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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研究:客观与主观的双重维度

2016-09-20秦广强

理论导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社会分层

摘要:以阶层结构、基尼系数、社会流动率为代表的分析工具能够对现实社会分层与不平等状况展开客观描绘和测量,而阶层意识、地位认同、“分配公平感”“群体冲突感”等主观维度则涉及公众在不平等结果、意义上的感知与判断,旨在揭示客观社会变迁和社会分化在人们主观认知及价值观上的反映。主观认知并不完全是客观状况的"镜像式"机械反映,相较于客观测量,主观分层分析更为真实具体,且能直接紧密地与一系列社会后果性议题相联。今后应加强对社会情绪、社会心态等主观层面问题的监测和分析,使客观与主观两种研究取向相得益彰、互补互鉴,以获得对于不平等问题更为全面准确的认识。

关键词:社会分层;不平等;研究取向;客观维度;主观维度

中图分类号:D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9-0035-04

引 言

当代社会分层研究的代表性人物伦斯基(Lenski, G.E.)曾将这一领域涉及的议题归纳为两个基本方面:“谁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得到?”[1]这一简洁表述概括性地指出了分层研究的核心问题:描述有价值的社会资源在社会群体中不平等分配的轮廓和状况,并详细解释这种状况得以产生和维持的原因及过程。如果说基于一定标准对现实分层和不平等状况进行的描绘、测量与解释是一种客观研究维度的话,那么人们对于分层状况的态度认知与价值判断等议题则属于主观维度。主观维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客观维度的延伸和扩展,因为它不仅体现着社会结构位置的“占据者”对于社会不平等“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理解与认知,还涉及“社会结构如何分化才合理、社会资源如何分配才公平”的规范性、价值性判断。[2]任何一个社会不仅具有特定的客观结构与发展形势,也有自身独特的社会心态、精神风气与情绪律动。正如不了解客观的结构分化和不平等背景就不能理解相应的民众情绪和心态一样,忽略主观倾向和心理要素在社会问题、社会变迁中的建构及推动作用,也不能完整理解社会现实。

当前客观维度的分层研究更多地将焦点置于阶层结构分化、群体间关系、贫富差距、教育/就业/性别不平等,社会流动与社会开放程度等方面。学者对于不平等发展趋势及背后社会经济原因的探讨较多,而对于公众的主观感受、认知问题讨论较少。与客观维度的分层研究相比,主观维度揭示的是客观社会变迁和社会分化在人们主观认识及价值观上的反映,尤其是公众对于社会不平等的结果、意义的感知与判断,如阶级意识、阶层地位认同、收入不平等感受与公平认知、上升流动预期与归因、社会冲突感等。相对于客观维度,主观维度研究既能贡献补充性、印证性信息,也可以产生比较性、差异化结论。其独特优势在于,能直接获取民众真实、具体的感受和价值判断,并且能够在客观结构位置与社会选择、行为模式之间架起中间桥梁,从而可以更好地与一系列社会后果性议题相联。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式,对两种分层研究的维度在一系列议题上所使用的概念工具、问题意识及经验发现等进行比较,展示二者各自的研究特色和分析取向,尤其是凸显主观分层研究各维度的重要性及其相对于客观维度的比较优势。最后对两种维度的差异性进行归纳和系统评述,并对展开主观维度的不平等分析的意义价值问题进行论述。

一、“有阶层化差异而无阶层化意识”

阶级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最主要构成之一,因此阶级阶层分析是考察社会结构分化状况的重要切入点。研究者大多依据一维或多维标准(所有权、收入、职业、教育程度、组织资产、权力)将社会成员划分到几个有限数量的阶级类别中,这些类别界限明确,类别间差异明显而内部相对同质。与客观的阶级阶层位置相比,阶级意识、阶层认同是成员基于自身社会经济地位,在同其他个体和群体进行社会比较之后,对社会阶层等级中相对位置产生的主观归属感。按照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话语,在阶级的形成过程中,即由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中,阶级意识的唤醒与阶级认同的提升,是至关重要的中介要素。可见,客观阶层结构与主观阶层认同二者分属不同的层次和阶段,特定位置的“占据者们”并不会自然而然地拥有相应的、一致的阶级阶层意识。

