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和歌伴奏乐器组合形式浅探
2016-08-28权霖泓北京市中关村学院
■权霖泓(北京市中关村学院)
相和歌伴奏乐器组合形式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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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和歌的名称,最早见于《宋书·乐志》,广义上讲,它是汉代各种民间歌曲的总称。《乐府古题要解》曰:“乐府相和歌,并汉世街陌讴谣之词。”“街陌讴谣”即指民间歌曲,不过这应是最初的相和歌形式——徒歌。因为民间歌曲一般都是劳动人民即兴创作随口而唱的,不可能加上伴奏乐器。在徒歌的基础上加入帮腔即“一人唱,三人和”,叫作“但歌”。这种发展同样受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劳动的影响,比如在劳动时所喊的劳动号子,即是一人喊众人和的的形式。再进一步发展就成了“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宋书·乐志》)的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一人领唱,多人帮腔,管弦乐做局部配合。“节”在这种演唱中的作用十分重要,由领唱者亲自掌握。相和的意思就是“丝竹更相和”,至此为止后世所称的真正意义上的相和歌才开始形成,狭义上的相和歌即是指这种“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在汉魏时得到了充足发展,不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更是得到了当时统治阶级的推崇,可谓风靡一时。但这种歌曲是如何“被之管弦”、如何“丝竹更相和”的,至今学界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脉络。针对现状,本文就此问题试论一二,还望能引起学界有此志之士的兴趣以共同探讨。本文就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现人研究状况
(一)音乐史专著中的相和歌伴奏乐器组合形式
杨荫浏先生在其《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指出:相和歌的伴奏器乐,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曲调种类的不同,而有着出入。他认为,相和歌所用的伴奏乐器最多时有8种,即笙、笛、篪、节、琴、瑟、筝、琵琶(即现在的阮);到了南朝在南方唱奏的时候,就减少了一些。指出笛和笙是伴奏中的主要乐器,每段器乐是先以笛和笙开始,由它们在旋律的高低和花腔上做了一些变化,然后别的器乐再加进去一同合奏;在每段乐器演奏完毕的时候,还要加上一个尾声[1]。夏野先生其著作《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中提出,相和歌的伴奏乐队,通常是用笙、笛、节鼓、琴、瑟、琵琶、筝7种组成,有的则加篪而成8种、有的不用节鼓而改用筑等等。总的都是加用了新兴弹拨乐器“琵琶”[2]。吴钊和刘东升二位先生在其《中国音乐史略》中提到:相和歌的乐队至少应有“丝竹”(竽、瑟)与鼓。汉末三国之际其伴奏乐队已由笛、笙、节鼓、琴、瑟、筝、琵琶等七种乐器组成。 这种乐队实际应用时乐器的多少是灵活的,有时可不用节鼓,而用筑。认为西晋初,其乐器配置已较固定,除原用的筝、笛、节鼓外,尚有琴、瑟、琵琶与笙等,有时还加用篪与筑[3]。刘再生《中国音乐史简述》同样认为相和歌常用的乐器有节、笙、笛、琴、瑟、琵琶、筝等[4]。金文达先生《中国古代音乐史》根据《乐府诗集》引《古今乐录》,据王僧虔《宴乐技录》和张永《元嘉技录》二书研究的结果,相和歌所用的乐器,主要为笙、笛、篪、节、琴、瑟、筝、琵琶等7~8种。指出其中的琵琶可能是阮[5]。由乔建中先生主编由冯洁轩、乔建中、张振涛居其宏撰稿的《中国古代音乐史》也是这种观点。即:丝竹类伴奏乐器有琴、瑟、筝、琵琶、笛、笙、篪,而由歌唱者敲节鼓统一节奏[6]。
(二)相关学术文章中的相和歌伴奏乐器组合形式
专门研究相和歌伴奏乐器的文章少之又少,即使有这方面的论述也是零星的见诸于相关专题的研究中。如黎传绪《杂论汉俗乐及汉乐府诗》提及相和歌的伴奏乐器时说,其乐器以管弦乐器为主,有笙、笛、箫、节、琴、瑟、筝、琵琶、鼓等[7]。
(三)相关专著中相和歌伴奏乐器的组合形式
钱志熙著《汉魏乐府的音乐与诗》一书中有这样的表述:相和歌的伴奏乐器,主要有琴、筝、箜篌、箫、笛等,其中筝与箫、笛尤其常用。相和歌主要是以歌为主,丝竹则起渲染气氛及定调的作用,“节”则是歌舞者用来定节拍的。认为相和歌的器乐伴奏不像一般的艺术歌曲的伴奏,而像说唱艺术的伴奏。其完整的唱奏结构是:艳——执节者歌——解——执节者歌——解……趋——乱[8]。
由以上现人研究状况可看出,今人的研究大都限于相和歌高级阶段的伴奏乐器,或定型时期相和歌伴奏乐队的研究。那么早期相和歌的乐器伴奏形式究竟怎样呢?
