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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对读及其主旨和艺术特色分析

2016-08-30高妍

文学教育 2016年25期
关键词:大康唐风周公

高妍

《蟋蟀》对读及其主旨和艺术特色分析

高妍

内容摘要:清华简《耆夜》中记载的《蟋蟀》与《诗经·唐风·蟋蟀》分章相同,主旨相同,句型相似有些亦相同,其简虽有几处残缺,但其被吟唱的时间、地点、情境都清楚。通过对读,发现二者确实有密切关系,这对《蟋蟀》的流传过程、改编经过、分类缘由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线索。《蟋蟀》的主旨在后世多被误读为劝人及时行乐,且见诸于多则史料,然而通过对当时吟诗情境的分析,其主旨更倾向于为时光飞逝感到心忧,强调珍惜时光。《诗经·唐风·蟋蟀》一定程度上是对清华简《耆夜》中《蟋蟀》的模仿。

关键词:《蟋蟀》 对读主旨艺术特色

一.清华简《耆夜》中《蟋蟀》的创作背景及艺术特色

清华简中《耆夜》简共14支,第14支简背后有“夜”二字,是篇题,也是这14支简文内容的概括,“”是“耆”的本字,古音相同,又作“黎”,是音借。“夜”通“舍”,“夜”就是伐耆后“舍爵饮酒”[1](P149)的意思。在周代,“爵”是衡量身份等级的标准,“封爵”、“酒爵”都是身份变化的仪式统称。《耆夜》记载的是周武王八年伐耆大胜,凯旋而归后在文王太室举行饮至典礼,周天子与君臣饮酒作歌。“饮至”是古礼,指军队出征胜利后回宗庙宴饮庆功的典礼,其间除饮酒外还有舍爵、策勋的环节。《左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2](P53)“封爵”术语中之所以包含酒器,与“饮至”典礼上的“酒爵”之礼有很大的渊源关系。这样一个“饮至”典礼既是周王室的激励臣民的手段,也是决定着当时官员的身份等级的重要典礼。

在这个典礼上,周天子与臣子们对酒作歌,古时的诗歌可配乐演唱,演奏一次称为“一终”。《耆夜》共记载了他们几人互相酬赠之歌五终,其中周武王作两首,分别酬赠毕公、周公,周公作三首,分别酬赠毕公、周武王,还有一首即兴而作的《蟋蟀》。敬酒行爵的次序是身份高低、长幼亲疏、尊卑贵贱的直观体现,而周武王和周公舍爵酬赠都是先从毕公开始。毕公作为三人中最小,是周武王和周公的异母弟,他们对于毕公的爱护由此可见。然而,先酬赠毕公,不仅仅是因为他最年幼,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很有可能是伐耆的主将,在此次伐耆的战争中立了大功。《耆夜》第一支简上在介绍酒宴中人物时第一个就介绍了毕公,“毕公高为客,召公保奭为夹,周公叔旦为宔……”[1](P150)李学勤主编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也猜测“毕公高在饮酒中为客,可能是由于任伐耆的主将,功劳最大的缘故”[1](P151)。

《耆夜》第一首是周天子舍爵酬毕公的《乐乐旨酒》,第二首是周天子舍爵酬周公的《輶乘》,第三首“酬毕公”下面疑脱“召公”二字,是周公给毕公敬酒并作歌的《赑赑》,第四首是周公舍爵酬周文王的祝诵一终《明明上帝》。第五首,也是《耆夜》的最后一首才是周公见眼前蟋蟀在堂的场景即兴所作的《蟋蟀》,《耆夜》简第9支、第10支简上记载:“周公秉爵未饮,蟋蟀降于堂,公作歌一终曰《蟋蟀》。”[1](P150)

《蟋蟀》是周公的原创,蟋蟀是触发周公作此诗的“阀门”。如果武王、周公在饮至典礼之前提前跟乐官选好诗,配好音乐,那《耆夜》中《蟋蟀》诗前就不会交代蟋蟀骤降于堂前的情境。可见,蟋蟀是周公的眼前之景,周公见到蟋蟀“在堂”、“在席”、“在序”,知道年岁将尽,年末快到了,这时,他“不喜不乐”的感情被触发,才会劝诫天子不要安乐过度,不要虚度时光。由“蟋蟀在堂”就联想到了“无以大乐”、“无以大康”、“好乐无荒”等,是典型的“兴”。在这里,蟋蟀作为能让人凭借日常生活经验而产生联想的兴体,起到了启发、触发作者的作用,出现在每一章的最前面,起到兴的作用。

