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错杀校园贷
2016-08-25康宁
康宁
裸照事件中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校园贷业务会不会被彻底干掉?
最近女大学生用裸照借款的新闻被放大,做校园贷的互联网金融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为什么要说“再次”?因为在三个月前,就有一位男大学生假冒同学身份借款,欠下58万元巨款后自杀。基本相同的故事,加上“女大学生”和“裸照”的噱头之后,终于搞出一个大新闻。
围绕这个大新闻有两个需要关注的问题:1.裸照事件中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2.校园贷业务会不会被彻底干掉。
关于第一个问题,可以非常明确地说,提供借贷平台的互联网公司没有责任。这次的讨论实际上混杂了两类校园贷业务,一种是给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的校园贷。自杀的男大学生就是在这类平台消费的。当然,说是消费,其实他是将贷款买的物品用于二手出售以换成现金.
另一种是撮合借贷的信息平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所有成人都可以在上面借入和借出,拍裸照抵押的女大学生就是在这样的平台上向其他普通用户借钱。
无论再怎么为校园贷模式挑刺,一个最基础的前提没法否认,那就是法律认可两个成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要不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就没问题。借款过程中确实很容易有各种问题,例如用手续费变相增加贷款利息,或者不情愿的胁迫,但是这些行为很难举证,就算被抓现行也不改变成年人欠钱该还的事实。
关于第二个问题,很多金融业老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校园贷当然有可能在合法的前提下被直接干掉。强调大学生作为成人应该承担责任是没问题的,为校园贷或某个人借贷平台脱责也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金融行业什么时候可以不考虑最终后果的社会影响?
上至拿出熔断政策的证监会主席,下到鼓励贵金属交易平台的省级金融办,当结果产生严重社会问题的时候,再怎么解释执行过程合理都没有用。
校园贷这个行业最大的作死行为是,在金融这样一个讲稳定的领域里,专注发展大学生群体这个备受关注的不稳定因素,甚至敢动员更不稳定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欠款追缴。
某租宝从一开始就号称自己是不一样的互联网金融,骗局败露后把整个P2P行业都拖进大坑。同样道理,不管现在这些做大学生市场的互联网企业是什么具体模式,逼出大新闻的结局只能是泥沙俱下,一起倒霉。
还记得本文一开始提到的那位男大学生吗?在新华网名为《警惕伸向“象牙塔”的金融黑手》一文中,死者的父亲认为,“如果社会贷款进入校园没那么容易,办理校园贷款程序没有那么简单,我的孩子也不会被高利贷逼死”。实际上,把人逼上绝路的真正黑手是赌球,面对这帮不受监管的吸金势力,死者宁愿欠校园贷不还也不敢欠这帮人的钱。
历史总是相似的。银行信用卡业务在很多年前就因为近乎相同的理由被千夫所指,导致面向大学生的信用卡业务彻底被禁止,这个已经成人的群体没法用信用卡借到一分钱(某些更高学历的特殊情况和家长副卡除外)。
如果把做校园贷的互联网公司也赶出大学校园,是否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学生这个群体彻底留给监管体系之外的地下高利贷?如此能换来象牙塔和市场的真正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