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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研究

2016-09-01童红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310018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

■ 童红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 310018)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研究

■ 童红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310018)

内容摘要: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是未来农产品物流发展的趋势,也是整个农产品产业链信息化的重点和突破口。本文通过对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现状和问题的分析,从“互联网+”的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利用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两个层面的功能互补,解决农产品物流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迎合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农产品产业链的信息化转型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信息化

农产品物流是指农产品从供应地到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其中涉及农产品的采购、生产、包装、仓储、装卸搬运、运输、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环节,它是连接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纽带。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和消费的普遍性、生产的季节性和消费的全年性之间的对立(童红斌等,2011),以及农产品自身商品属性的特殊性,加大了农产品物流实施的难度,使得目前农产品物流质量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研究现状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现代物流理念的发展,物流信息化成为解决农产品物流困境,促进农产品流通的一种有效途径。郭兰静、王嘉鹏(2007)认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改变了传统农产品“手对手”的交易模式,有效整合了各种资源,对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状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以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改革发展影响深远。刘德军、张广胜(2009)认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是农产品物流信息技术应用的高级阶段,有利于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李立辉(2013)认为推动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翟玮玮等(2015)认为,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途径可以协调整合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供应链环节,实现多方共赢。周丹、王德章(2015)认为,“互联网+”有利于推进农产品流通技术革命,促使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本文重点研究“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物流信息化问题,构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物流中的应用,有利于农产品物流向现代化推进,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主要包括自产自销、批发市场主导型、超市主导型和农产品配送中心主导型等模式,其中以自产自销和批发市场主导型所占比重最大。批发市场是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旧农贸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农产品贸易市场(刘佳海,2014),其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较低。而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水平主要由农产品物流各个节点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各节点信息集中、共享程度决定。因此,推动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必须关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各节点的信息化应用发展水平。

随着近几年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电商的兴起,农产品生产环节出现了大量龙头企业,组织化程度、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终端销售环节也由于大量农产品相关电商平台、新型销售模式的出现,提高了农产品销售的便捷性。而中间跨度最大的流通环节却由于各个节点信息化程度不同,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了农产品物流时效性差,产品损失严重,成本居高不下,供销信息不对称。农产品流通环节成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的洼地。

具体而言,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落后

信息化基础环境决定了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的水平。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物流信息技术等普及程度极低,农产品服务市场不完善,城乡之间发展的“二元结构”在农产品物流领域尤为明显。

由于农产品物流信息化起步较晚,涉农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无法在农产品物流各节点之间发挥起桥梁作用。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虽然近年来农业相关网站数量超过了6000多家(严小青,2010),但没有权威的大型网站,已有网站功能单一,管理维护落后,信息更新不及时,准确度不高,检索不畅,导致信息共享程度和可利用率不高。在物流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由于网络基础设施平台的制约,以及建设成本投入高,从业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低,导致物联网、GPS、GIS等技术在农产品物流中的应用还很难普及,无法满足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的需求。

(二)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农产品物流作业繁重复杂,耗时较长,且涉及的主体较多,因此农产品物流是目前农产品产业链中信息化实施最困难、信息化水平最低、标准最缺失的环节之一。农产品物流各主体信息化应用水平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农产品上游生产环节,农产品龙头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但更多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偏低。中间流通环节,以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批发市场分别主导的三种模式在信息化应用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其中以配送中心主导型信息化应用水平最高。终端销售环节,大型电商企业主导的农产品销售平台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较高,而超市、批发市场等线下交易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

农产品产业链的各环节、各主体之间参差不齐的信息化应用水平,阻碍了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开展。

(三)农产品物流信息集成共享不畅

由于已经开展信息化实践的各经营主体大多拥有各自独立的信息资源平台,并且之间缺乏政府等组织的统筹协调,加之不同主体信息采集标准化程度较低,使得一方面农产品物流信息准确性和权威性不够,另一方面也阻碍了信息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共享,造成了不同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形成了信息孤岛,降低了信息的利用率。

(四)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人才匮乏

一方面,自愿投入农产品物流的大学生等人才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信息化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制约了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开展。CNNIC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仅有1.95亿,而其中从事农业相关职业的网民更是不足2%,不仅规模小,且信息化应用能力普遍较低,缺乏信息化应用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意识。