我们可以借用解读《诗经》的材料来帮助我们理解。“‘兴’是由眼前物象触发,兴起对事物的感慨。兴句和应句之间的句意承接关系或清晰或模糊,都能引起较丰富的联想,但均属于感觉、经验、简单逻辑的层面。由此反观毛公所标的兴体,凡是刻意在兴句和应句之间寻找曲折联系的解读,就必定陷于穿凿附会。”[3]兴体的下文看不出直接关系的情况最容易被判断为是“兴”,因为一般都认为兴体和应句之间不一定要有明确的关系。而此首《蟋蟀》“蟋蟀在席”与应句“岁聿云莫”之间关系较明确,这也是“兴”。

但也不排除周公之前就看过国家搜集上来的唐地方民歌《蟋蟀》,以至于看到眼前蟋蟀时脑海里想起了曾今看到的那首民歌就直接用了。恰巧乐官以前给《蟋蟀》配过曲,所以直接配合周公的吟唱演奏了出来。笔者认为周公即兴创作《蟋蟀》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周公当时秉爵未饮,看到堂前蟋蟀而被吸引而有所感想作出《蟋蟀》一诗。

二.简本《蟋蟀》与《诗经·唐风·蟋蟀》对读

清华简《耆夜》中的《蟋蟀》有很多诗句与《诗经·唐风·蟋蟀》相同或相似,学界多认为二者有密切的关系。现将两首诗分三组对读如下:

A组:

《耆夜》中《蟋蟀》(简本)《诗经·唐风·蟋蟀》(今本)

因为蟋蟀会根据寒暑变化移动位置,所以古人将它作为候虫。《豳风·七月》:“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4](P119)其“九月在户”即是“蟋蟀在堂”,所以这两首《蟋蟀》指的“在堂”是在农历九月。周代以农历十月为岁暮。

周公所作《蟋蟀》中每章首句蟋蟀的位置都有所变化,不过都是在户内的变化,由堂上到席上,再到堂的东西墙上。而《诗经》中蟋蟀停留的位置都用了“在堂”。“役车其行”与“役车其休”对读,简本的“行”如果也作今本的“休”,那就既符合农历九月(岁暮之前一个月)的岁暮将至的情境,也符合“饮至”的背景。

简本二章首句本是“蟋蟀在席,岁矞员茖”,清华简整理者联系《诗经·唐风·蟋蟀》来理解,矞通“聿”,语助词;员通“云”,与“其”用法相似,语助词;茖通“莫”。所以这两句除了简本中蟋蟀的位置变到了席上,其它与今本都相同。“岁聿其莫”中“聿”在这里是助词,用在句中,含有“遂(就)”的意思。“莫”即“暮”。“岁聿其莫”意思就是年岁将尽,孔疏:“时当九月,则岁末为暮,而言‘岁聿其暮’者,言其过此月后,则岁遂将暮耳。”[5](P379)“蟋蟀在序,岁聿云□”与“蟋蟀在堂,岁聿其逝”对读。“在序”指在堂的东西墙上,后半句均表示时光的流逝。

B组:

《耆夜》中《蟋蟀》(简本):

一章

今夫君子,不喜不乐。夫日□□,□□□荒。

二章

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迈,从朝及夕。

三章

□□□□,□□□□。□□□□,囗囗及夏。

《诗经·唐风·蟋蟀》(今本):

一章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二章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三章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

根据《诗经》相同语句重复的习惯,且简本前两章都重复的句子,我们不免猜测在第三章对应残缺的部分应该也是“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毛传:“慆,过也。”朱熹《诗集传》:“逝,迈,皆去也。”这组对比中“迈”、“除”、“慆”与“日月”搭配都表示时光逝去的意思。

