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
2016-08-30
信用卡诈骗
银行卡千里之外遭盗刷3人中招,损失11万多
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银行卡也在身上,却被人在千里之外的辽宁省沈阳市取走卡上的两万多元,这是南京市民张先生遇到的蹊跷事。南京玄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正是传说中的“克隆”卡盗刷作案手段。循着被盗资金的流向,玄武警方辗转沈阳、大连等地,将该犯罪团伙的三名嫌疑人抓获。
银行卡在身边,钱却被盗了
2015年5月的一天,南京市民张先生的手机突然收到两条银行客服发来的短信,显示其银行卡被人在异地取走了两万多元。银行卡明明在自己身上,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怎么会被人在别的地方取走钱呢?张先生一边报警,一边赶到最近的银行网点进行咨询。
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查询后发现,张先生的钱是被人在沈阳取走的,而且对方使用的也是银行卡。据此警方判断,张先生的卡被人“克隆”,从而在异地盗刷。“银行卡能被‘克隆’,说明银行卡信息遭泄露。”接到报警的南京锁金村派出所副所长孙永明表示,侦办此类案件,不仅要揪出犯罪的“黑手”,还要弄清银行卡泄露的渠道,从而避免更多人受害。
接到报案后,南京玄武警方立即抽调刑警大队、锁金村派出所精干警力侦办此案。经过案情梳理,警方发现,在南京和张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两人,3人被盗刷的总金额超过11万元。而根据资金流向来看,3名受害人的银行卡是被同一个犯罪团伙盗刷的。
追踪资金流查出盗刷团伙
为了揪出幕后“黑手”,办案民警先对张先生被盗刷的资金流向展开侦查。警方发现,张先生的两万多元被人转到了一个名为“马亮”的人的银行账户上,之后,这笔钱被人在沈阳取现一部分,另一部分则全部转到了南京一张银行卡上,卡主名叫谢某义。最后,南京这张卡上的钱被人全部取走。
“我们在南京、沈阳两地调取银行取款时的监控,发现沈阳的取款人和‘马亮’没任何关系,而南京的取款人正是卡主谢某义。”办案民警黄志阳据此分析,“马亮”应该是个不相干的人,犯罪分子利用他的银行卡作案。而身在南京的谢某义很可能就是团伙成员之一。
谢某义今年40多岁,安徽人,曾因盗窃被判刑。“他很狡猾,经常变换居住地点。”黄志阳说,直到7初,警方才在一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经审查,谢某义交代,其只负责提供银行卡信息,然后交给沈阳的谢某制作“克隆”卡。
随后,警方赶赴沈阳,将谢某抓获,此人正是在沈阳盗刷“克隆”卡,用“马亮”的银行卡取钱的人。面对民警,谢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他本是个从事银行卡套现的“黄牛”,平时混迹于一个“黄牛”QQ群中。2015年5月初,谢某义在QQ群里问他,能否“克隆”银行卡。“谢某义能提供银行卡信息,我就答应帮他做卡并盗刷。”谢某交代,事成后他从中拿30%的提成。不过,谢某并没有制卡的能力,他接下活后,又联系了身在大连的王某,并以20%的提成作为回报。一个跨越南北的盗刷银行卡团伙所有成员身份全部明确。
地下赌场中揪出嫌疑人
2015年7月下旬,办案民警又辗转大连对王某展开调查。王某今年49岁,大连瓦房店人。民警调查发现,王某文化程度不高,是木匠。经过数日工作,7月26日早上6点,办案民警来到了王某最后出现的地方——瓦房店三家村一带。眼前是大片的玉米地,只有零星的低矮民房。7月27日下午1点,办案民警在大连警方协助下,得知王某在瓦房店市和普兰店市的交界处现身。很快,民警赶到此处,发现了一处废弃的厂房。
废弃厂房位于荒山野岭间,周围都是玉米地和树林,门口还有人“站岗”。据当地警方介绍,这是一个地下赌场。“抓捕难度很大,一旦惊动了王某,他往玉米地里一钻,往哪里去找。”黄志阳说。于是,办案民警先悄悄在外围布防,将废弃厂房包围了起来。
当民警冲入这个地下赌场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抓赌博的,而王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民警在人群中锁定,随即拿下。目前,谢某义和谢某涉嫌盗窃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则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提醒:取款、刷卡时,当心这些小猫腻
那么谢某等人是如何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呢?据谢某交代,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有好多种,主要是通过在ATM机和刷卡POS机上动手脚。
谢某称,一种方式是在银行ATM机的插卡口加装读卡器,窃取银行卡信息,同时通过在ATM机处装摄像头,偷窥密码;还有一种方式是,在一些酒店或者娱乐场所的POS机上加装读卡器,从而窃取刷卡人的银行卡信息。谢某还交代,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他们窃取信息后,往往要等几个月后才进行复制卡操作,然后实施盗刷。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有效防范此类作案手法,首先自己在取款、刷卡时要当心这些小猫腻。在ATM机上取款时,查看插卡口是否有异物,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向银行反映,千万不要插卡操作。而在外面消费时,最好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输入密码时用手遮挡,以免信息外泄。同时,银行卡密码使用一段时间后应进行更换,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另外,警方在侦办此案时发现,新推出的芯片卡安全级别比较高,不法分子很难复制。有条件的市民可到银行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提高安全等级。
专家观点:遭复制卡盗刷,银行需担责
其实,像张先生这样被人用复制卡盗刷的受害人并不在少数。最近,南京一市民在遭遇盗刷后,将银行告上法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损失,返还市民被盗刷的钱款。
那么遭复制卡盗刷,银行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克希表示,对于银行卡遭盗刷,银行是否需要担责他已经关注多年。“从近年来的判例看,最初是由持卡人担责,逐渐演变到持卡人和银行共同承担责任,现在则出现了银行承担全部损失的判决。”刘克希说,他支持银行承担全部损失的判决,遭复制卡或者说伪卡盗刷,银行确实需要承担责任。
刘克希认为,此前银行免责的主要原因是其在办理银行卡时有一条规则,即“凡是使用正确密码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行为”。“而此次的判例中,对这一条款进行了更为准确的解释,即该规则的前提为进行交易的银行卡为真卡,如果是伪卡,这一条即不成立。”刘克希说,银行作为发行银行卡的专业机构,本身就有义务保证银行卡的安全,防止其被复制、盗刷。不过他研究大量判例后发现,遭盗刷的市民想要顺利打赢官司,自己也要把固定证据的工作做到位。
