限性是人类社会一切问题的根源。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在面对来自自然的威胁时,迫切需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以形成共同的力量应对各种风险。将个人组织起来结成群体的过程中就演化形成了管理机构和管理权力。开始时,这种权力主要存在于有血缘关系的群体中,后来扩大到共同生活的所有人。权力能够协调内部冲突,实现有序的治理,为民众带来安定的生活,权力也可将内部人员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对抗外来敌人。

权力的力量是巨大的,但权力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权力可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出现是阶级斗争尖锐化的产物,但也是社会的巨大进步。通过恰当行使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权力,整个社会的矛盾被控制在人类可承受的范围内。如果国家权力行使得当,通过国家权力的调度,各种资源能得到很好的整合,整个社会的生产能够有序的进行,社会生产力能够得到极大提高,民众的生活能够得到改善。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盛世,都是在国家权力巩固的前提下实现的。另一方面,权力也可能阻碍社会的进步。如果国家权力行使不当,社会也将面临巨大的灾难。一旦权力失去控制(包括当政者的自我约束和外在力量的制约),民众就成了被奴役的对象。中国古代历史上民不聊生的时代几乎都是当政者不当行使权力的结果。所以,人们对于权力既爱又恨,而学界对权力并无好感,经常有人将权力比作恶魔,称之为“为恶之源”。其实,权力本身并无善恶之分,权力可以“为民所用”,也可以用来搜刮民脂民膏,其根本原因在于掌权者能否根据民众的需要正确行使权力。

正是因为权力具有双重属性,所以如何行使权力成为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与每一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吸引了众多有识之士为之探索。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能够讲道德,可以理性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所以,人们自古就主张通过道德来约束权力、规范权力。中国孔孟之道的核心主张就是统治者要用道德指导权力的运行,要求施行仁政。有关权力的道德要求是政治道德的灵魂,离开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去谈政治道德建设,无异于缘木求鱼。

政治道德的产生既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围绕权力共同觉悟的结果,更是被统治者斗争和争取的结果。统治者可以通过行使国家权力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但这会损害被统治者的利益,必然会激起被统治者的反抗和斗争。在历史的发展中,掌权者逐渐认识到,君主与民众是舟与水的关系,“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后汉书·皇甫规传》)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必须合理、恰当地行使权力,因为实行暴政的结果必然会被民众所抛弃。被统治者在斗争中也认识到,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维护自己利益的最好办法是尽最大可能约束和规范权力的行使。政治道德不仅有利于统治者,也有利于被统治者,对于全社会的发展都有诸多好处。在这样的条件下,政治道德应运而生。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斗争中,双方逐渐相互妥协,围绕着权力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政治道德。

所以,政治道德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契约”。政治道德在本质上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围绕权力所达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契约。历史上的政治道德都是社会的精英和杰出思想家根据现实的要求,在综合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提出的有关政治活动的道德准则。政治道德围绕权力而展开,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斗争和博弈的产物。

政治道德根源于社会经济生活,根源于社会时刻存在的各种冲突和矛盾,也根源于人们的主体能动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政治道德作为“权力契约”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即达成契约的博弈性、契约履行的互利性和违背契约的惩罚性。

达成契约的博弈性强调的是政治道德的达成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双方博弈和妥协的结果,契约的意味十分明显。虽在政治道德产生的早期,人们经常会借用“上天”或“神”的意志这一假象,但政治道德不是“上天”或“神”的旨意。政治道德根源于现实生活,具有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决定了政治道德的产生基础只能是现实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的演变结果。政治道德的产生离不开统治者的道德自觉,但其产生的主要原因绝不是出于统治者对被统治者悲惨生活的怜悯,而是被统治者斗争争取的结果。这主要是因为统治者运用权力不讲道德将激起被统治者的反抗,而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而统治者讲道德却能得到被统治者的拥护,减少双方的对立,进而维护自己的利益。从中国历史来看,新建立的朝代,比较注重履行统治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因为统治者从前朝灭亡的重大事变中吸取了教训,认识到了被统治者并非是绵绵无力、一味待宰的羔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双方的博弈,最终形成了政治道德,即统治者行使权力时不得恣意妄为,须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而被统治者也要做到拥护统治者的统治,按照国家的政治制度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同时代政治道德的具体内容也体现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力量对比和博弈的变化。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更加专权,权力的随意性更大,政治道德对底层百姓的束缚远大于对掌权者的约束。