《毛诗正义》、朱熹《诗集传》、方玉润《诗经原始》、钱钟书《管锥篇》、高亨《诗经今注》等都持一致看法,认为《蟋蟀》的主旨有及时行乐的意思。所以均认为“今我不乐”之“乐”是寻欢作乐。清华大学孙飞燕《〈蟋蟀〉试读》用文本解读的方式论证了《蟋蟀》没有劝人行乐的意思,而是君子因时光流逝而心忧不乐,所强调的是珍惜时光。

笔者从解读《耆夜》5首诗的风格,及《蟋蟀》创作时间、地点、情境的角度也得出了不是劝君臣们及时行乐,而是劝他们不过度安乐,不虚度时光。《耆夜》除《蟋蟀》外,前两首《乐乐旨酒》、《輶乘》为周天子所作,都用“嘉爵速饮,后爵乃从”、“嘉爵速饮,后爵乃复”劝大家饮酒。《耆夜》第一首是周武王给毕公敬酒并作诵的《乐乐旨酒》,表达了对毕公、周公兄弟两人的信任,因为他们的诚信仁爱能使百姓和睦,赞赏其能胜利国事,并劝他们“嘉爵速饮,后爵乃从”;第二首是周天子敬酒并作诵周公的《輶乘》,描写伐耆之役的场景,赞赏其能处理与仇敌之间的关系,也以“嘉爵速饮,后爵乃复”来劝其饮酒。在接下来周公祝酒毕公的《赑赑》中前四句是称赞毕公(及召公)在战场上雄壮威武的样貌,赞美他宽大的德行,可后四句却开始劝说毕公,天子有甘美的酒,但大家都醉了天子还劝饮,明日不要再这样过度饮酒了。可见周公在这里已经对武王频繁劝人饮酒而没有节制进行劝阻了。第四首是周公敬酒并作诵周文王的祝诵一终《明明上帝》,主要是颂扬上天并祝诵文王万寿无疆。根据诗里“月又盈缺,岁有歇行”可知,周公是颂文王功德的圆满,可以歇行并颐养天年。当时武王正值壮年,文王也在,所以所祝之人应该是文王。正因武王当时刚刚接替文王的位置,所以周公更是小心、尽力辅佐,指出其过于安乐的缺点,怎么会反过来劝其及时行乐呢?

C组:

《耆夜》中《蟋蟀》(简本)《诗经·唐风·蟋蟀》(今本)

一章

毋已大乐,则终以康。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二章

毋已大康,则终以祚。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康乐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愳愳。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三章

毋已大康,则终以愳。无已大康,职思其忧。

康乐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愳愳。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简本和今本每一章的这四句都不可分开解读,因为此四句有紧密的逻辑性,《诗经·唐风·蟋蟀》中“好乐无荒”都承接“无已大康”,“良士瞿瞿”则承接“职思其居”。无,通“毋”,今本中每一章都重复“毋已大康”,意思是不要过分地追求安乐。

《耆夜》中《蟋蟀》中三句“康乐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是句法重复、相粘、相因。“”通“方”,表示准则,“愳”是“懼”的古文,指忧虑。周公在这里将安乐但不要荒废作为劝诫周武王的准则同时也是自己的忧虑,与前面对周武王反复劝酒的行为不满相呼应,这也符合周公的角色、职能,劝诫周天子也是他的责任和义务,更加体现了周公对周武王辅助的尽心与投入。

《诗经·唐风·蟋蟀》中三句“好乐无荒,良士……”也是句法重复、相粘、相因。“瞿瞿”是指惊顾貌,警惕的样子,“蹶蹶”是指动作敏捷的样子,“休休”是指乐道之心,希望安宁和谐的心情。此句是在劝告国君爱好娱乐但不要荒废政事,要像良士那样时时警惕自己,最终达到平静和谐的心境。

由A、B、C三组的对读可见,两首诗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着不完全相同却又如出一辙的血缘关系,可用“血缘句”来概括。关于什么是血缘句?“《诗经》中甲诗的某些诗句、句型与乙诗中的某些诗句、句型相同相近,因而构成了两诗之间的血缘联系,我们称之为‘《诗》血缘句’。”[6]如果《诗经·唐风·蟋蟀》直接借用了周公所吟唱的《蟋蟀》,那简本和今本《蟋蟀》就是直接关系。如果周公所吟唱的《蟋蟀》也是借用的当地民歌,《诗经·唐风·蟋蟀》借用的是周公所借用的那个民歌,那简本和今本《蟋蟀》就是间接关系。

