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下农产品物流方式研究
2016-09-11张海庆
张海庆
摘 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在农村农业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和农业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求,不能满足创新国家的发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达到农产品零距离的流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下的农村合作社的产生以及不断的发展是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障碍的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可以提高农产品物流初始阶段的组织程度,提高农产品供应链主体间的协同度,降低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技术装备水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农用地;土地制度;农产品;物流模式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Based on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rural land use system ha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rural development, 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agriculture,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already can not adapt to the needs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can not meet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innovation, can not adapt to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annot achieve zero distance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circulation. Under the reform of rural land system of rural cooperatives and continuous development is to solve farmers decentralized management barrier via, rural cooperatives to scattered farmers together, can improve the degree of initial stag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logistics organizations, improve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subject between the synergy degree, reduce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 the supply chai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mprove agricultural products logistics technical equipment, guarante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Key words: agricultural land; land system; agricultural products; logistics mode
农业始终是我国最重要的产业,其不仅与每一个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发展不断完善,农产品物流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由于我国在农产品物流方面的发展较晚,物流发展并不稳健,农产品浪费巨大,成本较高,不仅造成了经济的损失,影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对国民收入的提升产生了影响。所以,构建稳定、高效、低成本的农产品物流是非常重要的。现阶段出现的农村合作社极大促进了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而且对以往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弥补,进而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成本。在农村合作社的影响下,农村经济稳步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农民收入也在逐步上升,使得农村的经济、文化都得到了极大进步。
1 农村土地改革进程中发展农产品物流的意义
在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进程中,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其对我国旧经营机制产生了很强的冲击,使得广大农民踊跃投身农村事业。但也使得农业生产被分割,农户分散经营,农户自身成本提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产品商业化程度的提高,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分散经营已经成为农产品物流发展进程中的组织障碍,所以,必须从组织模式着手来实施创新,并尽可能的在流通和生产等环节进行优化,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得到完善,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与水平。
随着我国农村合作社的不断完善,整个农村区域的经营管理方式必然产生极大变化,农业生产必然会朝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必将得到增强。与此同时,农村合作社可以实现农业结构优化,使得农产品竞争力得到提升,农村收入获得改善。此外,农民的素质也必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升华,为我国培养一大批适应于新农村建设的高素质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保障。经验表明,农村合作社的出现使得农民的地位得到彰显,也使得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农村合作社可以促使我国尽快形成现代农业,并积极推动农村人民实施农业创新,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转型与升级,保持农业的旺盛生命力。总之,农村合作社的出现是完全顺应我国发展潮流的,其不仅有利于我国实现现代农业,而且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农村合作社自身也存在不足,本研究正是为了发现农村合作社的缺陷,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方案,以期为我国农村合作社的进步提供帮助。
2 传统农用地使用制度下农产品流通状况
2.1 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农产品的流通
所谓家庭联产承包是指,农村的生产人员负责农业生产行为,并结合实际的产量等信息来确定实际的劳动报酬。其基本经营方式是,农村家庭以个人的名义来申请承包土地,并负责承包区域的生产和经营。这种模式第一次出现于安徽凤阳,并逐渐向全国蔓延,在1980年的时候,全国都开始实施这一制度。这种模式建立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主要方式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并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生产资料等,以实施生产计划。或自行安排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缴纳税收及集体费用以外的归生产者所有。
2.2 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农产品流通现状
2.2.1 农户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效率低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生产过后都是由农户运送给批发商、加工商,或者直接面对消费者,运送到集贸市场、菜市场甚至城市进行交易,交易关系是一对多,农户需要面对更多的主体,使得交易的物流方向、物流路线等出现了重复率高的现象,物流效率较低。农户在物流过程中不但承担了物流职能甚至有时候还承担了储藏职能,由于农户的经济实力有限,无法购买储藏设施,且农产品具有季节性,从而导致了部分生鲜农产品的腐烂,危及到质量问题引发了食品安全事故,所以,这种方式效率非常低下,并且其耗费的成本非常大。
2.2.2 农户对专用设施投资能力低
