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分析
2016-09-10李姝
【摘要】获得外部资金和从事利润型投资是任何企业成功,从而经济发展与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特别在中小企业内,流动性限制阻碍了创业者开办企业和经营,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率。放松这些限制,创造便利的融资环境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进入和发展。总体来说,法律环境和信用记录设施的改善会不同程度的促进中小企业对正式融资的利用。
【关键词】正式融资 非正式融资 中小企业 法律 信用
中小企业是国内最活跃的经济体之一,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提质增效的中坚力量。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拥有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超过6000万家,创造了80%以上的就业机会、60%的GDP、50%的税收和90%的发明专利。
但长期以来,像石油问题困扰着世界经济一样,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令中小企业“头疼不已”。很多中小企业都是从市场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有严重的“先天不足”。但也不可否认,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自2011年温州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出逃避债”现象爆发以来,民间金融饱受诟病,中小企业融资一时间成为热点社会舆情和经济形势的风向标。时至今日,面对经济下行、行业风险增大的实际情况,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不同程度地出现惜贷、怕贷、收贷现象。因此,改善法律和信用等商业环境,破解中小企业利用正式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生存和国家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企业融资一般分为正式融资和非正式融资两种渠道。正式融资是处于监管机构监管之下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而非正式融资指的是处于监管当局视线之外的、非正式组织的民间融资。
众多文献研究表明:第一,中小企业对银行融资的依赖更小,而对非正式融资的依赖较大;第二,虽然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融资途径较少,但在法律法规较完善的地区和国家,中小企业更易利用银行融资;第三,信用信息完善对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有正效应,对于没有信用记录的企业来说,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将十分突出。
二、存在融资约束的原因
第一,融资啄食顺序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成熟企业或大企业的融资选择。由于高收益率和增长率,这些企业一般会因盈利而有较多内部资金,从而更倾向于首先使用内部资金融资。此外,良好的企业声誉,如长期信用记录,会减轻借贷逆向选择问题。因此,相比中小企业而言,成熟企业或大企业更容易通过正式融资获得贷款,并且一般在有融资需要时先于股权融资使用债权融资。而中小企业由于财会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造成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地获取信息,且常常不能提供充分地担保或抵押,这会严重制约中小企业的借债能力。此外,相比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抵御风险、抗击市场波动的能力较弱,从而面临更严厉的融资限制。得不到正式融资,中小企业可能会转向非正式融资,从而加大了中小企业对非正式融资的依赖性。
第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正式金融契约难以实施或没有保证,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正式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为补充不足部分的资金不得不转向非正式融资。而在法律法规完善的国家,中小企业更容易使用正式融资。
第三,相对于成熟企业或大企业而言,信用信息完善对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更为重要。因为成熟企业有其他可以证明信用的途径,如长期和银行的交易记录,商业信誉等,中小企业则更依赖于相关政府部门或私人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来证明自身的信用。特别是在中小企业信用记录较少的情况下,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信息对获得正式融资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因而信用记录设施不完善会对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等正式融资产生消极影响,在有融资需求的情况下,企业只得用非正式融资来替代正式融资。
三、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与目前法制环境、信用机制和银行经营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相联系。由于法律体系和信用机制在保证正规融资契约和非正规融资契约实施方面都存在缺陷,加之信贷配给、交易成本和产权歧视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正规金融市场上还是非正规金融市场上都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为便利中小企业利用正式融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约束的原因,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增强中小企业法律维权意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法律实施体制
1.中小企业在维权方面处于弱势,缺乏法律维权意识,维权手段少以及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让中小企业维权面临困境。政府可以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法律维权知识巡回讲座”,根据企业需求拟定题目,聘请国内法律专家、学者深入各地为中小企业进行法律维权专题讲座服务,有针对性地破解难题。
2.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扶持政策与时俱进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强大支撑和保障,而法律、政策平等、公正的实施是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发挥作用的标志和价值追求。政府应该支持建立具备中小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专门负责或者协助制定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协调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负责中小企业扶持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例如,应完善包括银行信贷、股权融资、票据融资、租赁融资等各项法律制度,修改现有法律法规中阻碍中小企业利用正式融资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融资的公平。
(二)建立企业信用服务平台
当前中小企业确实存在利用正式融资较困难的问题,但并不是因为没有资金。动不动就百亿美元的收购案就可以看出,现阶段资金横流。所以要解决的是中小企业与资金配对问题,最根本的症结在于信任。但是就像给树木浇水,浇一颗容易,但浇一大堆的树苗很难,小微企业就如小苗,了解每一个企业成本太高,这就需要信用系统的帮忙。政府应高度重视企业信用评价和服务体系建设,聚集银行、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多方资源,以信用等级衡量企业信用状况,具备一定级别的企业可优先享受银行、担保类机构便利、快捷、优惠的融资担保服务。同时,政府对企业信用评级费用、担保费、贷款利息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建立多层次的融资系统
政府应支持建立一个包含股权融资、票据融资、租赁、赊销、典当等多层次的融资系统,满足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
总体来说,法律环境和信用记录设施的改善会对中小企业利用正规融资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仅仅强调政府、银行等外界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是片面的,中小企业一定要瞄准发展前沿,不断提升产品档次,丰富产品内涵,将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简介:李姝(1991-),女,汉族,河南安阳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