三.简本《蟋蟀》与《诗经·唐风·蟋蟀》的血缘关系

四言句式是《诗经》最基本也是最典型的句式,在国风和《小雅》中两句一行的四言体尤其多。《诗经·唐风·蟋蟀》是每章八句,两句一行。“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就类似于“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属于下句补足上句之意。一般上下句合成一行才能理解完整的意思。里面夹杂一些重复的词汇或虚字,又有押韵。第一章“莫”、“除”、“居”、“瞿”押韵,上古音同属鱼部;第二章“逝”、“迈”、“外”、“蹶”押韵,上古音同属祭部;第三章“休”、“慆”、“忧”押韵,上古音同属幽部。(参考《宋本广韵》)所以整首诗节奏感强。《诗经·唐风·蟋蟀》就是在不断摸索各种组合的句序、章节的情况下,从周公所吟唱的《蟋蟀》改编成了今本的样子。这种典型且节奏感鲜明的句式也便于弦乐演奏,便于诵读、讴歌。

与简本相比,《诗经·唐风·蟋蟀》已是在这基础上创作或改编,不是眼前景触发了读者,而是脑中预设或事先知道的,不是兴,只是借用。《毛诗正义》认为“僖公俭不中礼,诗人戒之,欲令及时自乐。言九月之时,蟋蟀之虫在于室堂之上矣。是岁晚之候,岁遂其将欲晚矣。此时农功已毕,人君可以自乐。”[5](P378)因此,蟋蟀不是当时作此诗的诗人的眼前景,而是他为了劝诫僖公,九月的蟋蟀的正符合他的意图,于是他也就选择了脑中景蟋蟀作为诗的发端。

《诗经·唐风·蟋蟀》借引周公《蟋蟀》目的就在于该诗的主旨与作者当时要劝诫君主的目的相符。当时所谏的君主是谁?《毛诗序》详细说明了《蟋蟀》的成篇时间和内容,“《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5](P377)晋僖公即晋僖侯,《左传·桓公六年》提及“晋以僖侯废司徒”[2](P69),晋僖侯名司徒,因避讳,废了当时的司徒官职。《史记·晋世家》中作釐侯,因其俭而不中礼,所以晋国人作《蟋蟀》讽谏他。那晋国人又是怎么会有周王室的诗歌的?周公在饮至典礼上创作了《蟋蟀》之后,经乐官谱曲,乐师演唱、流传,后在周天子命晋文侯、晋文公为方伯时赐予晋国,《蟋蟀》一诗在乐师的传习下在晋国流传,句序、章节的组合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改编,渐渐形成了后来《诗经》的典型句式,被编入了《诗经·唐风》中。《诗经》是一部诗歌集,以音乐的乐调划分类别,唐风的调名在唐并入晋之前就已形成,所以不会因为国度的更名而换名称,晋国时唐调依旧流行,《蟋蟀》在赐予晋国时当地人还是用唐调演唱的,所以《蟋蟀》被编入了《唐风》。《诗集传》中朱熹评价《唐风》“其地土瘠民贫,勤俭质朴,忧深思远,有尧之遗风”[4](P87),其“忧思深远”的评价也更加证实了《蟋蟀》不是劝人及时行乐的主旨。

学界对于两首《蟋蟀》关系的多种解读,我们应加以审视与辨别,同时科学、谨慎地对待出土文献,立足于最贴切史实的角度探究出最合理的解释。在面对新时代新出土文献的情况下,《诗经》更应该“从‘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恢复文学的本来面目了”[7](序言P3)。

参考文献

[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M].中西书局,2010.

[2]李梦生.左传译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3]葛晓音.论《诗经》比兴的联想方式及其与四言体式的关系[J].文学评论,2004.

[4][宋]朱熹.诗集传[M].中华书局,2011.

[5]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张祝平.《诗》血缘句初探[J].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

[7]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中华书局,1999.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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