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
2016-09-20何克祥
〔摘要〕 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要明确几点: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其鲜明要求,实现“建”和“治”的结合、“建党”和“治党”的统一,贯彻“全面结合”和“全面从严”的方针;第二,“有的放矢”是其根本方法,就是要突出问题导向,运用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原理和以往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着眼于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第三,努力做到彼此融入,将制度元素融入到思想建党之中和将思想元素融入到制度治党之中是其正确的思路。
〔关键词〕 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有的放矢,彼此融入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5-0041-05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自身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关于思想建党必须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问题,目前党建实践和理论界论述不少,但对如何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的问题,深入研究者不多。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鲜明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
毫无疑问,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包括“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内的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其根本方向和目标十分明了。那就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为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的,后者是前者的方向和目标,前者是后者的重要举措。展开来说就是,通过“建党”和“治党”的结合,“建”和“治”的结合,以治促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全面从严建党)之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90多年建设的全部历程中,建党和治党、建和治是统一的一致的。治是为了建,治党是为了建党,建党本身包含治党,但不能否认治党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面临的历史任务、社会环境和工作重心不同,党内组织和党员状况不同,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建设中有时候强调建党,有时候强调治党。从党的历史看,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直到改革开放之初一直着重于党的建设,着眼于思想建党,对党内治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沉重教训之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重视制度建设,认识到“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1 〕328,在坚持思想建党的同时强调管党治党,明确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前所未有的精力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党内治理、管党治党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不仅明确提出“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还明确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建党方略,将“从严治党”扩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产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共产党成为国家执政党后尤其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的建设必然出问题!也就是说,对于执政党而言,治党和建党同等重要,必须用极大的精力抓好党内治理,治好党才能建设好党。
做到“建”和“治”的结合、“建党”和“治党”的结合必须贯彻“两个全面”的方针,即“全面结合”和“全面从严”。“全面结合”是我们党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方针。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中,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不仅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将“两个文明”拓展为“四个文明”“五位一体”总布局,同时也深化了对共产党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拓展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这“五大建设”布局。党的十六大提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目标和“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2 〕46的方针。“全面结合”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点: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绝不只是把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两者结合起来,而是要求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等党的各项建设充分地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结合过程中既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又要始终把党的思想建设(包括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着重于思想建党,还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
“全面从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针。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 〔3 〕从以上论述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以治促建,治党就是建党;第二,在当前形势下治党是建党的要害,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全面从严建党;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管党、治党、建党的全过程贯彻“全面从严”的方针,而不仅仅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是为了治国。“建党”和“治党”的统一、“建”和“治”的结合,还体现在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结合统一上。作为长期执政和唯一的执政党,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党内治理同国家治理是紧密关联的。在改革开放肇始之时,邓小平就曾敏锐地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 〔1 〕14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且进一步明确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4 〕主管党规党纪建设的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说得更明白:“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党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5 〕这些精辟论述,既是对党的自身建设和党治国理政历史经验深刻而科学的总结,也为我们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完善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目标和方向。这就是:通过党内法规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的良性互动,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促进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有机结合和统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推进执政党党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根本的方法——有的放矢
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要义。毛泽东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创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主要贡献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曾经作出过十分丰富的论述。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中,“相结合”“相联系”“相统一”是同义语,可以互相替换、相互通用。关于如何实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毛泽东提出的方法是“有的放矢”。1941年5月,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是为着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问题和策略问题而去从它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这种态度,就是有的放矢的态度。‘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所以要找这根‘矢,就是为了要射中国革命和东方革命这个‘的的。” 〔6 〕801次年,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讲演中再度论述了“有的放矢”。他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实际,怎样互相联系呢?拿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有的放矢。‘矢就是箭,‘的就是靶,放箭要对准靶。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关系,就是箭和靶的关系。” 〔6 〕819毛泽东不仅认为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而且还要“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创造,才叫做理论和实际相联系。” 〔6 〕820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毛泽东还把“有的放矢”这一方法提高到了决定党的理论水平和中国革命前途命运的高度加以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必须用了去射中国革命之的。这个问题不讲明白,我们党的理论水平永远不会提高,中国革命也永远不会胜利。” 〔6 〕820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的放矢”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不仅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如此,对待其他一切相结合的问题都是如此。
因此,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根本方法就是有的放矢。具体说来就是,突出问题导向,运用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原理和以往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着眼于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形成的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战略思想正是这种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的体现。可以说,十八大后我们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十分生动地运用了“有的放矢”这一根本方法。2013年6月活动开始之时,党中央就明确把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于党的作风建设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在活动中,我们党运用党建原理和以往历次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的历史经验,针对“四风”问题,一方面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得以端正,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同时在另一方面,注重建章立制,围绕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各级组织也相继出台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一批规章制度,党的不少优良传统和作风得以恢复和发扬,党员、干部作风得以改进,越界犯规行为明显减少。到2014年10月活动基本结束之时,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 〕。也正是在这次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首次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和包括“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内的八项建党方针。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党又相继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转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延伸。这些教育继续运用“有的放矢”的根本方法,着眼于进一步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继续运用并不断完善“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建党治党方针。
当前,经过近三年多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改进党的作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的各项建设有了明显改进,但党内存在的“四风”等问题并未绝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因此,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都要针对当前党内依然存在的“四风”及其各种变异问题和不收手不收敛的各种显性的隐秘的腐败问题加以推进,而且要在二者紧密结合上下工夫,既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思想认识问题,又解决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行为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说就是,思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建党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制度有针对性地加以治理;同样,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治党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思想教育、思想斗争、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加以化解。这就是要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使党的各项建设相互配合、共同作用以破解党内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正确的思路——彼此融入