契约履行的互利性强调的是政治道德是通过履行“权力契约”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的一种行为规范,政治道德能够同时维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益。权力背后维护的实质是利益,政治活动不但反映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斗争,也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争夺。政治道德一方面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维护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历史上刘邦“约法三章”,一方面得到了百姓的拥护,为自己争夺天下打下了基础,当然是得利之一方;另一方面,“约法三章”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生存权,普通百姓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儒家强调以仁治天下,儒家政治道德思想能够在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就是在利益主张上既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也保障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当然,在阶级社会,我们不否认,政治道德最主要是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但这种利益主张无疑是平衡考虑了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在政治道德的指导下,国家通过对权力的合理行使,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形成相对合理的利益关系,并为社会上每一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发展创造条件。

违背契约的惩罚性强调的是当政者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遵守政治道德,就构成了道德违约,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道德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主要是靠良心机制和社会舆论机制发挥作用,违背道德的后果主要是会受到良心和舆论的谴责。然而,就政治道德而言,一旦背弃,可能就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中国历史上,当政者因无德而落得身首异处的事情经常发生。这种背弃政治道德的后果,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一旦践踏政治道德到了一定的程度,最主要的恶果是影响和动摇执政者的合法性,使执政者丧失道德的话语权,所掌握的道德的制高点将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并最终被他人所取代。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都与统治者荒淫无度、违背权力契约有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说,政治道德关系到统治者的生死存亡,是治国的首要问题。

政治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契约”。这就是说,一方面,政治道德具有一般契约的特征,另一方面,这种契约又具有特殊性,有其独特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种“权力契约”并非明示的,而是隐性的。不论中国还是外国,都不存在以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契约形式存在的政治道德。说政治道德是一种“权力契约”,更多的是对其本质的形象表述,是对其内在特性的一种隐喻。所以说,政治道德并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权力契约”只是对政治道德产生、存在和发展之内在规定性的一种抽象概括。

其次,这种“权力契约”的内容并非确定不变的,而是弹性变化的。日常生活中的契约内容是确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具体的。但政治道德的内容却是弹性变化的,一个社会政治道德如何,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政治道德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道德行为是一种实践精神活动,政治道德也受政治主体的制约,跟统治者的道德自觉有着密切的关系,统治者道德觉悟高,政治道德状况就好,反之,统治者道德觉悟低,政治道德状况就差。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社会上会出现各种政治道德理论,这些理论有些还是相互冲突的,政治道德理论自身的多元性也会导致政治道德内容的多变性。但不管如何变化,政治道德还是有其质的规定性,在相同性质的社会,政治道德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是确定的、不变的。亦即在同一性质的社会,其内容的变化是围绕这些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的一种弹性变化。

再次,这种“权力契约”的主体并不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与日常生活中契约平等的原则有差异。日常生活中的契约订立双方是平等的,订立过程强调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订立契约就是一种“讨价还价”的过程。而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活动,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密切相关。道德的这种属性在政治领域体现的更直接。政治道德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契约”,但其主体双方,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并非完全平等的。双方的不平等性在专制社会体现的很明显,统治者是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被统治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在中国封建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事例很多,而当君主无德犯错,谏官最后的办法也就是“死谏”,君主始终是高高在上的。即使是在民主社会,权力也可能会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掌握权力的一方也是处于优势地位的。政治道德的形成更多的是因为统治者迫于被统治者的反抗而约束自己行为的一种道德自觉,并非双方直接协商的结果。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否认政治道德蕴含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斗争、妥协与互动。正是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在斗争中达成了一致,政治道德成为社会有识之士乃至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最后,这种“权力契约”的履行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没有日常生活中契约履行所具有的那种预期性和确定性。历史的发展带有诸多的偶然性,很多偶然性的因素都会影响历史的走向。我们说政治道德是一种“权力契约”,主要是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这个角度来探讨的。也就是说,从长期的社会发展来看,违背政治道德一定会承担应有的后果,背约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从短期来看,可能违背政治道德并不会受到即时的惩罚,甚至可能会得利,因为政治活动特别是重大政治活动的发生需要一定的条件,条件不具备就不会发生。所以,说政治道德是一种“权力契约”,更多的是基于双方的长远利益,而非短期利益。有些当权者看不到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利益,就经常会发生违背政治道德的行为。