在国内学者提出的诸多阶级阶层分类框架中,陆学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三种资源的占有状况为分层标准提出的“十大阶层”最具影响力。[3]在此,我们以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测算,“十大阶层”分类框架中各阶层群体的数量比例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13%)、经理人员(20%)、私营企业主(11%)、专业技术人员(70%)、办事人员(73%)、个体工商户(102%)、商业服务业员工(123%)、产业工人(206%)、农业劳动者(335%)、无业失业半失业者(47%)。从数据结果来看,这是一个多元、分化且趋向现代型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但是,主观维度的阶级阶层意识、阶层认同等问题的考察则显示出明显不同的信息。

相关经验数据显示,第一,民众的阶级意识仍有深刻的阶级政治与意识形态烙印。以CGSS2006数据为例,在“政治阶级认同”(五分类:农民阶级、工人阶级、中产阶级、企业家阶级、不做选择)上,受访者中自认为属于“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比例接近9成。第二,“地位认同下移”及“底层认同”趋向明显且有加剧趋势。以社会阶层认同(五分类: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来看,历年CGSS数据结果显示,自认为属于“下层”和“中下层”的比例明显偏高,有的年份二者合计达到7成以上;更具警示意义的现象是,近年来“中下层”和“下层”地位认同有攀升趋势,不少“中层”地位认同流失到“下层”认同。第三,中产阶级认同意识远未形成。[4]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深刻调整,职业和经济地位层面的中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但相应的阶级意识、阶层认同并未形成。只有不到3成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中层”,而认同自己为“中产阶级”的比例不足1成。

当前不同社会群体在职业、收入、受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分化程度、结构化程度均较高,但主观阶级意识和阶层认同上的分化并不明显,处于同等社会阶层位置的成员并未形成相同的阶层意识和群体归属感,主客观地位之间存在着非一致性甚至是偏移的关系。十多年前卢汉龙通过经验调查得出的结论——“有阶层化差异而无阶层化意识”[5]在今天仍然适用。这表明,与客观层面的分化事实相比,主观层面的阶层认同也是一种心理事实,有其相对独立的社会心理过程。当前学界和政策实务界均把扩大“中间阶层”队伍视为优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关键,但中间阶层尚未形成特定的阶层意识,无法作为行动主体发挥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功能。

二、实际的不平等、认知的不平等与容忍的不平等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用来综合测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新世纪以来,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值在2008年达到最高,为0491,之后基尼系数值开始逐步回落,出现了从2009年的0490到2014年的0469的“六连降”,这表明近年来收入差距有逐步缩小的趋势。尽管如此,从绝对值来看,基尼系数仍处于高位水平,横向比较上也远高于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鉴于悬殊的贫富差距,很多分析人士认为民众已积累了相当多的不满和怨恨,中国正在成为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社会火山”(social volcano),严重威胁着政治稳定。[6]

然而当前中国社会发展和运行态势良好,并未出现威胁社会总体稳定的大的动荡和冲突。仅仅依靠客观测算的基尼系数值并不能准确预测社会政治稳定等后果性议题。社会分配不平等程度严重与否、后果如何,最终取决于公众的感受和判断。因此,将实际的收入不平等与民众感受到的不平等、公平合理的不平等、容忍和接受的不平等区分开来,分别加以考察和分析,才能得到更为真实准确的信息。近年来在分配“不平等感”和“公平感”等方面已形成了较多的研究积累,基本有以下几点:第一,民众并不追求绝对平均的、理想主义的分配原则,基于个人绩效(才干、勤奋)而非权力、关系的分配不平等被认为是公平的和可以接受的。[2]第二,高阶层和低阶层群体的收入被普遍认为有失公平与合理,前者被认为实际所得到的收入超出了应得收入,而后者则被认为实得收入远低于应得。[7]第三,民众容忍和接受的不平等程度低于感知的不平等程度,二者之间呈高度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民众感受到的不平等程度越高,其对于不平等的容忍度和接受度也随之提高;[8]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的一项报告指出,中国民众收入不平等和不公平的感受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处于相对较好的行列。[9]有学者对此作出解释,中国民众对于收入不平等的容忍一方面源自于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的不平等更多的是通过集体(区域、单位等)这一中介因素体现出来的,其在日常生活中的负面色彩得以淡化。[10]第四,当前对于不平等感到最不满的群体并非最弱势和最底层的群体如农民,而是那些受过较高教育、有较高职业地位的中年城市居民。[6]第五,在影响收入分配“公平感”的因素上,群体参照和相对剥夺的观点比基于自利理论的“结构决定论”更具解释力,即底层群体并不一定认为自己的收入所得是最不公平的,上层群体也不一定认为自己的收入所得是最公平的,最终的感受取决于个人在进行局部比较时的参照点(与自己过去的生活经历相比,或者与周围其他人相比)。[11]