所谓彼此融入,就是在思想建党中融入制度元素,在制度治党中融入思想元素。
(一)将制度元素融入到思想建党之中
1.以严格的制度保障思想建党的成果。这主要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党内组织生活)包括每个党员都必须经常参加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两部分。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主要指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党员评议、主题党日等由党支部组织的活动,也就是支部生活,同时也包括其他特定基层党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每个党员,不论有无职务和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义务。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委(党组)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这也是党章的明文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有一项经常性任务,就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政策。当前正在全党各个基层组织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可以说既是对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一次全面演练,也是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一次全面检验。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在召开之前,也有领导干部学习党的有关文件、认真领会中央和上级精神这样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学习和教育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学习是对党员个人而言,强调自主性、主动性;教育是对党组织而言,强调组织性、计划性。由此可见,党的组织生活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载体,是思想建党的基本载体。显而易见,如此重要的载体,当然离不开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尤其体现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后,中央先后颁布了三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性文件,《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抓紧修订1990年颁行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但是,相比较而言,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的以支部生活为主要形式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不足。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虽然在党章上有不少原则性规定,但迄今为止我们党尚未制定一部统一的适用于全党的有权威的党内法规。目前基本上是依据党章原则、按照有关党的基层组织条例和传统做法行事。这种状况显然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新的形势要求了。因此,有必要适时制定一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党内法规,大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骨干,党的领导干部更是党和国家的执政骨干,干部素质和能力决定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治党关键是治吏,必须抓住这个“关键少数”。除党的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外,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还需参加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我们党自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思想建党的重要举措。而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更是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和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和质量。
我们党建立了党校、干部学校(学院)、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级各类专门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教育机构,形成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体制机制。我们党制订了若干规范性文件,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并首次明确提出“干部教育工作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要求,2006年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并明确提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并再次强调“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党还制定了各个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982年的《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就提出:培训干部要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一般要做到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成为一种制度。2001年中共中央在印发的《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提出:要继续坚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五年不少于3个月到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基地脱产进修的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等具体要求。2013年中共中央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重点培训内容、不同培训对象及措施、培训能力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详尽规划,同时还附上专门制定的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无论是条例还是规划,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党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都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的手里,无疑起到了重大作用。毋庸置疑,这一优良传统必须坚持下去并始终围绕提高教育培训实效和质量不断改进。
2.进一步强化制度教育、增强制度意识。我们之所以需要制度治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并不是说只有制度、法律、党规才是治党治国的依据和手段,而是因为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促进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治国治党的基本方略,包括法律在内的各项制度是治党治国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 〔8 〕。古人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制定、实施、遵守和维护都依赖于人,依赖于人的素质,人的素质最为重要的是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正如江泽民曾经精辟指出过的:“保证党和国家永远兴旺发达,要靠制度、靠法治,而归根到底要靠高素质的能经得起各种考验的人。制度也好,法治也好,都要由人来制定、执行、遵守和维护。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是最终的决定因素。” 〔9 〕556-557 培养高素质的能够经受各种考验的人,使他们成为制度治党的中坚力量、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中流砥柱,对于执政党而言,就必须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制度教育(包括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因为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说到底都是制度的渊源和表现形式),不断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包括法治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为核心的制度观,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制度意识的培养和巩固,仅靠正面教育是不够的,还要靠惩罚这种反面教育。因此,制度教育不仅要纳入党内组织生活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考核,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和“动辄则咎”,一有苗头就要及时加以制止和制裁,这样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形成震慑,从反面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
(二)将思想元素融入到制度治党之中
从历史和现实看,思想元素融入制度治党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这一生命线贯穿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遵守、维护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其二,加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治理的理论研究,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共产党需要的党内治理理论并指导制度治党的实践。
1.将思想元素融入到制度治党之中,首先就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贯穿到制度治党的全过程。卓有成效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敌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个重大优势和重要法宝。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10 〕831这既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制度的形成和制定、执行和遵守、监督和维护,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常说,制度是保障,其实人又是制度的保障。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制度的有效运转离不开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这需要我们在制度治党之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说服、教育等工作,使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被执行者都能认同制度、信仰制度,在行动中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今天,我们不能轻视和丢掉思想政治工作这样一个优势和法宝,这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当然也是有效推进制度治党的生命线。也就是说,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削弱。
2.将思想元素融入到制度治党之中,还要加强制度治党、党内治理的相关理论研究。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高度重视理论武装、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也是党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党的十七大曾经指出,“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取得巨大成功的第一个“宝贵经验”。应该说,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等原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等方面没有也不可能作过多的论述,将他们的有关论述直接拿来指导我们正在推进的制度治党的实践是不现实的。新的实践呼唤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基本原理,吸收中外政党建设和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的有益经验,“有的放矢”,立足中国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实践,在积极开展国家治理理论研究的同时,积极开展党内治理的理论研究并推进理论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共产党需要的制度治党理论和党内治理理论。从逻辑上看,党内治理理论可以包含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理论,同时又与国家治理理论密切关联。这种关于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理论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又必将指导和进一步推动制度治党和党内治理、国家治理的实践。
2014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之后,王岐山就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的时代任务。他指出:“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 〔5 〕这一指示,既提出了理论研究的任务,同时又指明了研究的主要方向,对我们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如上所述,党内法规制度是制度治党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研究理所当然成为对制度治党和党内治理理论研究的一项基本任务。毫无疑问,在全党全力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时代条件下,深入研究包括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内的制度治党和党内治理理论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项重要时代课题。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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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
〔5〕王岐山.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N〕.人民日报,2014-11-03.
〔6〕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8〕何克祥.严格党内生活: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结合点〔J〕.宁夏社会科学,2016(2).
〔9〕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 陈 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