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实行“双主裁判制”优劣分析
2016-08-23王京转
王京转
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实行“双主裁判制”优劣分析
王京转
随着校园足球运动热度升高,传统的“单主裁制”在水平日益提高的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中引起很多争议,出现了诸多弊端。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赛实地考察法和比赛影像资料比对法等研究方法,将“单主裁制”和“双主裁制”在执法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比较,提出后者更适合在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中实施,尤其在培养初学者和年轻裁判方面值得借鉴。
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单主裁制;双主裁制
10.16730/j.cnki.61-1019/g8.2016.06.016
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于2009年6月10日在北京联合启动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2013年联合出台《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2014年表示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机制。随着一系列校园足球政策的颁布实施,高校足球也步入正轨,比赛越来越多。
现代足球运动诞生之日起,竞赛规则同时出现,也随之产生了裁判员工作。作为足球场上的“法官”,裁判问题始终是大家争论的焦点。2002年世界杯国际足联从各大洲精心挑选了36名裁判员和36名助理裁判员,虽然在赛前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但在执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重大失误:此次比赛裁判员共判罚了18个球点球,其中正确判罚13个,错误判罚5个,另外,漏判球点球6个。判罚球点球的准确性为54%,错判占20%,漏判占26%。即使国际级裁判员在目前使用的“单主裁制”裁判方式在比赛中,难免出现误判、漏判、错判等情况,何况执法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的年轻大学生裁判员呢。
1.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裁判员在“单主裁”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执法经验不足,心理素质差
执法经验是裁判员在多次的比赛过程中,通过比赛实践获得的对足球比赛的判罚技能和知识。大学生足球裁判员在本校难得的几次执法机会,加上心里紧张,心理素质差,如果出现争议判罚或者二分之一球的情况,一旦受到场内球员或者场外观众的干扰,情绪就会产生影响,随之极易出现犹豫不决、错判、误判等情况。另外,当出现错判和漏判时,为了达到心理上的公平,存在“找哨”情况,反而比赛引起双方的不满。
1.2规则和裁判法掌握不牢,判罚尺度不统一
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是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的执法依据。在千变万化的比赛过程中,随时会出现各种实际问题,很多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本身在学习过程中就对规则和法则的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全面,在判罚过程不够坚决,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比如身体接触动作的判罚等情况。另外容易出现上下半场、比分领先或者落后判罚尺度不一的情况,只是熟悉足球竞赛规则17条,没有领会规则精神的灵活性,总是被场上形式牵着鼻子走。
1.3体能问题出现跑位、选位不当,判罚出现偏差
“单主裁制”裁判员跑动的路线通常是沿着足球场的对角线进行S形跑动(还有跟踪跑、小S形跑或是直线跑等方法)。采用这种方式,既能够确保尽量与球接近,观察清楚、判断准确,又能随时建立与边裁的密切联系,对裁判员的体能要求很高。据统计,高水平的足球比赛中,裁判员跑动距离可达到8000-10000米,即使在一场普通的大学生足球比赛中,也将达到3000-5000米。良好的耐力速度和短时间冲刺能力,是裁判员临场执法的基础。大学生足球裁判员常会出现跑位方式不当,妨碍球运行的线路和场上队员的跑动,影响比赛的进行;体能下降,选位不当,处在球的右后方,偏离球的位置太远,角度不好,看不清犯规动作,发生在远端或者裁判员背后的犯规,不能建立跟边裁的交流,做不出及时判罚,造成漏判,出现判罚偏差。
1.4对犯规的预见性不强,缺乏与边裁的配合
条件所限,大学生裁判员根本不会像一名职业裁判员那样在执法比赛之前,通过比赛录像了解比赛双方的技战术风格和球队作风,了解球队犯规规律,从比赛一开始就做好犯规动作的预见性。另外,很多情况下一场学校内部的足球比赛,只有裁判员一个人在战斗,边裁成为看客,形同虚设。对于远端犯规和隐蔽犯规,无法得到边裁的协助,出现很多漏判。
2.高校大学生足球比赛实行“双主裁判制”的优势
双主裁制是指在原有的只有1名裁判员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名裁判员,即2名裁判员,2名助理裁判员和1名第五官员,5人一起协同工作完成比赛裁判工作的一种新式的裁判制度。