此类案件中,持卡人的密码是否是持卡人有意泄露,被盗刷银行卡是否在持卡人身边,发现被盗刷后,持卡人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这些都会影响到对于持卡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认定。在此,刘克希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银行卡遭盗刷,第一步就是找最近的刷卡网点,进行消费或者ATM机操作,从而证明卡在你身边。第二步,通过电话银行将卡挂失,避免损失扩大;第三步才是报警求助。
泰州侦破伪造境外银行卡案揭秘伪卡套现犯罪“产业链”
从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陈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陈某等犯罪嫌疑人伪造171张境外银行卡,疯狂盗刷2265笔“交易”,其中成功盗刷73张卡、673笔、11.92万元。
惊现境外银行卡 疯狂盗刷作案
2016年6月9日,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5月29日至6月3日期间,有人在泰州市11家银联商户使用的POS机上,疯狂盗刷一种名叫“发现卡”的境外信用卡。系统显示,短短一周时间内,刷卡2000多笔。警方分析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伪造境外银行卡、通过伪卡刷卡套现的涉卡犯罪案件,当即立案侦查。“100多张境外卡在多个POS机上不停地刷卡2000多笔,刷卡成功的有500多笔,交易呈现金额小、卡号分散、交易时间集中在白天、商户相对固定等特点。”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副大队长生志峰介绍。
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同一卡号在同一时间分别在不同的POS机上刷卡,显然是伪卡。虽然刷卡的金额不大,但涉及伪卡数量较多,而且都是境外银行卡。为此,警方决定深入侦查,迅速突破此案。
境内外相互勾结 制作伪卡套现
侦查人员首先从POS机商户入手,经过与人民银行、银联公司密切合作,查明了商户身份。同时,向银联商户借用POS机的任某进入了警方的侦查视线。警方确定任某有重大嫌疑。由于伪卡仍在盗刷,银联商务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冻结了部分商户的POS机,任某也一度销声匿迹。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任某与银行职工屈某来往密切,他们一同去了广东珠海。他们在珠海与澳门人张某见面后,行动变得十分诡秘。7 月8 日,任某、屈某和张某前往湖南长沙,与广西人廖某见面,随后去了南京。侦查人员判断,任某等人很可能在南京制卡。7月9日下午,侦查人员在南京某拍卖行将正在制作伪卡的任某、屈某、张某和廖某当场抓获, 现场缴获写卡器、笔记本电脑、废卡以及制作成功的两张境外“万事达卡”。
经讯问,警方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经过进一步侦查,又将涉案的河北人安某、天津人吴某和湖北人陈某抓获。至此,一个境内外人员相互勾结、制作境外伪卡大肆刷卡套现的犯罪团伙被摧毁。
“补刀”掩人耳目 恰恰露了马脚
据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先后捣毁制作伪卡窝点两个,现场缴获各类银行卡111张、写卡器两个、笔记本电脑4台、手机9部、手机卡4张、假身份证5张。
经查,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陈某负责将非法获取的境外银行卡信息写入废旧银行卡制作伪卡,安某协助写卡、刷卡,吴某作为中间人负责联系,任某、屈某负责联系POS机、结算刷卡资金,最后按照比例分成获利。
警方介绍,这中间的利益链条很明显,第一个环节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境外银行卡信息,第二个环节是制作伪卡,第三个环节是提供POS机、写卡,第四个环节是刷卡结算,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刷伪卡的过程中,经常间隔使用真卡, 通过小金额的消费刷卡, 以防止引起金融和银联风险控制部门的关注和怀疑。
他们将间隔使用真卡的行为称为“补刀”。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在“补刀”的同时,也露出了马脚。目前,陈某等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湖南株洲警方破获系列信用卡诈骗案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井龙派出所抓获一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1人,吸毒违法人员2人,破获系列信用卡诈骗案件5起。
2015年3月份,数名受害群众到井龙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数万元。接报警后,民警在银行工作人员协助下,通过调取银行监控、银行交易流水、开户资料等,锁定前科人员凌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蹲点守候,3月14日,民警在石峰区一民宅内抓获正在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凌某和吸毒违法人员李某、周某。
经侦查查明,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凌某伪造他人身份证,以他人身份在石峰区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十余张,通过网络虚拟交易、ATM柜台取现等方式实施诈骗6万余元,所得赃款供其吸毒、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人员李某、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江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15年12月3日 ,四川江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案,抓获一名网上逃犯罪徐某(男,24岁,江安县阳春镇人)。
经查,2014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出具虚假工作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和房产手续,并登记虚假的居住地址,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进行恶意透支现金,用于车辆分期消费和个人奢侈品消费,截止2015年7月20日,合计欠款5万余元,且透支时间已超过三个月。经中国农业银行江安县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对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江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