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少先队管理的科层化倾向
2016-09-10罗时燕
罗时燕
张先翱先生用三句话总结过少先队的性质: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军。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但辅导员是少先队教育的指导主体,承担着指导、帮助少先队的重任。少先队员、辅导员既是少先队管理的主体,又是客体。运用马克斯·韦伯(M. Weber)科层式管理的视角审视当前的少先队管理,我们发现少先队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科层化倾向。主要表现在组织结构层级化、成员分工专门化、秩序至上化以及集体主义的价值倾向四个方面。
一、 “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不利于队员间的和谐统一
一般来说,在一个中队里,中队委员加上小队长约占中队队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在中队长之上便是大队长或者副大队长。通常,是由大队长主持召开中队长会议,中队长主持召开小队长会议,通过“队长系统”层级汇报情况和布置工作。
前文已经提及,少先队组织的主人翁是少年儿童,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离不开成人的指导,辅导员便充当了指导者的角色。少先队组织在辅导员的统领下,其职位自上而下系统地分为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小队长以及其他少先队成员,构成了典型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呈现出鲜明的等级制特征。处于“金字塔”顶层的是大队长(包括副大队长),处于底层的是少先队其他成员,处于中间层的是中队长和小队长。大队长负责主持召集队会,起到领头羊的作用。中队长处于中间位置,负责上通下达。小队长主要负责带领小队成员完成中队长布置的任务。
总结:少先队的领导系统有两条线:第一条是共青团—少先队;第二条是大队—中队—小队。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学校层面的少先队领导体系,即在辅导员的统一指导下建立的“大队—中队—小队”少先队层级系统,负责学校任务的布置、检查和汇报等,辅导员与各队长各司其职,不可越队、越级。大、中队辅导员不能包办代替大、中队长(委)的工作,也不能直接领导中、小队长。譬如汇报工作,小队长要向中队长汇报,中队长则向大队长汇报,最后由辅导员予以指导,而不能是小队长直接向大队长汇报或者直接找辅导员裁决。
学校层面的少先队领导体系呈现出明显“金字塔型”组织特征。“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属于科层制中的垂直系统。科层组织内部是由垂直与平行两类系统构成的。垂直系统主要反映的是不同层次学校组织之间的等级隶属关系,平行系统主要反映的是同一层次中不同工作领域之间相互依存的分工关系。少先队科层组织的垂直系统主要分为四个层级:处于最高层的是大队长,中间层分别为中队长和小队长,处于最底层的是少先队中的其他成员。大队长、中队长以及小队长分管不同的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可以有效地提高少先队工作的有效性,营造一个高效、和谐的少先队工作环境。
“金字塔型”的垂直组织结构虽利于少先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但却不利于队员间的和谐统一。在“金字塔型”的少先队组织结构内,处于同一层级的学生容易形成各自的小团体,各自为政,不利于少先队组织团结和谐。例如中队中的成员(包括大队长和副大队长)会形成自己的小团体,小队中的成员(包括小队长)也会形成自己的小团体。有的小队认为自己是少先队组织的“细胞”,小队强,队组织就强;小队活跃,队组织就活跃。然而中队却认为,小队应该为中队服务,小队长应带领小队成员圆满完成中队交代的任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队与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另外,少先队在辅导员的指导下长期实行科层化管理,也不利于少先队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队干部们往往肩负着辅导员赋予的管理少先队的任务,为了实现对少先队的管理,他们就会运用辅导员赋予的权力对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其他少先队成员进行监督和管理,有的队干部甚至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压非干部成员,久而久之,必然造成处于“金字塔”中上层的“队干部群体”和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少先队其他队员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少先队其他成员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就会团结其他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非队干部群体”来对抗“队干部群体”。两个对立的群体之间难以很好地展开沟通和交流,消解了少先队成员之间的和谐统一。
二、 分工专门化影响队组织的工作效率
大队长的职责是主持大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召集大队委员会、队员大会、队员代表大会,负责检查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大队活动,培训队长(委),分管若干个队委的职能工作等。一旦大队委员各有想法,大队长又不能很好地协调各方,就会导致大队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其实,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大队中存在,中队和小队中也会存在。例如,有些小队成员为自己考虑,对中队布置的任务持敷衍态度。甚至有些小队成员之间相互推脱,声言“决不多做一点”。成员之间相互争吵,互不信任,影响了队组织的工作效率。
不管是大队委员还是小队成员,他们都是少先队的一员。如果队员之间能够相互合作、互听意见、取长补短,必定会事半功倍,提高工作效率。相反,如果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办事,完全看不到别人的长处和优势资源,势必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大队长,既要发挥领头羊作用,做集体的表率,又要协调各方,赢得队员更多的信任。作为大队委员,也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确保上下传达通畅,增强工作效能。
总结:少先队的平行组织系统是垂直层次组织在横向水平上的拓展与延伸。正如前文所述,“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属于科层制组织中的垂直系统,而分工专门化涉及的是科层制中的平行系统。以大队为例,大队委可分为大队长、副大队长、旗手、学习委员、劳动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中队的分工可参照大队委的分工进行。明确队委的分工,能够使各委员各守其职,各尽其责。在少先队组织结构中,细致的分工和明确的职责分配,能够减少队员间的摩擦,节约时间。但同时也会因一些未被明确指定的任务造成队员或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组织的工作效率。