相和歌的伴奏乐队
(一)相和大曲的伴奏乐队
相和歌的发展有这样几个阶段:徒歌—但歌—相和歌—相和大曲或但曲(不含声乐舞蹈的纯器乐演奏形式)。从无伴奏的一人唱的徒歌,到1人唱3人和的但歌,再到有简单伴奏的发展中的相和歌,到最后发展为有着庞大规模和复杂结构的相和大曲,其最显著的发展变化是器乐的加入,和伴奏乐器组合的变化。《乐府诗集》卷二十六相和歌词一曰:凡相和,其器有笙、笛、节歌、琴、瑟、琵琶、筝等7种。我想对这里所讲的伴奏乐器应有两种理解:一、指的是相和大曲或但曲的基本的乐队配置;二、指大多相和歌唱奏时所能用到的乐器之和。这些乐器在一首相和歌中,有时可能全都能用上,有时可能只用其中的一两件,不同的相和歌根据不同的需要配置不同的乐器。
相和歌在魏晋之际发展为相和大曲[9],而西晋初相和歌的乐器配置已较固定[3],可见相和大曲的乐器配置在其形成之时就较为固定。相和歌最初有平、清、瑟3调,后来又加入了楚、侧二调。不同的曲调种类有着不同的乐器组合形式。所以相和大曲的乐器组合形式也有几种,据《乐府诗集》卷三十《古今乐录》曰:“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平调有七曲:一曰《长歌行》,二曰《短歌行》,三曰《猛虎行》,四曰《君子行》,五曰《燕歌行》,六曰《从军行》,七曰《鞠歌行》。其器有笙、笛、筑、瑟、琴、筝、琵琶七种,歌弦六部。”张永《录》曰:“未歌之前,有八部弦;四器俱作,有高、下、游弄之后。凡三调歌弦,一部竟,辄作送歌弦。”卷三十三《古今乐录》曰:“王僧虔《技录》,清调有六曲:一《苦寒行》,二《豫章行》,三《董逃行》,四《相逢狭路间行》,五《塘上行》,六《秋胡行》。”其器有笙、笛(下声弄、高弄、游弄)、篪、节、琴、瑟、筝、琵琶8种。歌弦四弦。张永《录》云:“未歌之前,有五部弦,又在弄后。晋、宋、齐,止四器也。”卷三十六古今乐录》曰:“王僧虔《技录》,瑟调曲有《善哉行》 《陇西行》 《折杨柳行》《西门行》 《东门行》 《东西门行》《卻东西门行》 《顺东西门行》 《饮门行》 《上留田行》 《新成安乐宫行》《妇病行》 《孤子生行》 《放歌行》《大墙上蒿行》 《野田黄爵行》 《钓竿行》 《临高台行》 《长安城西行》 《武舍之中行》 《雁门太守行》 《艳歌何尝行》 《艳歌福钟行》 《艳歌双鸿行》《煌煌京洛行》 《帝王所居行》 《门有车马客行》 《墙上难用趋行》 《日重光行》 《蜀道难行》 《棹歌行》 《有所思行》 《蒲阪行》 《采梨橘行》 《白杨行》 《胡无人行》 《青龙行》 《公无渡河行》。”其器有笙、笛、节、琴、瑟、筝、琵琶7种,歌弦6部。张永录云:“未歌之前有七部,弦又在弄后。晋、宋、齐止四器也。”其中卷三十“四器俱作”指琴、瑟、筝、琵琶4种乐器齐奏。清、平、瑟三调曲所用伴奏乐队可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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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相和大曲所用到的乐器有笙、笛、筑、节、篪、瑟、琴、筝、琵琶9种。
⒉一般相和歌的伴奏乐器
以相和大曲为支点往上溯源,其早一点的形式即脱离仅清唱的但歌,刚被“被之管弦”的一般形式的相和歌。这种形式的相和歌还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其歌唱形式及乐器配置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并且器乐伴奏形式也较简单。如新野县樊集汉墓出土击鼓歌唱画像砖(《南阳砖》图94),见图1:
图中有二乐人,一人击筑,一人边扬臂击鼓边引亢高歌,另一俳优做滑稽表演。此图中伴奏乐器只有筑和鼓。同为此墓出土的另一画像砖(《南阳砖》图106),见图2:
图中一人弹琴,一人击小鼓伴奏,另有二伎人挥舞张口,边舞边相向而歌。其伴奏乐器为琴和鼓,这和上图所显示的只有筑和鼓的伴奏形式,可能都是“被之管弦”的相和歌的早期形式。此时对“被之管弦”还没有严格的要求,不一定管弦两类乐器必须同时使用,且此时的“被之管弦”很可能是对所有“被”与“管”的和“被”于“弦”的,及同时“被”于“管弦”的相和歌的统称。只用管乐伴奏的歌唱形式,见1969年河南省济源市泗涧沟第八号西汉末期墓出土乐舞歌唱陶俑(《豫·大系》图2.5.7),见图3:
此组乐舞俑共6人,右起第一俑站姿,第二俑端坐,二俑皆将手伸于胸前,似在歌唱。中一舞俑,正扬袖起舞。后排三人,吹排箫和埙伴奏。这可能就是早期“被”于“管”的相和歌的形式。
相和歌最初是流传于民间的民间歌曲,到汉武帝设立乐府,它才开始正式进入宫廷,才使得那些清唱的歌词配以乐,这时相和歌才开始有自己的伴奏乐器。随着琴的形制的逐渐定型,及琵琶、笛等乐器传入我国,相和歌的伴奏乐队的规模也逐渐发展壮大。东汉时相和歌的伴奏乐队明显较西汉时庞大,见下列出土乐舞俑及画像石(砖),图4:
这是一组东汉前期的乐舞俑,于1965年出土于洛阳市老城西北烧沟汉墓区系14号墓。这组乐舞俑共6人,舞者男女各一位。其余4人席地端坐,前排一人鼓瑟,一人双手捧乌埙做吹奏状,后排艺人吹拍箫,一人双手做击节状[10]。可见,由瑟、节、埙、排箫所组成的乐队也是相和歌的一种伴奏形式。1951年出土于四川资阳县东汉墓的奏乐歌唱俑,则展现了当时相和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见图5:
这四俑皆成坐姿,作为一击鼓俑,面带微笑,左手抚鼓,右手握鼓槌高举过头,边击鼓边歌唱。左二为鼓瑟俑,此俑双手古色,头颅高抬,张口歌唱。另外两个为抚琴俑,亦面带微笑,边弹边唱。这组用本出土有6件,但现存完好的只有这四件,至于另外二俑奏何种乐器就不得而知了。但至少可以看到相和大曲伴奏乐队中所没有的“鼓”。南阳市军帐营出土东汉墓“相和歌”演唱、演奏场面画像石(《豫·大系》图2.3.7)。见图6:
图中共有12人,右起第一人抚琴,第二人吹埙,第三人吹笙,第四人鼓瑟,另四人端坐似吹排箫,左起三人站姿歌唱。在这幅画像中的伴奏乐器有丝类乐器琴、瑟,管类乐器埙、笙、排箫,没有节奏性乐器。
从这些出土实物可看出,相和歌的伴奏乐器发展的一般规律:单个乐器的数量由少到多,乐器种类由单一到多样。若拿文献同出土实物相印证,可以发现文献记载当是相和歌伴奏形式的一个大体概括。从出土实物中,不仅可以看到文献上记载的,如相和歌的主要伴奏乐器中的琴、瑟、筑、笙等,还可以看到文献记载上所没有的鼓、埙、排箫等乐器。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和歌早期的伴奏乐器很不固定,其器乐组合也很自由,当时的“被之管弦”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时加入管乐和弦乐,而是一种通指。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和歌伴奏乐器的组合形式也在发展。大概到了东汉时,管弦两种乐器才真正同时出现在相和歌的伴奏乐队中,此时的乐器配置也不固定,但已有了一些限制,如必须管弦齐全。再到后来,随着琵琶等乐器传入我国,相和歌的伴奏乐器更加丰富起来,这就到了魏晋时的相和大曲。
结 语
汉代相和歌是承接先秦“楚声”和“国风”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汉代民间歌曲。随着被统治阶级重视程度的加深,它的器乐伴奏形式不断发展完善,直至魏晋时发展为具有固定伴奏乐队的大曲,达到了相和歌艺术形式的顶峰。一种艺术形式达到顶峰后,要继续发展,就必须为其注入新的血液。高度发展的相和歌在魏晋时,与当时流行在南北两地的“吴歌”“西曲”合流形成了清商大曲。隋灭陈,建立隋朝,成立七部伎、九部伎,清商大曲即被列入其中成为单独的一部伎乐——清商伎。直到唐朝,成立九部伎、十部伎,清商伎还作为单独的一部伎存在其中。再到后来,唐大曲、法曲还都受相和歌发展的清商大曲的影响,乐曲中多有楚声。这些乐曲的伴奏乐器,也是主要在相和歌主要伴奏乐器的基础上,加入当时新传入我国的乐器而组成。如果说我国传统音乐是一条河,那么汉时兴起的相和歌,则是这条奔腾不息的长河的中游,它起着承接和发扬传统的重大作用,为以后我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2]夏野.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上海音乐出版社,1989.
[3]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
[4]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
[5]金文达.中国古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6]乔建中.中国古代音乐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9.
[7]黎传绪.杂论汉俗乐及汉乐府诗.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3,18(1).
[8]钱志熙.汉魏乐府的音乐与诗.大象出版社,2000.
[9]孙继南,周柱铨等.中国音乐通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10]修海林,王子初.乐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注]:本文中图1、2、3、5、6引自李荣友著《汉画像的音乐学研究》.京华出版社2001年版;本文图4引自修海林、王子初著《乐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