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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还是“养女防老”?*
——中国老年人主观意愿分析

2016-09-14朱安新高熔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江苏南京0046

妇女研究论丛 2016年4期
关键词:养儿防老子代观念

朱安新高熔(..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南京 0046)

“养儿防老”还是“养女防老”?*
——中国老年人主观意愿分析

朱安新1高熔2
(1.2.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养老观念;双系化;子代性别结构;传统观念

当前中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老年人养老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随着家庭的现代变迁,东亚社会传统理念中的“养儿防老”观念趋向流动,养老的“双系化”倾向有所呈现。研究发现,在影响中国老年人是否认同“女儿养老”的诸多社会因素中,子代的性别结构状况以及城乡差异是比较显著的变量,而反映传统代际关系以及其他维度的变量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这体现了中国现阶段老年人期待“女儿养老”的想法更大程度上并非起因于传统规范的变迁,而是基于现实的子女性别结构的策略性选择。同时,城乡差异仍然是解释当前中国老年人养老观念差异的重要社会因素。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从主观意愿的角度,探讨老年人倾向认同“女儿养老”(女儿才是年老时最好依靠)的影响因素。一般来说,步入老年期的社会个体由于其经济能力和日常生活的基本行动能力的弱化,其立场往往由此前的保护照料子代转向需要被子代保护照料,即发生角色转换(role reversal)。随之,如何养老便成为老年人切实的生活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养老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现今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中,有相当部分由于在生育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从而导致其子代人数减少以及基于此的

子代性别结构的单一化。这是中国老年人养老模式的人口学条件和背景。而在现代化过程中,包括养老观念在内的传统家庭观念亦有弱化倾向[1](PP97-100)。这些现实中和观念上的家庭因素的新变化,都有可能引起中国养老功能呈现方式的变化。从家庭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对老年人养老状况新变化的讨论,往往还涉及代际间的互动关系、财产继承和再分配、家庭结构变化等,成为亟需展开系统研究的重要问题。学术界也已开始关注中国成年子代婚后与老年父母同住时不同于传统规范的“从妻居”现象[2][3](PP57-63)[4](PP18-27)。

无独有偶,近年来东亚国家老年人生活状况亦发生重要变化,即在高龄少子化背景下的“双系化”养老倾向[5][6](PP533-551)[7](PP20-33)[8](PP34-47)[9](PP1-14)。此处的“双系”与国内学界所熟悉的由父母共同承担孩子抚育责任的“双系”有所不同。国内学界的“双系”概念内涵更为偏重父母对于子代的共同抚育,即“人类的生殖是两性的,为了社会抚育的需要确立了双系的家庭”[10]。但是,中国传统中亲子代的其他互动关系却又不是双系性质的,因为“从家庭里引申出来的亲属却又成了单系偏重”[10](P294),即中国传统中形成偏重父系的单系原理,具体表现在姓氏嗣续、财产继承、家庭权力结构、家庭责任承担(包括老年人赡养)等方面。中国特殊的父系家庭制度规定儿子承担不可推卸的赡养责任,即“养儿防老”。

“双系化”是反映东亚社会近年来家庭养老格局变迁的重要概念。日本学者落合惠美子指出:“该概念的提出并非只是停留在理论讨论层面,而是在社会转型期,在既有的父系制原则在相当程度上无法持续对应当下社会情境的基础上,探索的能够适用于新时期的新原则。”[5]欧美国家之外最早实现现代化的日本社会,近年来正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仅从1981年到1990年的数据看,成年子代结婚时与妻方父母同住的比例在10年间上升了近两倍,而与夫方父母同住的比例随之下降。总之,现代的日本老年父母家庭与子代夫妇家庭已经无法按照传统规范构建家庭代际关系[5](PP207-211)。这正是东亚社会“双系化”概念的内涵,即家庭在实践老年人养老功能时,代际关系由传统规范的“养儿防老”到“养儿防老”与“养女防老”并重的局面[9](P8)。促成该种局面的背后作用机制是多元的,既有现实中的亲代需求因素,亦有子代需求因素,还有在现实需求冲击下的偏重父系原则的东亚传统家庭代际关系规范弱化的因素。养老“双系化”现象的意义在于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社会的家庭趋向多元化变迁增添新的动力来源。该概念的提出也为展望东亚社会的家庭变迁提供了新的理论性视角。