(三)

政治道德何以必需?最根本的原因是政治道德关系着执政的合法性。执政合法性是指执政者权力来源和权力行使的合道德性,强调的是执政者之所以能够执政的合理依据。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执政合法性是政治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最激烈之所在,任何时代,执政者都会强调自己的执政地位是来源有据,地位合法,要求被统治者服从。而反对者想要推翻当政者,首先就要在理论上否定当政者的执政合法性,为自己夺权营造合理的依据。所以,执政合法性在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历朝历代执政者所重视。执政合法性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关系到能否凝聚人心,关系到能否得到百姓的拥护,是政治生活的首要问题。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特别是由于执政阶级所处历史环境的不同,每个国家对于执政合法性的解释是不一样的。结合人类文明发展史,一般可以将执政合法性的根据分成三种类型:一是历史的合法性,即在每一个政权成立之时,必须是前一个政权,已经确认腐朽透顶,应该被推翻或者禅让给新的政权。从建立政权开始,一般由血缘来确定政权的合法传承性。改朝换代则是基于前朝无道,而自身有德。封建王朝的执政合法性来源大多是基于此种依据。二是道统的合法性,从封建王朝开始,每一个统治阶级都宣称自己是君权神授,秉承“上天”旨意来服务万民的,中国古代皇帝被称为“天子”,就是要强调自己统治的合法性。三是程序的合法性,近代以后,强调须经由民主选举的程序产生政府,把程序合法和代表民意作为执政合法性的根据。从历史的角度看,由奴隶社会代替原始部落,由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由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无一不是体现了人类社会物质与文明的进步和个人价值的实现。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每个社会的执政合法性的根据会不同,但每一个社会执政合法性背后都有其合理的政治道德基础。即是说,不管是何种合法性依据,背后都离不开政治道德的支持。

遵守政治道德是执政合法性的关键。历史的合法性依据理论强调执政合法性在于历史传承,但其背后还是需要道德的支撑,特别是在改朝换代时,有无道德是前提。道统的合法性依据强调执政权力来源于“神”或“上天”的旨意,但为什么要搬出“神”或“上天”呢?其逻辑无非是“神”或“上天”是最有德性的代表,所以秉承“神”或“上天”意志的执政者当然也是有德的。程序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主选举,强调的是民意,民意代表的是民众的利益,而维护民众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道德。不管是历史的合法性,还是道统的合法性,抑或是程序的合法性,背后的理论依据都是执政者具有相应的道德品质。从历史发展来看,执政者之德性是判断执政合法性的根据。执政者遵守政治道德,便具有执政合法性;执政者不遵守政治道德,便丧失了执政合法性。

政治道德关系到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根本原因是政治道德平衡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益关系,能够促进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能否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是政权稳固、社会和谐的关键原因。政治道德能够约束权力的危害,发挥权力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各种有利因素投入到社会生产当中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盛世都与统治者遵循政治道德有关,这足以说明政治道德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执政者倡导和践行政治道德,在全社会能够带来巨大的示范作用,引导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实现风清气正。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统治者讲道德,就能够维护和增进人民利益,就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自然就具备了执政的合法性。

在当今社会,有人认为民主选举是执政合法性的依据。其实,这并没有把握执政合法性的实质。就执政合法性而言,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能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能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支持,执政者的执政地位才能得到拥护和认可。所以,判断执政者的执政合法性,主要是看执政者的政治道德,因为,执政者无德,必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政者有德,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民主选举能取得成功,最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通过民主的形式,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民主选举要取得成功,需要诸多因素的支持和配合,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政治家自身要具备相应的政治道德素养。否则,不管选谁上台执政,结果都是一样。经过民主选举而取得执政地位的执政者,照样会因为违背政治道德而丧失执政合法性。我们不否认,近代以来,民主选举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促进了国家的善治,民主是国家治理的有效形式。但必须牢记,我们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最主要的是要考虑到如何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停留在民主选举的表象上。

参考文献:

[1][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39 .

[2]夏伟东.道德本质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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