图1 “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体系架构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解决思路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被认为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正推动各行各业的转型发展。因此,借助“互联网+”的思想,提出“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解决方案,从农产品物流整个产业链出发,以农产品物流中最复杂的流通环节为突破口,以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为重心,彻底解决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中存在的问题,加速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本质是农产品物流的内在互联网化,其含义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互联网+农产品物流”带来了农产品物流运营思想和运营模式的双重变革。“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改变的不仅是农产品物流的运作方式,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农产品物流的运营思想,在线化运营、集成化管理、信息化推动将成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内容。第二,互联网在农产品物流中作为基础设施被广泛应用。“互联网+农产品物流”要求将互联网作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与农产品物流活动深度融合,构建一种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产品物流新形态。其中,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手段,更是一个平台。第三,“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中,农产品物流实现了在线化、虚拟化。在“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中,所有物流活动基于互联网展开,实现了农产品物流的在线化、虚拟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同时,互联网方便了农产品物流数据的跟踪与记录,而大量数据又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提供了依据,使得农产品物流实施变得更加透明,过程更加可靠、可控、可查。

(二)“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功能需求和性能需求

“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功能需求。基于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作业的需求,结合农产品产业链信息化发展趋势,“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功能需求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作业管理、农产品信息发布与查询、农产品经营指导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功能模块,其中农产品物流作业管理为最基本的功能需求,包括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管理和作业管理等内容。

“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性能需求。为了确保所有农产品物流作业能够高效便捷、安全稳定的运行,所有数据能够有效集成和共享,以及所有物流功能能够按照需求实时优化和改进,“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体系下的信息平台必须具备快速扩展的能力、应用集成的能力、资源共享的能力,以及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维护等特点。

(三)“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体系架构

“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架构主要包括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两个方面。技术体系负责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来提升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其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层,第二层是以信息集成和数据管理为核心的平台层,第三层是以农产品物流实践为核心的应用层,第四层是以跨屏、全网、跨平台为特征的呈现层。保障体系确保行业整体的自律、规范化发展,包括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组织体系、人力资源等内外部因素。“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四)“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功能说明

1.基础设施层。基础设施层包括设施层、网络层、感知层三部分,它是“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主要负责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和信息传输服务。

设施层搭建了农产品物流活动的基础物理环境,主要包括智能化公共基础设施和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等内容。设施层的建设除了应满足农产品物流统一规划设计的功能要求之外,还应尽可能使其具备高效、节能、便捷、智能化管理的特点,以满足农产品物流信息采集和远程化在线控制的需求。

网络层承载了信息平台和智能终端的通信链路,是最核心的基础设施。网络类型除了传统的互联网,如有线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等,还应包括物联网等新型网络技术,以应对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需求。同时为了保证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作业的有效开展,网络层的建设还应重视基础网络的覆盖率、传输速率、稳定性和负荷能力等指标,以实现高速、移动、融合的“泛在化网络”形态,达到农产品物流网络一体化和无缝覆盖。

感知层实现了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活动的信息采集与发送,以达到对这些物流设施或活动进行在线化管理的目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的采集主要通过各种传感技术和设备完成,包括数据采集设备、环境传感器、RFID技术、条码技术、GPS和GIS技术等,其中RFID技术是物联网技术的核心内容之一。

总体而言,为了实现“互联网+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层必须尽可能实现物理环境的智能化、通信网络的泛在化和信息采集的技术化应用。

2.平台层。平台层包括数据层和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两部分。它是“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有效运营的枢纽,负责管理农产品物流的基础数据和提供相关物流功能,指导和管理农产品物流作业的开展,是实现农产品物流信息集成化管理、促成信息共享的保障,应在集成共享和云计算、大数据的思想下进行规划设计。

数据层承担了农产品物流数据的组织、存储和管理。农产品物流数据是开展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作业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以及数据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是提升农产品物流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产品物流数据资源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其来源主要为已有农产品物流数据的录入以及由感知层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实时数据采集等。大量数据的组织、分析和利用体现了大数据的思想,为农产品物流决策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如通过对农产品物流数据的分析挖掘,可以清楚了解哪些物流环节所花费的时间最长,哪些环节投入的成本最高,企业应该保持多少量的库存,应该在什么时候发货,如何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等。