中国传统中形成的偏重父系的单系原理,在老年父母的养老问题上,体现为“养儿防老”规范。日常生活用语中诸如“宁贴儿子屁股,也不看姑爷的脸”之类的表述便是此规范的很好注释。但是,不可否认,随着现代化进程中传统观念的松弛,以及计划生育政策所造成的子代数量和性别结构的实际变化,中国老年人“养儿防老”的观念亦有不得已或顺势发生变化的趋势。“生儿好听,生女好命”“儿子是撑面儿的,女儿才是暖心的”等各种新说法、新观念也逐渐开始受到认可。那么,目前这方面老年人养老观念的状况如何?什么样的社会因素促成此种变化的产生?在此基础之上,如何判断中国具体社会文脉对重要社会现象的影响作用变迁?即如何通过老年人在传统观念方面的现状(包括影响机制)来帮助我们了解转型期社会文化的具体状况?这些问题构成本文的讨论内容。本文依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老年人状况综合调查(2012年)数据,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经验发现。

二、研究议题的设定

老年人的养老观念是社会状况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状况的产生取决于许多因素之间的交叉、交汇作用[11](PP8-10)。当前亚洲众多国家正在经历“压缩型现代化”过程,“经济、政治、社会乃至文化等变迁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以高度浓缩的方式呈现”[12](PP23-39)。动态共存的多重社会现象是构成老年人养老观念的重要影响因素。受此观点启发,本文研究框架涉及从传统观念到现实资源,以及个体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社会研究是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进行的科学探究活动[13](PP3-6)。在此时代背景和研究思路下,本文将探索社会转型期老年人养老观念与多重社会脉络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也是有待系统跟踪研究的社会学研究问题之一。

1.传统规范的影响作用变化

对于中国长期以来持续的单系(父系)传统规范在养老代际关系方面发挥规范性作用的评价,近年来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有研究主张,在与老年人生活有关的代际居住方面,传统父系规范作为重要机制之一是延续的。章英华和于若蓉[14](PP167-188)通过21世纪初在大陆东部、南部沿海与台湾地区进行的家庭动态调查发现,大陆东南沿海与台湾地区社会转型性质虽有不同,但是代间同住仍反映父系原则。基于2013年大陆与台湾地区代际同住意愿的研究亦论证了父系原则在促进代际同住方面的作用[15](PP3-6)[16](PP144-146)。亦有相对较早的研究(1996)通过比较儿子与女儿对老年父母的支持状况,发现儿子在父母的晚年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儿子的特殊作用是妇女在生育意愿上男孩偏好的重要内在动力[17](PP23-31)。此种观点亦得到最近研究发现的支持,在儿子养老和女儿养老的作用比较方面,许琪使用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后指出,在中国特殊的父系家庭制度影响下,儿子在赡养父母时的总效应依然显著大于女儿[18](PP199-218)。

然而,近年来亦有研究发现,传统父系规范已经动摇,女儿养老作为新的观念和实践方式成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唐灿等人通过对浙东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性别考察,强调了女儿赡养父母的独特功能[19](PP18-35)。宋璐、李树茁通过对安徽老年人的跟踪调查发现,劳动力外流促使儿子和女儿对老年父母代际支持的性别差异缩小,女儿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20](PP38-43)。张翠娥和杨政怡通过对江西老年人的调查,发现已有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女儿有养老责任并逐步接受女儿养老[21](PP27-33)。高修娟通过对农村女儿养老问题研究的整理,指出较之于仍旧与文化规范相联系的儿子养老行为而言,女儿的养老行为更具有情感联系[22](PP109-112),这种对比隐含着对儿子养老传统衰落的批判和对女儿养老行为的赞扬。总之,由近年的研究可知,传统规范在养老代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已经在现代生活的具体安排之下趋向动摇,女儿养老的作用逐渐凸显。