对于个体农户来讲,其自身实力比较单薄,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并且直接购买生产资料代价很高,如果农户购入专用设备,但由于农产品大多数都是季节性的,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是闲置的,农户也很难承担专用设备的费用,或因缺乏专用设备很难提高产品的质量及规格。另外,由于现阶段市场中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众多,质量难以保证。
2.2.3 对于市场信息的接受度低
农户由于文化程度等客观条件不足等问题不能及时收集到农产品市场信息,造成农户之间盲目跟风,当产品集中上市供大于求时很容易产生滞销,对于农产品信息的缺失,导致对农产品价格的判断力失准。在与其他交易主体谈判的时候失去主导地位,给批发商极力打压价格、获取超额利润的机会。农户作为信息的劣势方,在整个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在市场当中获取对称信息。
2.2.4 交易成本高
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实现市场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家庭联产承包模式下,农村的土地使用权非常分散,在实际经营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利益冲突,导致的结果就是农业生产缺乏稳定性。并且由于规模不大,使得每一户农民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尽管进入市场,其交易方式也很分散,使得交易成本高居不下,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
2.2.5 不利于农业科技的进步
现阶段,农业机械化水平已经成为判断一个地区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工具。科技是促使农业发展的重要技术,而农业设备则是农业发展的必要支撑。由于当前的深耕深松、节水灌溉等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而这些技术的推广都必须借助农业机械才可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得农业朝着标准化、产业化的方向前进,使得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降低,农业发展动力十足,农业转型升级不断完善。但是,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使得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受到阻碍。通常而言,农业机械的购入成本非常高,单独的农户很难依靠自身的能力来实现购买,即使有些农户能买得起,在使用的时候由于自身土地面积受限,农业机械的优势也难以有效发挥,使得资源利用率不高,成本浪费较大。
3 农用地土地制度改革下的物流模式
3.1 农村合作社下农产品的流通
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因组织程度的不高,导致出现很多问题,无法做到规模效益,最终结果就物流活动高成本、高损耗、低效率,使利润大大减低。所以,为了处理好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大对农产品物流的管理力度,提升管理的效率,而最为有效的方式便是建立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由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或者提供同类农产品的服务者、利用者自愿联合在一起、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济组织。从这一定义中不难看到,农村合作社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确保农产品能以公平的方式进入市场,并且通过共同经营的方式来实现互利互惠。
3.2 我国农产品流通运作模式
总的来说,农产品物流所涉及到的环节非常多,不仅有生产、运输等环节,而且有加工、配送等环节,但是农民在整个流通过程中,自身很难完成物流与销售作业,且销售商或加工商不具备生产技能,因而农民合作社便在其中发挥调节作用,把农户的产品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等各种手段找到适合的销售渠道,将农产品批发商、加工商、销售商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固定的合作关系,将外部与外部的市场交易变成了内部组织的交易,使得多对多的方式转变为一对多的方式。农民合作社安排专业人士通过网络、人脉、市场交易获取市场行情,安排农户进行生产,在市场上寻找适合的交易商,或在公开的信息平台发布农产品信息,然后与有合作意向的人士联系。具体而言,当前的农产品物流经营方式主要是:直销、对接零售商、对接龙头企业。
3.2.1 直销模式
这种模式通常是在大型商场当中租赁专柜或构建一些品牌直销店,而这些商场通常会对其征收一定额度的租金。或者进行网上销售直接将农产品送到消费者的家中。
3.2.2 与龙头企业对接模式
在农村合作社模式下,农民通常会和龙头企业面对面进行谈判,并取得一定规模的销售权,而对于龙头企业来讲,也愿意与农村合作社协作,获取了较为可靠的原料来源,保证其生产加工的原料充足。
3.2.3 零售商对接模式
一般有农超对接和与社区零售店对接,农超对接是农户将农产品送到超市柜台销售,超市收取一些手续费。社区零售商以社区蔬菜店形式存在,社区蔬菜店需求大,对产品的标准化要求低,是农产品重要销售渠道之一。
3.3 发展农村合作社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积极作用
3.3.1 使得农民的生产活动更具组织化
农村合作社是农户自愿联合在一起的一种组织形式,集中各方面的资源,给农户提供信息、物资、装备、意见和渠道。把以前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结合起来形成大规模的生产,避免了很多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的重复运输,并且可以集中起来与分销商进行谈判,从而实现农产品产销的一体化,并最终达成规模经济。
3.3.2 使得农产品质量与附加值得到大幅提升
在加入合作社以后,农民在技术、设备,甚至资金方面都会得到资助。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农产品腐烂的危险,而且使得绿色农业得到发展,因为合作社会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把控,并对农产品进行等级划分,使得农产品质量得到控制。与此同时,合作社还可以对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这种加工使得农产品附加值得到提升,有利于产品销售。
3.3.3 农业技术装备得到优化
对农民来讲,最让其头疼的当属农产品腐烂问题,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和较低成本的运输和较合适价格的销售,使新鲜农产品快速到达消费者手中。此外,为了保证季节性生产的农产品能在更长的时间周期内服务消费者,通常需要使用冷藏、冷冻等方式来包装储存和配送农产品。但是对于单一的农户来说,物流设备的成本较高、使用的季节性,农户的能力有限,无法购物大型器械,但对于农民合作社来说,它们有固定的销售渠道,生产规模较大,交易频率高,并有国家政策扶持,有能力购入专用机械设备,提高农产品生产、运输的机械化水平,使得农产品的经营达成规模经济的效果。
3.3.4 将尽可能多的信息传递给需求者
农民合作社可以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取得及时、准确的农产品信息,提供给农户,农户通过这些信息调整生产作业,并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确保农产品能够适合市场需要。此外,农村合作社可以将分散的农民集中起来,并组织农民和分销商进行谈判,从而维护农民利益。
3.3.5 使得农民融入到农产品供应链之中
农村合作社的存在,能够让农民真正融入到供应链当中,并借助其组织化的优势与供应链各主体进行协商,从而维护农民权益。同时合作社可以通过专业运作,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提高质量,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市场中占据更大的比例。
4 总 结
现阶段,我国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大多数都是分散进行的,使得我国农业发展举步维艰,农产品物流发展陷入瓶颈。农村合作社作为农户与供应链的中介,融合了各项资源,把分散的农户集合起来,提高了农产品物流的初始阶段的组织程度,使得农户与供应链中的各个主体能够相互配合,优化了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将农产品交易环节的信息尽可能多的向相关人士传递,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的来讲,农村合作社在农业的发展中已经变得必不可少,其不仅能够为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生产资料,而且能为农民提供很好的销售渠道,甚至为每一位社员都提供了应有的便利。在我国农业发展的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要不断变换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形势才会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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