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以农产品物流需求为导向,在原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兼顾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设计实现的物流信息集成平台。平台除了提供用户认证和管理、平台管理维护、可信服务管理等基本功能之外 ,主要实现完善的农产品物流运营管理功能,同时为其他衍生服提供标准化的接口,从而有助于实现纵跨整个农产品产业链,集农产品物流作业管理、农产品信息发布与查询、农产品生产经营指导、农产品在线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业链上资源的进一步整合、集成,实现农产品产业链的信息化发展。

为了保证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处理能力、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信度,以满足农产品物流运营管理的需求,平台需要云计算、大数据、SOA、中间件技术、可信服务管理等技术的支撑。

3.应用层。应用层依托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关具体的物流服务和衍生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农产品物流运营管理、农产品信息发布与查询、农产品经营指导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它是“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最终价值的体现。应用层架构于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之上,遵循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的标准,同时通过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整合,从而实现应用层的各项服务功能。在实际应用中,一方面,应用层功能可以根据农产品物流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扩展,以体现平台的易用性和可扩展性。另一方面,应用层通过平台层实现了数据的有效集成,因此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来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作业,以及其他农产品相关衍生服务,提升由于数据整合而带来的巨大价值。

农产品物流运营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管理、物流信息管理和物流作业管理三大功能;农产品信息发布与查询主要为平台用户提供农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实现农产品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农产品经营指导主要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相应的农产品经营知识与技能指导,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品质和企业经营水平;农产品电子商务主要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一个农产品在线销售的平台,以及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在线购买优质农产品的渠道,实现优质农产品在线直销。应用层的衍生服务目的在于丰富平台系统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

4.呈现层。呈现层是农产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最终实现用户体验的软硬件系统,其面向“互联网+农产品物流”中的不同用户提供了不同终端的访问入口,如电脑、智能手机、电子公告屏、APP、微信公众平台等,并根据可控性策略和实用性、便捷性要求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终端服务。“互联网+农产品物流”跨屏全网跨平台的在线信息化应用,提升了平台使用的便捷性,满足了不同用户的不同使用需求。

5.用户层。用户层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物流服务商、消费者和市场服务机构等,其中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反馈的信息安排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及时发布商品信息和咨询相关问题;物流服务商利用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化的农产品物流服务;消费者可以反馈农产品物流需求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优质农产品;市场服务机构是重要的第三方组织,负责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协调各方利益。

6.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方面包括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监管体系、社会普及度和舆论环境等,微观层面包括农产品相关企业管理模式、人力资源、资金投入等。构建全面、完善的保障体系是解决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标准问题、人才问题,规范行业市场的主要途径。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应用应注意的问题

其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普及信息化设施设备。“互联网+农产品物流”虽然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解决方案,但其实施必须基于广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必须加大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普及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使用比例,为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其二,多方参与,完善行业服务市场。应积极发挥除农户、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物流服务商、消费者之外的第三方组织在农产品物流中的作用,如农业部门、金融服务机构,以规范、完善行业市场,推动“互联网+农产品物流”的开展实施。其三,发挥农产品龙头企业和知名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引领作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和知名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达到了一定的信息化水平,因此发挥其在供应链上的核心地位和引导作用,有利于推动一个地区、整个产业链的物流信息化建设。其四,注重借鉴现代商业领域的成功经验。现代商业领域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将这些优秀的理论和成功的做法引入到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中,并根据农产品物流实际特点加以改进创新,不仅可以少走弯路,还有利于加速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步伐。

综上所述,“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改变了农产品物流的运营思想,提升了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农产品物流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了农产品物流实施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产销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了农户、中间商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水平,是推进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童红斌,盘红华.浙江省农产品物流“B2A”模式研究[J].商业时代,2011(9)

2.刘佳海.基于物联网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3.严小青.中美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比较研究[J].世界农业,2010(12)

基金项目:▲2015年浙江省供销社科研项目“基于‘互联网+'探究浙江省农产品信息化路径”(项目编号:15SS11)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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