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粮食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6-08-15贝磊
贝磊
(江苏省高邮市粮食局,江苏 高邮 225600)
关于国有粮食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贝磊
(江苏省高邮市粮食局,江苏 高邮 225600)
打造一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先发展的粮食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是推进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优化的迫切需要,必须牢固树立“人才兴粮、人才强企”的理念。
粮食;企业;系 统;人才;建设
经过历次体制改革,目前高邮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形成了“1+2+14”的企业格局,即:1个粮食购销总公司,2个国家粮食储备库,14个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系统人员目前存在多种类型,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军转干部、离退休人员等。针对系统现有人员状况,如何加强职工人才队伍建设,凝心聚力谋求高邮粮食新发展,值得研究和思考。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目前高邮市粮食购销企业呈现年龄结构、人员配置、文化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不尽合理的问题,对粮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
1.年龄结构。目前全市粮食系统职工老龄现象比较突出,全系统以50岁以上人员为主,共有182人,占总人数的70.8%,35-50岁人员共有62人,占机关总人数24.1%,35岁以下人员仅有13人,占机关总人数5.1%。
2.人员配置。全系统现有在岗人数257人,其中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31人,占总人数的12.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5人,占总人数的9.7%;企业专业技术人员40人,仅占总人数的15.6%,其余均为普通工人,占总人数的62.6%。
3.文化水平。全系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仅为25.2%,而且大部分是分布在局机关里,基层企业人员基本是高中以下文化,拥有高学历的人才屈指可数,与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事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4.专业技能。全粮食系统队伍中,精通粮食仓储管理、粮食质量检验,粮食经营管理等涉粮专业的人才紧缺,而一线技能岗位如保管员、检验员等一般只接受了基础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培训,没有接受系统的学习教育,在业务操作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但对原理和规律掌握的不透彻,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存在原因及分析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我市国有粮食队伍存在年龄大、学历低、专业人才少的现象,这与推进我市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存在明显的不适应。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重视不到位。
日趋激烈的粮食市场竞争促使许多国有粮食企业更偏重于经济效益,对技术和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往往只在口头表示重视,不落实在行动上,满足于粮库能够正常运转,不少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就没有招收新的年轻员工,或者“招得进、留不住”,导致很多技术岗位后继无人。
2.资金投入不到位。
对于基层企业来说,粮食经营利润不高,风险不小,固定资产的投入和人员工资的发放占比较大,企业培养人才经费等根本无法保障,要是再引进人才和培训员工,纯粹是从自己口袋微薄纯利润里支出,不可能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投资,不愿为引进人才、专业培训“买单”。
3.环境完善不到位。
粮食行业相比其它高大上的行业显得较为低端,工资待遇较低,能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发展平台有限。近年来,粮食系统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基本都是放在局机关岗位上的,再加上基层粮库工作环境较苦、较脏、较累,一般年轻大学生不愿来,来了也会被人看不起。
4.制度建设不到位。
企业在人才管理上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随意性大,人才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中 “庸者下能者上”的选人用人机制还没有充分形成,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先进后进一个样的现象,基层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待进一步调动和激发。
三、解决措施及对策
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优化,必须牢固树立“人才兴粮、人才强企”的理念,努力造就一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先发展的粮食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是粮食事业持续发展之所要,制订人才发展计划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按照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实做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层人才队伍。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规划人才发展培育工作,加大人才培训、人才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为粮食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逐步完善人才培养和招引的激励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统一负担系统职工参加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所需费用。
三是加紧环境优化。积极争取政府帮助和支持,将粮食系统引进人才工作作为地方引进人才规划的组成部分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为职工在职培训、招引人才落户、完善福利保障等提供支持,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薪酬办法,为人才发挥才能创造更加优越的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基层粮食企业积极聘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落实各项专业技术职称政策,在现有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薪酬办法,增强职工的政治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F272.92;F276.1
A
1671-864X(2016)08-0298-01