为了避免队员或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对重要问题的决议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所有的决议不能由队长一个人说了算,也不能因一己之私影响整个团队工作。另外,大队、中队、小队之间也应团结合作,相互监督。大队要做好统一协调工作,安排好相关事宜。中队在接受上级指导的同时,也要做好与小队的衔接工作。在小队的日常工作中,提倡一人一职,人人都有工作做,人人都当主人翁,争取做到“自己的计划自己订,自己的活动自己办,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同志自己帮”。
三、 集体主义原则抹杀了学生的鲜明个性
少先队干部要有队干部意识,时时刻刻做表率,起模范带头作用。作为队干部,要常常记得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因为队员们都在看着自己。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其他队员能做的事情,自己不能做;自己想做但学校规定不能做的事情,就要服从学校的规定,坚决不做;即使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也要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自己。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总会产生冲突。队干部为了完成辅导员交代的任务或者更好地为其他队员服务,总会牺牲个人的时间和利益,难免遭受委屈。特别是有些辅导员并不是以亲密的大朋友的身份出现,而是以“司令员”的面目指挥着一切。少先队组织通过“上级的命令指挥、下级的服从执行”来实现。辅导员下达的指令被赋予了不容置疑的权威,队干部必须忠实地执行辅导员的各种指令,中队执行大队下达的命令,小队施行中队布置的任务。在这样的运作中,上级习惯了发号施令,下级也习惯了对上级的等待与依赖。久而久之,少先队组织就会在单向的“命令—服从”关系中迷失“自我”,丧失作为独立个体的主体精神,一切等待上级的工作部署,只会办事不会思考。
总结:培养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基本原则。少先队的组织观念就是集体主义的观念。少先队组织教育高奏着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少先队队礼所表示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是集体主义的最高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讲,队礼精神正是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革命接力关系的精髓。
当然,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并不排斥少先队员的个人利益和个性发展。少先队有着远大的理想和目标,有着十分广阔的活动空间,不仅给队员个性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还为队员的个性发展指示着正确方向。队组织尊重、照顾队员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并会为他们提供在队组织里发挥、表现个人才能的岗位和机会。因为,只有充分发挥每个集体成员的智能和体能,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集体的凝聚力才会更强,力量才会更大。同时,队员的个性发展也必须在少先队组织原则和纪律下进行,集体主义和个性发展是相互结合的。没有集体主义观念,队员的责任心就树立不起来,荣誉感也培养不起来;没有集体主义观念,队员的责任心、荣誉感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责任是集体成员的责任,荣誉是队组织集体的荣誉。
四、 “秩序至上”的理性规则摈弃了非理性的个人情感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对于任何一条规定,都应当让受教育者看不出是对他们的禁止,而应当把它们理解为是行动的号召,是在鼓励和帮助他们在善良的土地上站稳脚跟。”实践也证明,制定少先队规则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但若只注重规则,忽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势必会影响整个少先队集体和谐团结,难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教育合力。少先队在学习和生活中倡导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作风。诚实作风的培养,为他们长大以后养成实事求是的作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所以学校也格外重视学生诚实品性的培养。
有些辅导员为了加强对少先队的控制,采用了一些不合理的方式,导致了少先队管理缺乏人情味。例如,有的辅导员为了了解队员的动向,会特意安排几个“亲信”,队员中一有任何风吹草动,立马向老师报告。辅导员鼓励队员相互打“小报告”的行为会给班级制造不和谐的氛围。一方面会直接导致队员之间关系不和谐,一旦让被告状的学生知道了是谁向辅导员打的“小报告”,必定会引起学生之间的摩擦冲突,甚至出现暴力斗殴事件。而且,学生经常在老师面前打班级同学的小报告,也会致使该学生养成不良人格。另一方面,这种“侦查行为”容易导致辅导员与队员之间因缺乏直接的沟通和交流而关系僵化。有时,队员会因为辅导员缺乏人情味产生逆反心理,进而破罐子破摔,把辅导员的话当成耳旁风,甚至把辅导员当成敌人。而辅导员为了严格执行纪律,可能注意不到队员的内心感受,只会粗暴地绳之以纪律。这种教育管理方式不仅不会发生任何正面作用,反而形成师生间的对立关系。因此,在少先队管理中, 辅导员应尊重队员,倾听队员们的想法,与队员一起沟通交流。辅导员应用赏识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关怀学生,鼓励学生,帮助学生树立人生的自信,融洽师生关系。同时,也应引导队员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形成一个友爱团结、和谐温馨的少先队集体。
总结:少先队倡导的“秩序至上”“规则至上”,虽有利于组织管理,保障各项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营造一个和谐民主的氛围。但是过分强调遵循规则,又可能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扼杀学生的创造力。在当前的少先队管理中也确实存在诸如辅导员管得太多、太严,处理学生的问题简单粗暴,师生和生生之间缺乏足够的交流,一切的行为以规则和目标为导向,学生没有了主动性、积极性、缺乏活力等等问题。
在少先队组织中,人们的各种行动都以理性的规则为依据。日常事务是根据理性的规则来处理的。在科层化管理中,衡量工作好坏的首要标准是秩序。这种价值取向虽未明示,但却是置身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能真切地感受到的。一切管理手段都是指向秩序的稳定,少先队工作管理的理想境界就是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学校总体“平安无事”。这种对秩序的过度关注必然导致管理上的守旧,在管理职能上只求维持与稳定、不讲创造与改革。因为任何创新都必然打破旧有的秩序,一切改革都要以暂时的不稳定为代价。所以,创新之举往往遭遇压制,改革措施常常受到排斥。任何一本教育方面的著作都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教育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然而,在规范与稳定的旗号下,学生被限定为一种近乎机械、刻板、程式化的活动,创造性、个性被无情地扼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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