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韩子公司高管被控商业窃密
2016-09-20
本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马菲 本报特约记者 金惠珍
韩国检方19日正式向法院起诉华为在韩国子公司(韩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常务级别的韩籍高管姜某,指其涉嫌从竞争对手爱立信LG公司盗取商业机密,违反了“不当竞争防止法”。据韩联社19日报道,当天,与姜某一同被韩国中央检察院首尔支院尖端犯罪调查2部起诉的,还有该公司负责技术管理的副社长、部长和次长等3人。按照“两罚制”(即处罚自然人,也处罚单位这个法律主体),华为在韩子公司也被指违反公平竞争法规。对于此事,华为公司19日给《环球时报》的官方回应称:不方便评论正在进行中的案件。
据韩国检方透露,姜某在2014年1月任职爱立信LG公司(爱立信与LG公司的合资公司)时,涉嫌向华为韩国法人副社长提供自己公司的装备相关技术情报,这两个人是大学校友关系。当时,姜某的职位是负责LTE(第4代移动通讯服务)通讯系统技术营运的部长。当被校友要求提供一些情报时,姜某便用电子邮件将KT、SKT等韩国移动通讯公司的相关要求事项以及基站资源分布等公司机密发给了对方。邮件还包括“在一些特定领域,华为占优势”等内容。2014年6月,姜某从爱立信LG公司辞职,并在2个月后进入华为韩国法人担任常务一职,主要负责针对移动通讯公司的技术领域等。
Edaily新闻网站19日称,姜某离开爱立信LG公司时,擅自带出公司的39件主要业务资料,并在后来的工作中利用这些资料制定商业目标和战略。之后,姜某还试图挖爱立信LG公司的墙角、招揽以前的同事跳槽至华为,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窃取了商业机密。此次跟姜某一同被起诉的部长和次长,都是姜某挖来的前同事。
此前,爱立信LG公司以涉嫌窃取商业机密罪将姜某起诉,随后韩国检方于今年6月针对华为韩国法人进行紧急搜查,此后便进入调查取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