国内外很多学者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社会基尼系数的上升和家庭收入的客观变化会导致人们对于现存分配秩序的不满和怨恨,甚至会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从“分配公平感”这一主观分析维度得出的结果并未像有些学者仅仅依据基尼系数值做出的判断那般严峻和紧张。就实质而言,基尼系数是一个衡量社会财富分配均等(平均、平等)状况的客观指标,并不涉及公众感受、认知和价值评判,而恰恰是后者最终决定了民众的心理倾向和行动选择。忽略主观维度而仅依靠客观指标来评估、预测社会后果,往往会失之偏颇。

三、社会流动率与地位上升预期

社会流动研究关注的是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形成过程、动力机制和变化趋势。社会流动率既能反映静态的社会结构的封闭与开放、僵化与弹性状况,也能通过流动模式的历时性考察反映社会结构的演变趋势及其内在动力。客观数据结果显示,60年来中国总体社会流动率呈现出上升趋势,代际继承(代际优势的再生产)在各个时期都是代际流动的主导模式,而影响代际流动的背后机制则从主要基于体制身份的“体制排斥”转向基于个人能力的“市场排斥”。[12]

主观维度的分析主要考察民众的上升流动预期、机会均等认知、流动归因等方面。相关经验研究表明,第一,民众对于未来地位上升流动的预期较为积极,2013年CGSS数据显示,有6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10年后的社会等级地位会高于当前地位,认为未来地位会下降的只有7%。第二,上升流动归因上,2008年CGSS数据显示,受访者普遍将“自己受过良好教育”(88%)、“努力工作”(847%)视为获得成就和地位的前两位重要的因素;与此同时,也有相当比例的受访者将上升流动归因为家庭背景和关系资本,分别有808%、702%的人认为“父母受过良好教育”“出生在富裕家庭”“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另有785%、544%的受访者认为“认识关键人物”“拥有政治关系”这两项因素“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

主观维度的分析结果表明,民众对社会层面的阶层流动状况和自身的地位上升流动均保持积极评价。对于上升流动的归因则较为复杂,既认可后天自致性因素的决定意义,对个人通过教育、能力和勤奋努力来实现上升流动持乐观态度,同时也指出家庭代际资本、政治权力和关系资本的重要性,对社会流动的正当性、合法性存有一定疑虑。

四、阶层群体间紧张关系与“冲突感”

社会群体之间矛盾紧张程度是衡量群体关系及社会结构分化的重要指标。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1993-2003年间,群体性事件数量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指出,相比于新千年的前10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事件原因众多,位居前列的有:劳资纠纷占3成;执法不当占2成;拆迁征地占1成。另外,信访维权、环境污染、官民矛盾激化等也是较为重要的群体事件诱因。据此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已进入“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凸显期或多发期”。[13]

客观统计数据反映出较为严峻的社会现实,那么民众对于群体间关系尤其是矛盾冲突关系的感受如何,呈现出何种特征和趋势呢?多个年份的CGSS调查问卷中均设置了让被访者评估当前各阶层群体间(穷人与富人之间、工人阶级与白领阶层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管理人员与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工厂老板与工人之间、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之间)矛盾冲突严重程度的问题模块,这可以看做是民众对于当前社会紧张形势的感受和判断。当然,这仅仅是一种“社会冲突感”,不代表受访者的冲突意愿,更不表示政治行动倾向。

2010年CGSS数据显示,在主观认知上公众普遍将社会阶层群体间的矛盾冲突投射到“穷人和富人之间”“社会下层和上层之间”。分别有661%、64%的受访者认为穷富之间、上下层之间的矛盾冲突严重(“非常严重”或“比较严重”),该比例远高于人们对于“工人和白领之间”“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冲突严重程度的判断。前文所述研究报告指出,现实中群体间矛盾冲突更多地发生于“工人与老板”(劳资纠纷)、“干部与群众”(执法不当、拆迁征地、信访维权等)之间,但主观维度“冲突感”反映的信息显示,民众对于贫富悬殊、阶层分化的问题有更深的感触和更为普遍的认知。

