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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信贷行业监管的对策分析

2016-09-10易庆山

时代金融 2016年17期
关键词:风险监管

【摘要】我国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存在行业监管缺少法律依据,投资者维权存在困境,平台缺乏充分的风险准备,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缺失等问题,本文提出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促进我国P2P网络融资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P2P 网络信贷 风险监管

一、P2P网络信贷行业发展的现状

相关数据表明,我国P2P借贷公司数量截至2012年已经达到300余家,其放贷总额亦比2011年高出2.7倍,达到228.6亿元。艾瑞咨询集团表示,P2P网络借贷在未来两年内我国贷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仅能达到27.6%。然而,相关分析亦表明,P2P网络借贷的交易份额将在其相关法律条款和投资理念不断普及的情况下逐渐增加。

P2P网络融资业之所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就取得如此庞大的发展规模,这与其高度的便捷性与超低的门槛不无关系,并且,它的发展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降低了融资成本,真正的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另外,P2P网络融资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我国对高新产业技术的创新欲望,大大加快了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二、P2P网络信贷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监管缺少法律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行业对P2P网贷业的行业界定一直是各空白,也因此一直处于无机构监管状态,使该P2P网贷业经历了较长的自行混乱的发展时期。直到2014年P2P网贷业才正式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并于2014年7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这两则条例为我国P2P网贷业以及P2P网络平台进行了行业与业务的定性,但仍只是对我国P2P网贷业与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做出基本的规范与发展方向的引导,暂时仍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正式的法律法规出台。

(二)投资者的维权存在困境

P2P网络借贷平台因准入门槛普遍较低,大部分超过50元即可进行投资,而部分“宝宝类”网络理财产品更是1元起购,大部分P2P网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本来源审核大多简化处理,这就使得P2P网贷平台的投资人群体十分庞大,若P2P网贷平台出现关门倒闭的情况,这些投资者都面临切身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在我国大面积的P2P网贷平台关门倒闭的案例中,平台负责人往往会直接跑路,即便是不跑路的也难以提供有效的财产抵押拍卖以偿还广大投资者的损失。投资者对自身损失的利益不知该向何人追讨,深陷维权无门的状况。这是也是我国除开缺少监管法规之外,P2P网贷业中还缺少针对投资者利益进行保护的法规,投资者在进行维权时,没有一部可依的法律进行合法维权,只能通过“网贷天眼”、“网贷大本营”等网络媒体上发布自己的维权意愿,但真正能得到回应的只是少数,少数冲动的投资者还会采取过激的措施如打造平台营业点、强闯政府机构部门等违法方式进行维权,这正是我国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的投资者维权难的现状。

(三)平台缺乏充分风险准备

金融业中大部分子行业中的机构都会设立风险准备金,这是在该行业基本法中有过明确规定的事项,例如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期货交易所的风险准备金等。P2P网贷平台既然已经被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理应设立风险准备金,但就目前而言,银监会发布的相关条例还没有针对这一问题提供法律依据。而我国P2P网贷业长期处于无监管状态,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的第三方信息中介身份十分微弱,部分P2P网贷平台甚至存在自营业务或者与同集团内部的其他公司存在直接的资金流转,这将对该平台投资者的利益产生极大影响。在设立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还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加以监管,而不是平台自身身兼建立者与监督者的职能。

(四)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缺失

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发展比较缓慢,导致P2P网贷平台的投资人对融资方的资信信息难以充分了解,同时,平台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选择性的隐瞒部分融资方的资信信息,进一步加大了投资人的评估成本,提高了其投资风险。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缺失并且短时间内难以完善的情况下,银监会应引导P2P网贷业组建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估机构,针对P2P网贷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融资方的资信信息进行专业细致的审核,提高评估信息的真实性,并予以充分披露,以此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提高其投资收益。

三、引导P2P网络信贷行业规范发展的措施

(一)健全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思维式的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相关业务的所有的资金、材料、法律手续等都是借助互联网完成的。因此,民间借贷纠纷、网络金融等问题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时有发生。因而,在民间借贷与互联网金融两个方面同时实行P2P网络借贷监管势在必行。为此,相关部门及时完善了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有法可依,促进其规范发展。

(二)加大行业透明度及自律性

作为金融市场各行业的基本准则,行业自律对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的P2P网络借贷行业而言至关重要。因而,为提高行业透明度,提升该行业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P2P网络借贷必须加强其财务信息的披露力度,规范其资金运营,指定有效的自律标准和监督体系,增强第三方机构在其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方面的监管,提升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对行业各项业务的运营和自有资金实行隔离管理,进而实现其自律制度的完善。

(三)强化P2P网站信息安全技术

为保证平台的开发和数据库管理方面的安全性,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不断加强其网络科技研发,提升其网络科技整体水平。为避免遭受非法网络攻击,平台自身须对已有数据进行备份。此外,稳定的平台业务运营、借贷过程的流畅性、个人信息和资产数据的审核与保密、客户合法权益的保障皆为P2P网络借贷平台提升去网络科技水平的重要使命和目标。

(四)积极开展社会化征信体系

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不仅阻碍了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同时也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加速社会化征信体系的完善已经刻不容缓。征信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严格对借款人资信评估的审核,防控因坏账而导致的资金风险;二是增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社会服务价值,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缪莲英,陈金龙.P2P网络借贷中社会资本对借款者违约风险的影响——以Prosper为例[J].金融论坛,2014,(03).

[2]孙学立.“线下”P2P借贷模式、风险及对策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浙江金融,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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