2.1“双主裁判制”职责分工
2名裁判员分为第一主裁判和第二主裁判。第一主裁判位于替补席远端一侧,负责投币挑边和决定比赛时间;第二主裁判位于靠近替补席一侧,负责协助第一主裁判,监督检查队员和赛场情况。2名主裁判遵循就近原则、共同协作原则相互弥补,在自己区域谁发现谁判罚,公共区域或者“盲区”出现有争议有异议的判罚,以第一主裁判为主,并由其作出最终宣判。助理裁判和第五官员职责同11人制。
图1 跑动方法和区域分工示意图(R1为第1主裁判,R2为第2主裁判)
2.2“双主裁判制”体能优势
从图1很明显可以看出,双主裁判制裁判员的跑动范围缩小一半,显然在跑动距离上比“单主裁制”要少很多,这样大大节省了体力,体能不再是问题。双方球队在由守转攻或者快速反击时,总有一个前导裁判能及时到位,并迅速接近球,加上远端边裁的协助,及时做出准确判罚。
2.3与助理裁判配合,360o无死角
“双主裁制”的跑动路线和执法范围,加上2个边裁的协助,将解决前导裁判远端有球区域和背后“视觉死角”无球区域的漏判问题。360o无死角的观察范围,执法人数的增加,一旦无球区域出现突发情况,追踪裁判或者边裁能够对犯规及时准确的做出判罚,不再是边裁一个人孤立无援,全方位洞察背后犯规和隐蔽犯规,大大降低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的失误率。
2.4减少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对裁判员和比赛的影响
“双主裁制”比“单主裁制”多了1名裁判员在场上执法比赛,2名裁判员虽然有第一主裁判和第二主裁判之分,但是他们在场上的职责分工、权利都是一样的。如果出现争议判罚,两个人共同商量探讨,既可以相互弥补和提醒,减少贴别是年轻裁判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又可以相互监督和制约,杜绝不良因素,净化赛风。
2.5有利于高校大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人才培养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拥有在册的裁判员数为4591名,其中国际级裁判员15名(7名主裁判8名助理裁判),国家级71名,我国的裁判员数量主要集中在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数量与足球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如巴西5125名,阿根廷5500名,意大利24900名,英格兰91500名,法国14097名,德国410000名。每年各地市那么多正式的比赛场次,才问数量严重不足。
各高校也都有自己学校杯、迎新赛、毕业生欢送赛、学院杯、班级杯等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比赛,裁判员人数严重不足,整体水平不高。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可以借助高校一系列资源优势,培养高校大学生足球裁判员。对于年轻裁判员的培养,要从根本上降低他们执法负担和压力。“双主裁判制”由于是2个主裁判共同执法,从客观上降低了他们初学阶段处理场上突发事件的精神和心理压力,随着执法场次和执法经验的不断积累,对规则和法则的运用更加游刃有余,会使他们更喜欢裁判这项工作,有利于更多年轻裁判员晋级到高水平裁判员队伍,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或者全国裁判严重不足的问题。
3.结束语
3.1传统观念(十一人制足球比赛,1名主裁判员,2名助理裁判员和1名第四官员组成)根深蒂固,世界足球的风靡,现代足球的快速商业化、职业化,使得足球裁判员越来越多的成为比赛的焦点之一。要从根本上解决临场执法误判、漏判、反判、判罚尺度、裁判配合、比赛流畅性、观赏性控制,突发情况处理、比赛时间控制失误等情况,裁判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3.2“双主裁判制”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部门给与政策支持,采取方式对大学生足球裁判员进行培训,立足高校这一优势资源进行试点研究,逐步形成规模和体系,从而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平的年轻的执法队伍,最终能够在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中实施,甚至为中国足球的发展提供帮助。
3.3“双主裁判制”必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冲击,可以作为“单主裁制”裁判员培养的基础进行,目前正式比赛中实施难度很大,但在高校比赛和基层业余足球比赛中实施,必将大大加强比赛的准确性、流畅性、观赏性,减少不必要的冲突,足球主管部门将从中受益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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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校级课题(项目编号:614Y5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5YJC890019)阶段性成果。
王京转(1978-),男,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学,足球训练,讲师,青岛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