从已有的研究可知:中国传统的以儿子为核心的赡养方式有延续的一面,并未彻底瓦解,但同时在快速人口转变和女性社会经济地位提高的作用下,传统养老方式已经发生明显变化。另外,已有的相关研究偏向于在成年子代与老年亲代之间实际互动关系基础上的讨论,亦偏向于基于对某一区域的定性或定量研究。那么,从当前中国老年人主观意愿的角度来看,认同“女儿养老”与“养儿防老”的具体情况如何?在影响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的多元社会因素作用的社会机制中,传统规范(包括上述父系规范以及传统家庭养老规范)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援用全国性权威数据,使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经验性研究,在展望中国整体的老年人养老,乃至家庭变迁方面无疑有重要作用。这构成本文需要探讨的第一个议题。

2.子代的性别结构

除了需要讨论传统规范的影响作用以外,在现代老年人代际居住的影响因素中,现实的资源限制也往往成为重要的因素而需要被加以考虑。结合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国情,受之影响的子代性别结构无疑成为该方面最重要的因素。

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在1978年正式启动,最初在城市严格执行,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农村实施[23](PP213-221)。到1980年展现出明显成绩,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自然增长率①根据历年《中国人口普查资料》的相关数据,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虽然略有波动,但基本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1951年到1981年的30年间,由6.1降到2.6,其后呈现进一步下降趋势,21世纪以来,总和生育率已经小于1.5,进入低生育率的人口发展阶段。。在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下,中国现今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中,相当部分由于在生育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而导致其子代人数减少以及基于此的子代性别结构的单一化。这是中国老年人养老模式的人口学背景和条件。此处可能引导出的假设是:老年人接受女儿养老的观念,有可能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变化所导致,而是出于子女结构具体情况的顺势策略,仅有女儿的老年人可能由于养老托付对象的单一,而不得已倾向认同“女儿养老”。即,中国养老双系化倾向有可能是受现实中家庭子代的性别结构影响和推动的。

国内亦有研究明确指出子代性别结构状况是影响当下老年父母生活状况的显著因素[24](P49-55)。这种议题之下的研究,得出养儿未必能防老[25](PP100-107),或家庭资源中的儿女结构、女儿数对农村女儿养老的社会认同有显著影响[20],以及女儿的相应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都对农村父母倾向选择女儿养老名实融合的家庭养老方式具有显著影响[26](PP12-19),与儿子相比,女儿受教育年限的提高更有利于改善农村父母老年生活质量[27](PP189-213)等结论。在上述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将着重探讨子代性别结构对老年人在主观意识上倾向认同女儿养老的影响,这亦是一个尚未受到关注的新讨论。通过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对该问题进行经验性研究,将有助于解析中国老年人在传统观念和现实资源格局等多维因素驱动下的抉择。

3.老年人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

老年人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包括受教育水平、收入状况、职业状况、城乡差异等内容,对其老年生活(包括养老观念)的影响也历来受到学者的重视[25]。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形成的特殊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区隔之下的社会成员在受教育水平、收入、职业状况的结构性差异[28](PP35-40)。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成为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基本社会结构之一,虽然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化发展,长期隔绝的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起来,城市与农村二元结构也产生变化,但户籍制度依旧持续,在社会转型期,基于城乡区分的个人社会经济地位、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仍然存在。基于20世纪初的相关调查数据,有学者在老年人代际居住安排的研究中发现,大陆由于城乡政策而显示出较台湾地区更强的城乡差异[13](P167)。老年人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状况可能会影响其社会观念和主观意识,比如随着居住地开放程度或个人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可能更容易接受非传统规范的新事物、新观念。总之,基于城乡社会结构差别导致的老年人社会经济地位状况是否引起老年人养老观念方面的差异也是值得探讨的议题。而这个议题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我们有可能据此考察城乡差异的机制作用是否仍然在持续。