五、小结:比较与启示

综合来看,以阶级阶层框架、基尼系数、职业地位测量、社会流动率为代表的客观分层研究,就实质而言是对社会结构分化状况、财富分配均等状况、社会开放与封闭状况、社会紧张程度的客观测量与经验描述,对于了解、评估和预测社会不平等状况有着显著的社会意义和政策价值。但是,人们对这些现实问题的感受和看法,与其客观状况可能相同,也可能存在差距。前者并不完全是后者的“镜像式”机械反映,文化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社会政策及其路径依赖因素都会对阶层认同、社会心态、社会情绪产生形塑甚至是重构作用。因此,作为一系列“实然性”指标,客观维度的分层研究存有局限性,难以完整反映公众认知和价值评判。

客观与主观维度的分层研究除了在使用的概念工具、问题意识、结论发现上存在不同之外,还在指标属性、解释逻辑、与社会后果性变量的关联等三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第一,指标属性上,客观不平等维度更多地依赖于名义的(nominalist)主张,也就是说,这些维度是更为根本的分层和不平等结果(收入报酬、工作状况、生活机会)的一个方便的指标。名义主张实际上是一种“以指标/变量为中心”的方法追寻统计的规律性,展示的是一些条件、机会、约束的集合。与之相比,主观维度依赖于实在的(realist)主张,是客观分化和变迁形势在公众心态上的真实折射,探寻的是公众在分层结果、意义上的普遍共识。如果说客观维度致力于识别分化的结构位置和差异性的经济群体,那么主观维度的研究则致力于识别在阶级意识、身份认同、观念价值、集体行动等方面具有共识和一致性的共同体。

第二,解释逻辑上,分层的客观维度更多遵循“状况逻辑”和结构决定论。即,那些居于相同结构位置、拥有类似资源和机会的成员,将面临相似的有关“生活机会”的可能性和约束,进而可能被预期以类似的方式展开选择和行动。应该说,客观维度并不能有效说明结构位置是如何产生它所具有的效应这一问题的,连接客观位置与各种结果变量的中间机制被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跳过”了。而主观维度则更重视感知、意识、选择、行动等要素,强调意识、观念在“结构位置与社会性后果”之间的中介桥梁作用,主张遵循“结构—意识—选择/行动”的解释逻辑或更为直接的“意识—行动”逻辑。

第三,在与后果性变量关联性上,如果说在客观维度中结构位置、结构分化与社会后果之间常常在有限的条件下才发生对应关联的话,那么在主观维度中“结构—意识—行动”的逻辑链条则更为明确具体,真实可靠。有不少经验研究表明了主观分层维度在社会态度、生活方式、消费实践、政治偏好乃至制度参与、集体行动等方面的充分解释力,且具有比客观维度更强的预测力。在以往研究中,主观意识这一中间环节被过于草率地抛弃了,加入这一环节,确实可以在解释中显示出相当可观的价值。

开展主观维度的不平等研究兼具学理价值和政策意义,其独特的分析视角可以为客观维度提供补充完善和参照比较的有益信息,实现两种分析取向的互补互鉴。更为重要的是,它能更为直接、紧密地与各种社会性后果相联,这对于检视和反思包括分配制度在内的公共政策的公平合理性、回应不同利益群体的期待与诉求、协调各阶层利益、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等具有启示意义。近年来欧美很多国家已经开展了许多不平等主观维度的监测工作,为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依循。对于国内学界和政策实务界而言,今后应像对经济形势的监测和预测那样,加强对转型时期民众社会心态、社会情绪、社会景气等主观指标的监测和研究,以为对社会发展形势判断、分析和选择提供依据,这些工作对于推进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Lenski, G.E. Power and Privilege: A Theory of Social Stratification[M]. McGraw Hill,1966∶2.

[2]Xiaogang Wu.Income Inequality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J]. The China Quarterly,2009,(200);李路路,唐丽娜,秦文强.“患不均,更患不公”——转型期的“公平感”与“冲突感”[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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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秦广强.收入差距与公平认知——现阶段北京市民的“分配公平观”及其区域比较研究[J].开发研究,2015,(2).

[8]李骏,吴晓刚.收入不平等与公平分配:对转型时期中国城镇居民公平观的一项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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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路路,朱斌.当代中国的代际流动模式及其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2015,(1).

[13]李路路.社会结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市场化——中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挑战[J].社会学研究,2012,(2).

【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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