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问题分析
2016-09-05李楠
文/李楠
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问题分析
文/李楠
银行开展各类业务并且维持可持续经营需要多方面支持,其中固定资产作为一种实物载体,为银行缔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开拓业务范围及提升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从营业场所、网络通信设备到安全保卫、动力及营业机具设备设施等,其数额和数量逐年增加。本文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的重要性,从固定资产内部管理现状出发,指出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就如何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提出了建议。
国有商业银行 ;固定资产 ;内部管理
为了适应经济形式需要,2003年、2004年和2008年,国务院通过汇金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至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银行开展各类业务并且持续经营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其中固定资产作为一种实物载体,在为银行缔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开拓业务范围及提升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从营业场所、网络通信设备到安全保卫、动力及营业机具设备设施等,其数额和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数据中,2009到2012,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金额逐年快速增长,年增长速度最高的达至18.2%。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不断的拓展,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购建的数额和规模逐渐扩大,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逐渐暴露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将会给银行业务的开展、日常工作带来很大的不方便,也会影响银行业的运转及发展。
一、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的重要性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固定资产强大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它是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不可或缺因素和日常工作的重要保障,并且良好的固定资产能够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效率,增加利润。激烈的竞争程度,使银行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所能获取的利润越来越少,银行已不能以过去获得效益的方式去生存,而是要去内部挖掘实现。当然,这种渠道并不止一种,而固定资产这一方面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渠道,在固定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里,从购买置办到报废处理,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将会带给银行业一定的效益,反之,则会带来一定的损失。因而可知,固定资产占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二、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发现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的责任认定不清,相关部门执行力度不够,内部控制机制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投资、维护、处置等方面不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薄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难以保证,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后,由国家独资转变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采用的是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者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东就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者和各股东们各自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而且由于制定的制度并不完善,管理者在管理固定资产时不承担任何资本损失风险,同时当激励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管理者与股东间又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就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
基于这些现象的存在,在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账实不符
账实不匹配、有实无账和有账无实为账实不符的三种主要表现。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会计出错,就是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延后或遗漏;二是一些不道德的内部人员利用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账外资金去购建或购买一些计划外的固定资产且不入账,导致有实无账;三是下达下来的固定资产计划指标被挪用。具体到实际情况中,比如:国有商业银行以前是粗放式经营,所以下属分行机构的建设的制约很薄弱,各营业网点的办公用房或自建或租赁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并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许可证的,这是造成账实不符一方面原因。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会使一些营业办公用房被拆迁,由于一些原因未及时销账,也导致了账实不符;由于业务量日益增大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会对本行的计算机等科技设备定期进行更新,而被淘汰的设备并没有被处置,而是被大量的废弃在仓库,这些设备已不能再被使用,理论上已不属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但在账面上却大量存在,导致账实不符;在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因为工作的需要,本行各机构会对车辆进行调入调出,但这类账务的处理往往并不及时,导致账实不符;一般上级领行为了早实现年初购置计划,会将采购按各机构所需分配到各辖属分支行。然后各分支行实施上级行下达的购买计划,等各分支行收到设备入库后,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手续进行账务处理。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往往设备已到库,而上级指标文件却尚未到达辖属分支行,会计人员无法入账,造成账实不符。而实物移动方便,新设备到达并且各部门领取后,可能因为工作的需要或一些因素,这些设备往往随着时间、人员、部门的变化而转变位置,这些情况由于忽视向会计人员反映,未进行账务处理,最后导致不能清楚了解到该设备的去向,造成账实不符。
(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存在问题
银行的资本流入和流出是很频繁的,而且量非常大,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购建的资金来源非常丰裕,因为这种银行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就需要上级行制定年度指令性计划对国有商业银行各机构的固定资产购建进行控制。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管理遵循计划管理模式,各分支行要全面安排计划指标,并对自身负责,特别在年初制定合理的年度固定资产购买、处理计划。一般能完成的计划是购建的计划,因为各机构的需求量大。但处置的计划就比较难完成,因为处置程序复杂繁多,且责任与风险比较大。有一些计划,各分行在实施后,结果却与预期有差别,如计划被挪用、擅自购建新项目、擅自换项目等。比如:因为购买时间长,结果致使购建计划执行时间漫长。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革后,某些机构中普遍出现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各银行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集中管理机制,当然这对防范采购风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却因此导致采购程序冗长,操作程序过于频繁,因此购建计划实施缓慢。
对于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缺乏合理策划。为了调整资源结构、拓展市场业务,国有商业银行每年会分配一些定量的网点建设指标。由于分级管理,一级分行在其权限内负责审批支行或二级分行营业网点的建设立项,而总行只是对一些一级分行没有权限审批的进行审批。二级分行因为缺乏专业人才和有用资源,对将要实施的项目缺少调研也很少去分析该项目是否可行,这样就导致了网点经常迁址、营业用房利用率低的现象。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建造时间一般控制在九个月到十二个月内,因为在建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情况,而银行有关部门缺少预判分析和应对措施,导致营业网点的建造时间实际上超过九到十二个月,继而预算费增长,严重的会长期不能开工。再者银行业务的开展需要配备办公用具和相关设备,但银行在与供应商的及时沟通与持续监督的工作上不力,导致这些用品缺乏,这就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和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管理计划和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存在问题
管理计划的不紧密和固定资产处置的力度不够。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对于那些已经不需要使用的固定资产,称之为固定资产闲置,造成固定资产闲置方面的原因很多。比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进行股份制改造,固定资产是否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是一个关键点,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对一些经济效益差的机构进行了一些撤并,导致撤并后的房屋、设备闲置;由于前期考虑不充分及不合理的规划,开展后又缺少人员支持,导致固定资产的部分功能闲置。固定资产的闲置,目前各银行都没有明确的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有些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外租,但价格却严重偏离市场价格,造成本机构的资源浪费。而有些购建的固定资产冗余浪费或虚假报废。由于前期的不合理规划,导致一些购买的设备并未使用,积压存放。还有一些闲置的固定资产被人虚假报废进而被无偿占用,这种现象存在有时却未能发现,是因为固定资产的报废制度并不完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健全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也需执行到位才能起到作用。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的基础是其出库和入库的相关规定的严密性,由于重视度不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擅自调用资产,使用部门未经允许调动资产使得固定资产实际放置地方点与登记地点不符,加大了查询的难度。有些使用部门不了解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未经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处理,给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对于违反制度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执行力也是不够,人事部门具有处罚的权利,但是被罚的责任人通常可能是领导,这样就会导致处罚流于形式。处罚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其应有的约束力,就难以引起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造成更多的问题。而完善的制度也需要足够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这方面往往是配置不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比较繁杂琐碎,需要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但现在国有商业银行都在减少人员,在职人员的工作量都比以前多,而且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花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时间和精力就比较少。
(四)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造价不完整
决算造价是基建项目成本的准确反映,在银行的内部对此有一套完整的竣工决算审批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项目的完成还需要追加资金的现象。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一些基建项目主管机构干预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虚假,为了将显示的决算造价控制在预算之下,掩盖一些债务,但是债务发生时,银行仍需付款;二是由于国家推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有些基建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行政划拨,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从而也需要追加款项。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建议
(一)完善计划并确保其执行力度
制定计划前,做好充分的工作,使计划更加完善实际。制定完成后,除非有重大变故,否则都应按照计划执行,确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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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YB201529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6011001);郑州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ZSLX201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