此外,在讨论中国老年人的养老观念时,我们还需要关注老年人的年龄、性别、养老保险金种类、健康状况、配偶健在状况等因素的可能影响作用,需要作为控制变量予以观察。

三、数据和变量界定

1.数据与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2012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简称CLASS)试调查”项目,是目前讨论本文主题的最新数据。此调查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主持,以虚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主要被访对象,采用多阶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进行。调查样本覆盖中国大陆多个省份,总计1126个。本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老年人年龄的定义(满60周岁),剔除未达到老年人标准的样本。另外,根据研究需要,还剔除了其中无子女和子女不健在的老年人样本以及缺损值样本,最终可使用样本数为844个。文章主要围绕这部分老年人的相应观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讨。

2.变量界定

本文的因变量采用上述调查中受访老年人是否认同“女儿才是年老时最好的依靠”的说法而生成。此变量为二分变量:1为“是”,代表认同女儿养老;0为“否”,代表不认同。基于因变量的属性特征,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观念的影响因素。本文的自变量包括老年人的相关传统养老观念、健在子女结构、城乡属性、教育水平、个人年收入,以及老年人的年龄、性别、养老保险种类、健康状况、配偶状况等因素。以下是本文统计分析采用变量的说明。

传统观念。除养老的传统父系观念之外,家庭养老观念亦是传统规范的重要维度。在中国,基于亲子代代际同住的养老方式更多反映的是两代的互惠,子女有义务照顾父母,父母也有责任协助有需要的子女[13](P172)。在本研究中,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变量由三个维度构成,分别为受访老年人是否同意当自己年老时,为安度晚年,儿女应该提供经济帮助;当儿女需要时,应该帮他们照料子女(即老人的孙子女);成年儿女应该离年迈的父母就近居住等观点。1代表同意上述观点,0代表不同意。本文试图由上述三个维度提取因子或形成尺度,但因计算结果不符合因子、尺度形成的条件,所以保留原始变量进行分析。

健在子女的性别结构。为对子女的性别结构进行更精确的分析,本文未考虑不健在(亡故)子女的性别情况。本文以原始数据中的健在子女情况为基础,对健在的子女数量进行整理,生成健在子女结构变量。为确认健在子女的状况(性别、数量)是否对因变量存在影响,本文先将子女的性别结构分为独生子、独生女、多个儿子、多个女儿、儿女双全五类,探讨不同类别的子女性别状况与本文因变量的内在关系。经过双变量分析(卡方检验)发现,独生子和多个儿子之间的差异、独生女和多个女儿之间的差异都没有导致因变量分布的显著差异(p值分别为0.462 和0.605)。据此,本文不再探讨子女数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状况,并将子女的性别结构具体分为三类:1代表仅有儿子,2代表仅有女儿,3代表儿女双全。

城乡属性。为突出考察城乡差异对因变量的影响,考虑到户籍制度对老年人的人生历程(包含职业)的重要规范作用,又由于CLASS(2012)中没有直接反映受访老年人城乡属性的原始数据,所以本文对原始职业进行重新划分,具体划分为“农村相关职业”和“城市相关职业”,分别用1和2表示。其中,农村相关职业包括农民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市相关职业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企业/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医生与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商业与服务业一般职工、生产与制造业一般职工等。经过分城乡的职业和因变量的双变量分析(卡方检验),发现在各自情境中,职业的类别差异未导致因变量的统计学显著差异。

教育水平。原始的文化程度包括不识字、私塾、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大专及以上六类。因数据中选择私塾的样本只有14个,数量过少,所以本文不予考虑该种情况。经计算发现,老年人是否接受过教育的区别对本文因变量的影响较大,所以本文以是否接受过教育为界线,将原始分类划分为“未接受过教育”和“小学及以上水平”,分别用1和2表示。

个人年收入。此变量为以万为单位的数值型变量。

年龄。由“年龄=2012-出生年份”计算而成。

性别。1代表“男”,2代表“女”。

养老保险金种类。此变量为定类变量,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城镇居民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以上均没有四类,分别用1、2、3、4表示。

健康状况,即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亦是反映老年人需求的重要指标。此变量为经因子分析后形成的连续变量。因子分析的题肢选项由“洗澡”“上下床”“在房间里走动”“爬一层楼的楼梯或台阶”“步行约100米”“做饭”“买东西”以及“做家务”等构成②问卷设计者在设计此问题时参考国际上通用的ADL量表和IADL量表。其中,ADL量表主要用来考察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IADL量表主要用来考察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回答情况为:1代表不困难,2代表有些困难,3代表完全做不了。这八个题肢选项对健康因子的负载系数皆大于0.7,因子分析的KMO抽样适当性检验值为0.858,Bartlet球形检验P<0.001,达到显著性水平。

配偶情况。经过对原始数据中的婚姻状况进行整理后而形成一个二分变量,1表示“配偶健在”,2表示“丧偶”。

四、老人倾向认同女儿养老的影响因素

1.描述性统计

从数据描述性分析来看,认同“女儿才是年老时最好依靠”的老年人数量仅略少于不持认同的老年人,所占比例分别为44.2%和55.8%。这个数值表现了目前老年人养老观念很大程度上认同女儿养老方式,但由于缺乏直接的历史数据③之前进行的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试调查(2011年)中未有涉及本文讨论主题的题项,而2014年的调查数据尚未公开,所以目前无法进行相应统计和比较。,尚需要通过后续研究来比较说明目前水平的高低。其次,值得重视的是,由数据可知,更多老年人倾向认同基于代际就近居住的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具体表现在绝大多数受访老年人同意“子女应该为父母提供经济帮助”(90.3%)、“父母应该帮忙照顾孙子女”(95.4%)、“子女应该离老年父母住得近一点”(92.2%)的观点。这体现了老年人普遍认同传统规范中的家庭养老观念,即基于就近居住原则之下的代际互惠:中国老年人在老年期生活安排上依赖于家庭,期待在与子代成年人的互动过程中实现养老功能,老年父母既期待成年子女的照顾和反哺,亦表示有责任协助照看孙代。另外,在独生子女政策的主导作用下,超过40%的老年人仅有一个子代成员。其他具体情形如表1所示。

2.老人倾向认同女儿养老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根据变量的具体属性,采用列联表和单变量logistic回归分析预先分析了各个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联,为进一步的回归分析做准备。经过双变量分析后发现,健在子女结构、城乡属性、受教育水平、养老保险种类以及个人年收入等因素与目前老年人在观念上是否认同女儿养老显著相关。

本文分析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的潜在影响因素的作用(见表2)。模型1显示,在控制其他自变量的条件下,在统计学意义上,健在子女结构中的仅有女儿类型对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存在显著相关,仅有女儿的老年人更容易认同女儿养老;城乡差异亦是导致老年人是否认同女儿养老的显著因素,拥有城市职业的老年人更加认同女儿养老观念;而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个人年收入等变量和老年人在主观意愿上是否认同女儿养老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在加入年龄、性别、养老保险种类、配偶情况等控制变量后,模型2与模型1的拟合效果接近,有微弱提高,由模型1推导的结论依然成立。这说明,在控制其他自变量的条件下,健在子女结构和城乡属性方面的差异对当前中国老年人在女儿养老观念上的差异形成具有一定影响作用。

表1 样本的基本特征(N=844)

根据模型2可以推论:在控制其他变量之后,受访老年人中仅有女儿的人群认同女儿养老的发生比是仅有儿子人群的3.358倍(p<0.001),而儿女双全与仅有儿子的老年人之间在认同女儿养老方面的差异很小,未达到统计学显著效果,即只要子女中有儿子,老年人还是倾向认同儿子养老。从该统计结果可以解读到两层含义,即健在子女结构的状况是导致老年父母是否认同女儿养老的显著因素,而且从总体上看,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规范仍然起到作用,认同女儿养老是仅有女儿的老年人受到子女结构单一化这一现实资源限制而做出的养老托付方面的顺势策略。同时根据模型2还可以推论,城市就业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的发生比值是农村老年人的2.164倍(p<0. 001)。另外,受访老年人中接受过教育的群体比未受过教育的群体亦会更容易在观念上认同女儿养老(发生比1.459,p<0.1)。就达到统计显著水平效果的自变量系数而言,可以看到,在影响中国老年人主观上认同女儿养老的社会因素中,相比之下,子女性别结构因素的预测能力最强,其次是城乡差异。

模型中的其他变量,如家庭养老观念,从前文的描述统计中可以确认,老年人普遍认同传统规范中的家庭养老观念,即基于就近居住原则的代际互惠,但是并未成为影响老年人是否认同女儿养老观念的显著因素。另外,受访老年人的年龄、性别、养老保险种类、健康状况(即老年人需求)、配偶情况以及个人年收入等变量亦无显著效果。此外,本文还进一步对丧偶进行了细分,探讨丧夫和丧妻情况对老年人养老观念状况的影响,但结果表明,无论是丧夫还是丧妻,都对本文探讨的因变量无显著影响效果。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双变量分析显示受访老年人的年收入、养老保险种类(即社会保障状况)与他们认同女儿养老之间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关联,但在模型中这些变量并无显著效果,可以理解为这些方面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由老年人的城乡属性差异所引起。

表2 老年人在观念上认同女儿养老的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阶段,在影响中国老年人是否认同女儿养老的诸多社会因素中,子代的性别结构状况以及城乡差异是比较突出的显著变量,而反映传统代际关系(如家庭养老观念)以及其他维度变量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这体现了中国现阶段老年人认同和期待女儿养老的想法更大程度上并非起因于传统规范的变迁,而是基于现实的子女性别结构的策略性选择;同时,在本文讨论的老年人养老主观意愿方面,城乡差异仍然是中国重要的社会影响因素。

五、结语

1.传统父系规范与养老资源的影响

虽然从表1的单变量描述性统计可知,在主观意愿上认同女儿养老的中国老年人比率达到44.2%,略少于不持认同观点的老年人。该数值貌似表明“养女防老”“养儿防老”在目前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上呈现并重的格局,是体现中国“双系养老”现象的有趣发现。但本文的分析显示,有些指标反映出中国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受到父系规范的负面影响。这明显呈现在表2的预测几率中,只要健在子女中有儿子,老年人还是不倾向于认同女儿养老,仅当健在子女中只有女儿时,老年人才会受到现实的资源限制而策略性地期待女儿养老。就当下老年人养老观念的影响机制来看,中国传统的父系规范在老年人群体中并未发生根本变化,仍然延续。单变量统计呈现的养老观念的双系化格局仅是表面现象,是受到现实的家庭子代性别结构很大制约的结果。

而本文模型正是理解这种矛盾现象的有效途径。中国现阶段老年人期待“女儿养老”的主观意愿更大程度上并非起因于传统规范的变迁,而是受到现实子女性别结构影响的结果。由此可见,东亚其他发达国家悄然发生的家庭革命,即“双系化”现象以及背后的父系规范变化,在目前阶段,还不适合作为有效分析机制来对应中国老年人养老观念的状况。

此外,反映传统代际关系的其他维度变量,即文中的传统家庭养老观念未构成有效解释本文因变量差异的因素,但其在老年人观念中的延续程度亦很高,即老年人普遍认同基于代际就近居住、代际互惠原则之下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

2.社会结构条件的影响

表2中的模型2显示,在中国老年人样本的分析中,社会经济地位变量达到统计显著水平。其中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在控制其他变量(包括健在子女性别结构)的情况下,城市就业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的倾向更强,发生比值是农村老年人的2.164倍。这意味着城乡差别构成影响中国老年人在观念上是否认同女儿养老的结构性因素。相比之下,城市老年人比农村老年人在主观意愿上更容易接受女儿养老。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未呈现于本文)显示,在分城乡计算模型之后,城市仅有女儿的老年人认同女儿养老的发生比值为仅有儿子老年人的3.538倍(p<0. 001),而农村的相应数值为2.785倍(p<0.05)。这能够帮助我们推论,虽然总体上中国老年人观念中的父系规范依然延续,但是城市老年人更容易在主观意愿上接受女儿养老这一有别于传统规范的新观念,显示了明显的城乡差异。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基本社会结构之一,其在诸多社会现象中扮演的重要机制历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有所缓解,城乡差异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文脉在解释社会事件(比如年轻一代的家庭观念)方面的作用也开始出现不稳定的迹象,其作用既有趋向隐遁的迹象[29](PP122-128),亦尚能得到确认[14][30](PP307-317)[31](PP68-73)。在压缩型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中,城乡差别对于中国社会事件的影响效果是需要继续关注和在实证层面进行深究的课题。

3.研究不足和展望

本文分析仅基于单个年份(2012年)的国内权威数据展开,期待今后在相应数据的多年次积累条件下,本着相对稳定的问题意识进行跟进分析,从而揭示中国老年人养老观念以及相应影响机制的动态变迁过程。另外,本文分析的着眼点聚焦于老年人状况和子女性别结构的状况上,而子代的社会经济地位状况(如受教育年限、职业、收入以及婚姻等)、老年父母与子女的代际关系(如居住距离、互动状况等)亦有可能影响到老年人养老观念的形成。再次,老年人认为“养儿”或“养女”防老的具体含义如经济、心理可依赖程度等问题也未深究。基于篇幅所限,本文未涉及相应分析,将在后续的研究中继续给予关注。

今后,随着中国与养老有关的社会保障制度(退休金、医疗等)的逐渐完善,老年人将在经济和健康方面实现更高程度的自立,以及随着家庭养老之外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的完善,再加上女儿在老年人养老和晚年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就本文研究的关注点而言,我们或许能够展望一种新的中国养老方式的趋势,即偏重父系原则的传统养老观念持续弱化和新型“双系养老”模式的出现。

已有的研究呼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于老年父母而言,养老的性别选择已经不可能,而建设新的养老文化也已刻不容缓[32](PP29-32)。本文亦基于上述研究发现,就中国今后的老年人养老方式而言,在社会规范层面上对女儿身份的角色期待的改变是重要的,即女儿养老还需要在相应社会规范形成的基础上获得社会承认。这种社会规范或文化意义上的性别角色期待的转变,今后有可能在什么样的场景、过程、机制中得以实现?其中老年人、成年子女以及社区乃至政府应该实现何种意味上的转变?这些问题都需要学术界的关注和研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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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玉静

"Are Parents' Old Age Secured by Having Sons or Daughters?": Views of Chinese Seniors'

ZHU An-xin1GAO Rong2
(1.2.Institute of Sociology,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46,Jiangsu Province,China)

ideas of old age security;bilateralization;gender structure in the filial generation;traditional beliefs

Ageing is a growing issue in China. Old age protection has entered into public awareness. While there are changes in the family,the traditional belief among East Asians that "old age security is to have sons" begins to dissipate. In its place is the emergence of an acceptance of sons or daughters for old age security. Research reveals that factors in Chinese seniors' acceptance of daughters for their old age security vary from the sex compositions among thei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to the disparitie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although the effect of their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s is not clearly pronounced. This shows that this acceptance is a strategic choice based on sex ratio of children more than a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belief. At the same time,the urban-rural disparities are critical factors in shaping Chinese seniors' views of their old age security.

C913.2文献标识:A

1004-2563(2016)04-0036-09

1.朱安新(1976-),男,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比较社会学、社区研究。2.高熔(1993-),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老年社会学。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吴愈晓教授的建议,特表谢意。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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